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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86天前
鄌郚总编

潍县电灯公司创建始末

  潍县电灯公司创建始末
  潍县曾经是胶济铁路的中点,也是烟潍公路的起点,商业繁荣、手工业经济发达,成为山东半岛的工商业重镇。但是,潍县的电气事业在当时发展迟滞,直到1918年,才由济南电话局局长、银行家马惠阶募集资金,发起创建潍县电灯股份有限公司。随着时间推移,这段历史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当时潍县究竟先有潍县电灯公司,还是先有坊子电灯公司,两者是否存在关联,如今当地民众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通过对众多文史资料钩沉爬梳,我们试图客观、准确地还原潍县电灯公司的创建过程,厘清其初期发展的历史轨迹。
  本期撰稿: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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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潍考察筹建电灯公司
  《潍县电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已在电话、银行业成功开疆拓土的马惠阶受邀到潍县、坊子考察。他感受到明显的区位、商业优势,认为山东民族资本投资电气事业,注册立案的颇多,唯有潍县、坊子付之阙如。于是,他准备创设潍县电灯股份有限公司,且外国人一律不得参股。山东省署也认为,“在该处创办电灯公司,于维持利权至有关系”。
  抓住历史机遇 创办电话公司与银行
  马惠阶(1875-1936),名官和,号仲平,日照市岚山区高兴镇夏陆沟人。20世纪初,各省纷纷废科举,一些地主富户将子女派往日本学新学蔚然成风。日照人马惠阶与安鹏东、马丹铭等人东渡扶桑,出国留学,他们开阔了视野,获取了国内无法学到的新知识。
  1910年,马惠阶与日照涛雒的叶汝朋开办日照第一家机器织布厂,试图实业救国。面对新式设备,在严重缺少技术人员的情况下,织布厂从设备调试开始就面临一系列问题,曾有“机器不转,马官和(惠阶)急得淌汗”之说。
  不久,织布厂因故关闭。此时,毕业于日本明治大学的安鹏东已在济南被选为山东省临时议会议员,此后连续当选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省议会议员,并曾当选为副议长,在1913年当选为北京国会参议院议员。他荐举其堂弟安善圃两次出任山东省政府财政厅长。
  安鹏东主张将官办的电话局改归商办,在安鹏东的扶持下,马惠阶从日照迁移到济南任省参议会议员。
  1915年2月,山东巡按使公署将官办电话局让归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商办。马惠阶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在5月经交通运输部核准立案,成立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马惠阶任董事兼总经理。
  同年,注册资本金60万元的山东实业银行在济南成立,经营范围为普通银行业务和储蓄存款,马惠阶兼任总经理,这是他在济南担任总经理职务的肇始,自此走上了创业发展的职业生涯。
  嗅出电灯房商机 在济宁创办电灯公司
  马惠阶在经营电话业务的同时,发现民族资本家刘恩驻于1905年在济南大明湖畔的院后街曲水亭建起了济南电灯房,生意风生水起。
  1909年,济南用电户逐日增多,在市场需求巨大的历史背景下,刘恩驻在济南西门东流水对岸的顺河街65号购地6亩多,另设电灯房新厂,并改名为济南电灯公司,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赚得盆满钵满。马惠阶因此开始关注电力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并从中嗅出商机,他认识到,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日常生活处处离不开电,电在未来社会拥有无比广阔的市场,一旦进入电气时代,必定会极大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变革与发展。电气发展前景广阔。
  1918年,马惠阶成为济南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实业银行、山东工商银行的董事兼总经理,政治上有任省议会副议长安鹏东的依靠,经济上有金融资本的扶助,马惠阶与兄弟马丹铭在电话业、银行业崭露头角。
  马惠阶联合济宁当地富商巨贾潘鉴斋、吕同辅、王慕周、刘韵樵等发起创办济宁电灯公司,在电气事业领域开拓新的疆域。
  感受到潍县区位优势
  募集资金建电灯公司
  马惠阶受到潍县县署当地乡绅邀请到潍县、坊子考察。近代潍县随着交通运输业发展,“上通济南府,下通青岛(和烟台),居三大都会大道会合之点——又当铁道之中枢,为上下必由之道”,其间大量外国商品如布、纱、铁盒、煤油从芝罘运来,甚至更多的土产从南方市场运到这里,商业日益繁荣。尤其在开辟商埠后,潍县商人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利用地方资源和市场优势,相继建起了纺织、机械、化工、轻工、医药、矿业、印刷、面粉等企业,经济愈加繁荣。
  马惠阶感受到潍县的区位、商业优势,尤其是潍县所辖的坊子,自1902年胶济铁路坊子火车站建成通车后,随着坊子煤矿大规模开发及德国军队进驻,形成了“南北三条马路,东西十里洋场”,“市面繁盛,营业益见发展”。坊子被日本接管后,其北端的火车站和南面矿区入夜后,延用德国遗留的发电设备供电灯照明,而在西部外国人居住区和中部地带的坊子居民街区,夜间仍靠油灯照明。无论潍县城内,还是所属坊子的商户、居民依靠火烛照明,一旦不慎,很容易引发火灾,产生不可逆的损失。
