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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14 15:02
鄌郚总编

红楼梦/曹雪芹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 长篇小说。一百二十回。前八十回为清曹雪芹作,后四十回多认为由高鹗续成。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要线索,着重描写贾家荣、宁二府由盛到衰的过程。全面地描写封建社会末世的人性世态,种种不调和的矛盾...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红楼梦》之所以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不仅仅是因为它具有很高的思想价值,还在于它非凡的艺术成就。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作者:曹雪芹

第 一 回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第 二 回 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
第 三 回 贾雨村夤缘复旧职 
林黛玉抛父进京都
第 四 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第 五 回 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
第 六 回 贾宝玉初试云雨情 
刘姥姥一进荣国府
第 七 回 送宫花贾琏戏熙凤 
宴宁府宝玉会秦钟
第 八 回 比通灵金莺微露意 
探宝钗黛玉半含酸
第 九 回 恋风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顽童闹学堂
第 十 回 金寡妇贪利权受辱 
张太医论病细穷源
第 十一 回 庆寿辰宁府排家宴 
见熙凤贾瑞起淫心
第 十二 回 王熙凤毒设相思局 
贾天祥正照风月鉴
第 十三 回 秦可卿死封龙禁尉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
第 十四 回 林如海捐馆扬州城 
贾宝玉路谒北静王
第 十五 回 王凤姐弄权铁槛寺 
秦鲸卿得趣馒头庵
第 十六 回 贾元春才选凤藻宫 
秦鲸卿夭逝黄泉路
第 十七 回 大观园试才题对额 
荣国府归省庆元宵
第 十八 回 隔珠帘父女勉忠勤 
搦湘管姊弟裁题咏
第 十九 回 情切切良宵花解语 
意绵绵静日玉生香
第二 十 回 王熙凤正言弹妒意 
林黛玉俏语谑娇音
第二十一回 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俏平儿软语救贾琏
第二十二回 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制灯迷贾政悲谶语
第二十三回 西厢记妙词通戏语 
牡丹亭艳曲警芳心
第二十四回 醉金刚轻财尚义侠 
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第二十五回 魇魔法姊弟逢五鬼 
红楼梦通灵遇双真
第二十六回 蜂腰桥设言传心事 
潇湘馆春困发幽情
第二十七回 滴翠亭杨妃戏彩蝶 
埋香冢飞燕泣残红
第二十八回 蒋玉菡情赠茜香罗 
薛宝钗羞笼红麝串
第二十九回 享福人福深还祷福 
痴情女情重愈斟情
第三 十 回 宝钗借扇机带双敲 
龄官划蔷痴及局外
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第三十二回 诉肺腑心迷活宝玉 
含耻辱情烈死金钏
第三十三回 手足耽耽小动唇舌 
不肖种种大承笞挞
第三十四回 情中情因情感妹妹 
错里错以错劝哥哥
第三十五回 白玉钏亲尝莲叶羹 
黄金莺巧结梅花络
第三十六回 绣鸳鸯梦兆绛芸轩 
识分定情悟梨香院
第三十七回 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苑夜拟菊花题
第三十八回 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
第三十九回 村姥姥是信口开合 
情哥哥偏寻根究底
第四 十 回 史太君两宴大观园 
金鸳鸯三宣牙牌令
第四十一回 栊翠庵茶品梅花雪 
怡红院劫遇母蝗虫
第四十二回 蘅芜君兰言解疑癖 
潇湘子雅谑补余香
第四十三回 闲取乐偶攒金庆寿 
不了情暂撮土为香
第四十四回 变生不测凤姐泼醋 
喜出望外平儿理妆
第四十五回 金兰契互剖金兰语 
风雨夕闷制风雨词
第四十六回 尴尬人难免尴尬事 
鸳鸯女誓绝鸳鸯偶
第四十七回 呆霸王调情遭苦打 
冷郎君惧祸走他乡
第四十八回 滥情人情误思游艺 
慕雅女雅集苦吟诗
第四十九回 琉璃世界白雪红梅 
脂粉香娃割腥啖膻
第五 十 回 芦雪庵争联即景诗 
暖香坞雅制春灯谜
第五十一回 薛小妹新编怀古诗 
胡庸医乱用虎狼药
第五十二回 俏平儿情掩虾须镯 
勇晴雯病补雀金裘
第五十三回 宁国府除夕祭宗祠 
荣国府元宵开夜宴
第五十四回 史太君破陈腐旧套 
王熙凤效戏彩斑衣
第五十五回 辱亲女愚妾争闲气 
欺幼主刁奴蓄险心
第五十六回 敏探春兴利除宿弊 
时宝钗小惠全大体
第五十七回 慧紫鹃情辞试忙玉 
慈姨妈爱语慰痴颦
第五十八回 杏子阴假凤泣虚凰 
茜纱窗真情揆痴理
第五十九回 柳叶渚边嗔莺咤燕 
绛云轩里召将飞符
第六 十 回 茉莉粉替去蔷薇硝 
玫瑰露引来茯苓霜
第六十一回 投鼠忌器宝玉瞒赃 
判冤决狱平儿行权
第六十二回 憨湘云醉眠芍药茵 
呆香菱情解石榴裙
第六十三回 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
第六十四回 幽淑女悲题五美吟 
浪荡子情遗九龙佩
第六十五回 贾二舍偷娶尤二姨 
尤三姐思嫁柳二郎
第六十六回 情小妹耻情归地府 
冷二郎一冷入空门
第六十七回 见土仪颦卿思故里 
闻秘事凤姐讯家童
第六十八回 苦尤娘赚入大观园 
酸凤姐大闹宁国府
第六十九回 弄小巧用借剑杀人 
觉大限吞生金自逝
第七 十 回 林黛玉重建桃花社 
史湘云偶填柳絮词
第七十一回 嫌隙人有心生嫌隙 
鸳鸯女无意遇鸳鸯
第七十二回 王熙凤恃强羞说病 
来旺妇倚势霸成亲
第七十三回 痴丫头误拾绣春囊 
懦小姐不问累金凤
第七十四回 惑奸谗抄检大观园 
矢孤介杜绝宁国府
第七十五回 开夜宴异兆发悲音 
赏中秋新词得佳谶
第七十六回 凸碧堂品笛感凄清 
凹晶馆联诗悲寂寞
第七十七回 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美优伶斩情归水月
第七十八回 老学士闲征诡画词 
痴公子杜撰芙蓉诔
第七十九回 薛文龙悔娶河东狮 
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第八 十 回 美香菱屈受贪夫棒 
王道士胡诌妒妇方
第八十一回 占旺相四美钓游鱼 
奉严词两番入家塾
第八十二回 老学究讲义警顽心 
病潇湘痴魂惊恶梦
第八十三回 省宫闱贾元妃染恙 
闹闺阃薛宝钗吞声
第八十四回 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探惊风贾环重结怨
第八十五回 贾存周报升郎中任 
薛文起复惹放流刑
第八十六回 受私贿老官翻案牍 
寄闲情淑女解琴书
第八十七回 感深秋抚琴悲往事 
坐禅寂走火入邪魔
第八十八回 博庭欢宝玉赞孤儿 
正家法贾珍鞭悍仆
第八十九回 人亡物在公子填词 
蛇影杯弓颦卿绝粒
第九 十 回 失绵衣贫女耐嗷嘈 
送果品小郎惊叵测
第九十一回 纵淫心宝蟾工设计 
布疑阵宝玉妄谈禅
第九十二回 评女传巧姐慕贤良 
玩母珠贾政参聚散
第九十三回 甄家仆投靠贾家门 
水月庵掀翻风月案
第九十四回 宴海棠贾母赏花妖 
失宝玉通灵知奇祸
第九十五回 因讹成实元妃薨逝 
以假混真宝玉疯颠
第九十六回 瞒消息凤姐设奇谋 
泄机关颦儿迷本性
第九十七回 林黛玉焚稿断痴情 
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第九十八回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 
病神瑛泪洒相思地
第九十九回 守官箴恶奴同破例 
阅邸报老舅自担惊
第一零零回 破好事香菱结深恨 
悲远嫁宝玉感离情
第一零一回 大观园月夜感幽魂 
散花寺神签惊异兆
第一零二回 宁国府骨肉病灾襟 
大观园符水驱妖孽
第一零三回 施毒计金桂自焚身 
昧真禅雨村空遇旧
第一零四回 醉金刚小鳅生大浪 
痴公子余痛触前情
第一零五回 锦衣军查抄宁国府 
骢马使弹劾平安州
第一零六回 王熙凤致祸抱羞惭 
贾太君祷天消祸患
第一零七回 散余资贾母明大义 
复世职政老沐天恩
第一零八回 强欢笑蘅芜庆生辰 
死缠绵潇湘闻鬼哭
第一零九回 候芳魂五儿承错爱 
还孽债迎女返真元
第一一零回 史太君寿终归地府 
王凤姐力诎失人心
第一一一回 鸳鸯女殉主登太虚 
狗彘奴欺天招伙盗
第一一二回 活冤孽妙尼遭大劫 
死雠仇赵妾赴冥曹
第一一三回 忏宿冤凤姐托村妪 
释旧憾情婢感痴郎
