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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6-12-17 19:07
鄌郚总编

至今阴天就疼的右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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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1楼] 发表于:2018-12-2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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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总是不小心就会受伤,有时这伤疼会伴随你一辈子。正常受伤还光明正大,父母亲有时出于关心不但不责备,而且还给弄点好吃的以示安慰,自己还像功臣一般享受着关爱。可是,如果你偷着干父母不让做的事受伤,那可就遭罪了,不但不敢和父母讲,还生怕他们知道,那窝囊罪的滋味可不好受。一旦落下后遗症,那可是一辈子的事。这种罪只能够埋在心底里,让它陪伴自己,成为永久的秘密。
  近日,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又特别想把这压在心底里的秘密说出来。我本身不想揭自己的伤疤,也许是妻子经常和儿子通电话,老是嘱咐儿子不让干这不让干那的缘故,譬如,爬山要注意什么,在海边跑步要注意什么,反正都是注意安全之类的话。我可能受感染。
  想把自己的故事讲出来,到底想说什么呢?就说一下我至今阴天就疼的右腿,以正视听,让现在与我过去一般大的青年朋友们引以为戒吧。
  那年,不知怎的就是想学游泳,可父母不让下水库,所以只能偷偷进行。中午回家吃完饭就赶紧往外跑,理由是老师让去学校统一午休,其实我是往村北的小水库跑,利用午睡时间去水库里练习游泳。试想一下,一个不会水的孩子到水库里学游泳,如果父母知道该有多担心。所以这种事只能偷着干。
  偷着干就有偷着干的代价。一天中午,像往常一样,我和父母谎称去学校午睡,出门就往水库的方向跑,在水库里玩得挺过瘾,刚刚到由“狗刨”向“自由泳”过度的程度,总想着多玩一会。可是同学说,到上课点了。自己就赶紧扑腾两下,急忙爬出水库,身上的水也顾不得擦干净,边跑边穿衣服,头发还湿漉漉的,和同学一路狂奔赶到学校。但是,跑得再快也不行了,上课已经是晚点了。当时我的个子在班里还算是比较高的,课桌位置一直比较靠后,一般从后门进教室。这天也不例外。因为不敢从校门进教室,只能爬墙进入学校。从墙上往下跳时,由于紧张把腿崴了一下,小腿肚子立即转了筋,疼得我龇牙咧嘴,可又不敢叫出声来,只好一瘸一拐的小跑来教室后门旁,趁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当口,悄悄地弯腰进入教室,跑到自己的课桌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你装得再巧妙也逃不过老师的眼睛。我们几个偷下水库的同学被责令到教室中间的过道里罚站一节课。罚站不怕,可是,即便自己装作若无其事,也无法抵御腿扭伤的痛苦,跳墙撞坏了自己的右腿,腿折弯处已经受伤,如何站立得住?金鸡独立也坚持不了多久。不到一节课下来,右膝盖处已经肿得老高,又不敢叫出声来,咬牙坚持,恨不得快下课捋捋腿,减轻点痛。越是觉着痛,时间还越是过得慢,那难受的滋味可是五味杂陈,恨不得钻天入地,恨自己不听父母的话偷着下水库,后悔莫及。因为偷着干的事,再疼也没敢告诉父母,以致于延误了治疗,骨节错了位变了形,留下了后遗症。这“老伤”直到现在还在阴天的时候隐隐作痛,成了我终身的痛苦。
  现在,一些中学生以违反校规校纪为荣,你越是批评他,他越是来劲,听不进规劝,我行我素,动不动就和老师顶嘴,老师批评几句就受不了。有些做父母的也不配合老师及时教育孩子,反而诉说老师的不是,使得孩子更加来劲,无法正确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反而变本加厉,更加为所欲为。这样的情绪积累,使得有些孩子无所顾忌。有的学会了吸烟、喝酒、泡吧,不小心就结交了一些不良社会青年,有的学会了逃学,有的以大欺小,有的结伙斗殴,有的替人出头,无所不为,很是令学校和家长头疼。对这些孩子,不是用罚站这一手段就可以教育好的,批评已是家常便饭,老师让家长出面配合教育也已经无效果,最后只好任他所为,及时悬崖勒马的还好,一味破罐子破摔的,最后的路可想而知。辍学、走上违法犯罪的路可能就是他们的结局。
  所以,我总在想,因为好奇,一时冲动违反了某些限制性规定(当然,这些限制性规定只是一些规定或者要求而已,并非法律法规)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坚持违反,或者持续违反。只要你能够充分认识“违反规定并不是好事”,并及时改正,仍然有药可治,有时还可能坏事变好事。怕就怕你明明犯错却不认为是犯错,而且还有抵触情绪,一错再错。毛主席说过,“有错就改且知错能改的就是好同志一个。允许人犯错误,也要允许人改正错误,就是人民内部矛盾性质,但是,如果有错不改,知错不纠,则是政治犯罪性质,要从质上作区别对待问题的处理”。这句话就是处理错与纠的关系的最高标准和境界。
  我在想,成长的过程可能就是充满矛盾的过程。有梦想,有冲动又有激情。有时懵懂,有时清醒;有时欣喜,有时疼痛。因此,你才慢慢地懂得了如何面对人生的对与错,你才不断地在幸福快乐与郁闷痛苦的交替中长大。
  路在脚下,虽然腿上有伤,你应仍怀揣梦想克服困难勇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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