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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3-02-21 15:19
鄌郚总编

(清)番禺屈大均丨女官传

  女官传
  (清)番禺屈翁山大均

  屈大均曰:“尝考广州女子被选入宫者,南齐有区美人,以贤淑称。至唐武曌时,南海进七岁女子,则以能诗。顺宗时,南海贡奇女卢眉娘,则以巧于刺绣。南唐刘晟时,苏才人博通经史,才貌兼美,掖庭以大家称之。刘鋹时,黄琼芝、卢琼仙、李蟾姬辈,皆为女侍中,日侍红云之宴,与诸学士赋诗为乐,皆广州人也。然妖曼蛊淫,卒致其君于倾覆,论者无取焉。明兴,乃有屈美人、陈司彩之流,以才德人供内职,夙夜勤恭,为帝后所重。斯亦女流不世之遇哉!旧《广州府志》载列女中凡得六人,予简出别为《女官传》;盖谓女之仕也,能为天子诏后治内政,而有补于君德,亦与贤士大夫相等云尔。
  屈氏,番禺人,洪武二十二年,以才色被选人宫,擢为美人。奉侍敬谨,上恩宠甚厚,召其父母兄弟诣阙赐宴,锡赍有加,复遣官送还岭表。予尝作《洪武宫词》有云:
  新选珠娘作美人,潇湘香草满宫春。
  离骚数为君王诵,讽谏心劳似楚臣。
  又云:
  三间苗裔在番禺,有女多才似绿珠。
  一人宫中称第一,不曾歌舞上氍 毹。
  盖谓美人祖姑云。然窃有疑焉。吾屈氏迁居番禺者,只有沙亭一族。美人祖姑既生番禺,则必为沙亭之族。然未知其父兄何人。是时吾八世从祖仲舒,当洪武初,从东莞伯何真归命,官任景元师府总护,出镇紫荆。子伯民、孙兴世袭。伯民以军功升任京都督府都总护。仲舒之弟季舒,以子伯通军功,赠神武卫指挥使。其侄志浩以阀阅点充吏员,征巴蜀有功,官辽东百户。美人祖姑,是谁所生女子乎?于京中被选乎?抑于番禺被选乎?当选时,实以知书有才藻,非仅容色之美,故予宫词云然。磋夫!吾屈氏妇女,在昔知名于世者,仅一女媭,今得美人祖姑而二矣。吾修闾史,以此二人为吾宗贤妇人之冠,可谓不诬也哉!美人非女官也,然其初实以选为女官进宫,故以列于《女官传》之首。
  陈氏名二妹,字瑞贞,番禺陈仲裕女也。生而容貌端正,在乳不啼。晬日设物,则左手取印,右手取笔,既而乃取奁具。家人知其不凡。甫能言,窥父书卷,指教数字,皆不忘。七岁就女师,闻爱亲敬长之言,必反复致问。《孝经》内则《列女传》、《女诫》诸书,莫不潜心究之。洪武二十一、二十二年,有中使选民间淑女入宫,陈与其列十人入见。高皇帝悉命兼六尚之事,陈善书数,知文义,后宫多师事之,称女君子,亦曰女太史。盖《周官》所谓“执礼书以从后,凡后之事以礼从者。”二十四年八月命为司彩。以勤劳久,救赐归乡,仍给禄米养其家。陈既归,阃范严肃,子侄罕见其面,有司岁时候馈,皆辞却之。太宗即位,以陈熟知典故,召复前职。永乐四年年四十,病终于宫,帝后为之涕泣,遣中使护丧,归葬香子之山陈家林。万历间,其族孙光禄少卿堂,于广州甜水里建祠祀之,称司彩祖姑,谓古今女德希有矣。司彩祖姑以内则佐高皇帝后母仪一世,吾家不惟丈夫子世受国恩,至于一女子应内召,享禄秩。令乡里之人称述之曰:此女官世祠,岂不亦一希世事哉!陈有从女陈氏,为钟则补妻。夫亡,断发守志。尝奉姑避寇别墅,姑卒,人谓尸不宜归,犯日家所忌。氏不听,自舁尸还殡正寝,人称知礼。盖司彩之教云。成化十四年年逾八十,旌表。
  黄氏惟德,南海人。洪武二十二年选人宫司宝。初名广兴,永乐初,赐名惟德。历任尚服局局正,授五品浩命。宣德七年春乞归,犹处女也。考周礼,九殡、世妇、女御,与女酒、女浆、女笾、女醢、女醯.、女盐、女幕、女祝史之徒,俱统于冢宰。是皆宫中之职,左右后妃以供事者,皆非进御于王者也。又九殡掌妇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工,各帅其属,而以时御叙于王所。说者谓周礼所言御者,亦非相从于燕寝者也。司彩尚服之职,所谓殡妇化治丝枲,掌王后之礼,职内治之贰,以贤而不以色,在宫中久犹处女,亦可见人君之有礼,为君子不苟于色者哉!黄归时,皇太后尝作图及诗赐之,诗曰:
  皇明列圣御寰宇,伟烈宏漠冠千古。
  重惟仁化本家邦,内庭百职需贤良。