第一一四回 王熙凤历幻返金陵 
甄应嘉蒙恩还玉阙
第一一五回 惑偏私惜春矢素志 
证同类宝玉失相知
第一一六回 得通灵幻境悟仙缘 
送慈柩故乡全孝道
第一一七回 阻超凡佳人双护玉 
欣聚党恶子独承家
第一一八回 记微嫌舅兄欺弱女 
惊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一九回 中乡魁宝玉却尘缘 
沐皇恩贾家延世泽
第一二零回 甄士隐详说太虚情 
贾雨村归结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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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1楼] 发表于:2019-01-14 15:03
鄌郚总编
  现行的《红楼梦》有两种本子:一种是一百二十回本,内有高鹗续作的四十回,我们叫他"高本";一种八十回的钞本,是有正书局印行的,有戚蓼生底序,我们叫他"戚本".这两本比较起来,各有短长,这儿不能详说。
  凡续书有两种:(甲)从原本八十回续下的,如高本便是,我在这里所介绍的佚本也是。(乙)从高本百二十回续下的,这便是那些滥恶不堪的作品,不足当我们底叙述。我们承认原本只有八十回,故这种虽面貌、价值有些不同,却都是续书。我在这文里,要考定一种散佚的甲类续书,我认他是部最早且较好的续书。
  我在一星期以前,原想不到可以做这件事的,因为并没有搜罗着什么"原本""秘本"的《红楼梦》。我前几天偶然披阅戚本,想去参较他和高本底得失所在,不想却无意中发见有这一种"佚本".这真是我底一种意外的喜悦,所以即时写定这一节短文,正如高鹗补书序上所说:"欣然题名,聊以志成书之幸。"
  八十回的《红楼梦》在未刊行以前,经辗转传抄,本子极多,现在存的只有"戚本".戚蓼生是浙江人,(《红楼梦》序上作德清,《进士题名录》亦作德清,《戚氏家谱》作余姚。)清乾隆三十四己丑进士(一七六九),比高鹗底科名早了二十六年,距高本成,早了二十三年。即使他作《红楼梦》序在中进士以后,也必早于高鹗补书底时候。看序上说:"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可见当时百二十回本决还没有通行,他所看见的只有这八十回。戚本底评和注,不知是谁做的?(第四十一回末,诗评署立松轩。)也不知是否一个人做的?看他们(?)说话相呼应,即不是一人,也必是同时人。他们(?)底年代,也决不晚于高鹗。(这点下面详说)至于戚本底价值如何,既有专篇详论,这儿不关本题。
  我怎样可以断定在高本以外,另有这样的佚本呢?这个证据在戚本底评注里。评书人在八十回书以外,胸中另有一个"后数十回",故每每征引。因为如此,现在的我们方能窥见佚本底大概。评注原未必佳,且谬语极多;但有此一用,自有可保存底价值。
  在欣幸之中,有几点是很可惋惜的。(1)作评作注的人没有姓名、年代。(2)作佚本的人,也没有姓名、年代。(3)在八十回中只一小半有评注,四十回后绝没有夹注,即四十回内也有许多回无注的。因此我们不能充份考见佚本底面目。
  但是,佚本既为评书人所称引,当然为他所及见,自应较早于评书人底年代。即不然,至少也是同时的。(看他底口气,不象引同时人底著作。)我们若能够知道评书人底年代,也就约略推算出佚本底年代了。我揣想,评注戚本的人,他底行辈应当较前于高鹗。这有下列的各证:
  (1)高本刊行于乾隆五十六年,如评书人生在其后,或和高鹗同时,必然见及。他既见了,必不会一字不提的,即使非议也必然有非议的话。但现在的评注里,对于高本,却连一句一字都没有提到。
  (2)在戚本第十八回,(以下只言某回,不说某本,都指戚本。)龄官做戏节下注:"余历梨园子弟广矣,……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今阅《石头记》……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便言《石头记》之书,情之至极,言之至确,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在这节文中,有两点可以推求评书人底年代:(甲)看他似乎也生在富贵的环境中,当清乾隆中年,物力殷富之时。譬如家蓄伶人这类风尚,知道不是晚清底事情。(乙)他说:"今阅《石头记》……与余三十年前,……"似乎在评书三十年前,他没有读过这书,到现今方才得读的。如那时高本已刻成,或《红楼梦》已脍炙人口,他怎么会说这样话呢?我们试去解释,何以这位先生到了三十年后,方才得读《红楼梦》?这必有两个缘故:或者是在三十年前,连《红楼梦》钞本也是没有的;若这样,评书人应和雪芹并世而行辈稍晚。再不然,便是因那时钞本流传未广,不易得读,所以迟到三十年以后。但这说恐未确:一则因《红楼梦》传钞以后,即便风行一时,不会三十年后方才得读的;二则高本告成,上距雪芹成书,不过三十多年,至多四十年。评书人生在高前,再上推三十年,当然不会有钞本流传。至于评书时,依我底大略推测,总在钞本已盛行,而刻本还没有告成的时候,在一七七二──一七九二之间(乾隆三七──五七)。他所说的三十年前,《红楼梦》或者方才脱稿,或者还没有。总之,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是很早的《红楼梦》评注。
  (3)看他底思想并不见十分高明,但他却颇有《红楼梦》是部作者自传这个观念,是正当解释底开山祖师。他怎样会有这样的见解呢?这实在因他上距作者不远,能了解当年底环境、空气,且叙述底踪迹处处可以考证,谬说无从发生。到后来年代越久,流传越广,遮上的面幂越厚,真相越湮没;然后才有荒唐可笑的"红学家".且看他说:(略引数则作例)
  "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第一回,"无材补天,幻形入世"下注。)
  "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非作者为谁?余曰‘亦非作者,乃石头也。’"(均第五回,注。)
  "此回铺排,非身经历,……则必有所滞挂牵强,岂能如此触处成题?"(第十八回,总评。)
  "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第二十一回,注。)
  他不但知道宝玉是作者自寓,且很能了解作者底生平、性情。这也可见他两人相去不远,大约是可以及见而没有见过的。(以我想,雪芹卒时,正当评书人底青年。)
  评书人底年代大概晓得了,佚本底年代必更早于评书之时,所以定比高本要早得多,总在一七六五──一七八八之间(清乾隆三○─五三),是部很早的续书。但我们为什么能断定他是部续书,不是原本呢?(1)如系原本,戚本决不会只抄了八十回,而且戚蓼生也决不会说什么"未窥全豹".(2)如系原本,程伟元、高鹗决不至于一笔抹杀,说些从鼓担上得来的鬼话,做那种"画蛇添足"、"狗尾续韶"的蠢事情。所以我敢断定如此。
  但这书并不以续作而损他底价值。作者距雪芹极近,或和他同时,所以很容易从各方面窥测雪芹底意思。他所补的,虽未必处处和原意相符,也总是"不离其宗",要比我们在百余年之后,妄自猜测,事半功倍了。这使我们不得不推重这书,觉得有做一篇遗文考底必要。
  就我底眼光看,佚本似胜于高本,只因他没有付刊,以致湮没不彰,让高本独步。内容底比较,在下边详说。现在只举一点便可以晓得他底谨慎,非高鹗所及。他底续作大约是单行的,不和八十回混在一起。所以戚本始终只有八十回,并没有八十回以后的书。不然,评书人明明及见这书,为什么不钞在一起,像高鹗把四十加八十,成百二十回本呢?他不肯把续作和原书混合,正是审慎之至,这种态度便是佚本底声价底保证。我这一文,原题为《百十回本的红楼梦》,后来因为觉得不大妥当,才改用今名。
  以上所说都是引论,现在渐入正文了。这个佚本原题什么名字,我一点不晓得。戚本中评注所引,只称"后三十回""后数十回";我也只得沿用了,题为《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但这回目是否三十,确也有些可疑,我不得不略说一说。我说他是三十回,且用来作标题,因为有明文为证: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第二十 一回,眉评。)
  这是第二十一回底评,从二十一算到八十,有六十回书,决不得说三十。可见这三十,是指八十回后的三十回,不在八十回以内的。(而且下边所说情事,亦不见于八十回内,更可为证。)但有人说:"他虽说三十,未必只有三十回。"我想来这也不对。譬如不作续书只有三十回解释,只有两种可能的说法:(1)后边有三十回书专讲这一件事的。这就文章论,万没有这种情理。(2)三十回作第三十回解,但增字解释,似不甚妥。三十回怎能任意解为第三十回呢?况且,还有一证:
  "以百回之大文……"(第二回,评。)
  原来只八十回,不得说百回;这里说百回,正是连后三十回算。八十加三十应得一百十,所谓百回,是举成数言之。以这两证,我武断有三十回的续书。
