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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6-12-25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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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在潍县之一:私塾义学是启蒙基础教育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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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1楼] 发表于:2019-03-31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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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举制度在潍县之一私塾义学是启蒙基础教育载体
  王瑞甫
  科举制度是我国传统的、通过各级国家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因采用分科录取的办法而得名。允许自由报考、主要以考试成绩定取舍是科举制度的基本特点。隋代以前盛行的察举制度则以官员举荐贤者做官为主要特色。与察举制度相比,科举制度要相对公平一些,更有利于有学识、有才能、无背景的读书人步入仕途。
  我国的科举制度始自隋开皇七年(587年),另一说从隋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为止,历经漫长的1300年左右。明、清时期(1368至1911年),我国科举制度的基本构架从低到高依次是院试、乡试、会试、殿试等四级考试安排。通过后获得的资格称号(时称功名)从低到高依次是秀才(少数秀才可以晋升为贡生)、举人、贡士(习惯上也称进士)、进士。
  明、清时期,潍县一带重视科举,全县通过科举考试获取功名者众多。明代,潍县共产生149名贡生、83名举人、28名进士;清代,潍县则有351名贡生、296名举人、81名进士——包括两名状元(第一甲第一名)脱颖而出。本地士绅把资助科举看做是一种义行和善行,因而不乏慷慨解囊之士。
  在科举制度构架中,国家和各级地方官府的办学行为与科举应试是一体的。而科举前的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办学行为,则基本由民间自行解决,以私塾为载体。官方行为则仅发现启蒙教育方面的记载,以义学为载体。
  存续两千多年的办学行为
  私塾起源于春秋时期(公元前770至前476年),是我国有记载的存续时间最长的办学行为载体。潍县有记载的私塾出现在科举制度盛行的明、清时期,有家塾、村塾、学馆等三种办学形式。
  富家大户教育子女,往往在自己的宅院中设立专门场所并聘请教学人员(时称塾师),有的让塾师长住,每日供给三餐,时称供馔下榻。也有的只供给塾师三餐。这就是家塾。家塾主人时称学东,塾师称学东为东翁,学东称塾师为西席。贫寒家庭通过亲友关系把子弟送到附近家塾就学,称为附学。
  在农村,由村内一族或几户小康之家出资聘请塾师,用祠堂或借用空闲房屋作作为场所,由学生家庭轮流供餐,族长或倡办人为学东,这叫村塾。
  由塾师个人设馆招生,学生出钱上学的场所叫学馆或团馆。
  清末废科举、兴新学后,潍县一带的私塾逐步衰微,民国以后更是日趋没落。日伪时期,潍县一带的私塾数量又有反弹。当时潍县城一带的私塾约有30余处,学生不过300多人。后来,随着塾师的相继去世,私塾在潍县逐渐绝迹。
  国学经典与读、写、讲、作
  作为传统的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办学载体,潍县有记载的私塾采用的教材,按照现在的说法,都是国学经典作品。学生接触、学习这些国学经典,依从易到难的顺序,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属启蒙阶段,以学习《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和《庄农日用杂字》为主。
  第二阶段主要学习《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合称《四书》。
  第三阶段是私塾的高级阶段,主要学习《诗经》、《书经》、《易经》、《礼记》、《春秋》,合称《五经》。
  到私塾求学,无所谓学制,也没有什么年限标准,更没有现在的毕业概念。因为学生的接受能力与记忆力等个人天赋都是有差异的,故塾师一般采取单个面授的方法,因人而异,大概来源于孔子的因材施教理念。私塾的基本教学方法可用读、写、讲、作四个字来概括。经过这四个阶段的学习,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方法与科举预考的内容是可以接轨的。
