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18天前
鄌郚史志总编

刘文安丨好一只流浪狗

  好一只流浪狗
  文/刘文安

  养狗添烦恼,今年轮到我。家里添了条狗,是一条成年犬,我用铁笼子接回来的。它浑身皮毛油黑铮亮,尾巴始终微微上翘,瞧着便是血统周正的名犬。不瞒大家说,这名犬上来就给我了一个下马威,不吃不喝绝食五天,一天,二天……整整五天啊。急得我团团乱转,直到狗主人来安慰一番,给他了一块肉嘟嘟的大骨头,它才开始慢慢进食。我偏爱散养,便把它放进院子里自在活动,可这狗见我走近,便惊慌失措地撒腿就跑,找个角落藏起来,那模样,恨不得当场扒个洞钻进去才安心。它倒不咬人,只远远对着我汪汪叫唤,这般光景,让它看个门是没门了,约莫是喂不熟了。成年的狗早已情有所系、心有所属,我于它而言,终究是个外人,又算得了老几呢?但我给他起了个名叫黑黑,黑成个煤球地瓜蛋。
  黑黑打心底里把自己当娇贵的宠物,先前在它的单位时备受宠爱,过着吃香喝辣的日子。这家伙又乖巧又灵巧,这个凑过来抱抱,那个俯下身亲亲,时不时还能得些小零食尝尝,金贵的很,活脱脱一位被众星捧月的“狗小姐”,性情也温顺得很,谁要抱它,它便摇着尾巴凑上去。无疑,这是一只被宠坏了的狗。
  每只狗大抵都藏着对自由的渴望,我索性敞开大门,任它去街上溜达。起初它还守规守矩,到点就准时回家吃饭。这小家伙模样雍容华美,不爱打闹,倒偏爱跟街坊家的狗们凑一起秀恩爱,没多久便和一条黑狗好上了,俩狗形影不离,走到哪跟到哪,竟连家都忘了回,活脱脱把自己活成了流浪狗。有一回,我撞见那黑狗嘴里叼着块油炸馒头干,四处寻它,那模样,倒像是在给心上人送加餐。后来我发现,即便我喂黑黑吃食,它也会叼着馒头或骨头转身就跑,有时竟还去垃圾箱里吃垃圾。我明明没亏着它,骨头、鸡叉骨换着花样给它备着——说起来,我本就是个吃货,尤爱啃鸡,不管骨头啃得干不干净,都尽数留给它。只是等我弄清那条黑狗是条公狗,便懂了,这黑黑一定是陷入热恋了,跟陷入情网的人一样,智商几乎清零。夜不归宿倒也算不得大毛病,可街坊家有个小孩格外喜欢它,总凑过去又搂又抱的。想来是黑黑又找回了被人宠爱的感觉,重拾了曾经的幸福,才彻底忘了回家的路。
  一场天大的误会,彻底拉远了我和黑黑的距离。那天一只大馋猫偷了我一大块蒸鸡肉,才上桌还没劈开,我撞见后气得发疯,一路追着猫跑,没成想和迎面过来的黑黑撞了个满怀。它许黑黑以为我在追它,吓得魂飞魄散,撒开腿就一溜烟跑没了影。完了完了,这小家伙定然是误会我了。猫也没撵上,我气得拾起一块石头,也没击中猫,倒是给黑黑在心理上蒙上阴影。因为惊恐它发现我会扔石头,要是打在猫头或黑黑的头上一定会开花的
  打那以后,黑黑总远远地望着我,再也不肯靠近。我稍稍往前挪一步,它便立刻往后退,始终与我保持着一段石头够不着的距离。有天清晨我去倒垃圾,瞥见它正蹲在垃圾箱旁翻找垃圾吃,好不心酸。只是它一看见我,又是一阵风似的跑走了。我攒了一袋子骨头,特意跑到它常出没的街巷,把骨头撒了一地,想让它过来吃。路过的人瞧着我的举动怪异,眼神里满是疑惑,怕不是以为我要下药毒狗。我只得悻悻一笑,低声解释:“这是俺家的狗。”
  最近我远远瞧见黑黑在街上溜达,它的肚子鼓鼓囊囊的,掐指一算,想来是快生狗仔了。
  我终究是决定放弃了。不知它如今是否早已习惯了这般流浪的日子,只愿它能忘了自己曾是只娇生惯养的宠物狗,忘了曾经历的不甘心的一切,安稳过好往后的日子吧。
(不发狗图啦,很多人见它在鄌都街上走来走去的)
搜索更多相关文章:昌乐文学 鄌郚文学
回复 引用 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