  但在另一方面着想,依然可以怀疑,使我自己不能相信上节所得的结论。在评注中,除这两条明指数目外,言后数十回的,屡见而不一见,这实在很可疑。他既说数十回,似乎又不止三十。且依文情看,要补完这书,三十回那里够?我平常时谈论高本,总嫌他太迫促,收尾时简直像记账目。若佚本只有三十回,岂不是份外急促了?且从评语中,看他底结构,似比高作为宽广,这尤非区区三十回所能了事。如这书叙述贾氏凋零,宝玉穷苦,终于出家,似转折极多,何以三十回便能写毕?或者虽回目只有三十,而每回篇幅极长,也未可知。但这总无非是些悬揣,无当于事实。这是我第一个疑问,希望读者能够帮我解决他。
  这佚本底年代,书名,回目,可考见的止于此;这虽使我十二分不满意,但现在却没有什么法子可想,所谓"文献不足",连孔二先生也只有叹气而已。我现在要说到本篇较重要的一部份,就是考定佚本底回目。自然是一样的,可怜得很,但姑且让我作一简短、残缺的叙述罢。这或者可以引起读者们底兴趣,而努力去访求原书;如这个妄想一旦实现,那么,这文自然可烧,我也无所惋惜。但是,恐怕这文没有被烧底机缘,除非在万一如此的光景下面。
  言归正传,这佚本仅为评注戚本的人所说及,以外不见有他人征引(或者是有的,而苦于我不知);所以我底取材极为单简,不过费一番搜求、纂述底工夫罢了。况且戚本我本不熟,匆匆的阅了一两遍,自难免有遗漏的地方。我自己也知道这文底无价值,只是觉得佚本埋没了百余年,很当得有人为他做一篇详细的考证。我虽是才短,但戚本行世(有正书局出版)十年之后,还没有人提到这本底存在价值,这使我被迫着去写定这篇文字。
  从评注里得来的材料,都是些零零碎碎不成片段的,我们不得不从零乱中寻出一个头绪来。我总希望读者读后,三十回底影子便跳出来,故试把书中底人物来做经纬,读者就可以知道佚本和高本底优劣,同异所在。
  我们先看他叙述贾家底结局是怎样的:
  "此等人家……总因子弟不肖,招接匪人,一朝生事则百计营求,父为子隐,群小迎合;虽暂时不罹祸网,而从此放胆,必破家灭族不已,哀哉!"(第四回,注。)
  "此其人(探春)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第二十二回,注。)
  第四回注所指此等人家,当然是贾史王薛等族。他说"破家灭族",在前八十回内,后四十回内都没有,何所见而云然?可见这是后三十回里底事情。第二十二回注亦说"子孙流散",和上说相合。这可见评书人所见的佚本,其中叙述贾氏衰落底状况,必极其淋漓尽致,不和高鹗所谓"沐天恩""延世泽"相同。比较起来,他要比高鹗强得多,就是说,这样补作深合于作者底原意。怎样见得呢?我姑且随意举几条八十回中底原文为证,便可以在这一点上,分两本底优劣。
  "警幻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第五回)
  "贾妃点的第一出戏是《一捧雪》中底《豪宴》。(第十八回)
  "贾珍道:‘第三本是《南柯梦》。’贾母听了,便不言语。(第二十九回)
  "探春道:‘……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道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第七十四回)
  高鹗叙贾氏抄家,本此。这原不算错。但他却不该重新说回来,让他们"沐天恩""延世泽".第五回说,"运终数尽",我们应当注意这"终""尽"两字,第十八回点《豪宴》是以严东楼之败比况贾氏之将来。第二十九回说《南柯梦》,这剧中底结果是"充军烟瘴","斩首云阳",不曾有复兴的事情。第七十四回说,"自杀自灭","一败涂地",可见没有恢复祖业底希望了。这都是作者原意所在,高鹗却未曾见到。佚本底详细内容究竟是如何的,我也不敢妄说,只看评注里所说的,处处和原本相映射,可见佚本是部较近真的续书了。
  评注里又说后数十回内,宝玉贫寒不堪,这是佚本最优越之点,决非高本所能及。我们试看:作者晚年流落穷途,证一;八十回内说"一事无成,半生潦倒","蓬牖茅椽,绳床瓦灶","贫穷难耐凄凉",等等,证二。我们看:
  "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第十九回,"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句下注。)
  高本写宝玉为僧,是从堂堂荣国府内出走的,何尝有什么"酸齑""破毡"呢?可见这是佚本底一最大特色了。佚本所补,最惬我意。我在没有知有这本以前,曾和颉刚讨论,以为从各方面参证,宝玉应如此下场的;那里知道,百余年前竟有这么的一种本子,所抱的意见完全和我相同,这真是可欣喜的事。
  至于说这样写法,较高本好些,这是我个人底偏见,不是定论。譬如颉刚,他虽承认作者原意是要使宝玉落入穷途,可是他在另一方面,又替高鹗作辩护士。他说:
  "写宝玉贫穷方面太尽致,也蹈了俗滥小说的模样,似乎写了正面必得写反面似的。宝玉怎样的贫穷,原文中绝少说及,也不容易补作。……否则高氏这般留心,不致连极重要的宝玉一赞也忘记。"(十,六,十,来信。)
  这是赞成高本,最有力的论辩。因为佚本无存,所以我们也不能分别究竞孰优孰劣,只可付之不论。惟颉刚以为高鹗不致于忘记《宝玉赞》,这也是没有凭据的。
  佚本写宝玉,不但穷苦,且终于做和尚:
  "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岂能弃而为僧哉?"(第二十一回,注。)
  这便是佚本写宝玉做和尚的铁证。他为什么要如此?注上说是"情极之毒".但这是什么,依然使人迷惑。至于他怎样出家,佚本也不可深考。虽注中引有一句,却也在可解不可解之间:
  "伏甄宝玉送玉。"(第十八回《仙缘》戏目下注。)
  《仙缘》是《南柯梦》剧中最后的一出,说的是卢生随"八仙"而去,正是宝玉出家底影子。但是说甄宝玉送玉,这很奇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也没有人能知道。以我揣想,大概和高本是差不多的,(高本第一百十五回,和尚来送通灵玉。)不过把和尚换了个甄宝玉罢了。这个揣想是不是呢?我不敢知。如果是的,那么,在这一点上,两本便是"鲁卫之政"了。
  评中还有一节,我疑心也和宝玉出家有关连的。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总评上说:"此回‘娇嗔箴宝玉’……后回‘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今只从二婢说起,后文乃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袭人之宝玉,亦他日之袭人,他日之宝玉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他既前后对提,可见宝钗所讽谏的亦是宝玉。讽谏些什么,已无可考;但总是和袭人所说过的相仿佛,叫他留心"经济""孔孟"之道,不要骂人家"禄蠹"等等鬼话。这儿说不可箴,可见那时的宝玉,已不复肯降心相从,委婉敷衍,大有决撒之兆了。试想第二十一回时,宝玉又何尝真肯受人箴规;今日之可箴不过如此,其所谓他日之不可箴可知。我想,宝玉在那时候,已有撒手之意,所以宝钗婉施讽谏,他却不听,于是终于悬崖撒手。这是宝玉为僧以前的一件公案。现在还可以约略考知。
  除掉叙贾家及宝玉外,全书底主干便是十二钗。佚本在这些地方的叙述和高本、我们所揣想的,都差不甚远;这因为在第五回内,有册子曲子,断定她们底终身,拘束着底缘故。但细微之歧点却是很多的。现在可考见的,佚本叙十二钗底事,也不完全得很。粗略说来,稍有些异同的,是黛玉、宝钗、湘云、凤姐、探春、惜春这六个人。以外所写的诸人,或者是评注没有提到,或者是和高本看不出什么差别,现在只好从略不说。又副册底人物,说到的只有两人(袭人,麝月)。副册中人没有说到的。叙香菱事能否改正高鹗底大错,也不可知;只是从戚本第八十回之目,"姣怯香菱病入膏肓"看去,似乎佚本不致于和高鹗犯同一的毛病。
  她们底结局,令人最无可怀疑的,是宝钗、黛玉。而黛玉尤无问题。大凡稍有常识的人,都相信她俩底姻缘不会团圆的。果然团圆了,岂不是《红楼梦》可以不作?这话原不必多说。宝钗底结局(嫁宝玉,守寡),从别一方面想,或稍有些可疑;(我在第十章中详及。)若从大体上看,金玉姻缘总是先团圆而后离散的。这类证据在八十回中多极了,不在这篇举引,想读者自然随处可以找得。因为如此,佚本在这些地方,也没有什么特色,大致和高本相同(黛死,钗寡)。惟在佚本里,钗黛两人各有一段佚事,为高本所不载。这其间并不发生显著的优劣问题,只是在佚本中,有这两事,我们应当知道。
  先说黛玉,在第一回中有还泪之说,是宝黛底一段大因缘;想其情理,到她临死时,泪债还尽了,应当有一个照应。评注上说:
  "以及宝玉轧玉,颦儿之泪枯。……"(第二十一回,注。)
  "……将来泪尽夭亡已化乌有。"(第二十二回,注。)
  一说泪枯,再说泪尽,且和宝玉轧玉作对文。可见黛玉泪尽,在这本上或另有一段主要文字,不仅如高鹗在第九十七回,以"一点泪也没有了"一语了之。
  再说宝钗,她讽谏宝玉,在佚本另有一回书,前论宝玉出家时已详及了。高本写她嫁后,和宝玉感情似尚好。佚本亦然,所以有谈旧这一节文字,但这在高本上却没有的。高本写她嫁后,和宝玉谈话有好几节,却并没有一节是话旧的。就情理论,这也是题中应有之义。钗玉两人系从小相识,成婚之后,岂能对于旧事一字不提?大观园诸人风流云散,宝钗和宝玉谈话时,何得毫无感念?佚本写出这一点,好像也不坏。评书人说:
  "……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第二十回,注。)
