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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6-12-25 14:40
鄌郚总编

科举制度在潍县之四:秀才有特权但没有做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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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1楼] 发表于:2019-03-31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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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举制度在潍县之四秀才有特权但没有做官的资格
  王瑞甫
  因为秀才虽然没有做官的资格,但却享有一些特权。淄川秀才蒲松龄怒骂地方官发泄一下私愤之类的现象并不可怕。但朝廷却一直担心无资格进入官场又离不开官场、同时又混迹于民间谋生的秀才群体,凭借比普通民众见多识广的优势成为不利于朝廷和各级地方官府的一股异己力量。为了遏制各地秀才中的那些不安分人员,在明、清两代,朝廷的礼部都曾发布文告,对秀才的行为进行规范。
  蒲松龄在潍县两吃闭门羹的传说
  民间传说,蒲松龄在康熙十一年(1672年)的盛夏,身穿标志着秀才身份的长衫,头戴草帽,骑着一匹小毛驴,风尘仆仆,来到潍县。
  进潍县城后,蒲松龄一路打听着来到北门大街陈调元家的大门前。他跳下毛驴,向看门人说明自己来自淄川,接受陈先生邀请登门拜访来了。无巧不成书,那天正好是陈调元的生日。前来拜寿祝贺的客人络绎不绝。因为陈调元不知道蒲松龄哪一天能够来到潍县,也忽略了特别交待一下,看门人并不知道蒲松龄接受邀请参与编修县志这件事。在看门人的眼里,那天登门的客人,人人手持拜帖,衣冠楚楚,不是乘马车、就是坐轿。而蒲松龄的这副打扮,一看就是从乡下来的。不过为了保险,他还是向管家报告了。那管家一听是乡下人,不在今天的邀请之列,于是不假思索,也没向陈调元报告,就自作主张,让蒲松龄第二天再来。
  蒲松龄十分气恼地想,我接受陈调元的邀请,奔波二三百里专门前来商谈编修县志这件事。谁知却连陈府的大门都进不去,连茶水都喝不上一口。潍县人对人也太傲慢了。他转念一想,陈调元在信中说是受知县的委托,邀请自己来潍县的。不如再去县衙看看。他赶到县衙门前说明来意。县衙门役的架子更大。见来人不过是一个骑着毛驴的乡下穷酸秀才,更不将他放在眼里,爱理不理,直接让他改日再来。说完就不理他了。
  两度无端吃了闭门羹,蒲松龄再也不想在潍县自讨没趣,只好骑上小毛驴,悻悻返回了淄川。
  不久后,那王珍和陈调元都知道了蒲松龄在潍县的遭遇。但误会已经造成,且不好补救,只好不了了之。蒲松龄却一直难以忘记自己在潍县受到的冷遇。于是他后来在创作《聊斋志异》的过程中,以小说为载体,不但编排故事谩骂王珍,就连陈调元的祖父陈所问都让他编排了进去。
  狗眼看人低的奴才心理导致的不当行为,最终让自己的主人承担了后果,而且连主人的祖上也受到了牵累。这是民间关于蒲松龄与潍县的传说所昭示的中心意思。它告诉人们,不管自己地位多高,从事什么职业,都要以虚怀若谷的心态平视世间的一切。且不要自视过高,简单、敷衍甚至粗暴地对待自己认为是低等的别人。否则,可能遭遇辱人者人必辱之的尴尬。
  秀才的特权与实际境遇
  如果潍县民间的传说属实,那么像蒲松龄这样,在与官府的来往中因为受到了不平等对待,用读书人的方法排解自己心中的愤怒,即使有些过激,官府方面往往也无可奈何,只得睁只眼闭只眼的由他去。因为在科举时代,秀才是有功名、有一定特权的读书人群体。
  读书人通过院试获取秀才功名后,按照朝廷规定,可享有免除地方官府的徭役、不能随便体罚用刑等特权。秀才穿着朝廷赐予的长衫,见到知县等地方官员也可以不用跪拜,行弯腰拱手礼即可。这些都让他们的地位和待遇得以高于普通民众。
  进入秀才行列的读书人,虽然没有资格做官,却有资格进入自己所在的府、州、县官府办的学校继续读书深造,并择机再参加上一级科举考试。因为有资格成为官办学校学生中的一员,故明、清时期,官方一般称秀才为生员。官办学校时称学庠(Xiang),因而秀才们往往在书信往来或人际交往中自称庠生或学生。在府、州、县学庠就学的生员分别称府庠生、州庠生、邑庠生。
  读书人无论参加哪一级科举考试,都没有年龄、时间跨度和次数的限制。淄川秀才蒲松龄在三十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六次参加乡试就是明证。秀才除了以生员的身份学习、深造,参加科举考试,平时也要混迹民间养家糊口。受聘为塾师或自己开设学馆教书显得最为“专业对口”,也是许多秀才的首选。
  礼部发布文告对秀才进行规范管理
  与普通民众相比而言,秀才们识文断字且见多识广。因为秀才享有一定的特权,用现在的话说,朝廷把秀才群体也看作是体制中人,看作是主要的后备官吏队伍,希望他们安分守己,本本分分做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通过科举考试,抓住机遇,晋升功名,谋个一官半职,实现个人理想和进步。
  但在朝廷方面看来,各地的秀才中往往有一些不安分人员。他们利用自己的身份和享有的特权,与地方官府办事机构中的一些吏员拉拉扯扯,沆瀣一气,甚至能够实际把持这些机构,让它们成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有些活动能量很大的秀才,甚至能够稍不如意,就夸大其词地赴京城上告。有的秀才还暗地里教唆他人,捏造事实,自己充当讼棍,以混淆视听,实现不正当的目的。这些人成为朝廷眼中的不稳定因素。
  为了避免无资格进入官场又离不开官场、同时又混迹于民间谋生的秀才群体,凭借比普通民众见多识广的优势成为不利于朝廷和各级地方官府的一股异己力量,为了遏制各地秀才中的那些不安分人员,在明、清两代,朝廷的礼部都曾发布《秀才守则》之类的文告,时称《晓谕生员》或《晓示生员》,并要求各地将相关内容刻在石碑上,立于显要处,对秀才的个人行为进行规范。
  《明礼部晓谕生员碑》碑文显示,明代要求各地府、州、县学的生员,如果遇到与自己家中有关的大事,只允许生员的父亲、兄弟、子侄等人拿着反映情况的状子去官府申诉和自辩。没有大事,也不允许生员轻易出入官府及其办事机构。与军、民有关的一切事务及其利弊,相关官员、在野贤人、有志壮士、质朴农夫、经商人员、手艺人都可以建言献策,唯独不允许生员参与议论。
  阅读《清礼部晓示生员碑》碑文发现,清代更是变本加厉,要求生员不得有求于官员、结交有权势的要人。与军、民有关的一切事务及其利弊,一律不允许生员上书陈言,生员如果违反这一规定,以违制论处,取消功名并治罪。不允许生员多人结党、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生员的文字作品不允许私自随意刊刻出版发行,违者听凭提调官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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