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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2-04-13 17:23
鄌郚总编

中国传销概况

  
  首先在谈连锁之前我们必须把它先和传销、直销加以对比,因为在外形上它们几乎是相似的、而且是同一实体经济里出现的产物,但是它们被运用到了不同的领域从而产生了不同的社会经济效应。
  传销——这个不同凡响的名词在中国大陆已经被我们的民众所排斥、被唾骂、被畏惧,提到“传销”二字它在中国可以说是已经初步被认为那是“坑人、骗人、害人”的代名词,传销对我们中国民众所带来的打击和损失很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深思和反省的。是的、传销是个可怕甚至可恶的东西,可是在我们国家理论上有几个真正懂得传销的呢?这就涉及到了一个专业性的问题,正因为我们道听途说、没有了解实践过,所以我们对它有了一个共同的认识——不好的认识。
  传销——是1990年11月4日由中国国务院工商总局和美国传销公司雅芳集团签订合同,允许雅芳公司以传销的形式在中国运行,就这样中国开始了传销的运行,那么为什么我们要引进传销呢?这个道理很简单:1978年中国政府开始改革开放就意味着改变旧的经济体制,这也包括各种产销模式、管理模式,引进、学习其它先进的各种模式和经营理念,在这段过渡时间内,中国政府不仅仅是引进了传销,他还包括引进了国外的期货、房地产、保险、股票等一些先进的经济运行模式,它只能说是为了推动和弥补国家的经济欠缺和空白,从而能够达到民富国强的目的。
  中国引进的第一家传销公司是美国的雅芳化妆品公司,当初引进时将其放到海南岛进行试点,得到了相当好的经济效应。据跟踪调查发现,有44%的人能够通过传销达到发家致富的目的。于是政府又先后引进了安利,枚琳凯等41家大型的传销公司。而此时政府并没有将传销继续试点下去,相反,在全国还进行大面积的宣传,从事正面的报道。新闻,媒体,报纸,电视等都大肆宣传,说传销是中国20世纪末最后的一个黄金产业,结果引起全国上下的老百姓都去从事。而政府又将权利下放到各省市,并没有进行很好的监管,结果到96年时中国的传销公司已发展到了5000多家,这其中包括有:国外偷渡而来的传销公司,国内的一些皮包公司,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也摇身一变成为传销公司,以部队为首的公司,非法的,变相的等等。
  根据调查,在当时要把传销做成功,需要先后投资达66.7万元人民币(在当时一个村上有几个万元户就已经是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的事情了)。试问当时中国又有几个能够拿得出这么多钱的。再加上中国的政府官员,部队的军官的进入,逐渐的做成了变相的传销。另外,传销公司的产品并没有进行终端的消费,而是进行层层加价的买卖,(从部队里出来的一台摇摆机由最初的几百元发展到最后的三四千)而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强买强卖。等等这些现象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搞得全国上下乌烟瘴气,到98年,中央国务院总理朱容基上台以后,开始对传销市场进行整顿。4月11日,中央下达通知,打击传销,对于非法的传销公司一律予以取缔。由国家正规引进,签订合同的则对其进行赔款。然而一些大型的传销公司(像安利)中央根本就赔不起,安利公司的策略是要占领全球的市场,而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安利自然不愿意撤出中国。当年美国总统几次访问中国时,都把安利公司的老总带在身边;其目的很显然,中国入世已经努力了好几年,而安利公司的老总就是世贸组织的议员。中国要想成功入世,自然是不能得罪安利的。
  于是中国只得保留了11家传销公司,并将其改为直销。于2005年10月1日颁布《直销法》对其加以规范,限制其发展。自此,传销公司要想在中国发展,必须要由中国中央工商总局颁发营业执照。中央也只对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
  1. 必须经中国工商总局审批
  2. 必须在中国建立生产基地
  3. 必须以店铺加员工的形式存在
  4. 必须要有自己独立的品牌
  5. 必须有8000万的注册资金和2000万的流动资金(必须是本公司的资金)
  传销最初引进到中国,它只适合于一些社会中上层人士从事,而当时平民百姓一哄而上盲目的跟风,把一个好好的东西人为的做坏了,结果导致民众遭殃、叫苦连天,要知道传销的一些苛刻的条件:像业绩压力、循环投资、归零制、世袭制等一切制度,你没有雄厚的资金,非常广的人际关系和一定的权利是做不起来的,说白了,平民百姓经不起这些苛刻条件的冲击而最终导致失败。
  那么传销在中国为什么会导致失败呢?
