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地处山东省中部偏东、沂山北麓。古称营丘。秦属齐郡。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设营陵县。东汉建武二年(26),改为剧县。隋改为营丘县。五代后晋置昌乐县。据《青州府志》记载:“县为刘宋都昌县地。昌乐者,盖取都昌一邑安乐之意云。”
【嘉靖】昌乐县志八卷
(明)朱木修;高凌云纂。
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刻本。
【康熙】昌乐县志六卷
(清)贺基昌纂修
清康熙十一年(1672)刻本。
【嘉庆】昌乐县志三十二卷首一卷
(清)魏礼焯、时铭修;阎学夏、黄方远纂。
清嘉庆十四年(1809)刻本;民国二十三年(1934)铅印本。
【民国】昌乐县续志三十八卷
王金岳修;赵文琴、王景韩纂。
民国二十三年(1934)铅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