  咨尔惟德女中士,自少从容知礼义。
  一从应召入重宫,夙夜孜孜勤乃事。
  昔时鬒发今如霜,岁月悠悠老将至。
  九重圣主天地仁,欲使万物同阳春。
  体兹德意赐归去,乃心感激情忻忻。
  岭海迢迢千万重,潞河归掉春风里。
  赐衣宫锦生光辉,亲戚相迎人总喜。
  喜尔富贵归故乡,我心念尔恒不忘。
  把笔题诗意难尽,目极天南去雁翔。
  昔子贡谓文王之妃拟氏,思得淑女以共内职,故赋《关雎》。皇太后是诗,其徽音亦《关雎》之遗也。诗中称黄女中士,又谓“少而从容知礼义。”噫嘻!岂非幽闲贞静之淑女乎哉!黄致仕三年,至宣德十年,年七十八,乃终。敕葬于番禺之沙头村鸭墩。其侄女为大学士梁储母,累赠至一品夫人,临终谓其少子亿曰:“妆外王父母无嗣,汝他日富贵,毋使外王父母及祖姑馁,则吾可以瞑目矣。”亿后官参议,为之立嗣,所谓祖姑者,黄氏惟德也。
  叶氏,番禺人,叶碧山之女。少有淑质,通《烈女传》、《女论语》。洪武二十四年,闻其孝敬,选入宫,擢为女官。寻召其父母及弟祖道,诣阙赐宴,皆授锦衣卫镇抚,赍以金币,复其家。磋呼!叶氏女子以孝敬被选,非以容姿。圣天子求贤,至于闺阁之中未笈而字之女,夫岂以才之难乎哉!当国初广东甫定,一时贤人君子,若孙蕡、黄哲之流,联翩筮仕,而十余淑女与之同升诸朝,亦一时运会使然哉!《广州旧志》黄氏不列于传,谓叶氏、王氏选为女官,其行无闻焉。然叶氏以孝敬,王氏以孀妇坚辞御幸,则贞节之德可嘉矣。
  王氏,番禺人。永乐二年,诏求民间识字幼女,充六尚内职。于是王氏被选入宫司彩。时年少权妃方见幸,特推同辇之爱,固辞曰:“臣妾嫠妇也,敢当下陈哉!”上重之,从其志意,礼遇甚厚。未几卒。王氏有文学,能诗。其宫词云:
  琼花移人大明宫,旖旎浓香韵晚风。
  赢得君王留步辇,玉箫寥亮月明中。
  宫女恒歌之。
  考粤中妇女能诗者,始自白州绿珠。其《懊侬》一歌,至今有光金谷。至唐有南海七岁女子,武后命赋别兄诗,则曰:
  别路云初起,离亭叶正飞。
  所磋人异雁,不作一行飞。
  又有女子作《盘鉴图》,名曰《转轮入花钩枝鉴铭》,凡一百九十二字,回环读之,四字成句,可与苏若兰《璇玑图》、范阳杨氏《天宝回文诗》并传。又有增城何泰女,其《游仙诗》云:
  凤台云母似天花,炼作芙蓉白玉芽。
  却笑晋时勾漏令,不知此物是丹砂。
  他所赋咏,书于罗浮石上甚众,世多传之。尝被召入宫,至中路,不知所之。与卢眉娘者不乐宫掖,赐号逍遥大师还山,皆女中之高尚者也。王氏当明初,乃以宫词婉丽,获承恩宠,“玉箫寥亮”之名,袅袅于今有余音,其才与上官昭容、花蕊夫人不相上下,而节操则过之矣。惜卢琼仙、黄琼芝、李蟾姬之流,诗皆不传。然崇祯间有降乩仙者,自书云:“妾南汉才人卢琼仙也”,留诗有云:“身轻不许风中立,腕白愁教月下看。”生不能以其诗传,死而乃为人写其妖媚之句,才女精灵历数百年而不灭,亦可异也哉!彼夫素馨美人以嗜素馨而传,苏才人以宫中称大家而传。复有女学士十余人,波斯女樊胡子二人。内太师李托之女,长曰贵妃,次曰美人,及李丽姬、宫媪、梁莺真之流,夫岂不能吟咏者耶?是皆刘鋹女官,尝兼师傅令仆之名目者也。卢琼仙与龚澄枢尤相比。以亡鋹国,载《南汉世家》可考云。

  【附录】
  屈大均(公元1630年-公元1696年),广东番禺人,字翁山(这个字号,他自称是在二十岁时梦登一座名为翁山的高峰后所得),初名邵龙。出生于明清鼎革之际,是一位具有崇高民族气节的着名诗人、学者,被称为明末清初诗坛“岭南三大家”之第一人。早年参加反清的武装斗争,后奔走大江南北、长城内外,联络同道,屡次计谋义举。晚年隐居沙亭故里,以笔墨为利刃,着书立说,终身不仕清廷。诗集有《道援堂集》、《翁山诗外》、词集《骚屑》;去世后不久又刊行了新编《屈翁山诗集》及《岭南三大家诗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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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1楼] 发表于:2023-02-2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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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叶氏女事
