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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2-10 17:28
鄌郚总编

昌乐军事

  
  地方武装
  第一章   地方武装
  第一节   国民党武装
  县警备队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县设警备队,军警百余,后发展到400余人,分驻城里、乔官、北展一带。
  鲁东区民团昌乐大队
  1930年9月,民国昌乐县长李树德设民团大队部,自任大队长。1932年,民团大队副许升旺扩大民团建制,名曰:“防匪保安”,实则大搞白色恐怖。1935年,县长王金岳集训乡、村民团教官,李长赞任县民团教官。县、区有武装战备民团,乡有民团局子,每个局子10余人枪。
  民众自卫团
  1937年成立山东省第八区游击队昌乐支队,80余人。同时,县设武装民团,区设战备武装民团,乡设民团局子。分期集训18~40岁壮丁编入民团,各民团局子10余人。
  1938年3月至8月,由全县壮丁组成民众自卫团。每区设1个中队,每乡为1个分队,每村为1个小队,全县共有8个中队,64个乡队,735个小队。1940年4月实施《村预备队服务奖惩办法》,能执行的约500个村。1941年5月,村自卫团改称村抗会,选配正副干事长各1人,干事3人。1943年9月,实施《昌乐县自卫队组织暂行办法》,村抗会撤销,将全县18~45岁的壮丁编为4个区队,64个乡队,715个保队,共21999人。各区、乡自卫队设正、副队长各1职。县设自卫团总队部。
  国民兵团预备队
  1940年10月奉命组编,五、六区先行组织,五区编6个乡分队,69个保队,642个甲班,壮丁4990人。六区编8个乡分队,60个保队,652个甲班,壮丁5270人。
  抬枪队
  1941年5月,在五、六、七、八区组编,共22个分队,166个保队,抬枪392支。在第三区编1个区队,15个分队,138个保队,抬枪277支。
  第二节   人民武装
  农民赤卫队
  1932年5月,中共昌乐中心区委根据省委“各地在斗争中组织游击队、农民赤卫队”的号召,由王洪福、于怀清配合杨勋普,在杨家淳于组建了一支30人枪的农民赤卫队,这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县第一支人民武装。
  山东省第八区抗日别动队第十七大队
  1938年1月25日,在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形势下,由共产党发动组织,在北展街成立山东省第八区抗日别动队第十七大队。赵西林任大队长,孟繁锷任政委,孟千里任副大队长。大队将首批入伍的40余人编为第一中队,孟千里兼任中队长,高文然为第二中队长。部队给养由驻地群众供应,干部战士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主要任务是深入群众,宣传抗日,发展队伍,打击日伪军。同年2月4日,在三官庙与刘汉三领导的抗日别动队第三十二大队合编,共有100余人。3月23日,国民党昌乐县长张天佐诡称“点名发饷”,将刘汉三带领的别动队员40余人骗至北展小学,武力收缴全部枪支,打死7名队员。“北展事件”后,赵西林、孟繁锷、孟千里等去潍县,参加了共产党员何凤池领导的抗日武装七支队二大队,十七大队活动结束。
  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第二十九大队
  1938年4月,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和第七支队在昌邑县瓦城合编,成立“八路军鲁东游击队指挥部。赵西林、刘慈源在政治部任职,孟繁锷在二大队工作,高文然、孟千里分别任二大队一中队正、副队长,孟广松任交通员,保持中队与中共昌乐党组织的联系。同年6月下旬,赵西林、刘慈源、孟广松奉鲁东游击队指挥部指示,回昌乐再次组织抗日武装。他们首先在耿安、解召、淳于等地发动共产党员组织“抗日救亡团”,并于9月13日在耿安成立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第二十九大队。八支队派庄少云任第二十九大队大队长,郭家瑞任指导员,干部战士111人,步枪52支,短枪9支,其余皆用抬枪。这支部队经马保三司令员与国民党六十九军政治部主任杨志业(共产党员)联系,以六十九军军部名义写信给六十九军八十三旅旅长张汉全、庄少云,孟广松持张汉全的信去仓上与张天佐谈判,张天佐迫于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形势,同意共产党在昌乐地区建立抗日武装。第二十九大队以方山为屏障,一面抵御日军南侵,一面发展壮大队伍。根据八支队司令部指示,赵西林、刘慈源负责大队党的工作。部队在与日伪顽曲折复杂的斗争中坚持武装抗日,先后在耿安、解召、大山、北展、鄌郚、高崖一带活动。12月初,国民党顽固派张天佐排斥抗日武装日甚,为保存实力,部队转移到临朐县蒋峪、沂水县悦庄一带,后编入八支队第三区队。
  昌乐县独立营
  1945年9月,中共昌乐县委健全以后,以柳山、尧山为根据地开展边区斗争,9月21日,建立昌乐县独立营,高超任营长,县委书记赵西林兼任政委,王光庭任副政委。独立营主要吸收根据地骨干民兵参加,初30余人,同年冬近百人,1946年发展为3个连160人。1947年1月,上级调独立营1个连编入主力部队。4月,上级又调独立营2个连充实主力部队,县委把区中队调入独立营,编为3个连500余人。
  昌乐县独立团
  1948年7月,昌乐县独立营扩编为昌乐县独立团,下辖3个营1200人,团长王兆祥,政委赵西林(兼),副团长陈洪,参谋长杨玉璇,政治部主任王光庭。1949年1月,昌乐独立团奉命南下,编为第三野战军第八兵团警卫团。
  区中队
  1945年9月,柳山区、尧山区相继建立区中队,柳山区中队队长王同胜,指导员徐永三(兼)。尧山区中队队长王祥芝(兼),指导员武泽夕(兼),副队长张奎先。冬,两区中队均有队员60余人。1945年,高崖区中队、汶河区中队先后成立。1948年5月,境内各区均成立区中队,各有队员30余人,共420人。
  区武工队
  1946年上半年,中共鄌郚区委、张庄区委,在敌占区建立鄌郚区武工队和张庄区武工队,各有队员20余人,区长兼任队长,区委书记兼任指导员。鄌郚区武工队长何德全,指导员于国范。张庄区武工队长李万英,指导员刘秀峰。区武工队在县委直接领导下,配合区人民武装部,带领民兵联防团,运用游击战术打击国民党反动派,坚持边区斗争。1947年春,汶河区中队改称汶河区武工队,直至解放。1948年7月,大部编入县独立团,少部分充实各区、乡政权机关。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昌乐县中队
  1945年9月,中共昌乐县委、昌乐县民主政府健全后,为保卫县委、县政府机关,配合地方人民武装开展对敌斗争,看押犯人,建立警卫排,隶属公安局领导,排长刘立宗,下设2个班,战士30人。1946年10月,扩编为警卫队,辖3个警卫排,120人,队长刘振经。1949年,根据昌潍特区保安司令部指示,警卫队改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昌乐县公安队,设3个排、10个班,51人。1950年,改为山东省公安部队昌乐县中队,32人。1958年改编为昌乐县武装警察中队。1962年改称昌乐县公安中队。1966年10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昌乐县中队,隶属县人民武装部领导。1975年5月,改编为山东省昌乐县公安中队,隶属昌乐县公安局领导。1977年改归昌潍地区公安处民警科直接管理。1982年5月,改为武装警察建制,隶属潍坊市武装警察支队领导。
  第三节   县人民武装部
  1945年9月,中共昌乐县委健全后,应武装斗争需要,同时建立昌乐县人民武装部,首任部长刘普,有参谋、会计、公务员各1人,下辖柳山区、尧山区武装部。1948年5月,迁驻乔官。1949年7月,人民武装部随县委、县府机关进城。同年9月奉命扩编,共10人,受昌潍军分区和中共昌乐县委领导,下辖12个区武装部。1954年11月,设县兵役局,与县武装部并存,机构一体,武装部长兼兵役局长,兵役局专司兵役征集。1958年4月,兵役局撤销,武装部缩编。1984年4月,机构改革后,下辖22处乡(镇)武装部和县直武装部、朱刘店煤矿武装部。1985年中央军委决定,全军裁减100万,1986年5月,县级武装部归地方建制,为副县级单位。
  第四节   基层人民武装部
  1945年9月,县人民武装部成立后,随即成立柳山、尧山区两个基层武装部。1949年5月,全县12个区中建立了城关、朱汉、乔官、五图、北岩、马宋6个区武装部。同年7月,丹河、朱刘、南郝、清泉、鄌郚、金山6个区武装部相继建立。1951年,区武装干部编为现役军人,设部长1人,军事、政治干部各1人。1952年6月,又建立尧沟镇、平柳区、阿陀区武装部。1954年,各区武装部只留一名武装助理,其余充实县武装部。1958年1月,基层武装部干部由现役军人改为地方干部。1984年4月,全县24处基层武装部,编制干部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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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军
  第二章   驻军
  第一节   清朝驻军
  1680年(清康熙十九年),寿乐营分设参将1员驻昌乐。1700年(清康熙三十九年),寿乐营改称守备营,隶属青州营。1731年(清雍正九年),改称都司营,设一分队驻防昌乐,把总1员,马兵18名,步兵55名。1809年(清嘉庆十四年),都司营驻昌乐分队有马兵21名,守兵51名,设演武场1处。库存火药963斤,鸟枪35杆,弓箭37副。并在丹河堡(城西)、五里堡(城东)、大桥堡(城东)各设墩台1处,驻马兵各5名。