  马惠阶认为,近些年来,山东民族资本投资电气事业,注册立案的颇多,唯有潍县、坊子付之阙如。为此,他以“便利社会,发达地方商业,促进地方文明”为宗旨,创设潍县电灯股份有限公司,拟募集资金10万元,分1000股,每股100元,由发起人负责招足。规定各股东不得中途退股,若经公司认可才可以让渡于他人,但是受让者必须为中国人,外国人一律不得参股。
  马惠阶与发起人在拟定的《潍县电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营业系专办电灯,“凡潍县、坊子设电灯地点均归本公司一手经营”,并在《潍县电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中明确表明,“本公司总厂设于潍县,俟逐渐扩充以坊子为分厂”,表明马惠阶创办潍县电灯公司在前,坊子电灯公司仅是潍县电灯公司的分厂;而且,按照他创立潍县电灯公司的最初设想,要等到潍县电灯公司兴盛发达后,再行扩充、兴建作为潍县电灯公司的分厂——坊子电灯公司,具体的规划操作为“以潍县城内为电灯厂,中间设立杆线直达于坊子成为一气”。
  1918年5月24日,山东督军兼署省长张怀芝给交通部、农商部的信函中确认了马惠阶的设想及注册规划,并表明山东省署的看法,“潍县地当胶济铁路要冲,坊子又系矿区所在,该商等拟在该处创办电灯公司,于维持利权至有关系。除批该公司从速召集资本,按照法定手续注册”。6月6日,从农商总长田文烈与交通部协商共同接受潍县电灯公司注册事项,自此开启该公司曲折、艰难的创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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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坊子横生中日电权之争
  陆征祥
  张树元(资料图片)
  张怀芝(资料图片)
  呈请集资创设潍县电灯公司公函已经呈上,但日本人中户川欲与中方争夺电权,交涉结果是日方承诺给出一个月期限。马惠阶等认为要在最短时间内着手建成发电设备的基础,以杜绝日本方面借口中方放弃开设电灯公司而自行其是,从而保全利权,以免横生枝节。因此,他先行筹划潍县电灯公司的分厂——坊子电灯公司。
  日本人横插一脚 给出一个月期限
  1918年6月24日,山东督军张怀芝、张树元共同给交通部、农商部、外交部公函,声称虽然商人马惠阶等呈请集资创设潍县电灯公司,已过山东省署批准并备案,但据潍县知事密报,日本人中户川提出“坊子商务逐渐发达,需用电灯迫不及待,是以急于筹设,中国如能尅日承办,亦未尝不可通融,否则材料已到坊,花费四五千元,岂可坐视废弃”,且他已将电灯建设材料运抵坊子。
  在山东省署看来,马惠阶等虽已呈请申办潍县电灯公司,但是受电气事业取缔条例等政策影响,办理费用与诸多手续尚未着手实施,“坊子本为中国内地,此项电气事业不能由外国人创办,且商人马惠阶等呈请备案在先,纵一时未能运料到坊,前案亦难作无效”,但究竟应如何办理,山东省署一时难以决策,因此将突发情况迅速上报三个主管部委。
  为此,外交总长陆征祥在6月27日、署理山东督军兼署省长张树元在7月3日分别与交通部协商调处该事项。对于创设潍县电灯公司事宜,潍县县署协同外交部特派山东交涉员与日本人交涉,日本人在坊子建造电灯公司的事有了回旋余地:日方承诺,一个月内,若有中国商人前来接办坊子电灯公司,日方可以退让。
  外交部特派山东交涉员对日本领事馆允许日本人创建电灯公司事宜提出抗议,日本领事馆也作出答复,声称日本人发起成立坊子电灯公司,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坊子的日本侨民生活所需及便利,为了坊子区域的繁荣昌盛,纯属公共事业,绝没有营利的意图,并承诺若电灯公司由日本人承办,发生亏损可由日本方面承担。
  分析原因紧急决策 先行筹划坊子公司
  马惠阶与潍县绅商调查了坊子的电灯经营市场发现,日本人需求电灯数仅定有220盏灯,每灯每月出费0.7元,即一个月只收入不过154元,坊子地界、规模狭小,中国居民能够安装电灯的数量屈指可数,即使加上中国居民用电,电灯公司的经营、运营费用与电费的收支也不能平衡。
  日本人之所以争先安设电灯公司的原因,经细查,是因为该地有一处日本人控制的发电厂,电灯所用电力,都是借用发电厂的剩余电力,并不另设新厂,“一切消耗既无支出,若经中商收回,该日人绝不肯稍有通融,所有布置均需另设,盈亏之比较自可了然”。
  现在,日本人已设置杆线,要价4500元,马惠阶安排技师对日本人的电灯建设设备进行实地考察,经交涉,也至少需要4000元以上。
  此时,潍县地方财政捉襟见肘,尤其是1916年发生东北军攻潍以来,“讨袁大战”的战乱导致潍县大伤元气,尚未恢复,加之当地政府运行需要大量款项,致使民力凋敝。况且,潍县坊子的新马路刚刚修成,如果再筹巨资,无论潍县还是坊子,民众及地方财政均无力筹措。
  即便如此,马惠阶仍认为日本人既然答应能将创建坊子电灯公司的权力让渡中方,中国商人应该迅速行动积极推进,在最短时间内着手建成发电设备的基础,以杜绝日本方面借口中方放弃开设电灯公司而自行其是,从而保全利权,以免横生枝节。
  为此,潍县电灯公司的发起人再三筹商,决定注册立案时将潍县、坊子连成一体,“若坊子单独成立,即有许多之亏损,实于营业根本大有妨碍。人情见利则争先,见害则翅避,以成败显然之事也”。
  马惠阶以维护国家主权为根本,建议政府财政设法弥补亏空,这样既能保护主权,又无损于潍县和坊子的电气事业经营,可谓一石二鸟,实现双赢。
  马惠阶临危受命,他积极运作,集资3万元款项到账,在非常的背景下,暂时放弃潍县电灯公司的建设,先行筹划潍县电灯公司的分厂——坊子电灯公司。
  求助济宁解决设备
  政府拨款暂补亏空
