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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楼主] 发表于:2014-01-14 14:49
昌乐 刘文安

野史、杂史和别史的界定及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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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1楼] 发表于:2019-02-15 11:10
鄌郚总编
  正史、别史、杂史、野史、裨史的区别
  1、“正史”一名,到唐朝修《隋书·经籍志》时才正式设立,是历朝历代从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巩固封建政权的立场出发,依据规定而著的史书。包括24种纪传体史书,诸如《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 等等。
  2、“别史”是正史的别支,即官定正史以外的史书,其实正史与别史并无性质上和价值上的区别,只是正史是经过命令规定,而别史是未经命令规定而已。
  3、“杂史”起源很早,但正式列有“杂史”这一门,是跟“正史”设立同时期的,所谓“杂史”是指其体例、内容都不如正史、别史那样严谨完整的史书。它与纪、传、表、志俱全的正史和关系一代大政的别史都有不同,它是异体杂记,是不受体例拘束的又一种体裁的史书。
  4、“野史”是指私人撰述的史书。如《唐·艺文志》所载的《大和野史》。宋朝郑樵《通志》所载的龙衮的《江南野史》等。
  5、“裨史”也就是小说,如元代人仇远的《裨史》、《汉武帝内传》等。
  从中我们可以归纳几点:
  1、“正史”不一定就等于“真史”。因为:历来史家“为尊者讳”,很多的史实出于避讳而未被写入史书。唯一可肯定的是,“正史”是由官府所定之史。
  2、“野史”并不“野”,它是由私人所记述的史料。相当多的情形下,它可作为“正史”的一种补充和扩延,“野史”不一定就不是“真史”。
  3、人们常说的“裨史秘闻”是带有异志小说性质的史料,在以上几种中可信度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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