  第二节   国民党军队
  山东省第八区游击司令部第四总队
  1938年1月,张天佐在时马村组编并设第四总队队部,自任总队长。下辖一、二、三大队和特务队,共122人。1939年2月中旬,张天佐在褚家庄改编第四总队,百余人,分编为1个总队2个分队。队长赵仲诺,书记卞献初,第一分队长刘玉英,第二分队长薛家华。迁驻辛旺后,增设第三分队,队长刘湘霖,后增至4个分队,计1800人。3月5日,张天佐任昌乐县长,在仓上扩编总队,改称山东省第八区游击司令部独立第四总队。张天佐兼任总队长,设政训处、军需处、军法处、军医处、军械处,下辖14个大队及手枪大队、特务大队。同年,改称山东省第八区保安独立第五团,张天佐兼任团长,设3营12连及教导大队、特务连。同年9月,改编为苏鲁战区挺进第二纵队第五团,团以下建制不变。1940年11月,改为山东省昌乐保安团,团以下原建制。1942年9月,张天佐任山东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仍兼昌乐县长。昌乐保安团扩编为6个中队。1943年8月,改编为山东省保安第五旅,张天佐兼任旅长。1944年8月,改编为山东挺进第二十二纵队。1945年7月,改编为山东省保安第一师,张天佐兼任师长。专员公署移驻潍县后,改编为山东省保安第八纵队。1947年秋改编为山东省保安第八旅,旅长张髯农。山东省第八区游击司令部第四总队成立后,先后9次改编。
  山东省保安第三师
  师长张景月,1943年扩编为10个团1个营,约2万余人。1944年9月正式投降日军,受编为伪山东第六方面军。1945年9月编为国民党军队。1946年10月,张景月部2000余人从寿光进驻昌乐。1948年春,张景月及部属5000余人被围困昌乐城。5月1日,解放军昌乐地方部队配合渤海军区第三军分区、十三纵1个团及寿光独立团攻取县城,张景月部弃城逃窜。
  国民党独立四师交警部队
  1946年10月,国民党独立四师交警部队进入昌乐进行军事管制。1948年5月1日被解放军全部歼灭。
  国民党临淄、广饶、博兴、桓台县大队
  临淄、广饶、博兴、桓台县大队及县政府军政人员,于1948年3月逃来昌乐县境内,在张景月荫庇下苟延残喘。是年5月1日,解放军解放昌乐,国民党4个县大队和县政府军政人员除少数逃窜外,大部被歼灭。
  第三节   人民军队
  1954年春,济南军区5062部队来县驻防,1955年1月,5062部队改称6210部队,辖6211、6212、6213。1974年,该部又改称55219部队,辖55228、55239、55246。1976年5月,该部队整编,撤销55219和55246,驻昌乐。1985年11月,部队整编,保留55228,并改称55097部队,驻昌乐。
  1968年,济南军区通讯兵总站济字208部队驻方山,设机务站1处。
  1970年5月17日,9637部队进驻昌乐,次年12月调离。
  1970年7月20日,济南部队空军3909部队来县驻防,1976年5月,改称87022部队。
  1976年秋,济南军区“五、七”干校进驻昌乐,1978年8月,奉命调离。
  197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138医院由泰安迁驻昌乐。1983年1月,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1988年迁驻济南东郊。
  197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炮兵、工程兵各1个营进驻昌乐。当年调离。
  附:外国侵略军和伪军
  德国侵略军   1902年,德国修胶济铁路到达昌乐,在县城北建筑火车站时,驻德国军警百余。1904年德国在高镇开设煤矿,派驻德军,1906年4月撤离。
  日本侵略军   1928年5月,日本侵略军侵占胶济铁路全线,昌乐火车站被日军侵占。1938年1月9日,日本侵略军侵占昌乐城。日军独警12旅团65大队(佐藤昌治部)1个中队,3个小队,驻昌乐城100人,驻尧沟、朱刘店火车站50余人。自3月起,日军500人、伪军200人,先后在昌乐城、朱刘、尧沟、乔官、边下、古城、辛旺、鞋山子、丛山子、北岩、阿陀等地建立据点,各据点约驻日军10余人。后发展到16个据点。1945年8月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无条件投降,日军全部撤离昌乐。
  伪军   1938年1月,日军侵占昌乐城后,王锡朋、王瑞周等组织“维持会”投降日军,王瑞周任“维持会”长,王锡朋任昌乐保安队大队长,下设9个中队,500余人。驻城里5个中队,驻丹河桥4个中队。1939年设伪“昌乐县警备队”,王瑞周任队长,辖2个中队,6个小队,18个班,200余人。1943年,张天佐以“曲线救国”为名,授意二营营长张震寰率领800余人投降日军。同年,伪县长徐东改“昌乐县警备队”为“昌乐县警备大队”,扩编到600余人,日军各据点均配有伪军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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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事
  第三章   兵事
  第一节   清及民初时期
  1861年(清咸丰十一年),捻军首领张洛行率领10万余人攻进山东。3月,克周村、张店、青州等地后,于31日占领昌乐东北部。朱刘镇牟家庄庠生牟尔恭和戴家庄地主戴文光,纠集团练2000余人抵抗,被捻军歼灭,牟尔恭被击毙。血战后,捻军挥师东进。10月31日复入县境,经胡田、马宋、清泉一带南下。
  1867年(清同治六年)7月,东捻军在遵王赖文光、鲁王任化邦率领下,由河南进击山东,渡黄河东进。经县境去胶东一带,击败清追兵刘铭传部。8月,由平度折入县境营丘、马宋、朱汉一带,后西渡黄河遇洪峰复入县境,经南郝、五图、马宋、朱汉、鄌郚、红河、平原南下。
  1914年(民国三年)9月下旬,日军由龙口登陆,沿胶济铁路西进侵入县境北部。
  1916年6月5日,日军侵入城南五里庄,劫掠百姓财产。青年农民徐保元率30余名群众奋勇抗击,打死日军2人,遂与吕家庄、肖家庄群众追击日军,在秦家岭上打死日军8人。后日军集结兵力报复,岳之溪等组织10余村民团抵抗,终因武器装备差,激战后撤退。
  1916年8月20日,鄌郚镇王家河洼农民王法堂组织四乡农民抗暴,砸了北展厂税局,营救出因欠捐被押的王钦宗。22日起,王法堂又率数百农民,与地主团练、杂牌队伍激战3次,毙敌30余人。抗暴队伍坚持3个多月,后被县内外地主武装镇压下去。
  1928年5月2日,军阀刘志陆败兵过境,强迫农民缴纳1.25万元军款,并到处抢掠民财。
  1929年3月,土匪刘桂棠万余人由莒县、沂水一带流窜至县境,驻乔官、北岩、边下等镇。县城驻益都开来的赵文斌部闻讯后,招来窦宝璋部共同与刘匪激战,国民党四十六师遂入昌乐,刘败西逃。
  1932年8月17日,孟繁锷、赵西林根据中心县委指示,在青龙山召开武装暴动预备会,与会300余人,决定次日夺取乔官、毕都区公所枪支,活捉县长王金岳,建立昌乐红色政权。但当晚得到益都县郑母暴动失利的消息,暴动未举。
  第二节   抗日战争时期
  群众抗日斗争
  1938年2月18日、19日夜,小善地农民任光灿、刘文奎、刘永庆率领群众17人,用土枪土炮两次袭击日军乔官据点。日军三花小队惊慌失措,惶惶不安。
  1938年3月19日,日军从朱刘店据点到西南庄扫荡,西南庄农民李宗周等人,用抬枪打死打伤日军各1人。
  1938年4月,盘踞在朱刘店火车站的日伪军40余人,经常四出扫荡,抢劫财物,焚烧房屋。王家庄、西南庄、东南庄等村倍受侵扰,鸡犬不宁。4月20日,东南庄以李士夏为首组织全村群众,用大刀、长矛、土枪等武器,两次打退进村扫荡的日伪军,日军死伤2人。
  1938年11月27日,日军趁阿陀山会之机,调集8辆军车进犯阿陀街。阿陀人民奋起抵抗,他们用土枪、抬枪等与日军展开了激烈的战斗,双方战死数人,日军撤退。
  1939年10月22日拂晓,龙泉院田发元等6名农民,趁给鞋山子日军据点送水送柴的机会,打死打伤日军各2人,缴获大盖枪6支,子弹数百发。
  1939年,阿陀街王世读、张子德等去潍徐路给日军修公路,遭到日军毒打,激起王、张二人反击,当场打死5名日军。同年,王世读单身去潍县眉村偷袭日军,因寡不敌众,惨遭杀害。
  1940年2月11日,日军进犯朱刘镇张杨庄,当日军闯入村民杨世荣住宅时,杨世荣躲在门后,用二齿钩砸死日军1名,又用铡刀砍伤日军1名,因日军蜂拥而上,杨世荣被日军打死。
  1940年12月6日,五图镇辛旺村张道忠、刘西友曾潜入辛旺日军据点,趁日军洗澡之机,突然袭击,打死日军6人,缴获机枪1挺、大枪6支。
  地方武装反击国民党反动派
  1942年,盘踞梁家官庄的国民党厉文礼部一旅三团300余人,抢掠群众财产,杀害地下共产党员、抗日志士。共产党领导的八支队,于6月的一天夜间,包围梁家官庄,打死打伤国民党军80余人,缴获武器百余件。
  1943年7月4日,共产党领导的八支队配合安丘县独立营和南部区中队,向平原据点的国民党军发起反攻,打死打伤国民党军20余人,俘30余人,缴获机枪2挺、长短枪60支。
  人民军队歼击日伪军
  1942年6月,山东纵队一支队包围盘踞在平原乡梁家官庄的国民党厉文礼部二团300余人,激战一夜,俘敌100余人,毙伤敌80余人,缴获步枪百余支。
  1942年7月4日,安丘县独立营和南部区中队配合山东纵队一支队袭击日伪平原据点,摧毁其炮楼,毙伤敌20余人,俘敌30余人,缴获轻重机枪2挺、长短枪60支。
  1943年6月9日,八路军鲁中军区某部偷袭日伪鄌郚据点,歼灭伪军百余人,缴获长短枪百余支。
  1944年3月初,鲁中一团4个连冲破梁家官庄以北数百名伪军的阻拦,直捣李家河日伪据点。同月,鲁中一团五连在罗家庄子受到日伪军偷袭,展开肉搏,与日军激战,毙伤日军数十人。
  1944年5月,八路军一一五师一部、鲁中军区第三军分区独立团和安丘县独立营,合击盘踞在南良雨落山投降日军的厉文礼部三团,经激战,厉部团长张瑞林带兵溃逃西窜。
  1944年6月25日,鲁中一团和沂山独立营袭击高崖日伪据点,激战竞夜,因雨未克。
