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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16 06:19
鄌郚总编

昌乐民间舞蹈"抓大王"

    昌乐民间舞蹈"抓大王"
——昌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昌乐民间舞蹈"抓大王"又称"拿二王",发源于我县崔家庄镇、三冢子村,始于清代中期,是民间杂耍中有功夫的一种舞蹈.相传大禹治水年间,当地常年洪水泛滥成灾,百姓民不潦生,传说是一只邪恶的"鳖王"(当地称"大王")在兴风作浪,人们视它为天敌.每逢年过节,百姓为求得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于节庆之时在街头巷尾表演,以示降服"大王",期盼太平之意,该舞蹈在当地颇受广大群众的喜爱.
    抓大王为渔翁捉"鳖"与"蚌"的表演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三人舞蹈,"鳖"与"蚌"在抓大王流行地一带称为"二王".舞蹈主要表现渔翁持鱼叉与大王搏斗的情景,动作多吸收戏剧程式,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强烈的地方特色.该节目的表演须有较深厚的基本功底,"渔翁"的耍叉,"大王"的翻滚和手里的圆锤舞动,"蚌仙"的灵活多变等均有着鲜明的个性,特别是"渔翁捉鳖"、"鳖蚌逗乐"、"鳖蚌争斗"的几段双人舞,配合默契,自然流畅,动作和打斗有明显的戏曲武功的成分.
    抓大王的服饰道具如"渔翁"、"大王"、"蚌仙"均与类似该节目的人物服饰道具大致相同,没有很大的差别,表演时以锣鼓伴奏为主,三个人物各有不同的鼓点,特别是"大王"口中的口哨,却是别出心裁.当"渔翁捉鳖"、"鳖蚌争斗"表演时,大王中的口哨吹得"吱吱"作响,即符合特定环境的需要,又渲染了气氛,增加了效果.该节目有着突出的灵活性,它即可与"龙灯"、"旱船"等同时演出,串演于它们之间,又可单独进行表演,是一个独立而又富有特色的节目.
    正因为抓大王有其表演程式化、技巧专业化的特点,所以它的普及和传承性较差,虽然人民群众十分喜爱,但难度较大,会表演者却很少,所以就显得十分珍贵.在当地能传授的老艺人都已相继去世,要恢复已很困难,后已无人表演,现已面临濒危状态.
    1984年全省音乐、舞蹈普查时,已收录在《山东省民族民间舞蹈集成》,1998年《齐鲁民间有事通鉴》、1995年《潍坊市志》、《潍坊文化志》均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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