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3-02-15 22:29
鄌郚总编

《朱子家训》全文

— 本帖被 刘文安 从 金册典藏 移动到本区(2023-02-22) —
  《朱子家训》全文
  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
  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
  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宜未雨而绸缪,
  毋临渴而掘井。
  自奉必须俭约,
  宴客切勿留连。
  器具质而洁,瓦缶胜金玉;
  饮食约而精,园蔬胜珍馐。
  勿营华屋,勿谋良田。
  三姑六婆,实淫盗之媒;
  婢美妾娇,非闺房之福。
  奴仆勿用俊美,妻妾切忌艳妆。
  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
  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
  居身务期质朴,
  教子要有义方。
  勿贪意外之财,
  勿饮过量之酒。
  与肩挑贸易,勿占便宜;
  见贫苦亲邻,须多温恤。
  刻薄成家,理无久享;
  伦常乖舛,立见消亡。
  兄弟叔侄,须多分润寡;
  长幼内外,宜法属辞严。
  听妇言,乖骨肉,岂是丈夫;
  重资财,薄父母,不成人子。
  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
  娶媳求淑女,毋计厚奁。
  见富贵而生谗容者,最可耻;
  遇贫穷而作骄态者,贱莫甚。
  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
  处世戒多言,言多必失。
  毋恃势力而凌逼孤寡,
  勿贪口腹而恣杀生禽。
  乖僻自是,悔误必多;
  颓惰自甘,家道难成。
  狎昵恶少,久必受其累;
  屈志老成,急则可相依。
  轻听发言,安知非人之谮诉,
  当忍耐三思;
  因事相争,安知非我之不是,
  须平心暗想。
  施惠勿念,受恩莫忘。
  凡事当留余地,
  得意不宜再往。
  人有喜庆,不可生妒忌心;
  人有祸患,不可生喜幸心。
  善欲人见,不是真善;
  恶恐人知,便是大恶。
  见色而起淫心,报在妻女。
  匿怨而用暗箭,祸延子孙。
  家门和顺,虽饔飧不继,亦有余欢;
  国课早完,即囊橐无余,自得至乐。
  读书志在圣贤,为官心存君国。
  守分安命,顺时听天。
  为人若此,庶乎近焉。

  《朱子家训》又名《朱子治家格言》《朱柏庐治家格言》,是以家庭道德为主的启蒙教材之一。
  朱柏庐(1627~1698年 ),名用纯,字致一,号柏庐,明末清初江苏昆山县人。著名理学家、教育家。生于明天启七年(1627)。清顺治二年(1645年)其父朱集璜在守昆城抵御清军时遇难,朱柏庐昼夜恸哭,痛不欲生。当时其弟用白、用锦尚年幼,从商遗腹未生。朱柏庐必须上侍奉老母,下抚育弟妹,颠沛流离,备极艰辛。待局势稍定,才返故里。目敬仰晋人王裒攀柏庐墓之义,故自号柏庐。
  明亡后,遂不再求取功名,居乡教授学生并潜心程朱理学主张知行并进,一时颇负盛名。康熙皇帝曾多次徵召,然均为先生所拒绝。著有《删补易经蒙引》《四书讲义》《劝言》《耻耕堂诗文集》和《愧纳集》《辍讲语》,反躬自责,语颇痛切。曾用精楷手写数十本教材用于教学。生平精神宁谧,严以律己,对当时愿和他交往的官吏、豪绅,以礼自持。
  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朱柏庐坚辞不应博学鸿儒科,后又坚拒地方官举荐的乡饮大宾。康熙三十七年朱柏庐染疾,临终前嘱弟子:"学问在性命,事业在忠孝"。
  朱柏庐死后,其《朱柏庐治家格言》,世称《朱子家训》,流传很广,被历代士大夫尊为“治家之经”,清至民国年间一度成为童蒙必读课本之一。
  《朱子家训》精辟地阐明了修身治家之道是一篇家教名著,通篇意在劝人要勤俭持家安分守己。其中"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等句,尤股炙人口。
  《朱子家训》讲中国几千年形成的道德教育思想,以名言警句的形式表达出来,可以口头传训,也可以写成对联条幅挂在大门、厅堂和居室,作为治理家庭和教育子女的座右铭,因此,很为官宦、士绅和书香门第乐道,自问世以来流传甚广,被历代士大夫尊为“治家之经”。
  《朱子家训》仅522字,许多内容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特点,比如尊敬师长,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等,在今天仍然有现实意义。
  附录:宋代朱熹的《朱子家训》:
  君之所贵者,仁也。臣之所贵者,忠也。父之所贵者,慈也。子之所贵者,孝也。兄之所贵者,友也。弟之所贵者,恭也。夫之所贵者,和也。妇之所贵者,柔也。
  事师长贵乎礼也,交朋友贵乎信也。
  见老者,敬之;见幼者,爱之。有德者,年虽下于我,我必尊之;不肖者,年虽高于我,我必远之。慎勿谈人之短,切莫矜己之长。仇者以义解之,怨者以直报之,随所遇而安之。
  人有小过,含容而忍之;人有大过,以理而谕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人有恶,则掩之;人有善,则扬之。
  处世无私仇,治家无私法。勿损人而利己,勿妒贤而嫉能。勿称忿而报横逆,勿非礼而害物命。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理之事则从。
  诗书不可不读,礼义不可不知。子孙不可不教,童仆不可不恤。斯文不可不敬,患难不可不扶。守我之分者,礼也;听我之命者,天也。人能如是,天必相之。此乃日用常行之道,若衣服之于身体,饮食之于口腹,不可一日无也,可不慎哉。
搜索更多相关文章:文存经典
回复 引用 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