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1-25 21:10
鄌郚总编

中华鬼文化

— 本帖被 刘文安 从 计划生育 移动到本区(2022-12-25) —
    
    “人所归为鬼,从人,象鬼头,鬼阴贼害,从厶。”——《说文解字》
    鬼,这一子虚乌有却又无处不在的精神怪物,历久不衰,经世不灭。谈鬼、说鬼、论鬼、写鬼、信鬼、怕鬼、祭鬼、骂鬼、驱鬼、打鬼、斗鬼、斩鬼、降鬼、扮鬼、用鬼的大有人在,形成了一套中华独特的鬼文化。本文将从鬼的来源、社会属性、地位,尤其是鬼书等方面对中华鬼文化作一番粗浅的探讨。
    鬼产生的历史可谓久远。可以这么说,自从有了文字就有了关于鬼的记载。从甲骨文中看,“鬼”的字形是一个人头上戴着一个很大的恐怖面具,与人十分相似。这说明我们的先祖早已把鬼看作是与人关系密切的怪物。
    实际上鬼的来源是多重性的,复杂多变。首先,鬼是跟灵魂联系在一起的,而灵魂又和梦境密切相关。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指出:“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想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种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这样,远古时代的人们便得出了人是由“肉体”和“灵魂”两部分组成的这一结论。肉体可以死亡,但灵魂是永远不死的。人在死亡时其灵魂就脱离了人的肉体,便成为了鬼。只是一种对人鬼产生原因的解释。
    还有一种是自然鬼神,其产生原因是因为过去的人们对雷电、地震、淫雨等自然现象无法理解,认为是一些鬼神在操纵着这些自然现象,每一种自然现象都是一种鬼神的恶作剧。马克思说过:“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象动物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利。”
    随着社会的发展,鬼也渐渐具有了社会属性。在阶级社会里,人们对在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下产生苦难的根本原因不了解,误以为是鬼神在主宰着人间的贫富和祸富,把自己不能支配的社会力量加以神化,赋予“神权天授”的美名,剥削和压迫劳动阶级。各种朴素的原始宗教也无法抗拒这种社会力量,许多宗教演变为政教合一,成为统治阶级的工具。
    我们所说的鬼神无外乎是人对自身的不理解、对复杂的自然现象不理解、对具有社会和政治属性的宗教的本质不理解所生成的。
    自从人类的意识形态中出现了鬼的概念后,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群众心理、伦理、道德、价值观、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政治斗争、经济建设以及艺术创作等诸多方面的发展历程。
    在中国,还有一种特殊现象不得不注意到,通常中国人在鬼与神的选择中宁可信鬼而不信神,经常是在遇到灾难、冤屈、诬陷等事情时求鬼(主要是祖宗鬼)来帮助解决。
    造成这种事实是中国特殊的文化积淀的结果。
    首先,中国政治统治上的神太多了。中国奴隶制和封建制的时间都特别长,这样各帝王君侯按君权神授理论来讲都是神。帝王如此之多,神也就如此之多,多神亦无神。诸神在纷争中相互抵消化为乌有。
    其次,中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每个民族都有各自的特殊情况,诸多的民族产生了诸多图腾神,这是每一个民族形成过程中的必然结果。多元化了就没有一元性,随意性了就没有专一性,多神了就等于无神。
