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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7-02-27 21:09
鄌郚总编

1960年潍坊市城区的街道居民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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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1楼] 发表于:2018-12-17 20:00
鄌郚总编
  1960年潍坊市城区的街道居民食堂
  陈桂英、王甦民口述
  曹东亚    记录整理
  从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始,全国大办食堂,不光农村办,城市里也办。原潍坊市城区的街道居民食堂从那时候开始办,一直办到1960年底。1960年,我们负责街道食堂工作,大约一年时间。
  当时,潍坊市政府下设的城区行政机构也称人民公社,城区有城关、东关、南关3个公社,公社下设居民委员会,整个城区大约有20多个居委会。城关公社最大,下设有9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辖区内设1个粮站。
  1960年初,我俩分别担任潍坊市城关人民公社第七居委会主任和第十三粮站站长职务,同在一地工作,又都是街道居民食堂的负责人。第七居委会辖区内办了两个食堂,一个设在坝崖街,由陈桂英负责,掛“陈桂英食堂”的牌子;另一个设在长胜街,由王甦民负责,掛“王甦民食堂”的牌子。第七居委会辖区共有居民700多户,每个食堂管300多户人家吃饭。
  我们管食堂之前,居民的口粮还没有全部拿到食堂,自己可以到粮站买粮做饭,有一定的自主权。1960年春以后,根据上级指示,居民全部吃食堂,口粮直接拨到食堂,不再允许居民自己做饭了。街道食堂的服务对象是没有工作的城市居民,有工作的干部职工在自己工作单位的食堂打饭。
  街道食堂是借用群众的靠街房办起来的,使用24印大锅,笼屉摞得老高。每个食堂有工作人员4至5人,有烧火的,和面蒸干粮的,管着卖的,还有管账的,都是居委会从街道上精心挑选的表现积极、讲卫生、做事认真、有一定说话办事能力、家里脱得开的妇女。他们从食堂按月领取工资。
  街道居民的口粮拨到食堂,居民按口粮指标拿钱购买饭票,凭票买饭。不同品种的干粮有不同的饭票,价格不同。饭票价格是在粮食价格的基础上加煤钱、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其它费用,定得很合理。当时面粉价格是1角8分,粗粮价格低一些。食堂没有任何利润,完全为居民服务。
  食堂只供应馒头、窝头,做点菜,没有粥。居民到食堂买饭拿回家吃。居民副食极少,每人每月3两豆油不交食堂,由居民自己掌握。食堂用猪油炒一两个菜,量不大,居民买菜的不多。因为不具备条件,食堂从不集体改善生活。
  干粮的重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肚皮和食堂声誉,倍受注目。多少粮食做多少个干粮都是有数的,每个馒头和窝头上锅蒸之前都要仔细过称,力求准确。居民买干粮回家也过称,分量不足,就找食堂。
  食堂内部管理很严格,干粮做多少,卖多少,剩多少都有数,不存在贪污盗窃问题。工作人员在食堂里多吃一口干粮的现象可能存在,但往家里偷拿粮食的可能性极小。
  没有工作的成年居民一个月24斤口粮。刚出生的婴孩每月6斤口粮,之后每长一岁增加2斤,一直到24斤为止。工作人员的口粮比街道居民多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口粮是30斤,工人因工种不同30斤至36斤不等。由于长期缺少副食,口粮远远不能满足身体需要,人们一直处在饥饿的困苦之中。不少人因缺乏营养而患上肝炎等疾病,有干瘦的,有浮肿的。儿童则普遍干瘦、大肚子。孩子们不知道饱是什么滋味。食堂房东大嫂的儿子生病,房东大嫂设法弄了点白面给儿子做了一点面条,她的小女儿盯着面条说:“娘,我什么时候长病”。1960年的日子最难熬。1959年虽然困难,但国家和个人多少还有点底子托着,1960年就不行了。
