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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1-12-18 14:54
鄌郚总编

李永吉丨斟灌李氏第十一世李景沆与其恩师张象津

  斟灌李氏第十一世李景沆与其恩师张象津
  2011年8月中旬,桓台县张副县长一行来到寿光,寻找关于李景沆的史志资料。时寿光史志办副主任焦方增做陪,我与长玉侄在坐。
  据张县长介绍,其祖张象津,名儒也,一生著作等身,并捧出古籍善本《白云山房集》若干卷。斟灌李氏第十一世李景沆,乃张象津先生之得意门生也。
  今整理如下:
  张象津(1738~1824) 桓台历史名人,字汉渡,号莪石,别号雪岚,新城人(今桓台县唐山镇前大王人)。出生于一个破落的书香家庭里。幼年入塾,才思稍迟钝,但读书刻苦,踏实认真,家境贫寒力读不辍。冬天没有棉鞋穿,便将双脚置于装满麦稂的柳条筐中坚持学习;家中供不起灯油,便到村后龙王庙的长命灯下夜以继日苦读。20岁中秀才,以教塾学糊口。45岁时考中举人,检选邢台知县。为时不久,仍归乡从教。83岁时授为济宁州学正。
  张象津一生从教50余年,学生达百数十人。他经常激励学生说:“古圣先贤并非不可企及,都是可以学习成就的”。经他教导,学生多“振衰起靡”学业竞进。对贫寒而刻苦力学的学生,免收学费。所教学生,有所成就者很多。他为乡里订立《差役科条法》,数十个村庄遵奉多年。在精心考察的基础上写了《新城水利四议》,指导农田水利建设。
  张象津爱好典籍,热心收藏著述。曾参与纂定《邢台县志》和《新城后志》。本人一生著述中有《画中集》、《花山集》、《莪石诗抄》、《任城诗抄》、《白云山房集》等。后人称其为“学博”。终年86岁。门人私谥曰文贞先生。
  李景沆,字端甫,寿光人,斟灌李氏第十一世,湖北巡抚兼署湖广总督李封之长孙,官至广东罗定知州,升任潮州知府,诰授奉政大夫。
  据传,张象津先生初到天津谋馆(任私塾先生)时,李景沆是陪侍先生左右的唯一门生。先生著成《白云山房集》等之后,让其次子携带初稿,远投广东罗定州,拿出先生大作,希望付梓成书。李景沆爱不释手,连夜抄写成帙。小住几日,其次子又携带初稿,赶赴云南,欲寻先生另一弟子,或病亡或遇不测,人与书稿俱无下落。幸赖李景沆手抄稿存世,并为之付梓刊印。
  ——斟灌李氏第十七世 永吉 谨记
  2011年10月2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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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象津先生所著《白云山房文集》卷三有我斟灌李氏九世祖李封(号松园,李景沆祖父)寿序文一篇,摘录于下:
  少司寇李松园先生寿序(代)
  ——摘自《白云山房文集》卷三
  君子居上,能尽己以尽人,必其能下人也。君子能下人,斯人与己两尽,而有以事其上矣。位有尊卑,仕有显微,然各有其所以应尽之理。所履益高,则所应尽益大。惟其随所履无弗能尽,是以其尊且显为愈可贵。夫士自释褐⑴以往,无不以尊显膴厚为愿,然至徒以是为愿,则其及之而所以自尽者居可知矣。苟身都而实历之,终无所利于其间,则其愿所素蓄,与其随所履而尽者,亦居可知矣。今少司寇李松园先生以诖误⑵去官,天子特加恩赐衔,优渥之眷始终不渝,盖信其尽己者有素,而恭慎忠恳之诚,有以孚于睿鉴者深也。
  先生通籍四十年,始由翰林改比部⑶,年甚少也;又自词臣⑷迁官,乃于综核秋讯⑸矢公矢慎,虚己以研其情,若惟恐己心有所不能至,而平反皆允;已再历外郡,上⑹计时温旨庶政庶狱甚详,奏对良久,赐予渥厚,盖先生邀特达之知,实由矜恤清慎,自其官侍从始也。既由盐司⑺迁廉访⑧,历方伯⑼、中丞⑽开府,遂以少司寇贰秋官卿⑾,其用心皆如一日。
  今岁壬子,先生年正七十,于某月某日为降岳之辰,乡之士大夫将以羊酒称祝,使先来微言为先生寿。
  余与先生同郡,知先生为详且深,虽各以宦游不常厥居,于政事措施不能尽纪,然先生廉访两浙时,余适视学其地,其谦冲惠恺尽己以尽人者,无不熟接于耳目,乡之人或犹不尽知也。顾是不难知有心者,试望先生仆马于途,而观其几杖于室,乃不知一荫胄少年⑿、华殖末吏⒀之有色,是可以观大儒之风而识君子之所养矣。
  公私、理、欲之界不容发⒁,惟其履尊显终无所利于其事,是以能以其所有下人;惟其能以其所有下于人也,是以能尽己尽人,而于随所应尽之理无弗能尽。吾乡外水里山、土厚俗淳,为京师左辅,而有邹鲁贤圣之教泽,士君子各有家修廷献之志,而异日咸有为国为民之责。今以所以寿先生者,善效先生,则先生为进有裨于时、退有益于乡,其有益于乡乃愈有益于时,则所以寿先生者,为益大以远,而非区区羊酒间也,岂不盛哉!
  注释:
  ⑴释褐:做官。与后文中的“通籍”意思差不多。
  ⑵诖误:失误。此处是指,李封调任刑部左侍郎后,湖北荆江泛滥,因先前任职湖北时,有疏于防范之嫌,免官赴湖北督修堤岸。
  ⑶比部:明清时用为刑部司官的通称。此处是指,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李封由翰林散馆后任刑部主事,二十三年(1758年)升刑部郎中。
  ⑷词臣:旧指文学侍从之臣,如翰林之类。
  ⑸综核秋讯:审理秋后处决之类的案子。(大体上可以如此理解)。
  ⑹上:皇上。此处指乾隆皇帝。
  ⑺盐司:中国清朝地方机构之一,主要处理各地盐务事宜,掌控盐法政令。此处指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李封出任江西盐驿道。
  ⑧廉访:清代指按察使,按察使位于巡抚和布政使之下,负责一省司法。此处指乾隆四十五年(1778年),李封出任浙江按察使。
  ⑼方伯:明清两朝指的是布政使。布政使职掌一省财赋之出纳。其品级与巡抚同,为从二品,但职权位于巡抚之下。此处指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李封出任湖南布政使。
  ⑽中丞:清朝时用作巡抚的别称。此处指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李封出任湖北巡抚。
  ⑾少司寇贰秋官卿:文中指清代的刑部侍郎。刑部尚书,又称司寇;刑部侍郎,刑部的副职,又称少司寇。贰,副职。此处指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李封调任刑部左侍郎。
  ⑿荫胄少年:庇荫子孙。此处指为子孙谋利益。
  ⒀华殖末吏:放纵属下之意。
  ⒁不容发:间不容发,不留一点空间。发,头发,指距离之近。
  ——斟灌李氏第十七世 永吉 整理于2011年10月2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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