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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7-07-24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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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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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1楼] 发表于:2018-12-3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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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葬  古时风俗,夫妇死后安葬在一起,称之为合葬。此习俗在我国传袭已久,可溯源于原始社会时期。新石器时代的合葬,常表现为同一家族,或兄弟姐妹,或一男子同其妻妾。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二章第一节有这样的记载:“在半坡墓地,发现了两个男子合葬和四个女子合葬的墓葬各一座。”
  作为一种夫妇死后合葬的风俗,起源于西周。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合葬》记载:“《礼记》曰:檀弓云季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又云:‘舜葬仓梧之野,盖三妃未之从也。,注谓古不合葬。又季武子曰:‘周公盖袝。’注云:袝为合葬,下,请合葬焉,许之。”又曰:“孔子既得合葬于防。”是说孔子将自己的父母合葬在防这个地方。《诗经·王风·大车》中写了一个女子要和她的情人私奔,发誓:“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
  然而,夫妇合葬之俗的盛行则是在西汉中期以后。据《汉书·卫青传》载:“青薨,与平阳公主合葬。”除夫妇死后正常合葬外,亦有夫妇离绝死后合葬的。汉代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叙述了一对被封建礼教所拆散的恩爱夫妻焦仲卿和刘兰芝,死后合葬的事。诗曰:“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亦有生前素不相识的未婚男女合葬的。《昨梦录》中说,青年男女到了应该婚配的年龄,未婚而死的,双方家长通过“鬼”媒人从中撮合,为他们举行婚礼后埋在一起,表示夫妇合葬。迷信传说,如不这样,他们在阴间没有伴侣,会经常返家作祟。亦有夫妇一方死后找不到遗骨,则招魂合葬的。《后汉书·邓晨传》曰:“晨初娶光武姊元。汉兵败于长安,光武单马行走,见元,趣令上马。元以手撝为曰‘行矣!不能合葬自周公以来。是则周公初制此礼也,故周桓王之诗曰:死则同穴。”《礼记·檀弓上》曰:“季武子成寝,杜氏之葬在西阶之相救,无为两没也!’会追兵至,元及三女皆遇害,光武即位,追封谥元为新野节长公主。晨卒,诏遣中谒者备公主官属礼仪招迎新野主魂,与晨合葬于北芒。”还有女方与私夫合葬的。《汉书·东方朔传》载:“武帝馆陶公主号窦太主,先嫁给堂邑侯陈午,陈午死了以后,公主寡居,五十多岁的时候与董偃有私情。偃年三十而终。后数岁,窦太主卒,与董君会葬于霸陵。”
  述及合葬这一习俗,凌濛初的古代小说《二刻拍案惊奇》第六卷《李将军错认舅,刘氏女诡从父》中,叙说了一个夫妻生前不愿成双,死后不愿合葬的离奇故事:宋时比阳有个富商叫王八郎,生前与妻不和,在外与一娼女亲密,后来王生死在淮南。其妻在女儿家亦死。“既已殡殓,将去埋葬”,女儿说:“母亲生前与父不和,而今既同死了,该合做了一处,也是我女儿每孝心”,便叫人“去淮南迎了丧柩归来,重新开棺,一同母尸,各加洗涤,换了衣服,两尸同卧在一榻之上,等天明时刻到了下F了棺,同去安葬。”可过了一会,女儿走过一看“两尸先前同是仰卧的,今却东西相背,各向一边。”女儿把两具尸又仰卧好了。“到得明日下棺之时,动手起尸,两个尸骸仍旧多是侧眠着,两背相向的。”众人说:生前不和,死后还如此相背。女儿不忍,还是把他们合葬了。接着书中又讲了一个生不同双,死则同穴的故事:元朝有对年轻的夫妻感情甚笃,后来遭兵乱,妻子被一李将军掳去为妾。丈夫千辛万苦地寻找,最后忧伤而死。妻子为此悲伤过度,身染重病,临死前求李将军将他们夫妻葬在一起。李将军“念其临终叮嘱之言,不忍违她,”将她葬在先夫的墓旁。“可怜一对夫妻生前不能同双,死后精灵还归到一处。”作者为此赋诗一首:
  生前不得同衾枕,
  死后图他共穴藏。
  信是世问情不泯,
  韩凭冢七有鸳鸯。
  又明·无名氏《娇红传》则描述了一个鸳鸯冢的故事:申纯和王娇由自由相恋而私订终身,并且盟誓“死共穴,生同舍”。但是,他们的纯真爱情,一再受阻于父母之命,最后竟被花花太岁师公子依恃权势活活拆散,双双殉情,含恨九泉。这时,王娇之父方因痛自悔,便复书商于生之父母,“举娇柩以归于申家,得合葬焉。殁者而有知,其不怏怏于泉下也必矣。”得到申家答允,“越月,得吉日戒严,遂舁娇柩以归生家。舅书自悔责,且谢两背姻盟之非,乃遣红(侍女飞红)来吊慰,营办丧事。又月余,询谋佥同,乃合葬于濯锦江边。”越明年清明日,娇父“呼仆命骑往谐坟所。洒酒奠泣之际,唯见双鸳鸯飞翔上下,扑之不得,逐之不去,祭奠之毕,倏然不见。后人故名鸳鸯冢云。”这一爱情悲剧,如此哀婉动人,在民间流传广远。后来戏曲作家刘东生、盂称舜分别改编成杂剧和传奇剧搬卜舞台。(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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