    第三,中国两千多年来是一个多教合流的国家。各宗教都有自己的神,儒教信奉孔子,佛教信奉释迦牟尼,道教信奉老子,基督教信奉上帝等等。多教并立,多神并排,没有哪个神能在九州占霸主地位。
    中国诸神互争权势,互相攻讦,反而各损其威,于是鬼的地位便相应提高了。
    尤其是在众多鬼神中,有一种鬼是特殊的,这就是祖宗鬼。一般来说,人们对祖宗鬼的怀念和崇敬远胜过其他的鬼神。
    2     中华鬼文化
    这种状况,除了有牢固的血缘情结因素外,还有其复杂的政治和社会人文条件。对祖先鬼的崇拜首先是服从了封建统治者超稳定统治的政治需要,其次是为了维系生命的继承财产和继承权利的需要,再此是满足和适应这些需要的复杂的心理需要。
    这种“神追祖上”表现在对祭祀祖先的重视上。孔子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这话点破了祭鬼的要害所在。祭祀祖先实际上是要表明自己的存在和这种存在的权威。
    说到底,组总归是在“正名”和宗法制度的旗帜下,在礼教缺礼、法律不法、民主无民、神灵失神的复杂社会背景下显示出其十分独特的地位来。
    尽管是人创造了鬼,但鬼并没有服从于人,而是多与人为敌,加害于人的。数千年来,人鬼之争没有停息过。而人们对鬼的态度是有不同的层次的。大致上我们可以分为:祭鬼、驱鬼、斗鬼和用鬼四个层次。祭鬼是鬼在主宰着人们;驱鬼则是人们的一种自卫本能;斗鬼则体现了人的力量和主动性;用桂则完全是在驾驭鬼为人们服务了。
    而人们一切对鬼事的了解除了口头相传外就主要借助于鬼书了。
    鬼怪故事也被称为“齐谐”故事或者“夷坚”故事。“齐谐”和“夷坚”分别语出《庄子·逍遥游》和《列子·汤问》。可以说中国很早就有了写鬼怪之人。
    作为鬼怪的专书,在中国各朝各代皆出现了不少。下面笔者就将收集到的一些书籍的名录介绍给大家,其中需要说明几点;一,有一些作品不一定现在还存在,只要历史上出现过即收入;二,作者、朝代有可能是后人假托,但笔者仍按照其本身所注为准,不做其他考究;三,并不是所有作品皆为鬼书,有一些属于收录有大量鬼故事或很难区分开来的妖怪故事的作品集,一并收入。
    战国时代的鬼怪书主要有:
    《归藏》
    《黄帝说》(40篇)
    《汲家琐语》
    《穆天子传》
    《山海经》(郭璞注)
    《禹本纪》
    《伊尹说》(27篇)
    ……
    两汉时期的鬼怪书主要有:
    《汉武洞冥记》(郭宪着,四卷六十则)
    《汉武故事》(班固着,存一卷)
    《汉武内传》(班固着,存一卷)
    《括地志》
    《列仙传》
    《神仙记》
    《神异经》(东方朔着,一卷)
    《十洲记》(东方朔着,一卷)
    《蜀王本纪》
    《徐偃王志》
    《玄黄经》
    《虞初周说》(943篇)
    《异闻记》
    ……
    六朝时期的鬼怪书日益增多,主要有:
    《博物志》(张华着,400卷)
    《集灵记》(颜之推着)
    《旌异记》(侯白着)
    《列异传》(魏文帝着,3卷)
    《灵鬼志》(荀氏着)
    《灵异记》
    《冥祥记》(王琰着,10卷)
    《齐谐记》(东阳无疑着,7卷)
    《神仙传》
    《神异记》(王浮着)
    《拾遗记》(王嘉着,10卷)
    《述异记》(祖冲之着,2卷)
    《搜神后记》(陶潜着,10卷)
    《搜神记》(干宝着,20卷)
    《续齐谐记》(吴均着,1卷)
    《宣验记》(刘义庆着)
    《研神记》
    《异林》(陆氏着)
    《异苑》(刘敬叔着,存10卷)
    《幽明录》(刘义庆着,30卷)