  在异常苛刻的时间限制内,马惠阶与潍县绅商可谓绞尽脑汁。新订发电、锅炉等设备远水解不了近渴,而日本人冷眼旁观又步步紧逼。不得已,马惠阶找到同为济宁电灯公司的股东、济南电灯公司总经理庄式如协商,先引进济南电灯公司因扩充营业被淘汰的锅炉及发电机,费用涉及旧设备、修理费、运输安装费、地皮费、房屋建设费、机件填补费、筑井费、购买电柜费、购买外线费以及购买电灯材料等,最短时间内解决了发电设备问题。对于日本人已经运到坊子的4500元的电线、零件等,马惠阶与中户川经过谈判后进行收购,坊子电灯公司建设费用共计36000元。
  此外,马惠阶等经过测算,坊子电灯公司每年开支耗煤4700元、各项修理费用1500元、职工薪金1800元、借款利息1500元、杂支600元,每年开支总计10100元。经过实地调查,坊子可以安装10瓦特电灯600盏,稍加扩充可以达到800盏,年收入4800元,每年坊子电灯公司将至少亏空5300元左右。这个亏空若不能填平,坊子电灯公司则开机没有实际意义,其创建只能功败垂成。
  1918年9月28日,张树元认为马惠阶呈报的这项亏空钱数额属实,认为“商民资本攸关,若令马惠阶等商人累赔不赚,坊子电灯事业必难望其成立”,然而,此事“事关国权,应有公家拨款接济,以促进行,当经批准。并令山东财政厅遵照”。省财政厅也认为“接收坊子电灯事业,关系国家主权,该代表所请补助费谨应遵令,将应支第一年5300元先行设法筹拨,以助成功。财政部应将此款列为预算外临时支出,在1917年度、1918年度、1919年度国家决算案内列报,“山东财政厅通过银号将5300元账款汇兑到坊子电灯公司账号后,解决了筹办坊子电气事业最大的资金问题。
  在坊子商会的帮助下,马惠阶在坊子二马路西段路北终于办起了坊子电灯公司,安装了两台35马力卧式单程回旋锅架式蒸汽机,配以两台25千瓦交流发电机,聘用总经理、经理、会计、收费员各1人,另有工头、电务员和7名工人,设有大机房、办公室各1间,宿舍等12间,初期坊子电灯公司共装设780盏电灯。
  坊子电灯公司的发电设备是德国军人首先安装在青岛,后被济南电灯公司购入,在济南服役多年后再次转让后才落户坊子的,但能正常工作。马惠阶委托马丹铭担任坊子电灯公司经理,在马丹铭等员工齐心协力下,坊子电灯公司开始正常运营。马惠阶等潍县电灯公司的经营者希冀3年以后,坊子电灯用户增多,公司在没有补贴的状态下实现正常运转,甚至期待能够实现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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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县商人看好电业前景
  潍县城厢图
  正在坊子电灯公司艰难先行开业之际,潍县人毛守中与众多商人同样很看好电气事业,认为潍县条件、需求皆有,遂集资欲创设潍县电气公司。毛守中预计潍县电气公司每年盈余10375元,可谓利润丰厚。但将各种申请呈上后,方得知此事被马惠阶捷足先登,申请进程戛然而止。
  毛守中等商人积极筹划 欲建潍县电气公司
  正在坊子电灯公司艰难先行开业,潍县电灯公司尚未筹建之际,一场“搅局”风波正在暗流涌动,酝酿生发。
  1920年,潍县人博山孚兴祥经理毛守中作为发起人,会同潍县同乡博山协祥银号经理陈云航、潍县同祥经理李叙之、义祥号经理李家斋、济南前工艺局局长王旭夫、潍县裕茂银号孙效篯、协玉号副经理周乐斋、协玉银号陈子馀,以及益都(青州)蚕丝劝业场商人郇梦符、刘振亚,博山协成公司史劲民、博山福源号经理姜云峰、博山华丰煤号经理孟勋臣等,认为当今电气事业蓬勃发展,电灯公司创建层出不穷,可以防止煤油灯火灾、减少走私煤油事件,又可以免除擦拭灯罩污垢保障清洁,还可以方便夜间交通、防范匪患,以电气替代蒸汽可从事工艺生产加工,可谓益处多多,不胜枚举。当前,潍县商务繁盛,人烟稠密,商家有大小21个行业之多,交通有胶济铁路、烟潍公路交汇,将来商业发达,必能一日千里。但是,潍县迄今没有创设电灯公司,影响商务进步、工艺水平的提升。毛守中等有鉴于此,在潍县东关会生祥商号设立临时事务所,以“供商家之需要,图经济之发展”为宗旨,募集5万元资金,分为500股,每股100元,以3万元为优先股,以2万元为普通股,要求入股的货币以银元为限,要求入股的必须是中国人,股票用记名方式,股东不得中途提股,如果有转售或者让渡他人,必须向本公司声明缴还原始股票后,才可以更名登记换给新股票,欲商办筹建潍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县电气公司)。
  为吸引投资,毛守中欲创办的潍县电气公司章程规定,入股的股份无论优先股还是普通股,每年的官利均按照4厘,只要交到即开始计算利息,无论电气公司是否开办。在毛守中制订商办潍县电气公司的简章里,明确公司以潍县城厢各关及车站附近为营业区域,以“专办电灯及各种工艺应用电力”为宗旨,设总理1人、协理1人、董事7人、监察2人、经理1人、技师1人、工人若干。为此,毛守中将商办潍县电气公司的发电厂及变压器、配电所的位置安排在潍县南关,采用交流三相式电气方式,设计发电容量75千伏安,常用容量50千伏安,备用容量25千伏安,原动力采用120马力蒸汽机作为主要发电设备。
  为控成本概算收支 年盈利万余元可谓丰厚
  为了控制成本,毛守中编制工费概算书和收支概算书,在工费概算书中将各项费用一一列举:涵盖建厂费,包括地基费、发电厂配电所、事务所建设费、烟筒建设费等合计9500元;工程费4000元;原动机费,包括120马力凝缩汽机、触面式凝缩汽机、两个150马力汽罐、吸水机、150马力温水器,还有电气机械器具费,包括75千伏安发电机、配电盘、内线费、外线费、各种管类、电柱费、杂费。另外,潍县电气公司预留预备费6000元。合计资本总数5万元。
  毛守中制订的收支概算书内,预计潍县电气公司能安装10瓦特电灯1300盏,加上灯泡罩租金在内,每年可收入15600元;16瓦特电灯400盏,每年可收入7680元;25瓦特电灯150盏,每年可收入4500元;32瓦特电灯80盏,每年可收入3072元;50瓦特电灯250盏,每年可收入1200元;另外有临时电灯平均计算每月20元,每年收入240元;安装费平均每盏3.5元,每年收入6825元。综上所计,灯费每年可收入39117元。