  1944年6月25日,鲁中一团侦察班长曹世范和侦察员张成利,在于家岭村被两个连伪军围困,两人对敌巷战8小时,击毙敌12名,缴枪1支突围,鲁中军区授予曹世范“战斗英雄”称号。
  1944年12月15日,鲁中一团在地方部队和民兵的密切配合下,强攻高崖日伪据点。伪军1个连凭借“明楼”坚固工事负隅顽抗。八路军用在葛庄战斗中缴获的日军“四一”式山炮轰击“明楼”,歼灭“明楼”守敌后,部队乘胜围攻西岭日军据点,歼敌100余人,高崖宣告解放。此山炮被命名为“功劳炮”,现存中国人民军事博物馆。
  1945年6月4日,鲁中军区某部、第三军分区和安丘县独立营向汶河沿岸各伪军据点发起进攻,俘敌千余人,毙伤2000余人,解放平原、赵家庄、包庄、李家庄一带,扩大了鲁中解放区。
  1945年6月8日,鲁中军区二团消灭驻守鄌郚的日军1个小队和伪军一部。鲁中军区一团一营强攻张天佐部盘踞的杏山子据点。战斗英雄曹世范率突击队冲入敌阵,夺取迫击炮1门,步枪数支,曹世范在战斗中负伤,不久牺牲,鲁中军区发布命令,将杏山子命名为“世范山”。
  1945年8月14日,昌乐县独立营、区中队和民兵配合山东军区部队收缴胶济铁路沿线尧沟一带的日伪军武器,受到张天佐部的阻截。
  国民党武装和日军作战
  1940年4月13日,国民党张天佐部被日本侵略军2000余人包围于张庄、鄌郚、彭家沟一带,双方展开激战,驻在彭家沟的民国县政府及五团一部,人员物资损失惨重,张天佐率部突围转移。
  1942年10月12日,张天佐部被日伪军4000余人包围在临朐东部的纪山一带,伤亡100余人,营长谢堃之中弹身亡,张天佐带兵突围。
  1943年春,日伪军3000余人扫荡鄌郚西部柳山一带,张天佐部遭袭击,伤亡300余人,张天佐率部突围逃窜。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
  民兵武装斗争
  1945年8月以后,在中共高崖区委领导下,先后建立了牛沐、娄家庄、尚庄、丁家沟、黑山、马疃、吴家院庄、大盛、田家楼、辛兴、高崖、包庄、李家庄等13个民兵联防团。高崖、包庄、李家庄民兵联防团的60余名武装民兵,配合区中队在北起鄌郚、南至汶河南岸一带活动,至1947年12月,出击上百次,配合正规部队作战3次,击毙敌人10名,击伤敌人7名,镇压恶霸2人。民兵秦纪夏牺牲。
  1945年11月4日,平原街自卫团长赵可友,率领民兵奋勇抵抗国民党辛永功团和还乡团武装1500人的进犯,在鲁中三军分区武工队、南部区中队及汶河南岸各村民兵500余人的支援下,将敌人打退。
  1946年5月12日,国民党临朐县大队张兆德部600余人进犯解放区,柳山区民兵予以阻击。赵仲诺部500余人进犯尧山区,被近千名民兵击退。
  1946年7月,高崖、李家庄、包庄等村民兵组成“民兵联防汶河大队”,驻防包庄。因叛徒告密,一日,国民党四团便衣队纠集还乡团进行夜袭。汶河大队四分队长秦永恩等率队抵抗,激战2小时,敌人败阵北逃。民兵宋光明、赵安丘牺牲。王家庄保长赵家兴被民兵捕获处决。
  1947年6月,县武装部副部长刘兆吉,率基干民兵活动于北段、洪山等10余村。北段民兵巧布地雷阵,炸死国民党临朐县大队张兆德部便衣队长张步文。洪山村民兵在通往侯家河村的路上布设了镪水雷,炸死国民党柳西乡乡长侯兰田。
  1947年9月,汶河武工队配合安丘独立团,在木梁台击溃国民党辛永功四团一个连,毙敌9人,俘敌47人,缴获机枪1挺、短枪4支、步枪45支。
  地方武装与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
  1946年3月3日,沂山子弟兵团、县独立营、各区中队联合行动,在临朐县白塔村伏击张天佐部赵仲诺营,毙、伤、俘敌60余人,缴获大枪40余支,弹药一宗。
  1946年4月18日深夜,鲁中三军分区、武工队,在南郝乡姜家洼子包围了企图潜逃的国民党益都县县长赵子贞及其警卫班,除赵子贞只身逃跑外,俘虏3人,其余全部歼灭,缴枪10余支。
  1946年6月的一天,赵西林率县独立营从黄冢坡直插北展,袭击北展乡公所,俘敌40余人,缴枪30支。
  1947年1月16日,三军分区、武工队和县独立营二连,在汶河区中队的配合下,于红河村北伏击国民党辛永功四团一部,毙敌9人,俘该部连长李志杰及士兵10人,缴获步枪20余支。
  1947年1月31日,三军分区、武工队和县独立营在汶河区中队配合下,于小下坡伏击国民党辛永功四团500余人,俘敌2人,并活捉处决了敌保长孟宪瑞。战斗中县公安股长娄湘鼎牺牲。
  1947年4月22日,三军分区警卫团在郝家庄阻击国民党来犯之敌,3天消灭国民党孙玉田部2个连。县独立营截击赵仲诺部后路,歼敌100余人。
  1947年6月5日夜间,赵西林率领精干的武装部队,深入昌乐内地韩家寨子,往返跋涉80里,袭击国民党张天佐部孙玉田团后防,缴获子弹6050发,战马3匹,骡子1匹。返回途中又巧袭邓阁埠据点,收割电话线1500余米。
  1947年6月14日,县独立营在打鼓山歼灭国民党古城乡分队,毙、伤、俘敌50余人,缴获大枪20支。并随即解放庙山以西村庄。
  1947年7月,县独立营在高崖以北,围歼国民党辛永功四团1个连,缴获步枪50余支,弹药一宗。汶河区中队在冯家庄截击国民党辛永功四团来犯之敌一部,敌机枪手被击毙,其余溃逃,40余名被敌人抓捕的群众获释。
  1947年7月23日,赵西林、杨玉璇奉命率县独立营赴临朐城东,配合主力部队,投入临朐战役。因连日大雨,主力部队转移后,县独立营奉命撤回大高庄。
  1947年8月,中共鲁中三地委指示,成立昌(乐)、安(丘)、临(朐)、沂(水)四县联合对敌斗争指挥部,赵西林任指挥,杨玉璇任副指挥,徐德建任政委,武克东、王光庭分别任政治部正、副主任。指挥部率昌乐县独立营和两个民兵连,与敌人展开犬牙交错的游击战。不久,指挥部在各区中队的配合下,主动出击,相继拔除丁家庄乡公所、桲椤林子乡公所、盘阳区公所等据点。
  1947年9月,县独立营深入国民党据点郑家沟,击溃国民党赵仲诺部;在埠南庄全歼赵仲诺部一个连;不久,又在鄌郚区杏山子西麓全歼国民党张天佐部刘增田的1个便衣排。
  1947年10月,昌乐县独立营在尧山、柳山区中队的配合下,在纪山庙伏击国民党赵仲诺部二、三中队,毙伤30余人,生俘90余人,缴获轻机枪1挺,步枪80支,短枪4支。
  1948年4月2日,潍县战役开始。3日拂晓,赵西林、杨玉璇率独立营和支前民工配合鲁中三军分区第五团作战,解放了昌乐中部地区。当日,部队在乔官区下庄稍息后,继续向东挺进,解放了昌乐东部和潍县西部地区。赵西林率部分部队进驻潍县邓家、大柳树、平寿一带,敦促敌“潍县人民自卫总队”副总队长范启爽起义;何子健率部分兵力抵近昌乐城下的五图、五里庄一带,配合渤海部队执行围困和解放昌乐城的任务。
  主力部队歼击国民党反动派
  1945年6月9日,八路军鲁中军区、渤海三分区配合新四军一一一师、八路军一一五师2万余人,越蒋峪、安丘分五路向盘踞昌乐的国民党张天佐部之高山、荣山、南张庄、邓阁埠、大官庄、枣杭、宋家老庄、仓上诸据点发起总攻,战斗激烈,双方均有伤亡。
  1945年8月7日,鲁中军区前线指挥王建安率部2万余人,渡汶河北上,分两路向张天佐部盘踞的高山、荣山、南张庄、邓阁埠等据点进攻,战斗至9日晨,向柳山寨一带转移。
  1945年8月,八路军一部夜袭朱刘地主武装自卫团200余人,毙敌6人,余敌溃逃。
  1947年8月23日晨,鲁中警四团、警五团2000余人,在泊庄东北沟一带伏击国民党辛永功团1个营,激战2小时,毙敌20余人,伤30余人,俘40余人,残敌溃逃。
  1948年4月2日至3日,解放军某部在昌乐境内消灭国民党临朐县流亡政府、保安大队,俘敌500余人,缴获大批武器弹药。
  1948年4月4日,解放军在昌乐县南部,消灭国民党军队一部,活捉国民党县党部委员高岩生及其他官员数名,缴获弹药一批。
  第四节   拥政爱民
  1958年至1960年,驻境6210部队每年出动2700人帮助兴建方山果园。1958年,5062部队出动105人帮助开发青上铜矿。
  1958年大炼钢铁,昌乐县在北关桑园办炼焦厂,6210部队出动2800人,帮助建炼焦窑20座。
  1959年11月,6210部队出动2900人次,劳动9个月,帮助昌乐县人民兴建高崖水库。
  1966年7月,6210部队出动2800人次,帮助兴建五图水库。同年10月,6210部队又出动3000人,并动员全部家属参加,帮助兴建姜家坊子水库。
  1970年10月,3909部队投资2400元,派出47名干部战士,利用4天时间,安装自来水管道243米,免费为群众供水,为谢家山群众彻底解决了吃水难问题。
  1974年秋,老坝河决口,6210部队抽调1个营及35辆汽车帮助抢险。
  武警总队医院自1979年搬至昌乐以来,积极为驻地群众防病治病。8年间,共诊治地方病员149977人次,为乡(镇)以上干部健康查体2次,共计500人次;为教育局、一中、五中、教师进修学校干部、教师查体2次,计500人次;为一中、五中在校学生查体2000人次。1985年10月,昌乐县政府赠予武警总队医院“尊师重教”锦旗一面。医院还为地方培训内科、外科、心电、放射、检验、口腔、药剂等专业人员16名,成功地抢救了农药中毒、电击伤、煤矿塌方、工伤事故等危重伤病员303人,治愈婴儿瘫后遗症病员2000余例。医院还曾派出一名内科副主任带领医疗队,携带医药器械到县内比较贫困的毕都、北鄌郚等地巡回医疗,免费为地方干部、烈军属、参加过中越自卫作战的退伍军人、离退休老干部、知识分子、五保户和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宣传卫生常识,共诊治病员1423名。
  1983年1月17日下午,县武装部作战动员科科长霰忠庆,在漳河乡冢头村西指挥民兵训练,官庄村民兵刘学勤投弹时将拉了弦的手榴弹扔到身后两米处,霰忠庆把刘学勤用力推倒在地,用身体遮住他,两人安然无恙。
  1984年3月21日晚,昌乐五中一女生宿舍因触电起火,造成了1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县内驻军得知消息后,立即开展了募捐活动。武警医院捐赠500余元现金和2000多页瓦;县人民武装部捐赠修缮房屋的木料;55228部队一名战士把仅有的15元津贴费送到学校;55239部队、87022部队的干部战士也都捐了款。