  《红楼梦》中十二钗,钗黛以外便推湘云。湘云底结果如何,最是聚讼纷纭,到现在还没有定论。佚本写湘云,是早卒,是守寡,是偕老,不得而知。故对于"云散水涸"和"白首双星"底冲突点上,依然是悬而不断。但却有极重要的两点发见:(1)说明"因""伏"底意义。(2)证明第三十一回目底没有经过改窜。湘云底结局,见于评注里最明白的只有两条:
  "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第三十一回,眉评。)
  "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第三十一回,总评。)
  从第一条,我们知道,佚本底作者读这段文字,只当他是文章底间色法,并没有宝湘成婚之说。从第二条,知道在佚本上,湘云夫名若兰,也有个金麒麟,或即是宝玉所失,湘云拾得的那个麒麟,在射圃里佩着。这里边前因后果究竟是怎样的,我们却不知道。我揣想起来,似乎宝玉底麒麟,不知怎样会辗转到了若兰底手中,仿佛蒋琪官底汗巾,到了袭人底腰间一样。所以回目上说"因""伏",评语说,"草蛇灰线千里之外".不然,如宝湘因麒麟而配合,这是很明且显的,说"因"则可,似乎用不着"伏"字。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作这样解,以我看来,甚妥。一则因什么,伏什么有了着落;二则不必推翻金玉姻缘。三则冲突已少了一层,不必一定假设回目底经人改易。这虽不见得定有合于作者底原意,但总是较满意的解释。
  回目经人改易这个判断,从这里看去,是无根据的。颉刚底假设当然不能成立。(详见《八十回后的红楼梦》)我在前边已证明,评书人,佚本补书人,都上距作者年代至近,或者说不定是同时人。他们都只依文直解,一点没有疑心到这回目底不可靠,可见即在高鹗以前的人,也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我们试想,统共不过一二十年内的事,何至原书回目底改窜,连踪影都不知?况且,第三十一回之目和曲子册子,有明着的冲突。他们在补书、评书的时候,岂有不稍加怀疑之理?岂有不去寻求原本之理?即使原本没有了,也不见得连较近真的初抄本都没有?在那时候,总不会"书缺简脱",和我们处在同一的境遇。
  至于湘云嫁后底光景如何,佚本原无可考。虽评书人说:"湘云为自爱所误",(第二十二回,注。)也不知应作何解释?惟既曰"自误",总不像结"白首双星"的。十二钗都是一例的薄命,以佚本作者这般精细,决不会梦然不知。以我推度,佚本写湘云也无非"早卒""守寡"这类结局。但这些不幸是自然发生的,非人力所能为,何以评书人说"自爱所误"?这依然是终于不可解。回目和曲子、册子底冲突,也依然虚悬着。
  高本叙凤姐底结局最劣,用她临命时所说,"到金陵归入册子去"(第一百十四回,高本。)来应册词所谓"哭向金陵事更哀",简直是有些不像话。且和上句"一从二令三人木",了无关照。想他也是猜不破这哑谜,所以就只得这样马马虎虎的算数了。我们原不以此责备他底才短,但他所补的,决无当于作者底原意,这也是不可讳的事实。佚本叙凤姐事可考见的,有这几条:
  "拆字法。"(第五回,"一从二令三人木"下注。)
  "回首时,无怪乎其惨痛之态。"(第十六回,注。)
  "后回……‘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但此日阿凤英气何如是也!他日之身微运蹇,亦何如是耶!人世之变迁,倏尔如此。"
  "今日写平儿,后文写阿凤。文是一样情理,景况光阴,事却天壤矣!多少眼泪,洒与此两回书中。"(两节,第二十一回,眉评。)
  "设使平儿收了,再不致泄漏。故仍用贾琏抢回,后文遗失,方能穿插过脉也。"(第二十一回,注)
  "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第二十三回,注。)
  除最末一条,前后不接,无从悬揣外,其余几节可推度而知的,也不和高本相合。他所说拆字法,我们完全不懂怎样的拆法?想佚本必然照顾这一句,可以用拆字法解释,否则评书人何得"自充内行","瞎造谣言"呢?照他所谓"身微运蹇","事却天壤","回首惨痛"等语,似乎佚本写凤姐结局十分悲惨,决不如高鹗所写,胡言乱语,一病而亡,这样的简陋可笑。果真像高鹗底描写法,何必洒多少眼泪呢?第二十一回注说,贾琏后来有失发这件事,因而引起风波,高本没有这文。想后来必因此大闹,贾琏对于凤姐十分酷虐,所以评书人有"人世变迁""事却天壤矣",这类感叹。琏凤夫妇,将来必至于决裂,这在八十回中也有暗示。最明显的是第六十九回,贾琏明说为尤二姐报仇。以我们想,尤二姐为贾琏所爱,一旦被逼吞金而死,万不会连一点反动都不发生的。况且作者写凤姐谋害尤二姐,可谓狠毒之至,故意留作后文底地步。
  所以我揣想凤姐后来,是被休弃返金陵的。(说魂返金陵,太不成话;且明言"哭向金陵",魂哭不哭,何从知道?)颉刚也以为"似是".(十,六,十四信)至于佚本是否作这样叙述,原也不敢妄断。
  佚本叙探春、惜春底结局,也和高本小有出入。上在论贾氏这节文中引第二十二回注,很像探春远嫁,和贾氏家运颇有关系的;这和高本些微不同。同回惜春谜下注(高本没有这谜),"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照高本,惜春是在家削发的,并没有去穿了黑衣裳,沿门托钵,做走方尼姑。总之,佚本写十二钗底薄命,处处要比高本底文章色彩浓厚强烈些,这是我们所知道的。
  又副册中人物,还可以考见佚本底叙述的,是袭人、麝月。佚本写麝月,始终随着宝玉,直到他出家。
  "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第二十一回,注。)
  "闲闲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第二十回,注。)
  这是麝月始终随着宝玉底证据。宝玉当时既已落魄,麝月还跟着他,所以评书人加以奖赞。我们从这里可以知道高本上底"佳人双护玉","五儿承错爱"等等,在佚本上都没有的。佚本为什么要留下麝月,随伴宝玉呢?这也是依据八十回中底暗示。第六十三回中,作者把她比荼蘼花,拿她来"了花事",来"送春";可见她是大观园中群芳之殿。佚本作者如此补法,正合原意,这也可见他底精细,远非高鹗所及。
  袭人是嫁蒋玉函的,册子有明文,所以两补本叙她底事相同。但相同之中,有个大不同的地方。高本写她嫁,在宝玉出家之后,佚本写这件事,在他出家之前,袭人出嫁为宝玉所及见。
  "既如此,何得袭人又作前语以愚宝玉?不知何意,请看下文。"(第十九回,注。)
  "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宝玉便依从此话。"(第二十回,注。)
  "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第二十一回,评。)
  "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第二十八回,评。)
  上引各节,都可以互证袭人嫁在宝玉出家之先。袭人留言,宝玉听从,证一。宝钗谏宝玉时,袭人已不在贾府,证二。他俩夫妇怎样地供奉钗玉,虽不可知,但宝玉总是见袭人之嫁,证三。
  这两种写法底好歹,不容易下判断。不过说她早嫁,宝玉后出家,文情似尤觉尽致,在这一点上看,佚本或者好些。(至少我底私见如此。)但有一点须要注意的。佚本虽叙袭人先嫁,但并不写她底薄情。这也是有证据的。宝玉肯听她嫁后底话,反证她底非薄幸;证一。评者虽然有偏见,处处赞美袭人。如果真佚本写袭人后来太负心了,他也未必这样傻;证二。如袭人负心,又岂能夫妇供奉宝玉,与之终始;证三。所以我揣想,佚本写她底嫁,是被迫而非自动的,必有个不得已的缘故在内;故评书人对她有怜惋之意,无贬诮之词。
  但雪芹底意思却并不如此,佚本在这点上铸了个大错。《红楼梦》全书,对于诸女都无贬词,惟对于袭人却有言外微音。虽处处提她底端凝贤淑,但都含着尖刻的冷讽。到晴雯死后,宝玉对她尤觉疏远。祭文中底话,有些简直是热骂。即册词所谓"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也是叹诧之词。高鹗深解这层微意,所以补得还好。在第一百十六回,宝玉看袭人底册子,便大惊痛哭起来。第一百二十回说:"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这些都还不失雪芹底意思。评书人一味颂扬,未免太不善于读书了!佚本或者写袭人亦有微词,因为评书人成见太深,以致忽略,原也说不定的。只是从大体看去,似高本稍解人意些。
  我以为袭人底结局,应当是因厌弃宝玉底贫苦,在他未做和尚以前,自动的去改嫁蒋玉函,是一个真的负心人。这就是合两本底写法,不知读者有同感吗?
  这佚本补书底内容,在这三大项中(贾氏,宝玉,十二钗),已约略包举。至于本书底原文,评注中称引极少。除"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外还有:
  "落叶萧萧,寒烟漠漠……"(潇湘馆景)(第二十六回,注。)
  其余便都无可考。回目可知的只有一回是:
  "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第二十一回,评。)