  (清)番禺屈翁山大均
  叶氏女者,名九姑,顺德龙山乡人。父曰世章。女及笈,其母之同产弟薛玉书者,为媒以字其族弟梦莲。女以古无甥舅为婚之礼,辞于父母,父母不从。比婚夕,入门则逃之于玉书之家。于是梦莲速讼。有司者不知婚姻之律,判使成婚,遣役人监女以往。女痛哭,遂投井中。邻有宋氏者,闻之叹曰:“噫嘻!女礼义人也。”救之。女遂不嫁,去为尼。
  按律,堂外甥女,虽无服,不得为婚姻。又外姻尊卑为婚,以亲属相奸论。夫舅尊也,甥卑也。女一守礼,而朝廷之律以不违。顾有司者,不以尊卑不得为婚为断。而以悔婚为断,使主婚者不坐,而男女陷于非礼,乱人伦而蔑王章,罪莫大焉。夫女也,在家从父,而有时父母之命不可从,不可从而从,是为不孝,故夫愚孝者,父母之罪人也。女之不从,盖以礼事其亲,且以礼事其舅,未尝知以律为之大防也。乃有司者,不惟不知律,且不知礼,而必以女于不可从而从。呜呼!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义者何?律而已矣。女之不嫁,非不欲嫁,不敢嫁也。上之不好义之所致也。其去而为尼也,不敢复信其父母,不敢复信其舅。骨肉之间,视之若陷阱焉。吾身苟留,不能保其不终罔我也。一废其身,而父母之羞辱毋贻,舅之刑罚可以免,无杀其女与杀其甥女之名,所全者大,有功于伦常何如也!噫嘻,可以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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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2楼] 发表于:2023-02-2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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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 燕 传
  (唐)沈亚之
  冯燕者,魏豪人,祖父无闻名。燕少以意气任侠,专为击球斗鸡戏。魏市有争财斗者,燕闻之,往搏杀不平,遂沉匿田间。官捕急,遂亡滑。益与滑军中少年鸡球相得。时相国贾公耽—在滑,能燕才,留属中军。他日出行里中,见户旁妇人,翳袖而望者,色甚冶,使人熟其意,遂室之。其夫,滑将张婴者也。婴闻其故,累殴妻,妻党皆怨婴。会从其类饮,燕伺得间,复僵寝中,拒寝户。婴还,妻开户纳婴。以裾蔽燕。燕卑蹐步就蔽,转匿户扇后,而巾堕枕下,与佩刀近。婴醉且瞑,燕指巾令其妻取,妻即刀授燕,燕熟视,断其妻颈,遂巾而去。明旦婴起,见妻杀死,愕然,欲出自白。婴邻以为真婴杀,留缚之,趋告妻党,皆来,曰:“常嫉殴吾女,乃诬以过失,今复贼杀之矣,安得他杀事?即其他杀,安得独存那?”共持婴,且百余笞,遂不能言。官家收系煞人罪,莫有辨者,强伏其辜。司法官与小吏朴者数十人,将婴就市,围而看者千余人。有一人排看者来,呼曰:“无令不辜死者。吾窃其妻,而又煞之,当系我。”吏执自言人,乃燕也。司法官与俱见贾公,尽以状对。贾公以状闻,请归其印,以赎燕死。上谊之,下诏,凡滑城死罪皆免。  亚之曰:“余尚太史言,而又好叙谊事。其宾党耳目之所闻见者,而谓余道元和中外郎刘元鼎语余以冯燕事,得传焉。呜呼!淫惑之心,有甚水火,可不畏哉!然而燕杀不义,白不辜,真古豪矣!”此传恰与孺子入井行乞不受二书同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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