  居民供应的粮食品种主要是地瓜干、玉米面和白面。每人每月供应白面3至5斤,玉米面8斤左右,其余是地瓜干。秋天供应地瓜,5斤地瓜顶一斤粗粮。有时还有一点大米,算作细粮。另外有一种叫糠麸饼的食品,用糠和麸子为原料烤制而成,样子有点像点心,不占口粮指标,因数量不多,只照顾生活困难和有病的居民。吃糠麸饼往往导致便秘,很遭罪。为了充饥,不少市民到郊区田野中挖野菜,经常有吃野菜中毒的事情发生。蔬菜供应量很小,也是按人口分配。1961年春节,每口人供应2斤白菜,人口多的家庭可以买到一整棵,人口少的只能买半棵。
  当时有自由市场,有钱的居民能从市场上买到吃的。政府允许附近农民拿自己生产的很少的食物到市场上卖,但不许倒卖。市场规模和交易量很小,价格贵得吓人,一般人买不起。群众流传一个顺口溜:“背上罗卜去青岛,理了发,洗了澡,来回坐车使不了”,形象地反映了当时自由市场上食品的物价情况。
  城市居民得到农村亲戚粮食接济的不多,因为农民生活也非常困难。秋天,个别居民从农村亲戚那里得到一些地瓜,拿到街边水井上洗,令人羡慕,洗完后丢弃的地瓜根根很快就被别人拣去。
  我们作为食堂负责人,思想上压力很大,就怕饿死人,整天往困难户和不会过日子的人家跑,晚上睡觉都睡不踏实。去困难户家里也只能安慰他们,我们自己也吃不饱,没有办法。
  上级对食堂很重视,公社三天两头组织我们检查食堂,开展评比活动。我们俩分管的工作头绪很多,食堂只是一个方面。但是,人命关天,我们不得不将很大精力放在食堂上,想方设法办好食堂,争取先进。我们的这两个食堂办得还算不错,没出过什么问题,辖区内始终没有饿死人。
  当时,社会秩序很好,人们思想进步,上进心强,都想为国家出力。但是,街道上群众因为生活困难而打架的很多,主要是家庭内部为了吃多吃少闹纠纷。吃饭前,一个干粮掰几块,一家人瞪眼瞅着,稍有不慎就起矛盾。不少父母因分饭不均被怀疑偏心眼而遭指责。
  1960年底,根据上级指示,街道食堂取消,恢复居民自己起火做饭。取消食堂,既解除了群众怕食堂工作人员从中克扣、粮食吃不足数的顾虑,又利于群众粮菜搭配,更好地安排和改善生活,符合群众的意愿,群众非常高兴。
  食堂取消后,西关曾出现个别人由于不能计划用粮而饿死的事件。有一个老头是上吊死的。干部到他家去,发现他家里没有一点可吃的东西。为此,死者所在粮站的站长被撤职,判刑3年。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上级指示粮站卖粮时实行限制措施,规定每口人每次最多买2斤粮,3天买1次。限制供应后,每天粮站门前买粮的居民都排起长长的队伍。1962年秋天之后,群众生活开始慢慢好转。
  总体上讲,当年办街道食堂是失败的。它不利于群众生活和渡荒,违背群众的意愿。但是,当时群众对办食堂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现在想起来,大概有3方面的原因:一是群众对我们党和政府非常拥护和信任,叫怎么办就怎么办,虽然吃了苦,内心里没有怨言,没有乱七八糟的想法和闲言碎语,认为困难是灾荒造成的,是暂时的。二是群众口粮平均,普遍不够吃,而且党的干部和群众的生活没有差别,干群同甘共苦。三是党的干部作风好,一心一意为群众服务,不谋个人私利。当时,我们整天跟粮食打交道,肚子饿得发慌,却从来没有拿一块地瓜干吃,不管跟前有没有人,压根就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更不用说多吃多占。当然,街道上个别人内心里对办食堂肯定会有反面意见,没有公开反对和闹事,可能是因为政治上的压力。街道上对有政治历史问题的人员控制很严,派出所在每个居委会派住一个民警,不准他们乱说乱动。
  [注] 陈桂英,女,中共党员,潍坊市人,1936年生, 1954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原潍坊市城关公社第七居民委员会、原潍坊市房管局、原潍坊市拆迁办公室工作。1990年退休。
  王甦民,女,中共党员,原籍莱州,1928年生,1945年参军,1955年转业,先后从事商业、教育等工作。1988年从寒亭一中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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