  附:日伪军及国民党反动派暴行
  一、日伪军暴行
  1938年1月至1945年8月,日本侵略军500余人,在昌乐、朱刘店、尧沟设立据点,后逐渐向县境南部进犯,在边下、乔官、北岩、辛旺、古城、鞋山子、阿陀等地建立据点,强迫农民修围墙、筑碉堡、挖战壕,奸淫、烧杀、抢掠,疯狂扫荡,残酷实行“三光”政策,屠杀革命干部12人,无辜群众975人。犯下了滔天罪行,昌乐人民受尽灾难。
  1931年,有7户逃荒农民,为躲避兵匪、官绅压榨,在城东草山子扎棚落户,开荒种田谋生,并栽植杏树。春天,杏花盛开,被称为杏花村。1938年日军侵入昌乐后,到处杀人放火,7户难民亦未幸免,被迫再度流浪他乡,舍业投生。
  1938年1月9日,日军侵入尧沟火车站,把中国人当活靶子,开枪打死农民5人。同年6月2日,日伪军50余人侵犯南张村,把所有村民集合于前街,逐个点名,当场抓起7人,押到村东北角一个大坑内,除2人倒在血泊里侥幸逃生外,其余5人被枪杀。1938年1月,日军小队长涩谷君一带领日伪军闯入城里天主教堂,开枪打死1名法国神甫、2名修女、1名中国男教徒和2名中国女教徒。
  1938年2月7日,日军进犯老官李村,农民王乐义被日军开枪打死。同日,日军进犯山秦村,将没有及时逃跑的群众赶到街上,当众把王乐义的头铡下来,威胁镇压群众。
  1938年2月11日,盘踞乔官据点的日军,在歇头仓村南棘子林庙外,用机枪把歇头仓村农民杨同海打死。
  1938年2月19日,日伪军进犯乔官南部陶家庄、王家庄一带,打死农民陶曰龙、陶曰宗等10余人。
  1938年2月,盘踞乔官据点的日军三花小队,曾受到小善地村抗日群众两次袭击,打死打伤日军10余名。2月18、19日,日伪军40余人,突然包围小善地村,杀害无辜群众20余人,伤6人,烧毁房屋296间,抓走大小善地青壮年10人。翌日,在乔官村南枪杀大小善地两村群众7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小善地惨案”。
  1938年3月25日黎明,日伪军60余名包围龙泉院村,冲进村里到处鸣枪,见人就杀,当场打死9人,放火烧毁房屋15间,牲口、鸡鸭被抢劫一空。
  1938年4月9日,抗日群众割了歇头仓附近电话线,日军包围歇头仓村,强迫未逃的所有群众到村东场园集合,周围架着机枪,逼供威胁,凶狠的日军白喜,先叫群众挑来一担凉水,将大刀放在凉水里醮了蘸,把农民张文修的头砍下来示众;接着又到西河下村,用刀把农民于随祜穿死;最后到了田家泉子,用刀把农民于国江捅死。
  1938年6月24日,抗日群众拆毁大桥村附近铁路,盘踞在朱刘店火车站的日伪军包围了大桥村,杀害群众14人,烧毁房屋75间。
  1938年7月14日,国民党厉文礼部20余人到孟家庄催给养,驻安丘城的日伪军500余人,于当日夜间分两路向孟家庄“围剿”,厉文礼部纷纷逃跑,日军正向村内冲进,村里响了两抬枪,两路日军相互打了起来,日伪军死亡30余人。日军冲进村内,杀害无辜百姓10人,焚烧房屋,将该村抢掠一空。
  1938年11月4日,日军到五图一带扫荡,先向四泉山打炮10余发,随即进犯曹家庙村,放火烧毁曹家庙高等小学校舍、民房10余间。接着又进犯辛旺,老农芦德明因患气管炎跑不动,被开枪打死。农民郭留,跑到村东藏在秫秸攒里,被日军发现后开枪打死。日军又放火烧了许昌武、刘同修的房子6间往北撤走。
  1938年12月4日晨,日伪军500余人,分南北两路围攻阿陀街,先用山炮轰击村内,然后马队、步兵冲进村里,烧杀抢掠,无所不为。13名群众惨遭杀害,全村房屋大部被烧毁。
  1939年3月,东萧村南边一段铁路被抗日群众拆毁,日军冲进东萧村,枪杀该村村长李学德,烧毁民房270余间。
  1939年春,有一辆压道车上的日军,进犯东萧村,打死萧锡敬之父,打死萧洪英牵的1头牛,打伤萧洪智,将全村农民赶到村西湾内威胁逼供,无辜遭到毒打。
  1939年春,一天拂晓,日伪军突然包围了方山店子,并向村内开枪打炮,施放毒瓦斯,致使全村数百人中毒。把农民吴光海押到辛旺据点,严刑拷打,后又押至潍县火车站下的擂鼓山,被狼狗活活咬死。
  1939年4月8日和12月9日,日伪军两次扫荡马宋村,先在村外放炮,打死刘步奎之儿媳,冲进村内打死唐继广之母张氏,将高大元之父押到古城活埋。牵去牲口26头,烧毁房屋210余间。
  1939年8月28日,日军进驻辛旺后,疯狂屠杀无辜群众,逮捕臧福祥、臧禄祥和卢洪茂父子。臧禄祥被吊在村西树上,用钉有长钉子的木板活活打死。臧福祥、卢洪茂等3人,被押到昌乐城水牢里,半年后,在城东天齐庙前,被狼狗活活咬死。
  1939年冬,高家庄高文秀曾参加过抗日活动,刚到家里即被汉奸告密,当天夜间,日伪军包围起高文秀的住宅,高文秀在爬墙突围时,被日军开枪打死。
  1939年,小埠前村民刘成吉、刘成顺兄弟2人,因反抗日本侵略军抢劫财物,被日军用刺刀穿死,牲口、财物被抢劫一空,家破人亡。是年,小埠前村民刘希礼打短工回家,路过边下据点,被日军抓住,砍头暴尸数日。同时,刘成仁被日军押至城里杀害。
  1940年3月20日,辛旺、乔官、坊子、望留等据点的日伪军到五图一带扫荡,包围了营子和泉二头,向村内开枪打炮,泉二头被打死4人,重伤2人,营子被打死2人,重伤4人。
  1940年3月11日,日伪军扫荡西韩河村,打死打伤群众12人,把全村烧成一片焦土,烧死牲口2头。
  1940年,尧沟镇北楼村民董奎武被日本侵略军杀害。
  1940年冬,辛旺据点的日伪军受到抗日群众的袭击后,没有被打死的日伪军逃到朱刘据点。一天,纠集日伪军乘坐汽车,开到辛旺报复,农民刘锦堂正在北门里站岗,被日军开枪打死。
  1941年,日本侵略军把在坡里种地、放牛、过路行人当作活靶子打。尧沟镇君子巷胡景德、陈丙德,常庄刘治安等无辜死于日军枪弹之下,尧沟东大街王春和被打断腿,造成终生残废。
  1942年2月20日下午,驻安丘县偕户据点日伪军到姚家庄、东水、西水、丁家庄、小洼等村扫荡,杀害群众7人,烧毁房屋百余间,抢走牲口30余头。
  1942年4月23日,辛旺、乔官、望留、坊子4据点日伪军集结扫荡胡泉、双泉两村,杀害群众5人,打伤7人。
  1942年10月24日,盘踞乔官据点的日伪军到解召一带扫荡,绑去无辜群众24人,押进地窖里,三天不给水喝,不给饭吃,灌凉水、压杠子、坐老虎凳、打皮鞭,用尽酷刑,后花钱保释。
  1942年,日军进犯尧沟镇西三里村,开枪打死农民刘学明、刘学友、李志3人,李传清受重伤。
  1943年8月,乔官据点的日伪军到石人坡扫荡,将李道明等13名无辜群众抓去关押半月之久,受尽烙铁烙、锤子敲、灌辣椒水等残酷刑罚,后花钱保释脱险。
  大桥惨案碑文
  永记一九三八年五月
  二十七日(古历)
  国民党匪首蒋介石统治中国时期,对人民敲诈勒索,弄得民不聊生。当洋人——日寇侵略中国时,匪首蒋介石非但不加抵抗,反而认敌为友,相互勾结狼狈为奸,他们所到之处,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实行“三光”(杀光、烧光、抢光)政策,将我广大劳动人民抛进了水深火热之中。一九三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古历),日寇进入我村烧杀抢劫为所欲为,强迫我十五名群众给其修补铁道,待铁道修好之后,将王继业、李善广、张志友、张志忠、张好德、张迎喜、张迎吉、张迎哲、王德增、张好生、张义昇、张其田、张锡富、张志仁、王德成等十五人赶入北沟,凶残的日寇用机枪大肆屠杀,除张锡富装死逃生外,其余全被枪杀,但张锡富终因受惊致死。狠毒的日寇屠杀我群众之后,并未罢休,又在村内到处放火,全村仅有房屋一百一十间就烧掉七十五间,其中张好德、王德福、张集田、张好顺等四户的房屋被烧得寸草未余,我善良的父老兄弟就这样无故被杀,当时北沟变成了血沟,村内变成了血海,鸡乱飞,狗狂咬,人心惶惶,哭声连天,似此惨案怎不使人闻声落泪呢!此事过后,王继成之妻王刘氏,张锡富之妻张刘氏,亦因受惊得病而死,全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流浪四方,无家可归,我村二十三户致使两户逃往东北,七户到异乡为乞,其余各户皆投亲奔友,村内仅剩老妪一人,使山明水秀之村变为废墟。
  毛主席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打垮了日寇和国民党蒋介石,人民死而复生随之重建家园,新盖房屋三十六间,家具、农具一般俱全,过上了自由幸福的生活。但这刻骨仇恨应世代相传,千年万载永记心头。
  中共大桥村支部
  大桥村大队委员会全体社员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立
  二、国民党反动派暴行
  自1927年至1948年,国民党反动派在昌乐实行血腥统治,横征暴敛,对日本侵略军采取不抵抗主义,镇压人民革命斗争,犯下了滔天罪行。在昌乐境内及周围临县边境,利用枪杀、活埋、“砸核桃”、剖腹、割头、挖眼、扒心、割耳朵、割舌头、割双手、狼狗咬、割脚揽筋、绳勒铡劈、大卸八块等20余种酷刑,在“仓上杀人场”、“郑家沟杀人场”、“埠南庄杀人场”、“马宋河西万人河”,以残酷的手段,疯狂屠杀共产党员、爱国志士和无辜群众达2000余人。
  1929年2月18日,300余名国民党反动派武装军队进入三徐园,抢掠农民财物,打死村民25人,纵火烧毁房屋500余间,仅剩一间敞棚。农民徐勤不幸被抓住活活扒心而死,酆文友被暴徒用铡刀劈死,酆曰其先被割掉生殖器,而后遭杀害,秦教被抓住,吊在树上,用通条打,枪托捣,子弹剥肋骨,甚至用刺刀乱穿,打得死去活来。
  1932年8月18日晨,国民党昌乐当局突然出动军警30余人包围东耿安,刘焕斗、刘焕章、刘龙骧、梁振英被捕。同日下午,又包围杨家淳于,杨怀清、杨明义等22人被捕。22日,中共昌乐特支书记孟繁锷被捕。10月9日,中共解召支部书记刘慈源被捕。
  1933年,国民党县长王金岳组织“进德乡会”、“仓储筹备委员会”,名义上储备粮食救济鲁西灾民,实际是榨取劳动人民血汗,囤积居奇,大发横财。
  1935年至1937年,国民党名目繁多的土地陈报等苛捐杂税20多种,除田赋外,还有正税、附税、军事特捐、“剿共捐”、房产捐、牛驴骡马猪羊捐、壮丁训练捐、民团训练捐、预筹“抗日捐”等。国民党昌乐县当局,高喊民族危机,一致抗日,在抗日的幌子下,大发横财。当时人民群众怨声载道:“王金岳坐县长,要不完的捐税,缴不完的粮饷,老百姓吃菜咽糠,王金岳酒后烟枪”。
