忠靖冠 忠靖冠 明代嘉靖年间制定的官帽之一。其冠式以铁丝为框,乌纱、乌绒为表。帽顶略方,中间微起,前饰冠染,压以金线;后列两翅(名“山”),亦用金缘。四品以下不用金线,改用浅色丝线。冠染视品级而定。《明史·舆服志》三说: “明嘉靖七年,世宗制忠静冠服图,敕谕之曰:‘……朕因酌古玄端之制,更名“忠静”,庶几乎进思尽忠,退思补过焉。……在京许七品以上官及八品以上翰林院、国子监、行人司,在外许方面官及各府堂官、州县正堂、儒学教官服之。武官止都督以上。其余不许滥服’。”
《金瓶梅》虽写宋代事,但其中典章制度,也多与明代有关。书中的西门庆通过翟管家由蔡太师的门路,买得一个金吾卫衣左所副千户、山东等处提刑所理刑的五品官,因此也常戴着忠靖冠。第五十五:“西门庆梳洗完毕,戴上忠靖冠,穿着外盖衣服,一个在书房里坐。”又六十九回:西门庆“午间戴着白忠靖巾,便同应伯爵骑马往谢希大家吃生日酒”。(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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