    《冤魂志》
    《甄异传》(戴祚着)
    《志怪》(祖台之着)
    ……
    唐代的鬼怪小说得以发展,主要有:
    《博异志》
    《补江总白猿传》(1卷)
    《传奇》(裴铏着)
    《独异志》
    《古镜记》(王度着)
    《河东记》
    《集异记》
    《秦梦记》(沈亚之着)
    《湘中怨》(沈亚之着)
    《续玄怪录》(李复言着,10卷)
    《宣室志》
    《玄怪录》(牛僧孺着,10卷)
    《异梦录》(沈亚之着)
    《游仙窟》(张文成着,1卷)
    《酉阳杂俎》(段成式着,20卷)
    3     中华鬼文化
    《酉阳杂俎续集》(段成式着,10卷)
    《枕中记》(沈既济着,1篇)
    《周泰行记》(韦瓘着)
    ……
    宋代的鬼怪故事主要有:
    《太平广记》(344种,含鬼40卷)
    《稽神录》(徐铉着,6卷150事)
    《江淮异人录》(吴淑着,3卷)
    《乘异记》(张君房着)
    《括异志》(张师正着)
    《洛中纪异》(秦再思着)
    《幕府燕闲录》(毕仲询着)
    《睽车志》(郭彖着,5卷)
    《夷坚志》(洪迈着,420卷)
    《唐太宗入冥记》
    金元时期的鬼怪作品有:
    《潮海新闻夷坚续志》
    《诚斋杂记》
    《续夷坚志》
    《子不语》
    ……
    明代神魔小说等作品盛行,主要有:
    《汴京勼异记》
    《封神传》(许仲琳着,100回)
    《后西游记》(6卷40回)
    《剪灯新语》
    《剪灯余话》
    《三宝太监西洋记》(罗懋登着,100回)
    《涉异志》
    《四游记》(吴元泰《上洞八仙东游记传》、余象斗《五显灵官大帝华光天王传》、《北方真武玄天上帝出身志传》、杨志和《西游记传》)
    《松窗梦话》
    《西游补》(董说着,16回)
    《西游记》(吴承恩着,100回)
    《续西游记》
    《庚巳编》
    《语林》
    ……
    清代鬼怪小说则主要有:
    《池上草堂笔记》(梁恭辰着,24卷)
    《遁窟谰言》(王韬着,12卷)
    《耳食录》(乐均着,12卷,《二录》8卷)
    《耳邮》(俞樾着,4卷)
    《后聊斋志》(王韬着)
    《蕉轩摭录》
    《客窗偶笔》(金捧阊着,4卷)
    《聊斋志异》(蒲松龄着,8卷431篇)
    《里乘》(许奉恩着,10卷)
    《六合内外琐言》(黍食余裔孙,20卷)
    《觅灯因话》
    《平妖记》
    《三异笔谈》(许元仲着,4卷)
    《淞滨琐话》(王韬着,12卷)
    《淞隐漫录》(王韬着,12卷)
    《挑灯新录》
    《闻见异辞》(许秋垞着,2卷)
    《昔柳摭谈》(冯起凤着,8卷)
    《洗愁集》(邹徶 ?卷)
    《谐铎》(沈起凤着,10卷)
    《新齐谐》(袁枚着,24卷,续10卷)
    《夜谭随录》(和邦额着,12卷)
    《夜雨秋灯录》(宣鼎着,16卷)
    《翼驹稗编》(汤用中着,8卷)
    《蟫史》(屠绅着)
    《印雪轩随笔》(俞鸿渐着,4卷)
    《萤窗异草》(浩歌子着,3编12卷)
    《影谈》(管世灏着,4卷)
    《右合仙馆笔记》(俞樾着,16卷)
    《阅微草堂笔记五种》(纪昀着,《滦阳消夏录》6卷、《如是我闻》4卷、《槐西杂志》4卷、《姑妄听之》4卷、《滦阳续录》6卷)
    ……
    综而观之,鬼书汗牛充栋、不可胜数。这除了有一定的经济制度、社会文化及上层建筑诸因素的相互影响之外,相当重要的原因恐怕是鬼怪有其独特的诱惑力和鉴赏价值。