  1939年1月,国民党昌乐当局制定“异党及不良分子调查表”,分发各乡(镇)和保长填报,防范共产党的一切活动,一经查报,立即杀害。9月9日晚,中共昌乐县委书记刘慈源被张天佐的暗杀团杀害。
  1940年,国民党昌乐当局将8区66乡(镇)划为4区65乡(镇),编组保甲,清查户口,办理五家互保连坐切结。声言“宁错杀一千,不放走一人”,严密注视共产党人的活动。还组织“动员委员会”、“战地工作队”,驻各乡督促“站岗放哨”、“盘查行人”,搜集共产党及八路军的情报。2至6月,张天佐的暗杀团先后将50余名共产党员、抗日战士、无辜群众杀害。2月9日,中共五区区委书记于临凤被枪杀于可落山下;3月17日,地下宣传员于新文、地下联络员宫际堂,分别被暗杀团用镢头劈死;4月5日,中共打鼓山联络站负责人刘克礼,被暗杀团用利斧乱劈头部牺牲;地下宣传员刘兰阶,山东纵队一支队联络员王凤祥、刘保太,地下联络员庞文林相继被杀害。11月8日,主持县委工作的县委组织部长刘焕奎,被国民党昌乐保安第五团杀害。
  1940年4月13日、1942年10月12日、1943年春,张天佐三次被日军包围在昌(乐)、临(朐)边沿区的纪山、柳山、乔山、毕都、鄌郚一带,张天佐为了保存实力,反对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积极奉行蒋介石“宁亡于日,不亡于共”、“攘外必先安内”的指令,均不战而逃。1943年夏,张天佐一边授意二营营长张震寰率800余人投降日军,一边修筑仓上、耿家官庄、陈木匠官庄、朝阳官庄、张庄、埠南庄、后双沟、前李家庄等8大围寨和高山、邹家庄、邓阁埠3处据点,并举行全县户口总复查,在昌寿、昌益、昌临、昌安边沿地区设立警戒线。凡查出非昌乐县籍的人,一律扣押,稍有怀疑,便予以活埋或枪杀,在群众中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张天佐,张天佐,屠杀人民把刀磨。听说鬼子来扫荡,吓得两腿乱哆嗦。听说鬼子撤走了,回过头来把刀磨”。
  1939年至1943年,张天佐在鄌郚郑家庄西河,活埋革命志士和群众300多人,在马宋镇仓上东南河杀害100余人,在马宋河西村白浪河滩有400余名革命者、无辜群众被活埋,群众叫白浪河为“万人河”。张天佐部赵凤翔,在埠南庄村西尧河滩残害群众200余人。1939年4月,东上疃共产党地下组织联络员庞文林(当时在潍县八甲教学),被张天佐部刘中堂绑架到二甲村杀害。12月,东上疃共产党地下组织联络员刘培斋,被张立田部抓捕,押至都昌装进麻袋里,用刺刀活活穿死。
  1940年4月16日,东耿安村中共地下党员刘保太在潍县做生意,回家剜谷苗子,晚上,被张天佐部抓至南河滩,绑在杨树上用石头活活砸死。1941年4月15日,尧沟镇后营村农民田长文被国民党的便衣特务抓到鄌郚河西,先用虎口钳把牙全部拔掉,然后活埋。1941年5月12日,中共二区委宣传委员刘廷芳(曹西楼人),被张天佐部抓到曹西楼东南河沟杀害。1942年春,张天佐派其部下侯聚伍、刘耀文部与潍县傅家坏人勾结,越过县境,在潍县傅家抓捕共产党员徐佩芝,徐机警转移,房东被抓到仓上拘禁。山东纵队一支队派往昌乐的联络员庞洪祥、刘长荣、巩耀德相继被张天佐杀害。1943年,南郝乡下洼村农民张通被还乡团杀害后碎尸。
  1940年6月6日,张天佐部赵仲诺将薛家村许恒茂抓到翟辛村西,先割断脚揽筋,又割去舌头,最后把许恒茂和许恒祥、李和林一块活埋。
  1941年6月,赵仲诺以八路嫌疑将梁庄阎晓滨、李家埠头李志忠、董家庄董乐天、王景尧等4人逮捕,转交张天佐杀害。
  1942年春,赵仲诺派传令兵柴秀荣、王九胜等人,将石埠子村算卦先生高连祥,以向日军报告情报为罪名,杀死在孤山庙。
  1942年,张天佐令赵仲诺将四图村王善文夫妇抓捕,以向日军报告情报为罪名,活埋在孤山庙村北。
  1942年,尧沟南楼刘焕友,因被抓当兵逃跑,被国民党保安三师三团康岱伍部抓住枪杀。同时,后营村田德本及其妻以八路嫌疑被活埋。
  1943年夏,坡子村田常福、北郭村张桂芝、张桂芬、李家埠头李朋三,以私通八路为罪名被国民党军活埋。同年,国民党军孟庆华部到东庄王村抓去农民36人,王西胜被砍头,其余35人押至寿光县振武庙,7D余天以后才花钱赎回。
  1944年4月,马家河子中学(亦称路北分校)教师张景秋,对国民党反动派的血腥统治极其不满,他曾在“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纪念大会”上讲话,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一天,张景秋被国民党二区区长张立田抓至都昌西门外活埋。同年6月,马家河子中学教师宗汝农一家5口人,因“八路嫌疑”,先后被张立田抓捕,活埋在一个坑里,残不忍睹。
  1945年6月16日,赵仲诺在昌乐火车站查住6人,以“八路嫌疑”活埋在火车站西北沟里。
  1945年7月,城北王家庄有人报告,城里赵世福、阎相环是八路,赵仲诺令其部下将赵世福、阎相环抓至南流泉活埋。
  1945年8月,张天佐派部下把蔡家河村宋洪三的父母抓到村东枪杀。
  1945年8月,有人向赵仲诺报告“管庄村郄锡田接待八路”,赵仲诺即令其部下将郄锡田逮捕,后押送张天佐,在仓上杀害。不久,管庄村赵乐明的妻子、女儿被赵仲诺押送仓上,不几天也被活埋。
  1945年秋,赵仲诺将张家埠头张志忠抓至郑家庄活埋。
  1945年,八路军某部路过尧沟,小楼村农民刘五孝给八路军磨面、做饭。八路军走后,被国民党保安三师三团康岱伍部抓去,以私通八路为罪名,杀害在尧沟西门外。
  1946年春,康岱伍部史有兰到尧沟东西王村逼粮逼款,王传和的父亲因交不上粮款,被杀害在孟家庄东门里。
  1945年,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国民党反动派军政人员纷纷进城,抢夺胜利果实。张天佐进驻潍县城,并派其亲信县民政科长王源河代理昌乐县长职务,与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赵叔勤、三青团昌乐分团部主任赵伯枢、社会科长刘厚民、自卫大队长张立田等进入县城。1946年7月,张天佐在昌乐城召集紧急会议,部署训练特务、筹粮筹款、修碉堡筑工事三件大事。
  训练特务。开始分三期训练还乡团特务,秘密安排“围剿”共产党和解放军的计划;接着又训练各乡的乡长、干事,进行反共反人民的教育,令其搜集共产党的党、政、军情报和所谓“嫌疑分子”。
  抓丁抓夫扩充队伍。张天佐担任国民党八区专员兼保安一师师长后,除收罗兵痞流氓外,采用抓丁当兵的政策,抓紧扩充兵源,发展实力。1946年9月,张天佐从昌乐抓丁200名一
  1946年6月13日,赵华轩以“八路嫌疑”为罪名,令其部下将鄌郚后沟村郑全禄的父亲、伯父抓到鄌郚河西九曲河活埋。
  1946年6月22日,辛永功将李家官庄赵玉田枪杀,又将其6岁的儿子柳山劈成两半。
  1946年冬,解放区逐渐扩大,临朐、益都、临淄、寿光、安丘、诸城等县国民党反动派纷纷逃亡昌乐,他们依靠昌乐拨发粮款,或在“拉锯区”抢粮逼款,弄得民不聊生,鸡犬不宁。同年12月,张天佐又到昌乐召集张景月、徐振忠、赵华轩及昌乐14区的区长在县城开会,强化反共政策:一是训练特务,暗杀共产党员及所谓“嫌疑分子”;二是拆除县城内外的民房,赶修防守工事;三是军需均由昌乐县供给,各部还可自行征集。
  为了加强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成立“山东省昌乐县妇女委员会”,张天佐的老婆李佐清为主任。日本投降后改为妇女会,下设区、乡、村妇女会,以收生妇为主,训练妇女特务骨干分子,1946、1947年两年内,每村1人,共训练1000余人,组织妇女站岗放哨,盘查行人,秘密调查地下共产党人及所谓“嫌疑分子”,积极进行反共反人民的特务活动。同时组织“战地工作队”(后改为“防匪工作队”),“学生暑期服务队”,配合各乡、保在全县组织壮丁组、妇女组、老幼组,昼夜站岗放哨,盘查行人。
  1946年11月,马宋王振君被国民党区长唐玉璋抓去,先坐老虎凳把腿折断,后被枪杀于仓上东门外。
  1946年,赵仲诺将解放区干部男女各1人押送仓上,被张乐德活埋于仓上南河。
  1946年,赵仲诺抓捕昌乐县独立营战士1名,活埋在桲椤林子河里。
  1946年,朱刘店农民刘西景说:“国民党不如八路军好”,被张立田抓到朱刘店村西用刺刀穿死。
  1946年,诸城、安丘支前民工10余人,返回时误入青龙观,被国民党赵凤翔部骗入埠南据点集体杀害。
  1947年3月27日,国民党飞机两架轰炸高崖集,赶集的群众死伤200余人。
  1947年春,张家河洼村住着一个年70岁的讨饭妇女,给群众纺线谋生,被赵凤翔部发现后抓到埠南庄,以八路密探的罪名活埋。同年,崔家庄农民崔大年的两个女儿到池子村走亲戚,其长女被赵凤翔部当作活靶子打死。
  1947年8月6日,赵仲诺将解放军支前民工7人活埋于桲椤林子东沟。同年又将诸城县支前民工10余人押至仓上杀害。
  1947年8月,中共高崖区委副书记徐坚政,被国民党枪杀后铡下头来挂在树上示众。同期,大庄皋村中共区中队战士陶英乐被辛永功部抓去,受尽用刀划肉搓盐等酷刑后枪杀。
  1947年11月,敌营长刘世隆将鄌郚村刘乐仁之妻抓到南张庄,先用烧红的铁锨烙,后枪杀在鄌郚西河。
  1947年冬,国民党张景月部纵火焚烧城区附近阎家庄子等村民房,群众散逃,村庄化为废墟。
  1947年,赵仲诺在郑家沟、桲椤林子杀害解放军战士、解放区干部及八路嫌疑80余人。
  1948年3月,赵仲诺将北岩区孙洪洼村姜曰芳、姜云龙父子2人打死在鄌郚区郑家庄。
  1948年4月,张景月部十一团在懒边村抓住解放军战士3名,押送给赵华轩,赵华轩令警察队长张志安、班长侯其义将3名解放军战士活埋于城东龙王庙前沟里。
  1948年4月26日,国民党飞机扫射正在朱刘店赶集的群众,打死3人。5月13日,国民党飞机2架,轰炸朱刘区东西南庄,投下4枚炸弹,炸死、炸伤村民各2人。5月17日,国民党飞机1架,轰炸西南庄,投下6枚炸弹,炸伤村民1人。