  毛守中对于每年支出费用也做了详细的预算。
  人工方面:预计潍县电气公司聘用1名技师,每月60元,每年支出费用720元;聘用2名夫役,每月10元,每年支出费用120元;聘用2名配电工匠,每月60元,每年支出费用720元;聘用2名搬运手,每月60元,每年支出费用720元;聘用2名火夫,每月16元,每年支出费用192元;聘用10名工人,每月150元,每年支出费用1800元;总理及董事成员,每月300元,每年支出费用3600元。
  生产资料方面罗列项目有:事务所笔墨纸砚等耗材、内线材料费、外线材料费、电机用器具费、电机用消耗品费、汽罐汽机用器具费、汽罐汽机用消耗品费、公司器具维持费、煤费、水道费、杂费。综上所计,每年总支出费用为28742元。
  预计潍县电气公司每年盈余10375元,可谓利润丰厚。
  递申请方知晚来一步 电气事业初创留插曲
  1920年11月10日,毛守中作为发起人会同联署人向交通部、农商部和山东省署发出申请,并将公司简章、企业意见书、工程计划书、工费概算书一同呈上,申请成立商办潍县电气公司。
  11月20日,农商部总长王乃斌以2508号公文给交通部发函,将毛守中等筹设商办潍县电气公司事宜转咨交通部,称“毛守中等呈称拟在潍县筹设电气公司,以供商家之需要,除电线联络图俟租定发电厂地基再行补呈及分呈外,检同简章等件呈请检核备案等情到部。查此案事关电政,既据称分呈有案,除原件不另录送外,相应咨行贵部查核”。
  农商总长王乃斌认为商办潍县电气公司事关电政,请交通部查核后,农商部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注册手续。
  12月12日,交通部接到农商部和毛守中的函后进行专业审核,经过研究批复,“查潍县电气事业经本部批准,前授商人马惠阶等呈请承办,经本部批准,并咨行山东省长查饬遵照在案。该商等所请筹设之处应毋庸议,此批”。
  这份交通部电政司监理科发布的监字第659号《交通部批潍县毛守中等》公文,明确规定马惠阶筹设的潍县电灯公司是潍县电气事业的唯一合法企业,毛守中等申请筹办商办潍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进程戛然而止,成为潍县电气事业初创阶段的一个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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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种因素制约注册进程
  山东省长屈映光致电交通部文件。
  马惠阶按照电气事业取缔条例的相关规定,谋划潍县电灯公司的发展前景,在设备、厂房、人员配置上均做了详细规划,他制订潍县电灯公司经费概算中,建厂费用共计10余万元。很多外部因素制约着潍县电灯公司的注册进程,程序终于走到交通部,潍县电灯公司立案与注册进入了令人窒息的等待时段。
  据用灯量谋划发展前景
  为方便管理在潍设总厂
  毛守中横插一杠筹设商办潍县电气公司之际,马惠阶却心无旁骛地投身创建潍县电灯公司。他按照电气事业取缔条例的相关规定,谋划潍县电灯公司的发展前景。
  针对预计潍县县城用灯量为16瓦特3500盏,所有线损计算在内,每盏电灯平均最多需要电力不过24瓦特,合计3500盏电灯共需要电力容量84千伏安。由此,马惠阶主张购买2架三相交流电机,每架发电容量为84千伏安,假设电力系数为80%,则电力容量也有105千伏安。马惠阶规划按照美国标准高压设为2300伏,用直流励磁机直接连接电机发电。
  在他的主张下,潍县电灯公司准备选用直立复式130马力引擎、两部水管锅炉,每方时汽压为150磅。潍县电灯公司拟购买2部喂水抽水机、加热具、配电盘等,上述电机附有交流电流计、直流励磁电流计、交流电压计、阻力箱器具变压器,及三相交流高压油开关,还有两机同开配电盘1部,并附有两机同开各类器具及电灯共鸣器,喂电配电盘3部,喂电之用各附电计开关,及三项交流油开关。
  对于厂房建设,马惠阶计划将发电厂的墙厚定为两砖,出垛加半砖。工厂的建筑分为锅炉室和引擎室两部分,其中,锅炉室宽37尺,长54尺,屋檐高16尺,门宽6尺,门高11尺;引擎室宽26尺,长54尺,屋檐高16尺,门宽6尺,门高12尺。公司烟筒拟用砖建筑,高90尺,直径5尺。
  为方便管理,马惠阶经过深思熟虑后拟在潍县设置总厂,总线路拟分三路送出。
  为节约成本,他将潍县电灯公司线路全部用铜线,在人烟稠密处选用被覆线,而在人烟稀少处用裸铜线,公司拟择地放置单向变压器,以将2300伏高压变为低压230伏,低压线路用三线传送,屋用电灯电压为110伏。
  按照电气事业取缔条例第六条规定,马惠阶制订潍县电灯公司经费概算书。他将费用共列为6项:第一项建厂费包括机器房6600元,材料公事房1800元,烟筒2500元,地基760元;第二项工程费1300元;第三项原动机费及电气机械器具费,包括2架引擎12300元,2架电机13700元,2架锅炉8600元,配电盘、配电盘用电缆2600元,抽水机、耐火砖650元,喂水加热具、水管气管1850元;第四项电线路费包括电灯、电线、电表、磁头等25800元,电杆4500元;第五项运班装设费12200元;第六项预备金13840元。以上共计10万余元。
  申明建厂决策 潍坊之名首现省署文件
  1920年4月9日,山东省长屈映光将马惠阶等呈报创办潍坊电灯公司前因后果,特别是为了防止日本人在坊子先行创建电灯公司,山东省署饬令马惠阶以国家为根本,在潍县绅商和商会的帮助下,本着拥护主权为基本原则,暂时放弃在潍县创建电灯厂房,先行在坊子创建电灯公司的情况,连同潍县电灯公司的企业意见书、工程计划书以及经费概算书等呈报交通部电政司。
  这是一个潍坊应该记住的日期,“潍坊”这个地名第一次出现在山东省署文件(第501号)中,这份貌似平凡而普通的历史史料中,山东省长屈映光在向交通部汇报潍县和坊子电灯公司事项时产生的词汇,将潍坊二字与电力紧密地连接在一起,成为历史的见证者。
