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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0-07-24 20:50
鄌郚总编

山东党组织两次大破坏都与党内腐败有关

    山东党组织两次大破坏都与党内腐败有关
    曹东亚
    山东党组织的发展,经过了艰难的历程.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10年中,就有11届省委遭到敌人的破坏,其中有两次损失最为严重.一次是1928年冬,曾担任中共山东区执委委员,负责过山东党的组织工作的王复元叛变,使原省委书记邓恩铭、省委负责人武胡景、省委秘书长蓝志政、团省委书记宋占一等30多名党、团省委干部被捕,党、团省委机关全部破坏.不仅如此,王复元还带领捕共队到全省各地捕杀共产党员,仅潍坊地区就有数十名党员被捕、被杀,其中有潍县县委书记马宣元、县委委员刘兆荣、孟广和、庄鹤云;昌邑山乍山支部书记王兴选、委员黄世伍等.另一次大破坏是1933年7月,中共山东临时省委组织部长宋鸣时叛变投敌,导致临时省委书记张恩堂以及全省300多名党员被捕,山东除青岛、莱芜等少数党组织幸存外,其余全部被敌人摧垮,出现了山东建党以来最困难的局面.在这次大破坏中,潍坊地区仅存的潍县和寿光两个县委遭到彻底破坏,中共潍县中心县委书记刘良才被捕牺牲,寿光县委成员杨化村、马保三等数十名党员被捕入狱,很多党员外逃.
    这两次大破坏,有一个共同特点,即都与党内个别人的腐败行为有直接联系.1927年,王复元为追求个人享受,贪污了从党中央带回给山东党组织的一千元经费,事情败露后,受到党组织的批评和处分.他不仅不思悔改,反而怀恨在心,最后发展到叛变投敌.宋鸣时在工作和生活作风上也存在明显问题.原中共潍县中心县委组织委员牟铭勋于1933年12月26日写给中共上海中央执行局的报告中这样写道:"临时省委宋同志放弃工作,只知恋爱米司,拿大批钱去找姘头,工作上用钱就一个没有".宋鸣时叛变之前,中共潍县中心县委曾为此两次致函临时省委提出质问,并预计到宋鸣时沿着错误方向发展下去可能叛变.
    党内腐败曾给我党造成巨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我们应铭记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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