  1948年5月,昌乐县解放,赵仲诺率残部往济南逃窜途中,在郑家沟西河滩活埋解放军战士、民兵14名。同时,在桲椤林子杀害民兵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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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役制度
  第四章   兵役制度
  第一节   国民党兵役制度
  清末及中华民国前期,军队扩充办法为招兵制,即用兵单位公开打出招兵招牌,并用文字或口头形式宣传招兵部队的性质、任务、所在地点以及招兵条件、待遇,诱使青壮年当兵。当时被招当兵者,有的是好逸恶劳想当兵享福的;有的是在家惹下祸端想当兵逃避的;有的是想借当兵之机升官发财的;有的是为生活所迫想通过当兵谋生路的。总之,善良淳朴的人自愿当兵者甚少,因而有“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之说。
  抗日战争开始后,张天佐任国民党昌乐县长,大量扩充军队,以至编制成师,数达2万,兵役制度也几经变更,并建有专业兵役机构,兵役制度除按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国民兵役施行规范》执行外,张天佐还为适应其扩充部队的需要自定了一些招兵细则。
  招募
  抗战一开始,张天佐打着“抗日”的旗号广为招收兵员,首先将原联庄会会员招募组织,编制成军,同时安排亲信、部下各自招兵拉队伍,并规定谁拉的队伍归谁所有。
  雇兵
  随着时间的推移,南京国民政府假抗日真反共的反动面目越来越暴露,人们不再受欺骗应其招募。同时,国民党正规军也不断下达征集新兵任务,只用招兵办法已不能满足需要,张天佐即采用雇兵办法,由政府拿出一定数量的粮食作报酬,雇用青年人入伍当兵。
  拔兵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的反革命面目暴露无遗,雇兵也不能再适应其需要,张天佐即采用“拔兵”办法,将所需兵员数分配到村,村内年龄适合的青年(当时称“壮丁”)“抓阄儿”定兵,谁“抓”着谁去,虽名为“抓阄儿”碰运气,实际上营私舞弊严重,所抓到者多是贫苦农民,稍富裕些的即使偶有抓到,也花钱雇人去顶替。
  第二节   人民军队兵役制度
  志愿兵役制度
  人民军队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无限信赖、热爱自己的军队,他们经常选送优秀儿女参加人民军队,不少家庭出现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弟弟送哥哥志愿参军,情真意切,感人至深。1945年至1948年,全县1000多人先后志愿参加区中队、独立营、沂山子弟兵团和主力部队。1948年至1949年,有3580名青年志愿参军。1950年,全县有450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1951年,全县有2700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义务兵役制
  1955年,国家颁布《兵役法》,明确规定兵役制度由志愿兵役制改为义务兵役制,每个适龄青年都有服兵役保卫祖国的义务。征集年龄,1973年前为年满18岁至23岁,后改为18岁至22岁,年满17岁本人自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征集。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及全日制在校学生免征。服役期限陆军为3年、空军4年、海军5年。1968年至1973年,服役期限曾改为陆军2年,空军3年,海军4年。
  1955年,全县第一批义务兵325名。此后,每年一次征退工作,形成制度。1967、1972年度因“文化大革命”未进行兵员征集工作。
  1978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规定义务兵服役期满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转为志愿兵,继续留部队服役,一般从入伍时算,至少8年,最长不超过20年,年龄不超过39岁,军队如有特殊需要,本人自愿,经军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1984年5月颁布的新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服现役的期限为:陆军3年、海军、空军4年。义务兵服役期满,根据军队的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超期服现役,超期服现役的期限,陆军1年至2年,海军、空军1年。是年10月,改革征集办法,一是从兵役登记中确定预征对象;二是由过去部队接兵改由地方送兵。昌乐县是山东省政府确定的新兵自行至部队报到试点县,全县484名新兵均按时到达部队。
  预备役
  1955年,国家颁布第一部《兵役法》以后,开始实行预备役制度,预备役是后备兵源,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士兵预备役和军官预备役两类。
  士兵预备役   分一类预备役和二类预备役。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9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专业技术人员为第一类预备役。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9岁至35岁退出现役的士兵及其他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为第二类预备役。满35岁退出预备役。
  军官预备役   包括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高等院校毕业学生、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1962年,全县共有预备役士兵86609名,其中一类预备役41712名,二类预备役44897名。
  1981年,民兵组织调整后,预备役建设又有新规定:退役军人和经过训练合格的基干民兵编为第一类预备役,其他民兵编为第二类预备役。
  1985年,全县有第一类预备役士兵11776名,第二类预备役士兵4665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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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乐民兵
  第五章   民兵
  第一节   组织建设
  一、建国前的民兵组织
  1944年,赵西林、刘普在县境西部边沿地区高庄、尧山一带,领导群众与日伪顽进行武装斗争,成立了100余人的民兵队伍。1946年初,三地委派刘兆吉到边沿区整顿和发展民兵组织,边区各村先后建立起民兵自卫团。至6月,民兵组织发展到4个区、30多个村庄,共900余人,有枪20支。边区武装部从各村抽调骨干民兵和较好的枪支组成25村的“联防队”。38个村还建立了爆破组,开展地雷战。1947年6月,边区民兵发展到1800人。
  1945年,平原、高崖一带解放后,各村相继建立民主政权。随之建立各类民兵组织。当时民兵组织形式有三:
  自卫团   有团长、副团长,下设班或排。团员系30岁至50岁之间的政治可靠人员,主要任务是负责本村的站岗值勤。
  民兵队   有队长、指导员,民兵系年龄17岁至30岁、政治上可靠、身体健康的青年,主要任务是在县区武装部领导下,坚守本村,积极开展对敌武装斗争,每村有民兵队部,夜间民兵在队部集体住宿,以利执行任务。
  联防队   区武装部从各村抽调骨干民兵和较好枪支组成联防队,每队25人左右,队员一般两个月一轮换,联防队较民兵队机动性更大,直接在区武装部带领下执行各种军事任务。联防队的作用,一是为各民兵队培养骨干力量,二是保卫解放区,打击敌人。
  1945年,高崖村成立了120人的自卫团,25人的民兵队,秦会芳任自卫团长。1946年2月,李家庄民兵队成立,共10余人。3月,包庄民兵队成立,共10余人。1947年,高崖区成立了民兵联防汶河大队,共有100余人,40支枪。
  1945年11月,平原街建立自卫团,共4个分队,60多人,13支枪,子弹百发,赵可友任团长。次年11月,三军分区武工大队调来40人,组建成汶河区中队,共80余人,赵可友任队长(平原街自卫团仍存在)。1947年春,汶河区中队改成武工队。1948年5月,区武工队升级,编入昌潍军分区司令部整编20团。
  二、建国后的民兵组织
  1948年5月,昌乐全境解放,县设武装部,区配备武装部长、干事,主管民兵工作。各村设民兵队长,村支部书记兼民兵指导员,民兵组织迅速发展。1951年,全县民兵7872人。
  抗美援朝期间,全县普遍推行民兵制度,并建立基干民兵团。
  1955年,国家颁布《兵役法》,民兵组织得以更大发展,全县民兵达11809人。
  1956年合作化运动中,全县民兵达30584人。
  1958年9月,毛泽东主席号召“全民皆兵”,全县组建民兵师,实行劳武结合,全民皆兵。年满16岁至50岁的能拿起武器的男女公民,都编入民兵队伍,年满16岁至30岁的男青年及18岁至25岁的女青年编入基干民兵,全县计有基干民兵36254人,其中女性9785人,退伍军人2857人。基干民兵分编为15个团,63个营,251个连,323个排,3035个班。有团职干部82人,营职干部216人,连职干部575人,排职干部323人,班干部4347人。普通民兵分编为12个师,32个团,108个营,676个连,1998个排,6111个班。有师职干部127名,团职干部172名,营职干部476名,连职干部1378名,排职干部2978名,班干部7722名。干部中退役军人185名。