  这个回目,不见于高本、戚本,知为佚本底回目。这回事迹底大概,前节已言及。这回底次序,是在后三十回之第几,也不可知。所可推测的,是在袭人嫁后,宝玉有意出家而没有实行之时,大约是在佚本底下半部。还有"悬崖撒手",想也是回目中语,这大约是最后的一回了。(见第二十二回,注)
  除此以外,佚本底一切光景,都消沉了。在第一回,"温柔富贵之乡"下注云:"伏紫芝轩。"八十回的戚本,一百二十回的高本,都没有这个轩名,想也是佚本所载的。紫芝轩总是宝玉所居,循文意可知,或者是宝钗宝玉成婚之处,但这也是我底瞎猜罢了。
  这样一部很早且较好的补作,只因为没有付刊,遂致散佚,这自然是很可惜的。况且连作者底姓名、年代都无考,这更使我们惭恨。这书底面目,从评注里去窥测,不过"存什一于千百",我们已觉得他底精细,远非高鹗可比。可见佚本底声价,决不能因散亡而减少的。这本和《红楼佚话》所说的"旧时真本"、高鹗本,是《红楼梦》底三大部甲类续书。以我底批评,这本最好些,那两本互有短长。现在只有高本通行,其余两本都只见称引,不见全书。但读者却不要以为高本独存,是优胜劣败。高鹗底书,固有程伟元替他刻成,他自己又做了大官,所以独能流传下来;那两本底作者,无力或无意于印行他们底著作,便致埋没了。我们不能把成败来估定作品底价值。
  在这样枯窘的材料中(一部有正书局出版的《红楼梦》)能草就这一篇短文,我也没有什么抱憾。只是,我说这本有三十回,若就文中情、文中事论,断断不止的。但评注里所供给的证据,偏偏向着这三十回说。我只好暂时承认他,一面声明保留我底修正权,于将来这书再版底时候。
  评注固十分可厌,在从别一方面看,却很可贵。所以我很致谢有正书局底老板,于戚本印行时,没有奋笔把评注删去,使这三十回佚书,有一旦重新暴露于文坛的机缘。
  二二,四,二九。
  (十三)所谓"旧时真本《红楼梦》"
  《红楼梦》八十回后,续书原不止一种,只是现存的只有高本这一种罢了。我曾在戚本评注中考定一种佚本,已在上章详述。现在所要说的,又是另一个补本;这补本底存在,事迹,只见于上海《晶报》《(月瞿)(虫爰)笔记》里底《红楼佚话》上面。原文节录如下:
  "《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皆经人窜易,世多知之。某笔记言,有人曾见旧时真本,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荣宁籍没以后,备极萧条。宝钗已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役。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为婚。……"
  可惜他没有说出所征引的书名,只以某笔记了之。在蒋瑞藻底《小说考证》里亦有相类似的一段文字,他却是从《续阅微草堂笔记》转录下来的,或者就是《(月瞿)(虫爰)笔记》所本。现在亦引如下:
  "《红楼梦》……自百回以后,脱枝失节,终非一人手笔。戴君诚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均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惜在京邸时未曾谈及,俟再踏软红,定当假而阅之,以扩所未见也。"
  这条文字较《(月瞿)(虫爰)笔记》似较确实有根据些。(1)所谓旧时真本确有人见过且能举出其人之姓名。(2)他确说自八十回起不与今本同,可证其为另一补本。(3)他明言这书写宝湘成婚事系依据于第三十一回之目。(4)这种本子不但有人见过,且有人收藏。而且收藏这书的人,并不是名声湮没的寒儒,却是堂堂的一个巡抚。
  这实在可以证明,以前确有这一种旧时真本,不是凭空造谣可比,所以使我觉得有考证一下底必要。就两书所叙述的事迹看,大都不和高本相同。(1)荣宁后来备极萧条的景况,不见于高本。高本虽亦写籍没,但却有那些"沐天恩","延世泽","封文妙真人","兰桂齐芳"这类傻话。(2)宝钗早卒;高本却写她出闺守寡抚孤成名。(3)宝玉击柝;高本却写他随双真仙去,受真人之号。(4)湘云为丐,配宝玉;高本只写她嫁一不知名的人后守寡,没有一笔叙到她底贫苦。
  可考的只有四项,而几乎全与高本不同。究竟是那一本好些,姑且留到最后再说。我们先要试问这本底年代问题,再讨求他所依据的──在八十回内的──是什么。
  颉刚说:"我对于这所谓‘旧时真本’,有两个假定:(1)这是补本(适之先生也如此说);(2)这补本在高鹗之先,为高鹗所及见。"(十,六,十信。)他底第一个假定是无可疑的,因为前人──距雪芹年代极近的──如张船山、高兰墅、程伟元、戚蓼生,都说原本《红楼梦》只有八十回。(张说见于《船山诗钞》,高说见程排本《红楼梦》底引言,程说见于前书底序,戚说见于戚本《红楼梦》序。)他们底说话,即使非可全信,也决不是全不可信,他们又何至于联络起来造谣生事呢?至于第二个假定,颉刚并没有举示所根据的理由,我也不能妄下是非的判断,只可以悬着当做一个可能的想象罢了。(颉刚附案:我所以有这第二个假定,因为我先假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是做这部续书的人改的,高鹗续作沿用这部书的改文;所以假定高鹗曾见这部书。大意见《八十回后的红楼梦》篇中论湘云一段。)
  这补本底取材,颉刚曾加以说明,现在引录如下。凡我另有意见的,加上案语。
  "(1)荣宁籍没──第十三回,王熙凤梦中秦可卿的话。"
  [按]第七十四回,探春明言抄家事,暗示尤为显明,不仅如这回所说。
  "(2)宝钗早卒──第二十二回制灯谜,宝钗的是‘梧桐叶落分离别,恩爱虽浓不到冬。’"
  [按]颉刚所据,当是商务印书馆底《石头记》本。亚东本《红楼梦》,分作纷,虽浓作夫妻。有正本,即戚本,没有这一谜,却把高本所谓黛玉底谜,移作宝钗底。这究竟不知道那一本近真些?宝钗底薄命底预示,在八十回中还有数节,惟都不能够确说是早卒。如第七回,宝钗论冷香丸说:"为这病根,也不知请了多少大夫,吃了多少药,花了多少钱,总不见一点效验。"又如,"薛姨妈道:‘姨妈不知宝丫头古怪呢,他从来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第四十回,贾母摇头道:"……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这些或者也是补作底依据,至于所补的是不是,后面再详。
  "(3)宝玉沦为击柝之役──第三回,宝玉赞,‘贫穷难耐凄凉。"
  [按]这是最显明的一例,以外在第一回中暗示尤多。
  "(4)史湘云为乞丐──第一回,甄士隐注解《好了歌》,‘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
  "(5)宝钗死而湘云继──同回,同节,‘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销帐里卧鸳鸯。’又第二十九回,张道士送宝玉金麒麟,恰好湘云也有这个。"(以上均见十,六,十信。)
  除此以外,颉刚又以为第三十一回之目系这本作者所改窜,而白首双星即以第一回《好了歌注》所谓"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为张本。颉刚所说均极是,惟以第三十一回之目经过改窜,却不甚确。我在《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一章中,已详细辨难,这里不再多赘。
  至于这本,比高本孰优孰劣,这自然可随各人底主观而下判断,没有一致底必要。照颉刚底意见,以为高本好些。他底大意如下:
  (1)写宝玉贫穷太尽致,且不容易补得好。
  (2)书中写宝钗,处处说她厚福,无早死之意。
  (3)第三十一回及第三十二回,屡点明湘云将嫁;且白首双星,也不合册子、曲子底暗示。他以为补作的人泥了金麒麟一物,不恤翻了成案,这是他底不善续。
  (4)史湘云为乞丐,太没来由。(十,六,十信。)
  关于第一点,我和他底眼光不同。诚然,要写宝玉怎样的贫穷,是极不容易,但作者原意确是要如此写的。高鹗略而不写,一方是他底取巧,一方是他没有能力底铁证。这补本已佚,所写的这一节文字如何,原不可知。悬揣起来,或未必能令人满意的。只是就一件事论一件事──补本究竟好不好,是另一问题──高本确是错了。颉刚似乎不宜十分左袒高氏。
  第二节所说,我在大体上能承认。但八十回书中,写宝钗虽比黛玉端厚凝重些,但很有冷肃之气,所谓秋气;可见她也未必不是薄命人,(十二钗原都归入薄命司,见第五回。)颉刚说她厚福,似无根据。但守寡亦是薄命,不必定是早卒。即八十回内所暗示,亦偏向于这一面;故颉刚底结论,我并不反对。(只有一条,似乎有宝钗早卒之意,或为这补本作者所依据。第二十八回说:"如宝钗……等,亦可以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宝钗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则自己又安在哉?")至于若高鹗所补的,宝钗有子,后来"兰桂齐芳",我却不敢赞一词了!
  第三节的话我也赞成。但我既证明第三十一回原来是如此的,那么,这补本也不必大加菲薄了。高鹗宁可据第五回,却抛弃第三十一回之目不管他。这本底作者却和兰墅意思相反,专注重第三十一回之目,成就宝玉湘云底姻缘。这其实也不过是哥哥弟弟,不必作十分的抑扬。写这一点,比较最满我意的,是三十回的佚本。在这两本中,我只说,高鹗是较乖巧些。