  1920年4月21日交通部批示,马惠阶已经完成接办坊子电灯公司的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日趋稳定,“自宜继续进行,除赶造电灯线络图暨注册各种文书另文补送外,谨依电气事业取缔条例开具各项书类呈请核转交通部、农商部”。
  另外,交通部电政司审核潍县电灯公司呈送文件后认为,电线联络图为工程计划的要件,而工程计划书中发电厂变压器所在配电所的位置及名称,在文件中都没有上报,应连同电线联络图一起补报才能立案。交通部电政司提出,坊子电灯公司已经发电,各项工程状况并所用机械器具程式以及购买场所应膳具说明书,并呈请查核。另外,潍县电灯公司既然选用2300伏电压传输方式,但仍有使用裸线的地方,实在太危险,应另一律改用包皮线,以符合条例规定。
  此外,潍县电灯公司还应该上报公司主任技术员姓名、履历,应遴选有学识经验者充任。
  最后,交通部电政司提出潍县与坊子距离究竟有多远,潍县电灯公司与坊子电灯公司的发电厂是否分设两所,这些关键信息应按条例规定,分别呈报交通部和农商部。
  聘请专家购置设备 立案与注册进展缓慢
  潍县知事陈天麟接到交通部和山东省署的指令后不敢怠慢,责令马惠阶遵照批示办理。马惠阶与潍县电灯公司发起人商定,聘请毕业于北京国立工业专门学校电气机械科的直隶昌黎县人魏祥麟为主任技术员。
  马惠阶与陈天麟等谋划潍县电灯公司与坊子电灯公司的未来。针对之前不得不先行筹设坊子电灯公司的现实,潍县电灯公司筹划在潍县城外东南关马路旁选择地方建厂,购置美国番尔班克茅斯工厂所造的两部100马力石油机,用皮带拖带美国奇异(GE)公司制造的发电机,电气方式为交流三相2300伏,发电容量各为75千伏安,两部共150千伏安。
  电量分三路供给:一路供给城内使用,一路供给东关居民、商户,一路经过远距离输送7.46公里之外的坊子。具体做法为,在坊子电灯公司总厂附设一配电所,所内置配电盘由2300伏变为6600伏,电流经过3条6号铜线,输送到距离潍县总厂7.46公里之外的坊子,用坊子现在的机器厂房作为第二配电所,改置配件盘及由6600伏变为2300伏,再将现在坊子街上的变压器都由2300伏电压变为110伏电压供居民使用。如此一来,坊子除了改换原动力之外,一切原有的电力设施等都不用再更换。不仅解决了坊子的用电问题,还非常经济可靠。
  马惠阶在创建潍县电灯公司之际,正是他创建济宁电灯公司完工之时,虽有成功创办经验,但无奈交通部、农商部、山东省署、山东省实业厅、潍县县署等多头管理,加之电灯公司的设备多依赖洋行进口,设备交工日期受远洋运输制约,电灯行业作为新兴产业,主任技术员、技术工人异常缺乏。马惠阶在推进注册过程中,不得不超前思考未来公司运营成本与企业效益,很多外部因素制约着潍县电灯公司的注册进程。
  但在马惠阶等人的协调运作下,1921年1月29日,由山东督军兼署省长田中玉将潍县电灯公司的注册进展和整改情况转呈交通部,潍县电灯公司立案与注册进入了令人窒息的等待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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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波三折终于获取执照
  潍县电灯公司。
  潍县电灯公司厂房内。
  潍县电灯公司架设的电线。
  因欧洲战争,西门子供货滞后,潍县电灯公司建厂展期。针对交通部的回复,马惠阶与公司技术人员抓紧研究整改规划。因为日本商人相继回国,坊子每日发电量供过于求,马惠阶又向交通部电政司说明情况,日后再谋划潍县与坊子联线供电,获得准许。潍县电灯公司成为当地第一个取得电气事业经营执照的企业。
  欧洲战争导致建厂展期
  未上报交通部遭到问责
  1921年3月19日,这是潍县电灯公司永远难忘的日子。交通部电政司第77号文致函山东省署和农商部,认定马惠阶等创办潍坊电灯公司所呈报各项没有与条例不相符之处,比如线路联络图、工程计划书、主任技术员姓名、履历已经补报齐全,“经本部详加审核,尚无不合,应即准予立案”,并要求潍坊电灯公司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并将各项工程办法暨购买机件合同缮具说明书、预估竣工日期,一并呈报查核”。交通部同意潍坊电灯公司准予立案,限6个月以内开工。
  潍县电灯公司和坊子电灯公司登记注册后,马惠阶立即设立筹备处着手实施。取得电气经营营业执照却非一帆风顺。1921年4月,马惠阶与德商西门子公司签订购买机器合同,进行购买地基等重要事务。因为欧洲战争,西门子公司发生意外,导致机器不能如期运到,以致各项工程不得不展缓。直到1922年7月,机器陆续运到,潍县电灯公司经实地勘察并着手基建建设,预计5个月能够完工。
  当时,马惠阶与潍县电灯公司并未就缓建情况上报交通部,交通部在1922年8月10日,对山东省署发来关于《潍坊电灯公司立案后未据呈报开工,请查照前咨转饬迅速具报》的质询函。函中交通部电政司措辞严厉地指出,“本部于十年三月(1921年3月)审核所报书类尚无不合,准予立案,并限期开工,咨请查照饬遵在案。迄今年余,仍未据将各项说明书、购机合同及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呈报查核,殊属不合,应请贵省长查照前咨,转饬该商等迅速具报,以符条例”。山东省署依律转饬潍县电灯公司,马惠阶不敢怠慢,对未能及时向交通部、农商部汇报工程进度进行检讨,并将潍县电灯公司与德商豫丰公司代理的西门子公司签订的订购机器合同抄本、工程办法及竣工时间说明书,由山东督军兼省长田中玉在9月5日转呈农商部、交通部。
  订购机器合同明确表明潍县电灯公司向西门子订购机器总额为18480美元(在上海交货关税在内)。在签合同时,马惠阶已经交付合同总价十分之一的预订款1848美元,规定于交货齐全时付十分之五的货款,于货到6个月交付十分之二的货款,货到一年后交付最后十分之二的货款。在合同中特别申请,自合同签字起7月后卖主应当在上海完全交货清楚,货到后或仅到一部分,货到后买主马惠阶应派代表前往上海或者青岛接货,而到达上海或者青岛后,买主负责货物到潍县运输的所有费用。