  1959年6月,经过整顿,全县计有民兵90498名,其中排以上干部4623名,基干民兵15737名(基干民兵中女性7631名)。野战民兵7753名,普通民兵67008名(其中女性34750名),服过现役的5323名,分编为10个师,3个团(有3个公社未改师,仍称团),111个营,618个连,2090个排。
  1961年12月,中央颁布民兵工作条例,全县结合整风整社和征兵等工作,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年满16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和16岁至35岁的女性公民编为基干民兵,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有官有兵,官兵相识,组织健全。这次民兵整顿,由于进度快,质量好,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的通报表扬。
  1981年11月,民兵组织进行大调整,列为国家武装力量之一,实行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民兵分为基干民兵(18岁至28岁)和普通民兵(18岁至35岁),基干民兵包括兵员动员对象。全县民兵总数达52164人,占总人口的10.4%。其中普通民兵41100人,分编为914个连,1920个排,4285个班,有排以上干部5058人。基干民兵11064人,分编为1个团,15个营,10个连,314个排,1273个班,有排以上干部494人,兵员动员对象5280人,退伍军人6 484人。
  1985年底,全县共有民兵58432名,其中基干民兵11776名,分编为24个营,13个连,382个排,1402个班,有排以上干部922名。普通民兵46656名,分编为954个连,有排以上干部4114名。
  第二节   武器装备
  一、建国前民兵的武器装备
  建国前,装备民兵的武器很杂,有自制的土枪土炮和缴获敌人的各式步枪:老套筒、捷克式、65式、79式等,同时,上级还配备给一部分手榴弹和地雷,民兵也自己造一部分地雷。1946年前后,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民兵备有各种枪400支,其中一小部分是自制和迫使土豪出钱买的,也有一小部分是上级配发的,大部分是从敌人手中夺来的。
  二、建国后民兵的武器装备
  1948年至1963年,装备民兵的主要武器为65式、79式步枪,1963年配发53式步骑枪,1969年配发56式半自动步枪和56式冲锋枪,1976年配发全自动步枪,1977年配发64式40火箭筒,1978年配发高射机枪、82无后座力炮、60迫击炮、69式火箭筒、硅2瓦电台。
  1978年前,民兵的装备枪支都是分散保管,个人使用,1978年至1982年4月,武器装备到比较好的连队,由连队统一保管,持枪手擦拭使用。1982年4月,根据上级指示,公社(县直、厂矿)武装部将武器装备收回集中,每个公社武装部都配备1至2名武器管理员负责看管。1985年,民兵武器实行以县为单位集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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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军政训练
  军事训练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当时的环境条件所限,民兵军事训练主要靠在战争中学习战争,靠打仗练兵,边打边练,在战争中提高民兵的军事素质。有条件时,县里统一组织,为解放区各村训练军事骨干。1946年,县武装部举办民兵爆破训练班,每期20人,训练20天,连办3期,学习各式地雷的制作、使用和有关兵器知识。这些骨干回村后再组织民兵训练,成立爆破组,开展地雷战。
  建国后,民兵的军事训练,由县区武装部统一组织,培训村民兵队长,训练内容主要是队列课目和兵器知识,有时也组织实弹射击,培训半个月左右,民兵队长回村组织本村民兵训练。
  民兵训练,坚持“以劳为主,劳武结合”的方针,多在冬闲季节进行。每年每个持枪民兵15至20个训练日。训练项目也随民兵装备的不断改善而逐年增加。1958年11月,县武装部部长许冠文出席华东体育工作会议,在会上介绍了“昌乐县射击流水作业的训练法”。会后,国防部副部长、国防体育协会主席李达上将接见了昌乐代表,并听取了详细汇报。同时,《解放军报》、《体育报》、《大众日报》刊登了《昌乐县射击流水作业训练法》。1960年3月,昌潍地区民兵射击比赛10个项目中,昌乐代表队获5个第一名,3个第二名,团体总分第一名。同年4月,山东省射击比赛在昌乐举行,女民兵班作了射击表演。1960年,全县训练基干民兵19989名,普通民兵1503名,每人22个训练日。其中参加步枪第一练习实弹射击的5120人,第二练习实弹射击的2459人。其他专业训练为120小时。参加炮兵、侦察、通讯、防化训练的共2799人。
  1964年6月,上级指示开展练兵大比武活动,县武装部组织了步枪射击比武班和85加农炮射击比武班。步枪班共12人,经过训练和参加县、地区的比赛,北岩公社岳泉大队民兵刘书田射击技术优异,于8月份参加省民兵大比武,用7.62步枪40发子弹100米距离,打3种靶,取得了优异成绩,受到贺龙元帅、罗瑞卿总参谋长的亲切接见,省军区奖给7.62步枪1支(1976年昌潍军分区将该枪调换为56式半自动步枪,配子弹100发)。炮班由平原大队6名男民兵组成,操85加农炮,在驻县炮兵部队训练2个月,8月份参加省民兵大比武,1000米固定目标实弹射击表演均取得优异成绩,全班同志受到贺龙元帅、罗瑞卿总参谋长、彭绍辉副总参谋长和济南军区、山东省委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拍摄了该班射击的记录片。1964年12月,该班又进行运动目标训练1个月,在1000米运动目标实弹射击中,又取得4发4中的好成绩。
  1981年1月至1982年12月10日,县武装部对武装民兵连长、排长、第一持枪手和各专业技术分队进行了第一周期训练。其分工是:县武装部负责训练连、排长和各专业技术分队,公社(厂矿)人武部负责训练持枪手。时间安排是:连、排长不少于30天,高机、通讯分队不少于40天,持枪手和其他专业不少于30天,军政比例为9:1。训练内容是:连、排长主要进行技术、游击战术基础训练、教学法和指挥训练。武装民兵主要进行射击、投弹、爆破、土木工程作业和游击战术训练。各类专业分队主要进行基础技术和应用技术训练。经过2年训练,第一周期应训民兵3907人(其中各类专业分队742人),基本完成训练任务的3641人,占应训人数的93%,成绩合格以上者3346人,合格率91%。其中专业分队中参训者315人,占应训人数的42%,合格率为100%。
  1983年,完成了民兵第二周期第一季度军事训练,全县共训1636人,其中民兵干部123人,基干民兵1513人,专业技术民兵239人,及格率100%,优秀率52.8%。4月份县武装部组织南郝民兵通讯连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报务员训练,后又复训了1个月,参加了省军区组织的考核验收,取得了总评成绩优秀的好成绩,获奖旗1面。
  1984年,完成了民兵第二周期第二季度军事训练,全县共训1120人,其中干部40人,基干民兵1080人,专业技术民兵604人,及格率100%,优秀率55%。3月份潍坊军分区在益都县组织82无后座力炮集中训练,县直机关武装部组织县82无后座力炮连参加了训练,历时1个月,经考核验收,取得了理论考核优秀,实弹射击12发12中的好成绩,获全区第一名,得奖旗1面。
  1985年,取消周期训练形式,改为当年一次完成训练大纲规定课目,是年共训1202人,其中干部54人,基干民兵1148人,专业技术民兵252人,及格率100%。10月份,潍坊军分区在各县训练20天的基础上,在军分区教导队组织为期5天的训练、考核和实弹射击,县直82无后座力炮连参加了训练,取得了全优的好成绩。
  政治教育
  1962年以前,民兵的政治教育,是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的,紧密配合党的中心任务,采取有合有分的方法进行,内容主要是学习毛泽东主席的人民战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民兵性质、任务教育、光荣传统教育和形势、战备教育。
  1962年6月19日,毛泽东主席发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全县民兵普遍开展创“四好”连队、“五好”民兵活动。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全县民兵热烈响应,好人好事不断出现。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各级党委和武装部门及时召开民兵工作代表会议。1976年7月9日至12日,县委召开全县民兵工作代表会议,表彰奖励41个先进集体和19名先进个人。
  1980年,遵照上级指示,开展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活动。4月21日,中共昌潍地委、昌潍军分区召开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平柳公社枣林大队民兵连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全县16个民兵连和高崖公社党委、北岩公社岳泉大队刘书田获奖。年终总结评比时,全县共评出先进民兵连129个。1981年,经县武装部审议,县委批准,确认先进武装部3个,先进专职武装干部8名,先进民兵连队145个,县委、县政府对其进行了表彰奖励。
