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安 |
2019-03-19 16:14 |
县级志书出版印刷规范 为提高全省第二轮市县级志书出版印刷质量,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总体要求 (一)出版方式 市(州)、县(市、区)志,必须按照《四川省第二轮市县级志书审查验收办法》,经审查批准后交付出版。除纸质版外,应同时出电子版志书,并须符合新闻出版署《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二)开本、装订、印数 市(州)、县(市、区)志均采用16开本(787×1092mm)精装。市(州)志可分册出版,县(市、区)志均为一册。首次印数不低于2000册(套),除发售、赠送、交换外,应留存备用志书。 (三)用纸、用字 扉页、插页用157克或128克双面铜版纸或雅粉纸,正文一般用80克双面胶版纸。使用标准简化字。民族地区志书可同时用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出版。 (四)质量 纸质、墨色一致,字距匀称、整齐,页码序号连贯。编校、设计、印制均应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电子版志书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版式设计 全书排印规格应统一。装帧设计应体现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民族地区志书应体现民族特色。 (一)排序 志书内容依次排为:扉页、版权页、插页、编审人员名单、序言、凡例、目录、概述、大事记、专篇、附录、索引、编后记。 (二)硬封 可采用2.5毫米以上中纤板(或进口纸浆板)作衬板,新型环保材料硬封。 1.封面 自上而下依次为书名、断限、编纂单位、出版社名,居中横排。断限不加括号。多册的在断限下署册号。 2.书脊 自上而下依次为书名、断限、出版社。多册的在断限下署册号。 3.封底 遵照出版部门有关规定。 (三)环衬 使用与封面协调的特种纸。纹理、厚薄视情况酌定。 (四)扉页 内容及排列顺序同封面。 (五)版权页 排在扉页背面。版式遵照出版部门有关规定。 (六)插页 版面应灵活、生动。图注用五号字。 (七)序言 标题用小一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8行,接排正文。正文用小四号字,通栏横排,一般每页34字×32行(不包括书眉,下同)。 (八)凡例、编后记 标题用小一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8行,接排正文。正文用五号字,通栏横排,一般每页38字×35行。 (九)概述、大事记、附录 标题用小一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8行,接排正文。(或用小初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1页。)正文用五号书宋体,通栏横排,一般每页38字×35行。附录若设有目与子目,参照专篇各级标题排版。 (十)目录 "目录"二字用小一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8行。列入目录的内容应包括概述、大事记、专篇、附录、索引、编后记。章节体志书一般列至节标题,条目体一般列至三级标题。各级标题通栏横排,以字体字号区别并逐级退格,以点线连接页码。 (十一)专篇 1.标题 一级标题(篇):用小一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8行,接排正文。(或用小初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1页。)二级标题(章):用二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6行,接排正文。三级标题(节):用三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4行,接排正文。四级标题(目):用小四号黑体,左空2字排,占2行,接排正文。四级以下标题自定。 2.正文 用五号书宋体,通栏横排,一般每页38字×35行。可根据志书厚薄酌情调整。 3.表格 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设计,注意统计表和其他表格的区别。总标题和表外附加与上下文各距半行。跨页表一般双页跨单页。总标题用小五号黑体,通栏横排居中;表号用小五号黑体,排于表头左部,左空1字;计量单位用小五号宋体,排于表头右部,右空1字;行标题和列标题用小五号宋体,居中排;表内数据用小五号阿拉伯数字,个位对齐;表外附加用小五号楷体,排于表下方,左空1字。 4.插图 照片与正文内容应统一,周围不加修饰图案,说明用小五号楷体。示意图等其它插图视情况酌定。 5.注释 用小五号书宋体脚注,序号用①②③…… (十二)索引 "索引"二字用小一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8行。内容用五号书宋体,双栏横排。用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法排序,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开头的条目集中排列在**后。 (十三)书眉和页码 双页的书眉为志名,单页为一级(篇)标题名。页码用五号字,排于书眉线外口处,标题占1页时用暗码。眉文和眉线可灵活设计。 三、未尽事宜由编纂单位与出版部门协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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