    其一,鬼怪满足了人的求新好奇的心理。人的心理本能是好奇心强,这是人类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鬼书则恰好能起到满足人的好奇心的作用。鬼书一般采用纪异、志怪、梦幻、想象等浪漫主义的表现手法,故事比较生动、曲折,富有感染力。以鬼为题材的文艺作品符合了文艺创作求新求异的发展规律,也就相互得以促进。
    其二,鬼怪便于寄托归属作者的情思。在封建统治者的专制统治下,大兴文字狱。人们很难表达自己的理想、愿望,于是人们采用非人间的形式隐晦曲折地表达出来。这实际上也是作者对当时社会的一种抗争手段。因此上在繁多的鬼书中,我们可以看到谴责贪官污吏的、讥讽人情冷暖的、嘲笑世风淡薄的等等。
    其三,鬼怪作品是人和社会的一面镜子。作者把人和社会的本质对象化在鬼怪之中,使人们在这些作品中能够观照自身,也观照到人间社会。瓮山逸士在给《斩鬼传》作的序中,就直白地写道:“若夫人而鬼矣,未鬼而为鬼,则不尽心人道,日趋鬼途,已非人类,焉得与安分化人之真鬼比?是必斩绝此等。”
    可见,归属因其独特的审美价值和认识价值而得到作者的青睐,一些有见识的作者也充分运用这些价值创作出优秀的文学作品。
    对于中华的鬼文化来讲,其内容包罗万象,鬼的起源、社会属性、鬼书的大行其道只不过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此外还涉及到大量其他的内容,诸如:鬼的分门别类、鬼的奇形怪貌、鬼的品行才情、鬼的居处所在、鬼的体制官阶等等;在此我们就不做更多的阐述了,毕竟我们应该反对迷信、崇尚科学,介绍前述的这些内容也是为了使读者能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鬼怪的本质,并合理地有所取舍地阅读鬼书。
    这篇对中华鬼文化的简单阐述完全是从学术角度对一些相关问题进行探究,其中特别是有关鬼书的部分更是中华文化,具体地说是中国小说发展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直接地推动了中国小说的发展,值得我们的关注。
搜索更多相关文章:宗教信仰
回复 引用 顶端
刘文安 [1楼] 发表于:2019-01-25 21:11
鄌郚总编
    十八层地狱及其作用
    (1)刮舌地狱:刮断唆人,害人或争讼之人的舌头。
    (2)剪刀地狱:剪断唆使人妻再嫁之人的手指。
    (3)铁树地狱:离间骨肉,挑唆父子、兄弟不和之人,吊于铁树之上。
    (4)孽镜地狱:不吐真情之犯人,照此镜而显现罪状。
    (5)蒸笼地狱:将长舌妇或陷害人之人,投入蒸笼蒸。
    (6)铜柱地狱:令放火害命者,裸体抱住铜柱筒。铜柱内燃烧炭火。
    (7)剑山地狱:渎神杀牲者,令其裸体爬上剑山。
    (8)冰山地狱:害夫、唆人私通、堕胎、诱人赌博、不养父母、不义之人,令其裸体上冰山。
    (9)油锅地狱:盗贼、欺善、拐骗、诬告、奸党、谋占、掠夺之人,投入油锅内炸。
    (10)牛坑地狱:伤人害畜者,投入坑中使牛触杀。
    (11)石压地狱:绞死人、壁毙小儿之人,放入大石间压毙。
    (12)舂臼地狱:糟踏五谷,食间秽语者,放入臼内春杀。
    (13)血池地狱:难产、吐血、便血而死(见红而死)之人,不敬、不孝、不正之人,投入血池受苦。
    (14)枉死地狱:咬舌死、缢死、自尽死等人,关入枉死城牢狱。
    (15)磔刑地狱:掘坟扒墓之人,处磔刑。
    (16)火山地狱:犯戒僧道、损公肥私之人,放火烧山之人,赶入火山之中。
    (17)石磨地狱:糟踏五谷、做贼之人、吃荤僧道,放入石磨磨成肉酱。
    (18)刀锯地狱:拐诱他人子弟妇女、买卖不公之人,用刀锯毙。
回复 引用 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