  为了更好的对民兵进行政治教育,自1981年起,县武装部辅导督促各民兵连队建立民兵青年之家,全县914个连队,当年建起157个。1982年建起370个,到1985年底已建起737个,占民兵连队总数的77.3%。
  1981年度,全县评出3个先进武装部,8名先进专职武装干部和145个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连队。同年12月25日,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和团县委联合召开大会,表彰朱汉公社洪福河大队共青团员、基干民兵刘金忠严守岗位、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临危不惧,勇擒行凶盗窃犯的事迹。刘金忠被授予“治安模范”、“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并记三等功1次。
  1982年10月,中共潍坊地委、行署、军分区召开全区基层武装部长会议,漳河、朱刘公社武装部被评为先进武装部,朱刘公社武装部部长赵世忠荣记三等功1次,漳河公社武装部长刘锡田、阿陀公社武装部副部长王志华受嘉奖。年底,全县评出5个先进武装部,13名先进专职武装干部,142个先进民兵连。
  1983年,县人武部组织发动民兵开展带头建设文明村(单位)活动。当年,基层武装部抓的点中,有9个村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村”。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全县各民兵连基本上做到了“建立一月一堂政治课,建成一个民兵之家,组成一支民兵教育骨干队伍”的“三个一”落实。当年共建起民兵之家701个。年底,全县评出5个先进武装部,13名先进专职武装干部,130个先进民兵连。
  1984年,全县各民兵连普遍学习新兵做法,基层武装部抓的点中,有14个村被评为“文明村”。全县民兵成立学雷锋小组1577个,做好事19072件。全县评出2个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6个先进武装部,94个先进民兵连,12名先进专职武装干部,1名市级民兵模范,22名民兵标兵。
  1985年,根据上级指示,县人武部和团县委共同组织全县青年、民兵开展学习云南边防前线英雄,争做“四有”新人的活动。到年底,全县共建成民兵青年之家737个,评出6个先进武装部,13个先进专职武装干部,100个先进单位,9名民兵标兵。
  第四节   民兵任务
  参军
  民兵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兵源和后备力量。1945年至1948年,全县1万余名青年民兵先后志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7年1月5日,尧山、柳山两区150名翻身青年踊跃报名参军,涌现出51名送子、送郎参军的模范人物。1948年至1950年,全县4030名青年志愿参军。1951年,全县2700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952年,全县1850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国家颁布《兵役法》以来,全县近2.3万名青年光荣服兵役,为国防建设补充了兵源。
  支前
  1947年4月,县委、县政府组织发动全县民兵踊跃支援前线。4月4日派出96辆小车,组成支前小车队,随鲁中三军分区某医院服务。5月3日,支前小车队圆满完成任务,三军分区某医院赠送“完成任务光荣复员”锦旗一面。《大众日报》载文表彰昌乐支前小车队。1948年6月至1949年1月,淮海战役中,平原村赵可友、包庄村李继明带领汶河北岸的高崖、善庄、李家庄、赵家庄、东水、西水、平原等村民兵380余人,组成支前大队;同时,全县还动员民兵541名,担架105副,编为1个大队,5个中队,由大队长刘启玉、指导员郑冠五带领,冒枪林弹雨,挑挑子,送熟食,抬担架,随军转战。1950年5月,昌乐县抗美援朝分会响应毛泽东主席“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派出民兵30名,马车15辆,骡子27匹,赴朝支援前线。3人荣立三等功,1人荣立四等功。东管庄民兵郄汝盛在战地服务中光荣负伤,荣立三等功。1952年5月,援朝民兵除5人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外,其余复员。解放初期,昌乐县广大民兵积极参加清剿散匪、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维护社会治安,为保卫新生政权,发挥了有力的作用。1951年,县武装部调集民兵690名,马车12辆,修二十里堡和胶县飞机场。15人立功,其中戴振东荣立一等功。集体荣获锦旗1面。
  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昌乐县民兵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在各条战线上发挥着“突击队”的作用。1959年11月3日,高崖水库动工兴建,全县调集2.6万名民兵,编为13个民兵团,62个民兵营,245个民兵连参加,投工638.6万个,总工程量265.9万立方米,至1960年7月20日大坝合拢竣工。
  1959年11月3日,马宋水库兴建,调集7000名民兵,编为1个民兵团,投工40.46万个,动用土石27.57万立方米,至1960年5月竣工。1964年冬,在鄌郚公社郑家庄西山搞治山治岭石砌梯田样板,调集全县14个公社民兵,组成14个民兵团,7000余人上阵,至1965年春修筑梯田90亩,地堰25条,长3000余米,完成土石3万多立方米。1966年11月,荆山水库兴建,从北岩、南郝两公社调集7000名民兵参加施工;1967年3月,又重新调集城关、朱刘、尧沟、五图、乔官、北岩、南郝7社民兵7000名,编为1个民兵团,7个民兵营,投工116.25万个,挖土石100.94万立方米,1967年1月竣工。高崖水库灌区南水北调工程,1966年10月动工,1981年春结束。1966年10月至12月,调集高崖、平原、马宋、阿陀、平柳、鄌郚、朱汉7社民兵万人上阵;1967年春、冬,调集2万名民兵搞灌区配套;1967年1月至1968年,调集6万名民兵开挖总干渠;1969年至1981年,每年抽调3000~5000名民兵兴修。总投工1000多万个,修总干渠长94.9公里,建筑物424座;修支干渠长152.7公里,建筑物1468座。
  1968年5月,从五图、乔官、北岩、南郝、朱刘、尧沟、城关7公社,调集4000名民兵,组成1个民兵团,辖7个民兵营,参加修筑黄河大堤工程。完成土石96万立方米,筑堤5公里。
  1970年10月至1972年10月,修建辛泰铁路工程。从12个公社抽调1100名民兵,编为1个民兵团,12个民兵连,完成辛泰铁路建设,并修建长230米的黑旺铁路大桥1座;挖凿665米黑旺隧道1条;劈山挖通1535米路堑。
  “围山转”工程,是以孤山、方山为主体兴修的治山改土工程。1978年7月至1979年3月,从城关、朱刘、尧沟、南郝、北岩、鄌郚、高崖、平原、朱汉、阿陀、马宋、平柳、五图、乔官等公社,抽调民兵1000名,组建1个民兵团,12个民兵连,投工33.5万个,完成工程量44.4万立方米。
  昌乐县民兵还参加治理淮河、胜利油田工程会战,并在各条战线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
  昌乐人民防空
  第六章   人民防空
  第一节   指挥机构
  1969年10月,昌乐县革命委员会人民战备防空领导小组成立,慈曰志任组长,满玉成、刘尚友、孔宪成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组织领导县直45个单位挖建防空工事。1973年,战备领导小组和战备办公室分别改为昌乐县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和人民防空办公室。1975年7月,县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和所设办公室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范公兴、县人武部部长孔宪成等11人组成,范公兴任组长,高传玺、孔宪成、张松林任副组长。人防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院内,负责全县的日常战备防空工作。业务上接受昌潍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领导,下辖各公社、各县直单位的战备防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县直45个单位挖建防空工事和各公社、县直各单位的战备防空工作。
  第二节   工程设施
  县人防工程于1969年上半年开始兴建,1972年基本建成,投资近4万元,主体工程在县人武部院内,形式为地下式,石头水泥结构,动用土石1.2万立方米,工日2万多个,工程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1975年又向西延伸了近200平方米。同时,县机械厂、建筑公司、果品公司、生产资料公司、烟叶公司、供电局、邮电局、酒厂、鞋厂、师范学校、财政局、印刷厂、煤建公司、县医院、精神病防治院等单位也修建了部分小型地下工事。全县共构筑防空工事2500余平方米,被覆1500平方米。已被覆的能继续用于人民防空,未被覆的已经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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