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头目10年间多次减刑 专案组破获“保护伞”大案
人民网(来源:法制日报) 03-12
扫黑除恶如何向纵深发展
□ 本报记者 刘子阳
在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社区民警杨蓉的手机里,《法制日报》记者看到一条社区群众发来的微信:“……作为人民的代表,你要讲出我们的心里话,盛赞扫黑除恶这个深得民心的好举措。”
近日,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过去一年,政法机关向黑恶势力发起一轮又一轮凌厉攻势,“扫”出一片朗朗乾坤,用实际行动守护了一方平安。对于这项工作如何进一步开展,代表委员也给出了建议。
构建常态化机制
2018年,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93个,全国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降13.8%;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犯罪两万余件7万余人,提起公诉1万余件6万余人;全国法院一审受理涉黑犯罪案件886件,审结552件,重刑率达57.55%……
全国政协委员羊风极是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副镇长、田表村党支部书记,这位扎根乡村30余年的基层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最有发言权。
羊风极说,以前周边乡镇存在黑恶势力欺行霸市、干扰基层政权甚至违法犯罪的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以来,乡镇治安明显好转。
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2018年,湖北打击处理了一批长期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沙霸、石霸。希望政法机关持续加大扫黑除恶打击力度,严防黑恶势力转型、变异、再抬头。”
黑恶势力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想要彻底扫除也非一日之功。杨蓉认为,必须树立长期战略思维和定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建议构建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靠前指挥,每季有专项研究,每月有集中攻坚,每周有督导总结,将扫黑除恶作为重中之重强力推进,真正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突出“反腐打伞”
“小四毛”本名任爱军,是山西太原臭名昭著的“黑老大”。早在2003年,任爱军就曾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等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出人意料的是,任爱军经多次减刑于2013年6月刑满释放。一个劣迹斑斑的黑恶势力头目,如何在短短10年间便从无期徒刑变为减刑释放?
专案组认真分析研判,攻坚克难办案。最终,一个牵涉90名公职人员、4名省管干部、违法违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大案成功告破。
“我们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同步研判关系网、‘保护伞’,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67条。办案发现并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118件79人。”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说。
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保护伞”“关系网”的存在,是导致黑恶势力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长期盘踞一方欺压百姓的重要原因之一。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认为,应继续突出“反腐打伞”主攻方向,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黑后台”,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软暴力成新重点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呈现新特点,一些黑恶势力犯罪手段隐蔽,有的甚至披上合法外衣。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告诉记者,江苏的黑恶势力犯罪主要集中在非法高利贷、操纵黄赌毒、插手经济纠纷、欺行霸市等领域,呈现出犯罪手段隐蔽化的特点。除了有大家比较容易理解的打打杀杀犯罪外,还有“软暴力”型黑恶犯罪,如滋扰纠缠被害人、言语威胁、用“套路贷”套牢被害人等。
针对这种形势,江苏省检察院及时制定出台41条办案意见,先后对审查“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三类重点犯罪出台具体的证据指引,确保精准打击。2018年,江苏省检察院对29件涉黑和50件涉恶案件进行了挂牌跟踪督办。
刘华说,对涉黑案件,江苏省检察机关实现100%提前介入,对一些涉恶案件有重点地介入,做好侦查引导和证据审查工作,及时监督纠正漏捕漏诉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发现,黑恶势力通过“软暴力”的形式侵犯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及形成黑恶势力控制力的情况日益突出,试图以此逃避刑事规制。
“全省各地批准逮捕的黑恶犯罪人员中,受过刑事处罚的1131人,占17.2%,未成年人74人,黑恶势力以合法经济形式为表象实施‘套路贷’问题突出。”贾宇分析说。
结合非法高利放贷、操纵经营黄赌毒、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案件数量多的特点,2018年,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5251人,提起公诉3758人。挂牌督办郑官顺等28人、虞关荣等59人重大涉黑案,一批长期横行乡里、群众敢怒不敢言的黑恶人员成了“阶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