  马惠阶为保证设备安装质量,特意在合同中注明西门子公司要挑选最有经验的机匠安装机器,西门子公司要委派一名洋工程师监视施工,该工程师费用由西门子公司承担。
  但是,合同结尾注明,“如遇天灾或工人相争,或载货船发生意外不测变端,或遇战争事,卖主对于此合同上所载一切均不负责,或展期或追钱,双方届时商量”,正是这一条规定,使得马惠阶创办潍县电灯公司造成展期却不能追讨德国西门子公司的责任。
  审核发现材料隐患
  用线布局及时调整
  9月13日,交通部电政司审核后认为,马惠阶等创设潍县电灯公司因订购机械不能如期运到,导致建设工程延缓进行,截止到目前机器已经运到,马惠阶等积极组织施工、安装,经过测算,应该在5个月内完成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而且,潍县电灯公司本次抄录的订购机械合同及工程办法、预估竣工时间说明书,均已经报送到交通部,以备查核。经查,马惠阶等此次所报送的购机合同及工程说明书等大致尚合,只是线路图中标注的高压线用裸铜线殊属危险,应该一律改用被覆铜线,或加保护装置以符合条例。另外,潍县、坊子之间相距7.46公里,其线路如何架设,也应该绘制详细图表说明。
  马惠阶与潍县电灯公司、坊子电灯公司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针对交通部的回复,抓紧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真实情况,着手研究潍县电灯公司的整改及规划工作。经过半年多论证,决定在线路繁盛街市以及人烟稠密的地方一律采用被覆线,以保万全。对于僻静街巷间暂时用裸铜线,但均遵照条例设置保护装置,以防意外发生,在兼顾成本与安全的前提下,向交通部电政司给出自己的解决方案。
  坊子发电量供过于求
  联络线建设暂缓执行
  随着潍县电灯公司建设的深入进行,潍县与坊子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马惠阶原先设想由潍县设厂,发电后通过高压线输送给坊子。本来线路已经准备开工建设,但是,潍县电灯公司开办伊始,工作千头万绪,花费甚多;更重要的是坊子此前用户大半数是日本商人,但自从收回青岛主权后,日本商人相继回国,导致原来的发电机每日发电量一直供过于求,因此潍县与坊子现在已经没有再建联络线的必要。
  经过再三思量,潍县电灯公司不得不根据现实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想法酌量变通,集中精力先行建好潍县电灯公司,日后再谋划与坊子联线供电。
  收到潍县电灯公司的说明后,10月14日,交通部电政司与农商部会商,原则同意暂缓潍县和坊子联网,但是条件一旦具备,应该赶速推行。另外,对于潍县电灯公司在僻静街巷间暂用裸铜线,设有保护装置一节,指令潍县电灯公司应将其所在地点及保护装置保护方法,绘具详图说明呈报给交通部和农商部。
  1924年4月15日,山东省长熊炳琦转呈潍县电灯公司执照费银元100元,印花费2元给交通部。4月17日,交通部给山东省署和农商部发函称潍县电灯公司“呈缴执照印花等费,应即准予发给执照,以资营业”。
  至此,潍县电灯公司终于取得电气事业营业执照,潍县电灯公司也成为当地第一个取得电气事业经营执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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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时地利皆无遗憾谢幕
  潍县电灯公司内机器设备。
  天灾不断、军阀混战,严重破坏经济发展,民生凋敝。潍县电灯公司取得执照的第二年开始向中国实业银行借款,因严重亏损,后直接抵押给该银行,命悬一线。而因为厂设备老旧发电量不足、选址问题带来的种种弊端以及经营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积重难返,后改组为潍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军阀混战经济凋敝
  电灯公司亏损抵押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潍县一带天灾不断。据史料记载,1921年春季,潍县大旱,春播推迟,麦苗多枯死,秋季飞蝗过境,庄稼被吃光,农业歉收。1926年8月,益都县东部降雹,冰雹大如枣,约半小时,黄烟绝产,高粱、谷子减产六成。历尽波折创建的潍县电灯公司在1923年10月开灯营业后,潍县的区域经济面临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与风险。
  此时,潍县正处于自然经济逐渐瓦解、农产品被运往国外的转型期。商品性农业如棉花、烟草等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外国资本以潍县为据点,大量收购中国的农产品运往国外,使得潍坊区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改变,但受封建势力盘剥和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大量农民、手工业者和小商贩破产失业,农村凋敝,农民日趋贫困,自然经济逐渐瓦解,形成了经济畸形发展的局面。另外,国内政治不稳定,战火纷起,导致交通受阻……这些严重破坏商业、影响地域经济。直奉战争期间,奉系军队入关南下,占领津浦全线直至上海;山东军务督办张宗昌欲向南扩张势力,在张作霖支持下攻入上海。孙传芳率浙、闽、苏等五省联军发起反击,奉系大败,张宗昌亦退回山东。军阀混战殃及山东。胶济铁路、津浦铁路中断,外运渠道受阻,不仅烟价等经济商品价格大跌,且大量农产品压在农民手中,处在产业链条最底端的农民无辜遭受牵连。