  第四节,我完全同意。但颉刚在另一信上说,(十,六,十四)《好了歌注》只是泛讲,我却不以为然。所谓"乞丐人皆谤",必是确有所指,只未必便是指湘云。可惜这书没有做完全,使我们无从去悬揣。至于颉刚说"没来由",却甚是;因为在八十回中,湘云并不是金满箱银满箱的富家小姐。史家在上代虽然和贾王薛三姓齐名,但当湘云之时,早已成了破落户。我们且看:
  "他们家嫌费用大,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人,差不多的东西都是他们娘儿们动手。……我再问他家常过日子的话,他就连眼圈儿都红了。……"(第三十二回,宝钗语。)
  "一个月通共那几串钱,你还不够使;……"(第二十七回,同。)
  一个月只有几串钱的月费,且家中连个做活计的婆子都没有这种生活,难道是可以说"金满箱银满箱"吗?这可以证明作者底原意,虽然必有个书中人将来做乞丐的,但却决不是史湘云。
  在这四点以外,还有一点,我觉得这本要比高本好的,便是实写贾家底萧条,并无复兴这件事。这是两佚本所同,非高本所及。我所据的理由,已在上章中详举了。
  这个某补本,可考的比那三十回本更加寥寥,真是我们底不幸。他和高本,只有抄家一点相同,抄家以后的景象且不尽同,以外便全不相合。就事迹论,这本写宝玉底结局有一点──贫穷──胜于高本。写宝玉、宝钗、湘云三人底关系,则又不如高本。就风格论,这本病在太杀风景,高本病在太肠肥饱满了。一个必说宝玉打更,湘云乞食;那一个却又说,宝玉升天,宝钗得子,都犯过火的毛病。
  惟这本写宝玉终于贫穷而不出家,似又不如高本。因为一则书中暗示宝玉出家之处极多──贫穷之后出家──不能没有呼应;二则不如此写,这部百余回大书颇难煞尾。只有出家一举,可以神龙见首不见尾,一束全书,最为乾净。颉刚也说:"但是贫穷之后,也许真是出家。因为甄士隐似即是贾宝玉底影子。……甄士隐随着跛足道人飘飘去了,贾宝玉未必不随一僧一道而去。要是不这样,全书很难煞住,且起结亦不一致。"(十,五,十七信。)高鹗见到这些地方,正是他底聪明处。这本不如此收梢,想其结尾处不能如高本底完密。高本误在没写宝玉底贫穷,这本又误在没写他底出家;其实贫穷和出家,是非但不相妨而且相因的。我曾经揣测宝玉底出家,与他底贫寒多少有连带的关系;虽仅仅是个揣想,但在反对方面,却也很有证据。
  这某补本底存在,除掉《红楼佚话》《小说考证》所引外,还有一证。颉刚说:"介泉(潘家洵君)曾看见一部下俗不堪的《红楼续梦》一类的书,起头便是湘云乞丐。可见介泉所见一本,便是接某补本而作的。(我所谓乙类续书。)"(十,六,二十四信。)这真是极好的事例,可以证实以前曾有这么一种补书底存在;又可以知道,前人曾有疑第三十一回之目,而据以补《红楼梦》的。(适之先生也如此说。)
  所谓旧时真本底真相,为我所知道的,不过如此。我因为这也是一种散佚的甲类续书,且和高本互有短长,可以参较,故写了这一节文字。
  二二,五,六。
  (十四)《读红楼梦杂记》选粹(附录)
  我最初不知道有这一书。颉刚来信告我,并节录了数节很有趣味的文字,方才引起我底注意。(十,七,二十信)这书作者底名姓、籍贯,也为颉刚所考定。他说:
  "《读红楼梦杂记》是同治八年愿为明镜室主人在杭州刻的。这人只署别号,本不知道是谁。恰巧在友人处见到一本《愿为明镜室词》,是旌德江顺怡做的,刻的时候与地方都是一样,可见这《杂记》是江顺怡所做无疑了。"
  这真是奇巧之至!如他不在友人处见江词,何从知道这书作者底真姓名?我因他所节录的颇有趣,很想自己买一本。果然,去年十月间被我在杭州买着了。
  我所得的,共有六本书:中间以王雪香底《红楼梦评赞》为主体,有附刻四种,最后的一种便是这《杂记》了。颉刚书只有一本,却是原刻;我底是光绪丙子(光绪二年,一八七六年)夏天在上海翻刻的,离原刻书时只有七年。以沪杭之近,七年前后便重刻一次,可见这书在当时是颇盛行的。
  可惜的很,其余附刻的三种,都只是诗词赋,不与我们考证《红楼梦》相干。只有江君底《杂记》,虽薄薄的八页书,却颇有些关系。现在把这书有精彩的文字,选录下来,备读者底参阅。
  "《红楼梦》,悟书也。其所遇之人皆阅历之人,其所叙之事皆阅历之事,其所写之情与景皆阅历之情与景。正如白发宫人涕泣而谈天宝,不知者徒艳其纷华靡丽,有心人视之皆缕缕血痕也。……缠绵悱恻于始,涕泣悲歌于后,至无可奈何之时,安得不悟!"(一页)
  "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已往所赖之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半生潦倒,罪不可逭。此数语古往今来人人蹈之,而悔不可追者,孰能作为文章,劝来世而赎前(衍上心下)乎?"(一至二页)
  "或谓《红楼梦》为明珠相国作;宝玉对明珠而言,即容若也。窃案……苟以宝玉代明珠,是以子代父矣。况《饮水词》中,欢语少而愁语多,与宝玉性情不类。盖《红楼梦》所纪之事,皆作者自道其生平,非有所指,如《金瓶梅》等书,意在报仇泄愤也。数十年之阅历,悔过不暇,自怨自艾,自忏自悔,而暇及人乎哉!所谓宝玉者,即顽石耳。"(六页)
  江君竟敢断定《红楼梦》不是影射,指斥,只是明明白白,一部作者底自传。况且,他丝毫不知雪芹底事实(全书没有题到作者是曹雪芹),竟敢下这样的大胆的断语。在举世附会的"红学"盛行之时,他能独树一帜,开正当研究《红楼梦》底先路。他屏去一切的传说,从本书上着眼,汇观其大义。虽寥寥的几页书,已使我们十分敬佩了。千千万的人都是把《红楼梦》当消闲果子吃,他却以严肃的态度来读他。他看不见有什么纷华靡丽,只是些缕缕的血痕。所以他自己所谓,"读者未尝不解其中味也",是言大而非夸的。
  以外还有两段批评文字:
  "真假二字,幻出甄贾二姓,已落痕迹;又必说一甄宝玉以形贾宝玉,一而二,二而一,互相发明,人孰不解。比较处尤落小说家俗套。"(一页)
  "《西游记》托名元人,而书中有明代官爵。今《红楼梦》书中有兰台寺大夫,及九省统制节度使等官,又杂出本朝各官,殊嫌芜杂。"(二页)
  此书叙甄家之事,原甚不可解,以我们看去,大可全删。江君所评,切极。但在一方面说是人孰不解,他方面想,实在是人都不解。因为这实在是文章底赘疣,毫无意思,且亦毫无风趣。至于他所谓"比较处落俗套",这实在骂的是高鹗。在八十回中,写甄宝玉完全和贾宝玉一样,只可以说"一而二,二而一",却讲不到比较。真正的比较,在第一百十五回方见。江君既说俗套,想也不赞成高氏底补笔了。至于官名芜杂,虽无关这书文学上底声价,却也是"白璧之瑕".惟作者自己说是荒唐言,或者故意作如此写,以掩其为清代之事,也未可知。(兰台寺大夫见于第二回,九省统制见于第四回,节度使最初见于第十五回。清朝官名屡见。)
  他虽不知有高鹗补书事,但却也不满意于他底喜写举业科名。所以说:
  "贾兰之才,正以见宝玉之不才。在作者原以半生自误,不能为贾兰而为宝玉,愿天下后世之人皆勿为宝玉而为贾兰。然而吾读《红楼》,仍欲为宝玉而不为贾兰,吾之甘为不才也。……"(三页)
  他既不羡慕贾兰之为人,当然也不以宝玉中举为必要的。他如知道后四十回是高氏补的,在这点上,也必定要加攻击,和现在我们底态度一样了。
  他评袭人改嫁蒋玉函事,也公允得很,要比评注戚本人底一味颂扬,漂亮得多了。他说:
  "惟袭人可恨,然亦天下常有之事。"(七页)
  这书还有一节,可以备轶闻的:
  "又有满洲巨公谓《红楼梦》为毁谤旗人之书,亟欲焚其版。余不觉哑然失笑。……《红楼》所记,皆闺房儿女之语,所谓甚于画眉者。何所谓毁?何所谓谤?"(六页)
  这些地方,可以看出,在他心目中《红楼梦》底风格是哀思的(缠绵悱恻于始,涕泣悲歌于后),而非愤怒的(何所谓毁?何所谓谤?),正和我底批评相同。在现在的时候,这类"毁谤旗人"的解释还依然流行着;江君如及见,岂不要"冠缨索绝",想不仅是"哑然"而已。
  我因为这是部无名的著作,且篇幅极短,不足当人底注意,所以把书中底精粹转录下来,作为附录之一。
  二二,五,十六,夜。
  (十五)唐六如与林黛玉(附录)
  读者看了这个标题,想没有一个不要笑的,以为我大约是在那边大发精神病了。现在姑且让我慢慢的将这大谎圆上,读者且勿先去笑着。
  《红楼梦》中底十二钗,黛玉为首,而她底葬花一事,描写得尤为出力,为全书之精彩。这是凡读过《红楼梦》的人,都有这个经验的。但他们却以为这是雪芹底创造的想象,或者是实有的经历,而不知道是有所本的。虽然,实际上确有其人、其事,也尽可能;但葬花一事,无论如何,系受古人底暗示而来,不是"空中楼阁","平地楼台".
  我们先看葬花这件事,是否古人曾经有的?我们且看:
  "唐子畏居桃花庵。轩前庭半亩,多种牡丹花,开时邀文征仲、祝枝山赋诗浮白其下,弥朝浃夕,有时大叫痛哭。至花落,遣小(亻平)一一细拾,盛以锦囊,葬于药栏东畔,作落花诗送之。"(《六如居士外集》,卷二)
  "却是林黛玉来了,肩上担着花锄,花锄上挂着纱囊,手内拿着花帚。……那畸角上,我有一个花冢。如今把他扫了,装在这绢袋里,埋在那里,日久随土化了,岂不乾净。"(《红楼梦》,第二十三回)
  "一直奔了那日同黛玉葬桃花的去处来。……只听那边有呜咽之声,一面数落着,哭得好不伤心。"(第二十七回)
  读者逐字句参较一下,便可恍然了。未有林黛玉底葬花,先有唐六如底葬花;且其神情亦复相同。唐六如大叫痛哭,林黛玉有呜咽之声,哭得好不伤心。唐六如以锦囊盛花,林黛玉便有纱囊、绢袋。唐六如葬花于药栏东畔,林黛玉说:"那畸角上,我有一个花冢。"如依蔡孑民底三法之一(轶事可征),那么,何必朱竹(土宅),唐六如岂不可以做黛玉底前身?
