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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2-28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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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华战犯藤原广之进:残忍杀我抗日爱国人士

  日本侵华战犯藤原广之进:残忍杀我抗日爱国人士
  藤原广之进1897年生于日本爱媛县。1935年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曾在穆棱、汤原、新京等地任日本宪兵分队分队长等职。1945年8月31日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6年2月,在半截河等地抓捕我抗日救国人员“庄俊哲以下10名”,后命令宪兵于3月15日将9人“处以严重处分”(杀害)。
  1938年3月, “逮捕了(中共)北满临时省委、吉东省委系统”“计204名”。后将“68名解送哈尔滨检察厅处刑”,其中“死刑7名”。
  1938年4月中旬,在汤原县镇压抗日联军行动中,“逮捕了4名和平居民,“我命部下杀死3名,我亲自用横川的刺刀刺死1名”。
  1944年3月中旬,将逮捕的“抗日地下工作员爱国人民稚某送哈尔滨石井部队”。
  日本侵华战犯上坪铁一:用抗日地下工作者做细菌实验
  据上坪铁一1954年5月—7月笔供,他1902年出生,日本鹿儿岛县人。1933年5月到中国华北参加侵华战争,曾任鸡宁、东安、四平日本宪兵队中佐队长等职。1945年8月24日被苏军拘留。
  重要罪行有:
  1944年8月—1945年2月,“命令部下分队长,在鸡宁、平阳、东安地区逮捕了抗日地下工作人员9名(姓名已记不清),经严刑拷打、审讯后,其中8名作为特别移送,经哈尔滨特务机关特别移送给石井部队”。
  1944年9、10月间,将逮捕的1名中国人(苏联间谍)“作为‘特别移送’办理手续”,“移送给哈尔滨宪兵队,由该队‘特移’给石井部队。”“‘特别移送’办理手续的指示传达就是:‘在防谍(思想)上的重大犯人,将来无反利用希望者,向宪兵队司令官申请,作为特别移送办理,根据司令官许可及移送命令,送交给哈尔滨宪兵队’,由哈尔滨宪兵队送交给石井部队,在石井部队供细菌研究之实验,这是我听哈尔滨宪兵队战务课长说的。”  1944年11间,命令勃利分队逮捕了抗日地下工作人员约90名,1945年4月间,“将其中10名(姓名记不清)作为特别移送,经哈尔滨特务机关移送给石井部队”。
  1945年4月初,将平阳分队逮捕的8名抗日人员 “作为‘特别移送’办理”,“经哈尔滨宪兵队转送给石井部队。”
  1945年5月,将勃利分队逮捕的2名抗日人员“特别移送给石井部队”。
  “以上是我任鸡宁、东安队长时所逮捕中国人,全是爱国抗日的积极的先进分子,我将他们大部分特别移送给石井部队,供作最非人道的细菌实验” 。
  “我作为鸡宁、东安宪兵队长时,命令部下宪兵,逮捕抗日地下工作人员后,以拷问进行严重的审讯者已报有150名以上,其中作为特别移送,交给哈尔滨石井部队者44名,拷问致死者2名”,“没有交代出来的数字,确实还有相当数字”。
  日本侵华战犯蜂须贺重雄:抓爱国青年致其父死
  [来源:中央档案馆|作者:null|日期:2014-08-12 08:20]
  蜂须贺重雄1896年出生于日本鹿儿岛县。1918年到被日本强占的中国旅顺担任警察, 1944年任伪奉天铁道警护上校团长。1945年9月28日被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33年8月,在鞍山率部下抓捕爱国武装人员,致1人负伤后死亡。
  1943年7月上旬,派人逮捕宋杖子村庄援助抗日军的爱国青年时,被发觉紧闭门户抗拒,手下特务“开枪射击,致将在屋内的老人(青年的父亲)命中”而亡。
  日本侵华战犯堀口正雄:送抗日军民做细菌实验
  堀口正雄1901年出生于日本东京都。1937年起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曾先后任日本新京宪兵队敦化宪兵分队队长,锦州宪兵队中佐队长等职。
  重要罪行有:
  1937年8月,将1名被俘抗日联军爱国分子“押到敦化县城西侧炮台山高地,命令部下宪兵军曹用日本刀进行砍头惨酷行为”。
  1938年末—1939年8月,将逮捕的爱国者8名进行拷问审讯后,其中“3名以特殊输送(特委处分)哈尔滨第731部队”。
  1939年6月,手下宪兵队的刑讯拷打致1名中国人死亡,“命令利用夜间把尸体送到山中埋上了”。
  1939年8月,部下在抓捕中枪击致1名中国人死亡,命令“利用黑夜把尸体投弃于牡丹江河中”。
  1942年8月—1943年8月,共逮捕抗日人员约80名,其中“经宪兵司令官的批准指令送哈尔滨第731部队约20名”。
  日本侵华战犯野崎茂作:残忍枪杀我抗日战士
  据野崎茂作1954年8月笔供,他1898年9月出生,日本静冈县人。1931年起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曾任奉天日本宪兵队兵工厂分队曹长,怀德县警务科科长等职。1946年1月15日被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31年10月—12月,带领部下先后3次逮捕“15名张学良军兵士,命部下井上军曹拷问,于12月25日” “用手枪枪毙”。
  1932年8月,率部下在奉天将张海鹏部下军士5名在拷问后用手枪枪毙。
  1932年12月,率宪兵在庄河县逮捕并拷问邓铁梅抗日武装士兵18名,“在庄河县城北500米的沙滩上,指挥宪兵15名,把该18名排成一列横队,用马枪枪毙”。
  1932年12月,率宪兵在大孤山西方的村落里逮捕抗日人员、共产党员5人,拷问后枪杀。
  1933年2月,任新京宪兵队吉林宪兵分队班长、宪兵曹长时,率部下将刘东波部下5名带到吉林市外西南方2公里处枪杀。
  1935年6月,在奉天日本宪兵队附属地分队时,在密山县报告抓到李杜部抗日战士12人,接上司命令后全部枪毙了。
  日本侵华战犯沟口嘉夫:对数十爱国者执行死刑
  据沟口嘉夫1954年8月、1956年6月笔供,他1910年出生,日本长崎县人。1933年10月来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曾任伪满洲国哈尔滨地方检察厅检察官等职。
  重要罪行有:
  1943年3月—6月, “我在巴彦对中国人爱国者9名处了死刑,另外有4名在讯问当中死在监狱内,所以我共计杀害了13名。”
  1945年5月,对因袭击伪满警察署而被逮捕的“中国人爱国者26名予以起诉,其中9名求刑死刑”,7月10日对9名死刑者执刑。
  1945年6月,对被捕的“中国人爱国者30名予以起诉,并提出了3名处死刑”。“8月10日至13日间,在哈尔滨道里监狱内,对该3名中国人爱国者执行了死刑,加以杀害”。
  1945年6月,起诉被俘的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指战员、抗日救国人员等35人,“提出了对孙国栋队长等15名死刑,20名处15年以上徒刑的求刑”。“同年8月10日至13日,在哈尔滨道里监狱对孙国栋队长等15名执行了死刑,加以杀害”。
  日本侵华战犯志村行雄:将中国人送731部队
  志村行雄1902年出生于日本兵库县。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曾任海拉尔日本宪兵队队长等职。
  重要罪行有:
  1944年6月左右,逮捕了4、5名企图破坏扎赉诺尔煤矿及发电所的,“一部分按特殊输送处理了,一部分送检察厅处刑。”
  1944年12月20日前后,哈尔滨石井部队(731部队——本网注)的松本(记不确实了)军医中佐来到海拉尔,进行冻伤研究。将被护送者由车站护送到冻伤研究处,“每当接到被护送者到大海拉尔车站的通知时,即命海拉尔宪兵分队担任护送,被送来者是由哪一个宪兵队送来的已记不清了,但我记得在研究期中曾送来3、4名”。
  1945年3月,“海拉尔宪兵分队逮捕了延安派来的共产党员1名,按特殊输送手续处理了”。
  1945年4月,“三河宪兵分遣队逮捕了共产党3名,按特殊输送处理了”。
  1945年7月初,满洲里宪兵分队破获了驻满洲里苏联领事馆的密探中国人1名,受领事馆馆员之命对驻满洲里日军放火的案件,“将该人按特殊输送手续处理了”。
  1945年8月18日,命令部下将受伤中国人“杀死埋葬在兵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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