  地域经济的不景气,导致潍县电灯公司创设人原先乐观的盈利预期与残酷的经济现实的巨大反差,潍县电灯公司在取得执照的第二年,经理马丹铭开始向中国实业银行借款,维持电灯公司运行,企业步入严重的亏损状态。1927年冬天,官方将潍县电灯公司抵押给中国实业银行,济南中国实业银行作为资本投资者,仅接收潍县电灯公司的机器等,对于公司以前的卷宗概未移交,潍县电灯公司此时尚有市值75000元,但对外负债40000元,潍县电灯公司系中国实业银行独资经营,属于济南中国实业银行管理,作为金融资本,中国实业银行只管分红,不参与日常经营,被中国实业银行收入囊中的潍县电灯公司命悬一线。
  运行多年设备陈旧 致使发电量不足
  直到1930年,此时的潍县电灯公司尚用德国制造的火管式锅炉和火车头式蒸汽机,发电机是德国西门子生产的,发电机每分钟750转,电压2300伏,发电总容量为75千伏安,按照中央建设委员会电气事业取缔条例的规定,潍县电灯公司应属于第4等。经过多年运行,设备陈旧导致气压不足,引擎旋转数不足,致使发电机不能每分钟同转750转,因此发电量不足,根据表计最高电压为1500伏,发电总量为60千伏安。
  公司配电板为德国西门子公司出品,坚固耐用,装置电压电流表、保险油开关、电度表等件,生产时需要有人专门管理。
  公司的变压器容量为106千伏安,架空高压线分为两路,一路经城里至潍县东关,另一路往火车站,所有线路都是三相三线,用高32尺及28尺两种木杆架空,公司拥有杆数总数为340根,架空线路长约15公里。
  公司内设主任、会计、材料管理员各1人,收费员、工人各3名,办公室7间,材料室2间,工厂19间,工人宿舍8间均同在一个院内。
  厂址设置不合理 各项损耗开支较大
  在潍县电灯公司进入实际运营后,厂址设置不合理的弊端逐渐显现。
  公司位于潍县南门外,距车站约1公里多,距白浪河0.5公里,距离商业繁盛的潍县东关约1公里。根据实用性的最佳选址,潍县电灯公司应该设于潍县县城与潍县东关之间,靠近白浪河的西岸以方便取水,而潍县电灯公司却设置在潍县南门之外。
  当时马惠阶或许认为,车站附近可以因交通的便利而日渐发达,殊不知,潍县车站一直没有发展起来。不仅如此,水的问题与锅炉的寿命、机器的马力、电量的多寡有密切的关系。
  潍县电灯公司所用水系属硬水。在公司创办之初,即在机器房旁用土法掘有水井,所取水含石灰质甚重,加入锅炉大约一个月,火管外即填满水锈,必须要人工取出刷洗不可。锅炉虽然每月洗刷一次,但受到硬水侵蚀减少发电量,降低生产效率。
  于是公司在距离原井外,重新挖掘新井一口,却不料依然含石灰质甚重,对锅炉损伤一如往昔,因此每年仅更换水管的修理费要花费1000余元。如果采用白浪河中的淡水,可以解决维修锅炉的后患,或者继续向下挖掘原有的旧井,直至挖出淡水,也可以免除锅炉维修的折损。但是,用白浪河水要购买设备,深掘井也要财务费用。中国实业银行的管理以谋利为主旨,从没有长远谋划,导致日复一日,累计在一起产生巨大的本可以避免的损耗。
  潍县电灯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能力不足,选用的生产用燃料来自坊子炭矿厂出产的烟煤,该煤性质不良,渣滓甚多,且极易粘接成块,不利于生产;有时会因为火力过猛洞穿铁管,则需要停产另换新管才能继续生产,每年耗于此项费用约在500元,长此以往,是一笔不菲的额外开支。
  经营管理不善
  存在诸多问题
  虽然潍县电灯公司新换经理、江苏江都人王学良对于电学素有研究,但公司每年支付巨额利息,财务费用过高;包灯价格不合理,存在价格过低的问题;公司采用永不封口式的电度表,任何人可随意开启,导致窃电者增多,即使查获也不能更换;公司职工待遇低,又没有股权激励,职工队伍不稳定。
  此外,潍县电灯公司的电杆没有显明的编号标志;没有按照规定配置经过校验的5安培及超过5安培的电度表;根据建设委员会电气事业取缔条例第64条规定“电气事业非提存折旧准备金后,不得分配股息及红利”,潍县电灯公司对于股息每年抽取1万余元,对于机器折旧丝毫不存,严重违背国家法令。
  负债四万余元
  申请公司改组
  长期积累的问题难以处置,导致潍县电灯公司每年电费收入21000元,支出却达到38000元,负债4万余元无法核销,且债款均从中国实业银行借用,利息甚大。长此以往,潍县电灯公司势必倒闭。
  直面潍县电灯公司积重难返的局面,中国实业银行只得在社会招股维持运营,1935年1月30日,由南京娃娃桥陈卓甫、上海西摩路刘子树、上海陶而菲斯路四合里沈蕴石、上海大通路祥鑫里金采生各出资3万元,上海巨籁达路孙履安、北平报子街田泽生各出资2万元,天津中国实业银行单余围、安徽黟县北区土都卢村卢应齐、青岛中国实业银行任筱珊、上海艾而近路实业里徐少甫各出资1万元,共计资本20万元,以“便利商民”为宗旨,在潍县县长厉文礼的支持下,呈报交通部等主管部门,将潍县电灯公司改组为潍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立案、注册,潍县电灯公司就此永远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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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坊子电灯公司最终破产
  坊子电灯公司的工人正在生产。
  仓促修建的坊子电灯公司同样每况愈下,设备老化严重、补贴难到位、电灯销路减少。公司在亏损状态下依靠借款艰难度日,经理马世愚一次次将情况呈报上去,经历漫长的煎熬与等待,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终于向建设委员会专门呈报了这一情况,表示“似应任其停歇”。
  设备老化日益严重 财政补助无法兑现
  1918年潍县坊子电灯公司开业,在当地曾经引起轰动,也给坊子当地商民带来了光明、便利和欢乐。但当时开办公司首要目的是维护国权,不得不仓促修建,发电主设备是清朝时济南电灯公司购自德国在青岛的发电设备,电气方式为交流单项1000伏,发电容量为30千伏安,原动力为船用蒸汽机,采用皮带拖带电机,且因马力不足,随着坊子电灯公司的运营,设备老化越来越严重。
  由于新建的潍县电灯公司失去与坊子电灯公司联网的经济价值,坊子电灯公司成为孤岛,靠原有设备苦苦支撑。