  但我们既不敢如此傅会、武断,又不能把这两事,解作偶合的情况,便不得不作下列的两种假定:(1)黛玉底葬花,系受唐六如底暗示。(2)雪芹写黛玉葬花事,系受唐六如底暗示。依全书底态度看,似乎第一假定较近真一点。黛玉是无书不读的人,尽有受唐六如影响底可能性。
  而且,还有一证,可以助我们去相信这个假设。黛玉底诗,深受唐六如底影响,这是一比较就可见的。《外集》所谓落花诗,是二十首的七律,与黛玉底葬花诗无关。但《六如集》中另有两首,却为葬花诗所脱胎。我们且节引一下,并举葬花诗对照。
  "今日花开又一枝,明日来看知是谁?明年今日花开否?今日明年谁得知?"(卷一,《花下酌酒歌》)
  "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亦倾!"(第二十七回)
  又如:
  "一年三百六十日,春夏秋冬各九十。冬寒夏热最难当,寒则如刀热如炙。春三秋九号温和,天气温和风雨多。一年细算良辰少,况又难逢美景何!"(卷一,《一年歌》)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第二十七回)
  后诗从前诗蜕化而来,明显如此,似决非偶合的事情了。且可以参证的还不止此。唐六如住《桃花庵》,有"万树桃花月满天"的风物。林黛玉住的地方虽没有桃花,(第四十回)但葬的是桃花,(第二十七回)又做桃花诗,结桃花社。(第七十回)我们试把六如底《桃花庵歌》,和黛玉底《桃花行》参较一下: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卷一,《桃花庵歌》)
  "桃花帘外东风软,桃花帘内晨妆懒。帘外桃花帘内人,人与桃花隔不远。"(第七十回,《桃花行》)
  这虽没有十分的形貌相同,但丰神已逼肖了。又如六如说:"花前人是去年身,今年人比去年老。"(卷一,《花下酌酒歌》)黛玉便说:"桃花帘外开仍旧,帘中人比桃花瘦。"(第七十回,《桃花行》)至于综观两人底七言歌行,风格极相似,且都喜欢用连珠体。六如有《花月吟》效连珠体十一首,(《六如集》,卷二)句句有花有月。黛玉则拟"春江花月夜"之格,乃名其词曰《秋窗风雨》。(第四十五回)
  我约略翻阅了一遍《六如集》,举了几个上列的事例;如细细参较起来,恐怕还有些相似之处可以发见。只是一句两句,很微细的,也不必详举。总之,我们在大体上着想,已可以知道《红楼梦》虽是部奇书,却也不是劈空而来的奇书。他底有所因,有所本,并不足以损他底声价,反可以形成真的伟大。古语所谓:"河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正足以移作《红楼梦》底赞语。
  二二,五,十三。
  (十六)记《红楼复梦》(附录)
  乙类的续书,从甲类续书接下去的,几没有一部不是谬妄极了的书;所以使我们竟无可称述。其中只《红楼复梦》一书,以我所见,刊行最早,且有几条略有关系的凡例,姑且在这里略说一说。
  这书没有明叙作者姓名,仅在卷一署"红香阁小和山樵南阳氏编辑".卷首却有一序,署名为武陵女史月文陈诗雯,序中称作者为吾兄红羽,如假设为她底亲兄,则作者亦姓陈。序成于广东,她自己却称武陵女史,亦不知究竟是那里人氏?好在这书本无价值,亦不值得作一番详细考证。
  这书底年代,却很明白,书眉刊有"嘉庆乙丑新镌"(嘉庆十年,一八O五),陈序后书"嘉庆己未秋九重阳",在刻书六年以前。(嘉庆四年,一七九九。)我们知道,程伟元刻高本告成,在一七九二年。故以此书作序之日──作书例应在作序之前──上推距高本成不过七年;即以成书时推溯,亦只有十三年。依我揣测,这书既有百回,决非数月可了,大约高本行世二三年之后,《红楼复梦》便在那边起草了。
  以这样早的一部高本底续书,竟没有什么可以启发我们的,真是可惜得很。这书共有一百回,而全体异常荒谬,不可言说。其最后的一回──第一百回──是五枝花同归荣国府,十二钗重会大观园。读者也可以"尝一脔知全鼎之味",不待我底赘说了。
  本书既无可说的,幸上有几条凡例,却还有些意义,可以供我们底参考。其中有好几条,都是表现作者底胸襟,可怜可笑,可以作后来续《红楼梦》人底代表心理:
  (一)此书虽系小说,以忠孝节义为本,男女阅之,有益无碍。
  (一)书中因果轮回报应惊心悦目,借说法以为劝诫。
  (一)此书雅俗可以共赏,无碍于处世接物之道。
  (一)前书人物事实,每多遗其结局。此则无不成其始终。
  (一)前书荣府,应以贾政为主,宝玉为佐,而书中写贾政似若赘瘤,乃《红楼梦》之大病。
  这种妙论,真是闻所未闻,读者没有领教一番,岂不可惜!这五条凡例,表现有五种高见:(1)做小说必讲忠孝节义;(2)必讲因果报应;(3)必不可以得罪世道;(4)必要有头有尾;(5)必要父为子纲。这是什么话!论《红楼梦》应以贾政为主,真是异想天开。这种妄人底心理,如他不自己宣布,我们简直是无从悬揣的。
  还有两条,也不可以不录:
  (一)书中无违碍忌讳字句。
  (一)书中嬉笑怒骂,信笔发科,并无寓意讥人之意,读者鉴之。
  这似乎隐隐说前书是"寓意讥人",是有"违碍忌讳字句"的,虽不明说,却在对面含有这类的意思。这也可谓是妙解。可见《红楼梦》行世以后,便发生许多胡乱的解释,在那妄庸人底心里,不过没有什么"索隐""释真"这些大作罢了。
  但凡例中最重要的还是下列的一条:
  (一)前书八十回后,立意甚谬,收笔处更不成结局,复之以快人心。
  这告诉我们有三件事:(1)《红楼复梦》底解释,就是"复之以快人心",就是打破悲剧的空气,成就团圆的结局。(2)他虽极不满意于后四十回,但却全和现在的我们底见解相反。他所谓"谬",正是高作底妙处;他所谓不成结局,正是《红楼梦》正当的、应有的结局。这可见高氏如不假托作者,那就无以维持一百二十回本底运命,且亦无以维持《红楼梦》底悲剧的空气。他虽不辨八十回后是高鹗所作,尚且要复一下,又何况在知道以后呢!(3)他不明说八十回后是谁作的,何以能断从八十回以后,这是颇可思的。他为什么不说七十回,或九十回以后,而必断自八十回?这可以想见,高本未行之前,已通行一种八十回钞本;所以他胸中很有八十回和四十回有点区别这个观念,大可以作高氏补书这件事情底旁证。但他何以不知道四十回是高氏底手笔?想因他脑筋单简,被"在鼓担上得来的"这一句鬼话轻轻瞒过了。且这书或是在广东做的,作者对于京师掌故,想亦不甚了了,这亦难怪他了。
  以他这样不满意于高作,而不得不从高本续下去,这真是可怜极了!以后的续作,都抱同一的见解,而没有一个敢得罪高鹗的,都是些可怜虫啊!
  二二,六,十八。
  (十七)札记十则(附录)
  (A)
  书中写的是贾氏,而作者却是姓曹。所以易曹为贾,即是真事隐去的意思。但所以必寓之于贾,却有两个意思:(1)贾即假,言非真姓。(2)贾与曹字形极相近故。
  (B)
  大观园地形并不甚大,所以写得这样的千门万户,正因曲折回环之故。此园决不甚大,可以从本书看出。有下列数项:
  (1)大观园只占会芳园(宁府之园)底一部份。
  第十六回,拆会芳园之墙垣楼阁。
  第七十五回,贾珍在会芳园丛绿堂中开宴。
  (2)大观园底地形:
  (a)宁府会芳园之一部,
  (b)荣府东大院,
  (c)荣府东边所有下人一带群房,
  (d)两府为界之一条小巷。(均见第十六回)
  (3)贾政道:"非此一山,一进来,园中所有之景,悉入目中,则有何趣?"(第十七回)
  (4)贾政游园,虽经历处甚多,但已将全园兜了一个圈子,已大致遍览过了。(同回)
  (5)大观园诸人来往极频繁。即以黛玉之娇弱,亦常至各处游览,可见园子决不甚大。而潇湘怡红两处尤近。
  这都可以见大观园是曲折而非广大,是人家园林所常有的,并不足为希罕,换句话说,以曹氏底累代富贵,有此一园亦并不在情理之外。况且书中叙述,自不免夸饰,以助文情。故大观园之遗址,不见于记述,并不足以此推翻"《红楼梦》是自传"这一说。
  (C)
  宝玉与秦氏之一段暖昧事,书中所叙也极明显。惟故意说些荒唐言,以愚读者而已。我举各证如下:
  (1)秦氏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一边摆着赵飞燕立着舞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阳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宝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连珠帐。宝玉含笑道:"这里好!"秦氏……亲自展开了西施浣过的纱衾,移了红娘抱过的鸳枕。
  (2)秦氏便吩咐小丫环们好生在檐下看着猫儿打架。
  (3)那宝玉才合上眼,便恍恍惚惚的睡去,犹似秦氏在前,遂悠悠荡荡,随了秦氏至一所在。
  (4)警幻以表字可卿者,许配与宝玉。
  (5)秦氏正在房外嘱咐小丫头们好生看着猫儿狗儿打架,忽闻宝玉在梦中唤他的小名,因纳闷道:"我的小名,这里从无人知道,他如何知得,在梦中叫将出来?"
  (以上第五回)
  (6)宝玉道:"一言难尽!"便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知了。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第六回)
  这些都可以作证。(1)秦氏房中之陈设,及所用之衾枕,当然决非实在有的东西,是明点有枕席之事。(2)宝玉随秦氏到了太虚幻境,是明写他被她诱惑了。(3)警幻以其妹名可卿者,许配与宝玉,梦中之可卿与梦外之可卿,是一而非二。且老实说,实际上何尝会有这一梦,所谓入梦,明是假语村言。(4)秦氏底小名,独宝玉知之,中间必有一节情事。(5)第二条说秦氏吩咐丫环们看着猫儿狗儿打架,第五条说秦氏正在房外嘱咐小丫头们看着猫儿狗儿打架。以亚东本看,此两条相去有十七页书,何以秦氏底吩咐言语尚未了结?宝玉睡了一觉,做了这么一个长梦,至少亦有十分钟,何以秦氏还在那边嘱咐小丫头们?所谓"正在",如何解释?此等破绽,明系故意如此脱枝失节,决非无心之疏忽。(6)宝玉做梦,何必说什么"一言难尽"?且与袭人谈云雨之情,似非空中楼阁可比。故前人评此回,以为所谓"初试",实际上是再试了,是很确的话。
  这六条已如此明显了,在下文第十三回,秦氏死后,写宝玉之哀痛逾恒,以致口吐狂血;第十一回,写宝玉去问病,想起在这里睡晌觉时,又听得秦氏说了这些话,如万箭攒心一样。这些地方,都是不讳言有这么一回事,其相差只在"明明道破"一点而已。但如此写法,离明明道破相去亦已不多;微文曲旨故意回旋,正是作者底故弄狡狯,亦无甚深意可言。
  (D)
  《红楼梦》有许多脱枝失节处,前人评书的亦多有说过的。如第十二回说林如海冬底染病,贾琏送黛玉南下。第十三回头上,说凤姐与平儿拥炉倦绣,半夜闻秦氏之丧;则秦氏之死明在冬尽春初之交。但同回下半节秦氏底"五七",昭儿回来,说林如海是九月初三死的,并述贾琏要带大毛衣服。这无论如何,是不能圆这谎的。我分析如下:
  (1)林如海于冬底染病,来唤黛玉,则昭儿所谓九月初三死的,应当是第二年了。如说一年,岂非林如海死了还会说话,岂非奇谈。
  (2)但秦氏死在贾琏走后数天之内,看第十三回可知。秦氏死了三十五天,昭儿即回来报林如海之丧,是林明明死在上年底九月初三了。同年之中,冬底染病,秋末死了;这算怎么一回事?
