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03 20:15
鄌郚总编

和自己谈恋爱

  和自己谈恋爱
  刘秋云

  一大早,收到老同学的短信:“感觉你最近怪怪的!仿佛晒透阳光的前尘被再次拨弄!你从来不曾在意。”
  学生时代我们是班里舞文弄墨一族,我封他为:老酸。哥们一样的感情,说话一向随意。但我还是一头雾水,怀疑他是否发错了短信,“说我吗?凭什么说我怪,你又不曾见我?”的确,算起来,我们已多年未见,他对我的了解,不过是从博客的文字,QQ空间的照片还有偶尔的电话。
  很快他回过来:“不是说你难道说我吗?还有,丫头!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有话直说,莫名其妙!”
  “哈哈哈,你说奇怪不?我怎么感觉你又谈恋爱了。”
  “哈哈哈,你是不是觉得我越来越年轻貌美了?不错!我每天都和自己谈恋爱!”
  “自恋狂!”
  “潮巴!当你的奶爸去!”
  潮巴,山东土话,傻瓜的意思。老公经常这样称呼我,今天拿来回敬老酸了。有句鬼话说,恋爱中的女人是美丽的,也许我的那些神采飞扬的照片给了他错觉,以至于他觉得我迎来了人生的第二春!晕,他这么一说,我不是红杏出墙了吗!可惜,那趴在墙头等红杏的人一直不曾出现。男人和女人,即使最好的朋友,时过境迁,也永远读不懂你光鲜背后的人生状态了。
  十几岁的少女时代,自信与自卑同时伴随的年代。身体在发育,青春痘在疯长,某天男孩子的一句“黄毛丫头”,让我感觉自己比丑小鸭还丑。新年,穿上母亲给我买的的格子上衣,从此不停照镜子,我感觉除了偶像山口百惠,我就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子了。高中毕业,有男同学对我说,“你是我们男生宿舍每晚议论的焦点。”小小的得意之余不禁纳闷,我真的有那么好吗?现在看那些老照片,裙角飞扬的青春,黑白分明的眼神,再也找不回来。
  二十岁以后,好像所有的自信来自于我爱的和爱我的那个人。爱到情浓时,对方说,“你为什么长得这么美,我怎么也看不够!”情人眼里出西施啊。这期间,结婚生子这样的人生大事一一搞定。蓬头垢面带孩子,声音粗腰也粗,西施也逐渐变成了东施,偶尔涂个烈焰红唇,他会以为是嗜血的白骨精。画个眼影,他会以为国宝从四川远道而来。
  总是以为,女人最精彩的是三十以后。经历了十几岁的青涩和二十几岁的琐碎,女人会在迅速老去和重新焕发中分化开来。在试衣间,我总能根据一个女人的胸部判断她的幸福指数。而这一切,与男人有关。这个飘忽不定的年代,当男人和婚姻都沧海桑田,女人是多么应该爱自己,哪怕身边没有与之匹配的异性的爱。女人的保养,固然需要银子。如果口袋里有十块钱,那么,五块用来买黄瓜吧,拍脸!然后吃掉!
  当年侯德健唱:三十以后才明白。明白而不世故,随俗而不媚俗,知足而不张狂。在喧哗里享受寂寞,在灯红酒绿里留一份清醒。世界很大,远行不再害怕。快乐微小,哪怕为阳台一棵开花的植物。野心不大,却可以赚钱养活自己。忧伤来袭,赶快找到出口。爱不是唯一,家却是幸福的原点。偶然侧目,是戏,怎能入得太深?每天淡妆出镜,给自己一份隐秘的小快乐,如同和自己谈一场恋爱。这样的女人,怎会轻言老去!怎会不美!
  在和自己的一场恋爱里,人生的五味杂陈也就酿成了酒。女人,在酒香里炼成了狐狸,岁月沉淀下来的风情之美,即使孤独也要怒放。
  五十以后,终于发现自己成不了潘迎紫那样的老妖精,也许会说:“真是气人,我还没年轻够呢,怎么会老了?!”
  转身,一地的黄花。
搜索更多相关文章:鄌郚文学
回复 引用 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