  军阀混战之下,雪上加霜的是,1926年马惠阶应直隶省长褚玉璞之邀,出任直隶省财政厅长,北洋政府的补助更遥遥无期。1927年潍县电灯公司破产重组后,坊子电灯公司没有潍县电灯公司的庇护,最重要的是山东省署承诺的每年5300元补助,包括拖欠部分已经明确不可能再得到兑现,潍县坊子电灯公司只得另外招股经营。
  由于坊子的社会环境、经济状况,潍县坊子电灯公司经营不善,如走马灯般频繁更换经理,公司每况愈下。
  想方设法寻求合作 未获救助艰难度日
  截至1930年,坊子电灯公司工程设备中的锅炉及两部发电机在中国的使用年限已达32年。其中,一部德国制造的火车头式双气缸蒸汽原动力机的飞轮大轴折毁,不能开机。
  潍县坊子电灯公司经理王辅宸一方面给股东和潍县坊子用户鼓舞士气,宣传潍县坊子交通便利、物产丰富、家庭手工业异常发达,如能在家庭手工业上使用电力,坊子电灯公司一定能够兴旺发达;另一方面,他开始联络胶济铁路坊子火车站发电所,寻求合作。此时,坊子火车站发电所专供车站之用,有电灯1000盏左右,平均每盏以1元计算,有1000元的收入。坊子电灯公司在1930年电气事业报告中第一次提出,挽救公司的最好方法是与胶济铁路自备发电所合并。
  除了生产设备等损耗,坊子电灯公司的营业状况更加不容乐观。依据1930年1月至12月的统计,坊子用电表住户多系日本人,有23户,接灯300余盏;包灯制用户258户,接灯464盏,全年电费收入7552元。公司规定电表每只月租金1元,每度电售价0.25元,电费过于便宜;且市街的路灯由公司义务提供用电,不另收费,经营负担更重。
  由于建设委员会对于潍县坊子电灯公司在经济报告中的建议未置可否,山东省署与潍县县署也一直没有对电灯公司实施救助,公司在亏损状态下依靠借款艰难度日。最不利电灯公司经营发展的是,因山东省主席韩复榘自1928年开始严禁毒品,在坊子的日本人营业倒闭的众多,导致电灯销路因之而减少,常常入不敷出。坊子电灯公司每月收入600余元,而支出则超过800元,累计历年以来的亏损,公司负债已达4500元。若不另找出路,累赔之路不知有无尽头……
  经理一再呈报存亡情况 终得批示
  潍县坊子电灯公司的处境越来越艰难,此时建设委员会态度逐渐明确,给山东省建设厅下达训令,谋求整理潍县坊子电灯公司,但却迟迟没有进展。
  1934年11月12日,潍县坊子电灯公司经理马世愚上书建设委员会,表明当前“机器老朽,行将废坏,无力购换,世面凋零,营业萧索,无法维持,乞鉴核彻底解救”。马世愚重申潍县坊子电灯公司成立的历史渊源,痛陈“十数年来,公司状况如风烛摇曳,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残喘苟延,度日如年。然以前机器犹能勉强敷衍也,今则炉机两部各坏一部,未坏之炉机亦无时不在危险之中”。为此,马世愚认为欲救公司危亡,目前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参照胶济铁路收购博山电灯公司的方式出资收购;二是请胶济铁路将发电所的锅炉、机器及其营业区域之内的电灯材料划归公司,改做官商合办。马世愚认为第二种方法此前与胶济铁路交涉数次,因为其部下阻挠而中止。若建设委员会出面协调胶济铁路管理局,或许有希望解决公司存亡问题。
  建设委员会接到呈报后,在11月22日下发第604号训令,令山东省建设厅与胶济铁路管理局会商救济,并将结果上报建设委员会。12月8日,马世愚却等不及处理结果,再次呈报建设委员会,痛陈“年关急行难度,如再延缓,势将倒闭。该两电厂合并,于国际信誉最好,该电厂之前途尤易发展。商等免致累赔,债户少为诉讨,实为裕国便民之急务”。12月12日,建设委员会批示潍县坊子电灯公司,“该案业已据情令行山东建设厅,就近转胶济铁路管理局救济矣”。
  等待的过程,充斥着炼狱般的煎熬和无奈。
  省厅勘实情况 公司退出历史舞台
  1935年7月6日,潍县坊子电灯公司无奈又一次呈请中央建设委员会,设法救济或批令胶济铁路管理局将坊子火车站发电所与电灯公司酌予合并。
  呈报中称建设委员会去年两次批令山东建设厅调查,充分救济指导,并与胶济铁路管理局接洽,一年过去了毫无音信,公司在接到建设委员批示后,“如大旱之望云霓,已有一线曙光,更当竭力维持,国家信誉不致公司倒闭,免为日本人借口”,但是,去年冬天,国人告贷无门,不得已向日本人借款2000元,定为6个月期限,现在已经快到期;而且,国人债户屡经诉讼追索借款,公司可谓四面楚歌,危在旦夕。
  接到潍县坊子电灯公司近乎哀求的呈报后,7月13日,建设委员会以第307号训令,令山东省建设厅迅速按照以前的训令调查处理,将商办情形呈报,将处理结果批示给潍县坊子电灯公司,还要求公司迅速上报1934年年报。
  山东省建设厅派出技师王家鼎,会同胶济铁路管理局派出的技术人员,一同到潍县坊子电灯公司进行现场查勘,为将来整顿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山东省署近期接到胶济铁路管理局的函复,“前已派员查明该公司情形,机件类多损坏,本路碍难收买,此次实无再行派员必要”。
  山东省署根据技师王家鼎的报告,称坊子电灯公司各项机件确均已损毁不堪,已没有恢复营业的可能,而且坊子商业萧条,电灯有无无关紧要。
  1936年7月15日,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给建设委员会专门呈报称,“查坊子电灯公司既无复业可能,且市面上亦无甚需要,似应任其停歇”。至此,自开业后亏损,一直靠借贷生存的潍县坊子电灯公司黯然退出历史舞台,空留一声叹息。
  本期图片由张伟提供(署名除外)
  本期参考资料:《潍县电灯公司》《潍县坊子电灯公司》,国网潍坊供电公司、潍坊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潍坊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供部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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