  (3)贾琏冬底去,为什么不带大毛衣服?昭儿又为何来回去得如此之快?又如第二十六回,薛蟠说,明儿五月初三是我底生日。同回之末,叙是夜黛玉独立在怡红院外。到第二十七回,却说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不但今天是五月初三,明天是四月二十六,本说不通。即非明日,亦说不通,因为二三页书,决不会在中间有一年之隔。况且书中明点次日,犹不能有所掩饰。这也是一大漏洞。其余类此等处的自然还有,不过这两点尤着明而已。
  至于这种疏漏,是故意的,或者是无心的,很不容易判断。看第一回所谓"荒唐言""假语村言",则似乎是有意如此写得颠颠倒倒,使真事得以隐去。高氏补巧姐传,也写得光怪陆离,大约想作效颦的东施了。
  (E)
  《红楼梦》有些特异的写法:如第五回赞警幻有一小赋,第十回写会芳园景物,亦有一节小赋;但第十一回以后便绝不见有此种写法。(此圣陶所说)又如全书均称尊贵之闺女为姑娘,但第十三回宝珠为秦氏义女,却有小姐之称。此等特异之笔法,是有意与否,却不可知。
  (F)
  第二十九回之目,高本原作"享福人福深还祷福,惜情女情重愈斟情".现行之亚东本却作"多情女",有正本却作"痴情女"均不合。因"享""惜"均是他动词,正可作对文,"多"和"痴"俱是形况之词,与上文不能铢两悉称。于此可见旧刻本之佳。
  (G)
  鸳鸯与邢夫人在八十回后必有一番情事,或者是场恶斗也说不定。因八十回中写鸳鸯必与邢夫人成对文,且对得很古怪的。如第四十六回,"尴尬人难免尴尬事,鸳鸯女誓绝鸳鸯偶";又如第七十一回,"嫌隙人有心生嫌隙,鸳鸯女无意遇鸳鸯";这不但是对偶得太奇,且回目底句法,亦是一个板子印下来的。即邢夫人与鸳鸯交恶,八十回中必屡屡说过。又第七十一回,鸳鸯在贾母面前,说邢夫人底故意给凤姐下不去。鸳鸯平素不常在贾母前挑唆是非,而此回独独破例,可见两人交恶之深了。
  (H)
  第七十五回,有"新词得佳谶"之目。按此回本文并无甚"佳谶"可言。宝玉与贾兰做诗得赏,不得谓之为"谶".贾赦贾政说些笑话,亦不得谓为佳谶。我以为"新词得佳谶"应为下引这一节文字:
  "贾赦道:‘拿诗来我瞧。’便连声赞好道:‘这诗据我看,甚是有气骨!……所以我爱他这诗,竟不失咱们侯门的气概!’因回头吩咐人去取自己的许多玩物来赏赐与他。因又拍着贾环的脑袋笑道:‘以后就这样做去,这世袭的前程跑不了你袭了!’贾政听说,忙劝说:‘他不过胡诌如此,那里就论到后事了!’"
  这是极可怪的话,颉刚在十年五月十日信上亦曾提及此事。贾环做了一首诗,且并不甚好,贾赦胡遽以世袭许之?且宝玉嫡出为兄,贾环庶出为弟,如何能世袭底前程跑不了贾环?即贾赦有意将袭职让给贾环,但贾赦明明有个儿子,叫贾琏,并无承嗣他房之子底必要。且贾政本不喜贾环之诗,如何反以"那里论到后事"作劝语?看贾政底口气,似乎后事是应该如此的(贾环袭职),不过现在还论不到罢了。这是什么话?
  这一节所以特别可怪,明为后文作张本之用。若依现行本高补的后四十回,则"佳谶"一词并无下落,而此回之目反成为不通的赘语。这节本应在《八十回后的红楼梦》一章中说,因当时一时粗漏,故附记在此。
  (I)
  《红楼梦》用的是当时的纯粹京语,其口吻之流利,叙述描写之活现,真是无以复加。大观园诸女,虽各有其个性,但相差只在几微之间。因书中写的是女子,既无特异事实可言,只能在微异且类似的性格言语态度上着笔,这真是难之又难。《水浒》虽写了一百零八个好汉,但究竟是有筋有骨的文字,可以着力写去。至于《红楼梦》则所叙的无非家庭琐事,闺阁闲情;若稍落板滞,便成了一本家用帐簿。此书底好处,以我看来,在细而不纤,巧而不碎,腻而不粘,流而不滑,平淡而不觉其乏味,荡佚而不觉其过火。说得简单一点"恰到好处",说得figurative一点,是"浓不短纤不长".此《红楼梦》所以能流传久远,雅俗共赏,且使读者反复玩阅百读不厌。真所谓文艺界底尤物,不托飞驰之势,而自致于千里之外的。古人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实至则名归,决不容其间有所假借。我们看了《红楼梦》,便知这话底不虚了。
  现在的小说,虽是创作的,也受了很重的欧化;一方想来,原是一种好现象。因欧化的言语,较为精密些,层次多些,拿来作文学,容易引起深刻的印象。但在另一方面说,过份的欧化,也足以损害文学底感染性。且用之于描写口吻上,尤令人起一种"非真的"感想。因为人们平常说话──即使是我们──很少采用欧化的语法。为什么到了文学上,便无人不穿一身西服,这是什么道理?这所谓文艺界底"削趾适履",是用个人底心中偶像来变更事实底真相。我觉得现行的小说戏剧,至少有一部份,是受了欧化底束缚,遂使文艺底花,更与民众相隔绝,遂使那些消闲派的小说,得了再生底机会,而白日横行;遂使无尽藏的源泉,只会在一固定的堤防中倾泻。这或者是我底过于周内,但这至少是原因之一个,却为我深信而不疑。
  同样,我也反对用文艺来做推行国语统一底招牌。我觉得国语文学果然是重要,但方言文学仍旧应有他底位置。我们决不愿以文学来做国语统一底工具;虽然在实际上,国语文学盛行之后,国语底统一格外容易些,也是有的。譬如胡适之先生所说,因有《红楼梦》《水浒》等白话小说,然后才有现行的雏形普通语。这原不错。但我们试问,当初曹雪芹施耐庵著书的时候,怕道他们独创一种特别用语吗?决不是的!那么,我们可以说,文学仍以当时通行的言语为本,不是制造言语底工场。譬如国语中夹用伊字,表第三位之女性代词,我就不以为然。因为活人底语言并没有这么一回事。南方人说伊的,但并不是专指女性;且南方人学习北方语底时候,依然把他们所用的"伊"完全抛弃了。这可见这字入文,是一种虚设的现象,并非依据于事实的。在事实上,人称代词底语音,不能分性;至多之可以在字形上辨别。我本不赞成造新字的,但除此以外,却没有更好的法子可想。我总不相信文学家应有"惟我独尊"的威权,使天下人抛弃他们底语音,来服从一二人底意旨。
  我因论及《红楼梦》,想起方言的、非欧化的作品,也自有他底价值,在现今文艺与民众隔绝的时候尤为需要,便不禁说了许多题外的话。读者只要看《红楼梦》底盛行,便知道文艺与民众接近,也不是全不可能的事。不过文艺在民众底心里,不免要另换一种颜色,成了消闲果子,这却是可忧虑的事。但我以为这是由于民众底缺乏知识,和高尚的情趣,须得从教育普及与社会改造着手,不是从事文艺的人底应负的全责。我们果然要努力,更要协同地努力。
  (J)
  有人以为《红楼梦》既是文艺,不应当再有考证底工夫,(在《时事新报·学灯》上曾有人说过,我却不能记忆了。)我以为他是太拘泥了。考证虽是近于科学的,历史的,但并无妨于文艺底领略,且岂但无妨,更可以引读者作深一层的领略。这并不是自作辩解,故意瞎吹。我试作一点说明。
  天下事物全是多方面的,而综合与分析,又是一件事底两面,是相成而不相妨的。这个道理浅近很得,随处可求,不必证明。我们可以一方作《红楼梦》底分析工夫,但一方仍可以综合地去赏鉴、陶醉。不能说因为有了考证,便妨害人们底鉴赏。这是杞人忧天,不通的话。正如有人以为科学与文艺是不相容的,有同样的不通。我们要知道,人性是多方面的,果然有时不免冲突,有时也可以调和的;既不是胶和漆,也决不是冰和炭。所以考证和赏鉴是两方面的观察,无冲突底可能。以我私见,觉得考证实在有裨于赏鉴。
  文学底背景是很重要的。我们要真正了解一种艺术,非连背景一起了解不可。作者底身世性情,便是作品背景底最重要的一部。我们果然也可以从作品去窥探作者底为人;但从别方面,知道作者底生平,正可以帮助我们对于作品作更进一层的了解。这是极明白的话,无论谁都应当有这个经验。譬如游名山,赏鉴底时光,原可以不去疲神劳力,问某峰、某岭、某溪、某壑;但未游之前,或既游之后,得了一部本山底志,或得了一个向导,全山底丘壑古迹,了然在心目中,岂有不痛快之理,岂有反以为山志是妨害游玩底兴趣之理?情感底传染与知识原无密切的关系;但知识底进步,正可以使情感底传染力快而更深。这决不能否认。我以为考证正是游山底向导,地理风土志,是游人所必备的东西。这是《红楼梦辨》底一种责任。
  且文艺之有伪托、讹脱等处,正如山林之有荆榛是一般的。有了荆榛,便使游人裹足不能与山灵携手;有了这些障碍物,便使文艺笼上一层纱幂,不能将真相赤裸裸地在读者面前呈露,得有充份的赏鉴。我们要求真返本,要荡瑕涤秽,要使读者得恢复赏鉴底能力,认识那一种作品底庐山真面。做一个扫地的人,使来游者底眼,不给灰尘蒙住了;这是《红楼梦辨》底第二责任。
  我能尽这个责任与否,这是另一问题。但无论如何,已足以祛除"考证与赏鉴不能并存"这个迷惑而有余。即使全然失败了,但我仍希望有人陆续做这事业,尽这两种责任。我总希望有一天,即使不是现在,《红楼梦》底真相与背景豁然显露于爱读诸君底面前,而我得分着一点失败的光荣。
  二二,七,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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