  其一:中央将权利下放到各省市,对传销失去控制。
  1996年中国国务院工商总局亲自审批传销公司,当时国家允许的所审批的传销公司有41家,那么在拥有十几亿人口的中国大地上41家传销公司是远远不够的,当时中国各种中小企业给国务院工商总局“传销办”搞申报,就在这个时候国家的失误出现了,国家在压力之下把这个中央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就这样每个省都有了审批权,结果传销在中国大陆的各个角落出现、铺天盖地、遍地开花,但是这其中隐藏着后患,没有几个人会意识到因为传销由96年审批的41家到98年的时候已经猛增到5000多家,也就是说在这期间皮包公司有了可乘之机,运用各种欺骗手段来欺诈百姓的钱财,就连当时国家批准的确41家其中的合法公司广州福田公司看见各皮包公司牟取的暴利在这种极度的诱惑下,福田公司利用臭名昭着的“爽安康”牌摇摆机也进行了变相传销等欺骗活动,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真假传销鱼目混珠,让老百姓无法分辨、接着上当受骗,而且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人民教师、学生、医生等均在从事,形成了当时全国上下哭声一片、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状,造成了社会治安、经济秩序的各种混乱,在这种大趋势下,国家只有忍痛割爱将脏水孩子一起泼,1998年4月18日中国中央政府工商管理局下发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98年4月21日彻底取缔传销它将在中国大地上不复存在。
  其二:传销不符合中国的国民国情。
  传销是市场上一种非常先进的营销模式,它适合于一些非常发达的国家。在美国传销就运行的非常好。因为美国是20%的人去从事传销,推销产品,80%的人去消费产品;而中国100个人去做传销,就有100个人是想通过传销去赚钱,去发家致富,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去消费传销公司的产品,试问,这样的话,又怎么能够赚到钱呢?再者,美国的国民收入是3000到5000美金,而中国是3000到5000人民币,这都还算是高工资的,美国国民会拿出月薪的70%去消费掉,中国的老百姓会吗?可能吗?正因为这种国情的不同,才决定着传销在中国是不可能做得成功的。任何的东西,适应于别的国家,并不一定说就适应于中国。它必须要与中国的国民国情相符合,否则的话,只能适得其反,事与愿违。
  1998年5月12日就在中国取缔传销的同时,国家就从新加坡引进了连锁行业。而连锁的各种奖金制度、利润分配都和传销一样运用五级三节制多层次计酬的一种方式,但是它不存在向传销里面的什么业绩压力啊、循环投资啊、归零制啊、世袭制等等,然后在各种细节、操作模式还有着更为显着的差别,这些只能在实践中才能见证,因为这都涉及到运行,那么运行的好坏是来看和实践才能证明的,我们不敢肯定连锁自1998年5月12日运行以来没有出现过偏离轨道的现象,但是我们只能肯定国家在严密的操控着和监视这它的运行,各种现象都能看的出来.因为它只局限于两广地带,以及刚刚发展到贵州等少数地区,如果一旦出现偏差立即会采取打击,把它打击到萌芽阶段,因为传销曾经就是没有好好的监控和操纵、任其发展以至发展到后来无法收拾的地步,说到这里会有人感到连锁和传销有什么区别啊!国家同样不是还在打击吗?那直销又是怎么样呢?它是自98年4月21日取缔传销之后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连锁运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同年6月18日国家把10家传销公司转型成了直销公司,它同样运用了和传销一样的奖金分配制度、利润分配、五级三节制的多层次计酬方式,好多直销公司在运行当中也出现了偏离轨道的现象,但是国家一样把它打击在萌芽状态,不让它继续滋生、以免危害社会,看起来它好象和传销同出一辙,那么如果说直销试营后国家不经过严密的掌控和监视,它依然会随着自然生长的规律发展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因为它运用的依然是人际网络和五级三节这个工具,也就是说在这一点上它和前两者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此时此刻不够专业的人士会产生众多疑问、似乎又有些稀里糊涂、处在了似懂非懂、好象有道理又好象没道理的这个阶段,因为这种几乎和传销一样的运行模式既然在中国大陆上坑害老百姓、危害社会,为什么国家还要运用它?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无论是传销还是直销甚至是连锁已经实实在在的摆在我们面前了而且还在不断的、迅速的发展,那么我们糊里糊涂的原因又是在哪里呢?因为它们三者都属于一个实体所以我们在不够专业的情形下容易将它们混为一坛,但是同一经济实体的产物它可以运用到不同的方位及领域,就比如说军队它属于一个实体但是在这个实体当中他还分为海、陆、空三个军种,他们所练习、运用和操作是不一样的,但是都离不开枪支弹药包括其最终的目的都是一个,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和抵御外敌的侵略。就是因为这三军的不同才运用到了不同的领域起到了他们不同的作用,履行了他们不同的职责。
  中国政府为了加入WTO努力了15年,为了加入WTO苦苦奔波就是为了满足、顺应世界贸易组织所要求的一些条件,从而达到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相接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目的。
  1998年6月18日国务院工商总局颁发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律条款,当时被转型的有十家直销公司,同时令其在中国以店铺加雇用员工的形式运行,当时转型的公司有安利、上海福迪、雅芳、苏州、百美、枚琳凯、天津尚赫、上海日晖、完美、上海娜丽等直销公司,其制度还是实行世袭制、有日积、月积、季积等压力,下滑、归零制,尤为是世袭制,正因为这一原因导致了直销从事者的一个普遍现象:二八定律也就是说处于顶端的20%能受益、中间的30%能饱和而下面的50%充当了垫背人群,该模式之所以在欧美国家运行良好那时因为在他们国家人均收入相对我们来说是要高很多的,他们是用两个人来完成销售而八个人在使用,所以他们会成功。而我们国家是八个人来销售而两个人在用那么您说成功的机会有多大啊。但是无论我们如何来评论传销、直销及连锁的的优劣和利弊,它们均已成为了二十一世纪的潮流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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