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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2-02-20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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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孔丨读《方言与俗语》感悟

    读《方言与俗语》感悟
    刘继孔
    方言俗语是某一地域古老语言文化的活化石,是凝聚桑梓亲情的纽带,是一宗极其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随着普通话的推广普及,方言俗语日趋凋零,濒临灭绝。不少有识之士高瞻远瞩,不遗余力地挖掘整理这宗宝贵的文化遗产,临朐知名作家吴绍哲先生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吴先生编著的《方言与俗语》收录了千余条方言,五百多款俗语,附录二十余篇杂文,可谓内容丰富,包罗万象,令读者大开眼界,耳目一新,回味无穷。吴先生不辞劳苦,采访搜集,将数以千计的方言按汉语拼音排序,分门别类地编纲列目,既有注音,又有释义,可谓匠心独具,别具一格。余拜读后,发自内心地感谢吴先生完成了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浩瀚的文字工程。由于余阅读水平所限,读后尚有宗宗疑惑之处,谨此冒昧地提出一二,以求与吴先生及学者们商榷:
    首先,此书方言后面的几篇杂文,风趣有味,内容宽泛,不失为上好文章。但此书不是故事书籍,更不是报刊杂志,而是资料性的文化典籍。文史典籍是严谨的,与文字游戏之类的文章或游记之类的杂文小品混编为一体,而书名依旧是《方言俗语》,似乎名不副实,恐有失此书的价值。
    其次,方言的用字或词汇,以尽量贴近方言的原意为好。如第9页的“臣子”,从字面上看好像是“为人臣子”的意思,实际上却解释为“鸟的统称”。既然如此,如果换用“鷐子”(词典有此字,释为小鸟),岂不更加接近方言的本意呢!
    再者,方言居多是有出处的,如果能解释得合情合理一些是最好的。如第7页的“不容过”,潍坊电视台曾在方言栏目中播出过,字面是:“不拢过”。解释得很合情理,说古代男女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梳拢头发,待拢过头发之后才能干其它事情。“拢过”了,就有时间干事情了。“不拢过”了,就是没有空闲做事了。这样解释方言,既形象易记,又妙趣横生。
    还有,书中第140页的《被颠倒读音的几个汉字》一文,作为趣谈发表,挺好!但登在资料性的书籍上就要慎重了。真的是赵高颠倒字音了吗?还是我们的祖先造字有误呢?若无据可依就信笔一挥,会被子孙当作史实而贻误后代的。如“射”,用现在的眼光去看是“身”和“寸”的组合,“寸身”就是矮的意思嘛!其实,在甲骨文里,“射”字的左边是“人躬身”的躯体形状,右边是“手握物体”的形状。可见,“射”并不是矮的意思,而是用手掷射物体的意思。
    “矮”字左边的“矢”不仅仅是箭矢的含义,它还是“屎”的含义,如《左传》:“杀而埋之马矢之中”再如《史记》:“顷之,三遗矢也”,皆“屎”之意。右边的“委”为末尾、衰败之意。委上边的“禾”是幼苗,即幼小的意思,委下边的“女”是低贱之意(古代女人为贱人),“矮”字的每部分的含义都与脏、低贱、弱小有关,所以,此字非“矮”莫属啊!
    关于“好”的论述,是不是一男一女相抱交合?看看甲骨文、金文就明白了。甲骨文里的“好”,整个左边是女,右边的上端是子,是母亲抱着一个孩子的形象。金文里的“好”字,左边的上端是子,整个右边是女,也是母亲怀抱婴儿的形象。不管甲骨文还是金文,“好”字里都是女大子小,都是母亲和孩子的关系,而不是男女相合的意思。因为古代把多生子女的母亲视为好,所以“好”不是男女相爱,更不是男女通奸的意思。
    最后,在此书第142页里,提到“无奸不商”这句成语。说此语不是贬义而是褒义,并解释说“无奸不商”是“无尖不商”的演变,说古人做买卖是尖斗卖粮,让利与民,以求善誉。余以为此种解释牵强附会。其实,字源里说得极其明白,“奸”有两个读音,除读作jian外,也读做gan。gan是“求”的意思。见《汉书·孔光传》:“章(彰)主之过以奸忠直。”颜师古解释说:“奸,求也。奸(求)忠直之名也。”既然如此,如果把“无奸不商”解释成“无求不商”,就是说,“凡是无所求的人是不会刻意经商的”,是不是更切贴呢?
    余才疏学浅,所言多有不尊,敬请吴绍哲老师谅恕并指教。
    青州读者 刘继孔
    2 01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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