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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4-08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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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万赔偿款亲戚分了 26 万,又是一起“吃绝户”?

  80 万赔偿款亲戚分了 26 万,又是一起“吃绝户”?
  近期,央视 CCTV12 的《热线 12》栏目播出了一期名为《左脸带印记的女孩》的节目。这期节目讲述了这么一件事:
  事件女主人公小谢的父亲意外身亡,家里获赔 80 万元,后来由家族的族委会负责协调分配赔偿金。族委会的分配是这样的:小谢自己拿到手 44 万元,剩下的两个堂哥一人 10 万,其他的亲戚分了 6 万,还有 10 万元是丧葬费开销。
  本来事情已经尘埃落定,可是在小谢父亲去世两个月后,小谢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在咨询了律师后,她一纸诉状将她的堂哥们告上了法庭。小谢表示,希望能够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那笔钱。
  父亲意外身亡,80 万的赔偿款女儿只拿到了 44 万,26 万都被亲戚分了,这又是一起 " 吃绝户 " 吗?
  节目介绍说,根据当地的风俗,家里的 " 红白喜事 " 一般都由家族委员会负责处理与协调。最后,在族委会的协调下,事故单位对小谢父亲的意外死亡赔偿了 80 万元的赔偿金,随后族委会又为小谢的父亲办理了丧葬事宜。
  在处理完小谢父亲的丧事后,家族委员会召集了家族成员进行协商,将小谢父亲的 80 万赔偿金进行了分配。
  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后,小谢回到了男朋友身边,也慢慢从父亲去世的悲痛中恢复过来。在男朋友的示意下,小谢对于这比赔偿金的分配方式越想越不对劲——自己父亲的赔偿金,为什么要分给亲戚们呢?于是,小谢在男朋友的陪伴下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把这件事的详细经过都告诉了律师。
  在询问律师后,小谢将两位堂哥告上了法庭,要求两位堂哥返还他们的那十万元。
  面对被起诉,小谢的堂哥与家族委员会的人却都很诧异。
  小谢的二堂哥表示,对于家族分配给自己这笔钱当时自己并不知情。小谢的二堂哥说,之所以自己不愿意返还这笔钱,是因为这笔钱不是他们索要的,这是小谢的赠与行为,而且 " 我钱都用完了,我到哪里还给你 "。
  对于二堂哥的解释,小谢称自己当时正处于父亲去世的悲痛中,根本不知道什么情况,现在她想明白了,自己的赔偿金为什么要分配给这些亲戚。而大堂哥和二堂哥均表示,这笔钱的安排是家族委员会作出的,不是他们主动要求的,并且这样的处理方式当时也是得到堂妹认可的。
  族委会说,他们当时是得到了小谢的同意,才先将 70% 的赔偿金 56 万打到了她二堂哥的账户里,因为考虑到双方是亲人的关系,并且小谢也并无异议,所以就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如今小谢却突然反悔,推翻了她之前所有的说法。
  被告方小谢的堂哥们说,本来尘埃落定的事情又被挑起来,小谢的背后肯定有人教唆,他们表示这个教唆的人就是小谢的男朋友还有他男朋友的家人。而被告的律师却表示,小谢和堂哥们的矛盾,其实并不只是有人挑唆这么简单。
  据被告的律师讲,被告曾打算将自己儿子的户口跟原告放到一个户口本里,也就是说将小谢二堂哥的儿子过继给小谢的父亲当孙子,然而当时小谢并没有同意这样做,于是双方的矛盾便产生了。
  小谢的二堂哥否认了是为了争夺遗产才将儿子过继给小谢父亲的。据村民介绍,小谢的二堂哥曾表示,自己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小谢父亲生前曾跟村主任提过这件事,并且按照当地的风俗,因为小谢的父亲生前没有儿子,所以才在小谢父亲去世后考虑给他过继一个孙子。
  对此小谢不以为然,并表示自己的二堂哥曾经常的辱骂自己,他们也并不重视对自己的亲情。
  小谢的二堂哥说,自己不清楚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样一种地步,因为小谢父亲意外去世的事情发生后一直是他们在帮忙处理。小谢的二堂哥称,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出了力还不讨好。
  就在这个时候,族委会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小谢并不是死者的亲生女儿。族委会之所以会把死者的死亡赔偿金分给亲戚,也是经过充分考量和协商的,主要原因就是小谢身份的特殊性。
  经法院调查,小谢确实是死者领养的孩子,并且一直抚养了 21 年,但是在此期间,死者一直没有办理合法的领养手续。
  法院的法官解释说,如果收养事实成立的话,那么原告与死者就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法律关系,小谢就是养子女,养子女在法律上面是可以跟婚生子女享受同等待遇的,她享受的将是第一顺位的继承权利。