  读,除了通读上述国学经典作品,也兼读一些其他作品,如《弟子规》、《龙文鞭影》、《幼学琼林》、《古文观止》、《千家诗》、《唐诗合解》等。能够背诵是通读的基本要求。塾师一般在每天早上教授三段新内容,主要是教授句读(Dou,与逗号的逗同音同义)、生字读音并带领学生朗读,并不讲解。每段读熟了,塾师再监督学生背诵,三段都通过后,再串联起来背诵一遍,这就是一天的读书内容。读完一篇作品,再从头到尾背诵一遍,这叫背通本。背好了通本,然后再读下一篇作品,时称退书。背通本必须做到滚瓜烂熟,因为塾师检查时一般都会任意读出作品中的一句,让学生接下句。背不熟、接不上是不能退书学习新内容的。学生如果忘记或背错了,塾师可能打戒尺。打戒尺是塾师的一种基本体罚手段,一般是塾师用一尺多长、一寸多宽的长方形木板打学生的手心。
  写,塾师指导学生用大号、小号毛笔练习书写正楷字,时称写仿。用小号毛笔练习书写时称写小字,即书写工笔小楷,一般是抄写课文。用大号毛笔练习书写时称写大仿,须先从在方格中书写(时称写格子,又称仿影)开始,然后照碑帖临摹。常用的碑贴一般有《多宝塔》、《玄秘塔》、《皇甫碑》、《九成宫》等等。大仿写完,要呈送塾师批阅,塾师认为写的不错的字便用朱笔在写好的字旁划一个圈,写的不好的字则在字旁打扛,然后发还给学生,时称盘仿。因而,接受过私塾教育的学生一般都接受过规范的毛笔书法训练,功底扎实,俗称有“童子工夫”。楷书没写好、直接奔行草的情况是不会发生的。
  讲,学生通过读,对国学经典作品读好背熟、积累到一定程度,就算是通常所说的能够识文断字了。识文断字有两个意思。识文即认识字、词,而断字就是能够句读,即使用句读(标点符号)分开前句话和后句话。我国传统的文言文作品,一般整篇都没有标点符号。为了便于阅读,可以在适当的地方加注一个小圆圈分开前句话和后句话,时称断字。当然如果能够理解意思也可以不加注。这个小圆圈就是句读,形状与现在的句号相似。塾师认为学生能够识文断字了,就可以开始给学生讲解国学经典作品了。一般顺序是先讲解《二论典故》,然后讲解《孟子》、《大学》、《中庸》、《诗经》、《左传》等;有的还讲解《鉴略》之类的史书,以及《千家诗》、《唐诗合解》等。塾师讲解后,学生要向塾师回馈自己对相关国学经典作品的理解和领会,时称回讲。
  作,包括文章写作和作诗。文章写作方面,塾师一般从《四书》里摘出一句作为题目,要求学生写出文章,与现在的命题作文差不多,但体裁是单一的议论文,时称八股文。塾师有的每天布置一篇作文,也有的三五天一篇。学生完成后由塾师批改。八股文的写作,一般先从破题学起,然后是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末股,共八个部分。这便是八股文名称的由来。学生按顺序先学会破题之后,过一段时间学习承题,而后再学习起讲和入手,便学会写作半篇八股文了。以后,塾师根据学生水平的提高,再指导学生按顺序写作八股文的后四部分,学生便学会写作满篇八股文了。作诗方面,以学习五言、七言格律诗为主。初学时一般先从不讲押韵的五言绝句学起,为打基础阶段。然后学习“对对子”。塾师讲授与声韵有关的知识,让学生知道和了解平、仄(Ze)。基础打好后,学生作诗就看个人天赋了。
  私塾教学到了高级阶段,其内容便与科举应试内容直接关联起来。
  科举时代的免费启蒙教育
  在潍县漫长的科举时代中,有记载的官方介入的启蒙教育办学实体,以义学为载体。
  义学,又俗称义塾、社学等,是一种免费办学载体,入学者以读不起私塾、又有识文断字愿望的贫苦子弟为主。
  潍县对义学的记载不多。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潍县知县郭尚征设立义学。清光绪二十六年 (1900年),潍县知县李务滋捐款三千吊铜钱,在县境内的流饭桥(今属潍城区于河街道辖区)、小于河(今属潍城区西关街道辖区)、寒亭(今属寒亭区寒亭街道辖区)、南流(今属坊子区坊安街道辖区)、马司(今属坊子区坊城街道辖区)等五个村设立义学。
  据记载,潍县光绪年间设立的义学,学习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左右,每期约二十多人的规模。学生入学后,先学一二百个生字,再学《孝经》、《弟子规》、《小儿经》等作品。义学还注重灌输传统伦理道德、教化学生怎样做人。塾师往往引导学生互相揭发不孝顺父母、祖父母,与兄弟姊妹争斗、打人骂人、不珍惜字纸和粮食等行为,并责令马上改过。
  义学的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田地租收入。学田由地方官府掌管,属于官田。潍县一带有记载的学田,元代有八十顷。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潍县有学田十二顷八十二亩多,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潍县知县郭尚征捐出自己的俸银购置学田三十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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