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0-10-03 19:59
鄌郚总编

科举知识

    科举知识
    童试
    童试,即童生试,亦称小考、小试。分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县试每年二月开考,府试四月开考,院试一般三年两考。最后经院试合格者,即为生员,俗称秀才,分为廪生、增生、附生三类,廪生享受公家粮食补贴,称“食饩”。生员有资格进入县学和府学学习,故又称“庠生”,亦称“入泮”。各县生员有名额限制,寿光一般每次22个指标。
    贡生和监生
    明清两朝在京师设立最高学府,称国子监,亦称太学。在太学读书者,统称国子监生,亦称太学生。有科举功名(如生员、副榜)、经过选拔进入国子监读书的,叫贡生;没有科举功名,因其他原因进入国子监读书的,叫监生。清代有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和例贡之别,又有恩监 、优监 、荫监 、例监之分。
    生员(秀才)不能放官,贡生和监生可以入仕。
    乡试
    乡试是明清时代在各省省城和京城举行的科举考试,一般每三年开考一次,一般在秋季举行, 故又称“秋试”,或“秋闱”。乡试的正副主考官由朝廷选派翰林、内阁学士等赴各省主持。考中者为举人,雅称“孝廉”,又称“登贤书”“领乡荐”,也有人称之为“乡进士”。 乡试第一名举人称“解元”, 前五名称“五经魁”,第二到第十名称“亚元”。山东一般每次六七十个名额。此外,每正榜五名,取副榜一名,称副贡,也称副榜举人。
    会试和殿试
    清代会试于春季在京师贡院举行,试期多在三月,故又称春试或春闱。因会试由礼部主持,所以又称礼闱。会试每三年一科,如遇乡试恩科,则次年举行会试,即为会试恩科,当年的正科或提前或延后一年举行。会试录取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贡士在会试放榜一月后参加殿试,录取者称进士。进士分三甲,一甲三人,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若连得乡试第一(解元)、会试第一(会元)、殿试第一(状元),称之为“连中三元”。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中进士之后,要参加选拔翰林庶吉士的朝考,又称馆选。选中者入供翰林,称翰林庶吉士,亦简称“庶常”,即所谓的“钦点翰林”。
    明清官员的来源
    明清官员有正途和异途之分,经过科考选拔的官员为正途,否则即为异途出身。官员的主要来源有科举、承荫保荐、捐纳三种。
    科举入仕主要指监生、贡生、举人、进士等。承荫,指高级官员过世、战死,他们的子弟经皇帝恩准可以入仕做官;保荐,指在河工、军工、边防等工作中立功者,由藩(布政使)、臬(按察使)、学(学政)三司共议保荐,入仕为官。捐纳,指因经济需要,准许有钱者捐钱入仕。
    明清官员的任命
    明清对官员的任用一般分授(实授)、补(候补)、转(在同一衙门内部转任品级相同的他职)、改(由此衙门改任彼衙门职位品级相同的官)、调(如京官与地方官之间的互调)、升(充任高一级官职)。
    某人并非实授而任某职,一般又分为署职(见习)、兼职、署理(代理)、护理(临时代行职责)、加衔(实职再加高一级虚衔)、委差(临时委派)、额外任用、革职留任等。
    古代官员的回避、丁忧制度
    明清两朝规定,官员不能在本省做官,就是邻省也要远离五百里外。直系(祖孙、父子)不能在一地为官。武官除外。
    官员父母去世,要回家守孝二十七个月,叫丁忧。丁忧期满,才能复职。丁忧期间也不能参加科考。清朝时期,满人守孝百日即可。
    古代官员的官职与官阶
    明清官员身份的高低,由职务、品级、官阶来决定。职务即官职;品级分九品十八级。
    除了官职与品级之外,还有相应的散官品阶,如文官分十八阶,分别是:光禄大夫(正一品)、荣禄大夫(从一品)、资政大夫(正二品)、通奉大夫(从二品)、通议大夫(正三品)、中议大夫(从三品)、中宪大夫(正四品)、朝议大夫(从四品)、奉政大夫(正五品)、奉直大夫(从五品)、承德郎(正六品)、儒林郎(从六品)、文林郎(正七品)、征仕郎(从七品)、修职郎(正八品)、修职左郎(从八品)、登仕郎(正九品)、登仕佐郎(从九品)。
    古代官员的考核制度
    清朝的官员每三年考核一次,决定官员的去留和升迁。三品以上的官员由王公大臣负责,各部官员由部首负责,地方官员由督抚负责。
    一、 议叙(记功)。
    小的成绩“纪录”一次,可以有若干次“纪录”。大的成绩“加级”一次,可以有若干次“加级”。
    考核结果由吏部呈给皇上,在每位官员的名单后注明加几级、纪录几次,便于皇帝提升官员。没有“加级”和“纪录”的官员,就是无政绩可言,可能要免职。
    二、处分。官员犯有过失,其处分一般分为:
    1.罚俸。分七等,轻的一个月,重的二年。
    2.降级。可以降一级,也可以降几级。
    3.革职。有的革职后留任,八年后无过,还可以复职。
    清朝规定,官员的议叙可以与处分相抵,过失抵消完了,可以不处分。
    清代的赏戴花翎制度
    花翎是清代官员的冠饰,用孔雀翎饰于冠帽后,分三眼花翎、双眼花翎、单眼花翎等,以翎眼多者为贵。
    清制,亲王、郡王非蒙皇上特赐不能戴花翎;外任文职官员无赏花翎者;勋臣之中,功勋卓着或恩宠有加者,才能得到皇上赏赐的双眼花翎;外任武臣中,非军功卓着不可蒙赐花翎。因赏戴花翎者少,所以清代官员对赏戴花翎特别重视,视为殊荣。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提调官增庆被奏赏花翎,花翎制度渐被破坏;清末捐例大开,甚至可以捐买花翎,花翎便不再显贵,清朝也走到了穷途末路。
    古代的官员的诰、勅、授、封、赠
    诰:皇帝下发给五品(含)以上官员的文书,称诰命。
    敕:朝廷给六品(含)以下官员的文书,称敕命。
    授:朝廷根据本人实职而授予的称号。
    封:朝廷封给在世的人的称号。
    赠:朝廷赠给过世的人的称号。
    诰授:皇帝下旨授予五品(含)以上官员的称号,称诰授。
    敕授:朝廷封授六品(含)以下官员的称号,称敕授。
    例授:吏部按照规格直接授予官员称号,不分诰授、敕授,统称例授。
    诰封:以皇帝诰命的方式,对五品(含)以上官员和在世的先人及妻室授予封典。
    诰赠:以皇帝诰命的方式,对五品(含)以上官员和已去世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室追赠封号。
    貤封:旧时官员以自身所受的封爵名号,呈请朝廷移授给亲族尊长。
    貤赠:谓将本身和妻室封诰,呈请朝廷移赠给先人。
搜索更多相关文章:知识博览
回复 引用 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