  但是,如果收养关系不成立的话,那么他们之间只能是一种抚养关系,小谢与死者 20 几年的生活只能被界定为一种抚养关系,抚养关系的话,就不能享受婚生子女的待遇了。
  法院基于小谢与死者共同生活多年,以及村民们均表示死者生前主观意愿一直把小谢作为亲生女儿看待,并且小谢也一直与死者相依为命这些情况,认为他们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所以小谢只能适当获得死者的部分死亡赔偿金。
  除此之外,法院还调查到一个重要信息,死者其实还有一个第一法定继承人,因为死者的户口上写的是已婚。但是根据民政部门的调查与证明,死者是没有进行过婚姻登记这么一个情况的。据小谢的二堂哥介绍,死者生前曾外出打工带回来一个女的,既没有公开关系也没有举办婚礼,他们只生活在一起七八年,后来女的就离开了。
  对于死者有没有领结婚证,家族的人也都不清楚。对此,族委会也是综合考虑,小谢与死者没有血缘关系,并且马上就要嫁人了,从情理上讲,与死者有血缘关系的亲戚们,理应分得一部分的抚慰金,所以才协商做了之前的分配。
  法院认为,按照当地的风俗,族委会组织负责分钱符合人情常理,不仅如此,按法律规定小谢父亲意外身亡所得的 80 万元,是死亡赔偿金并不是遗产,亲属也在抚慰范围内。
  法官介绍说,遗产是指死者生产遗留下来的财产,而抚慰金是指政府或当地有关部门给死者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和精神补偿,它们两个是有不同性质的,遗产有明确的继承程序,而抚慰金是对死者亲属进行的一种抚慰,它包括近亲属、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
  对此,小谢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并表示那些亲戚跟自己丝毫没有亲情可言。小谢的律师说,那些亲戚在小谢父亲去世之前与小谢一家并没有多少来往,小谢其实并不在乎分配的钱多钱少,但是自从小谢父亲去世后,整个家族都针对小谢,意思就是因为小谢是养女,不能分走那么多的钱。小谢的律师也曾走访调查,得出一个结论——小谢的那些亲属来并不是悼念死者的,当时他们没有一丝悲痛,就是来要钱的。
  小谢也吐露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她说父亲安葬后二堂哥曾打过他,并且之前与二堂哥就有很多矛盾。小谢说,之前自己打工的时候曾汇给父亲一万七千元,但是当时二堂哥并没有把这笔钱给自己的父亲,而且二堂哥他自己还并不承认有这件事。另外,小谢讲自己的二堂哥当初买车的时候,自己的父亲曾经借钱给他,但是现在被告自己却不承认了。
  ?两位堂哥表示,他们并没有贪图死者的死亡赔偿金,也不计较堂妹是符合收养或是抚养的法律规定,只要堂妹能够释然,放下心中的不平,他们愿意返还部分赔偿金。
  对于堂兄弟缓和的态度,法院认为这个案件属于家庭内部的小矛盾,为了维护他们的亲情,从庭审期间,就一起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最终也是希望通过调解让他们兄妹重归于好。
  为了让双方恢复亲情,不要只看重金钱,调解员和两位堂哥协商,希望他们每人能拿出五万元返还给堂妹,两位堂哥也答应了这件事。后来族委会反馈给法院的情况是,小谢二堂哥的钱能够到位,但是由于大堂哥家里比较困难,分到的 10 万元已经偿还了债务,无法及时返还,于是调解员就不得不再次与小谢协商。
  调解员对小谢说,因为现在的情况对她极其不利,所以劝她最好得饶人处饶人,这个时候放对方一马,别把对方逼得狗急跳墙,导致自己现在分到的钱也得拿回去。
  后来,小谢同意让两位堂哥各返还 2 万元,但是大堂哥希望这笔钱推迟几个月返还给小谢,对于大堂哥的请求小谢并没有同意。据法官介绍,小谢主要是对这笔钱能否到位,以及付款期限有些担忧。
  小谢表示,如果堂哥们不返还钱,她势必要讨个说法。
  对于小谢的态度,调解员告诉小谢,钱是以后可以赚的来的,这个时候你让一步,他们会感恩你一辈子,并且能够把几代的恩怨都一比勾销,这样既得到了亲情的支持,你以后做任何事情他们也会支持你。
  调解员还告诉小谢,这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传统文化这一块的情千万不能丢,给对方放一条生路,等于给自己铺了无数条康庄大道,这样你的格局也会变得不一样。
  最后,小谢还是拒绝了调解,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谢与家族的口头协议合法并且已履行完毕,是小谢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小谢未同意分配和赠与他人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所以驳回小谢的诉讼请求。
  小谢对判决结果不服,继续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依法审理后,再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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