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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2-10 16:33
鄌郚总编

昌乐风俗

  
  第一章   风俗
  昌乐县居民历史上以农桑为本,其俗俭约,其风质直。胶济铁路通车后,北部交通发达,经商者渐多,居民视野始阔,善交际,性含蓄;南部古风尚浓,居民爽直、淳朴,待人热情诚挚,部分山区农民老实、憨厚,性格倔强。解放后,南北经济文化交流频繁,习俗渐趋一致。
  第一节   生活习俗
  一、饮食
  主食   旧时,乔官以南农忙时一日三餐,农闲时一日两餐,60年代后南北均为一日三餐。农家以煎饼、(此字为左右结构,左部为“米”,右部为“八”),(此字为左右结构,左部为“米”,右部为“古”)、地瓜为主食,早晚喜喝粥。为了节约用粮和调剂生活,农家常把野菜、树叶浸泡,淘洗后加入少量豆面蒸吃和煮吃,蒸者称“蒸菜”,煮者称“小豆腐”。白面饭食主要有水饺、面条、火烧、饽饽、蒸包、(此字为左右结构,左部为“米”,右部为“卷”)子、烙饼等品种,用于喜庆、客饭和改善生活。80年代,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除个别山区外,白面饭食成为农家主食。
  菜肴   旧时,农家四季以咸菜为主。咸菜用辣疙瘩、鲜萝卜、青菜梗、鲜辣椒等腌制而成。人们通过焖、拌、揉、炒、炖等方法制成多种精美的小菜。揉香椿、辣丝子、豆豉咸菜等都深受喜爱。夏秋季节,各种蔬菜上市,人们通常吃酱烧茄子、油茄子、茄子盒、拌白菜、芥茉菠菜、脆炒萝卜丝等,吃法颇具特色。农家多在年底自制豆腐,常年少见荤腥。
  解放后,随着养殖业的发展,肉、蛋类增多。80年代,菜不喜过于油腻,凉菜、甜菜、辣菜及各种汤菜逐渐受欢迎。
  客菜以前以4碗为多,现多在6盘以上,烹调方法也由以炒为主改为烹、煎、炒、拌多种,宴席日趋丰盛。
  婚宴,城镇一般包办酒席,农村多聘厨师炒制。旧时每桌以10碗为准,现一般在14盘以上。冷拌、热炒、汤菜、甜食齐全,鸡、鱼、肉、蛋皆备,有的还有大虾、山蝎等。
  丧葬宴席,旧时以素菜为主,解放后渐以荤菜为主,规格比喜宴略低。
  二、服饰
  服装   清末民初,穿着衣料贫富殊异,贫者多用土产粗棉布染色后自己手工制作,富者用购进的皮货、呢料、绸缎聘裁缝缝制。冬季,穷人上穿大青色右大襟袄,钉铜扣;下穿浅青色或黑色直裆带腰裤,裤角用腿带扎束;老头喜扎外腰,姑娘、媳妇喜穿深蓝色印花大襟袄。夏季,男子光背披披布,下穿青或白色过膝短裤;女穿大襟土蓝色凉布衫。春秋季节,穷人多单棉衣混穿,拆棉改夹,补单改棉,为劳动方便,常穿衩裤。富人男穿长袍马褂,女上穿绣花镶边圆领宽袖上衣,下着绣花褶裙或穿绣有花边的宽腿裤。民国后期,服装款式较前趋瘦。乡村男装袄褂改为对襟,一般青、黑、白几色,铜扣改布扣;女装袄褂始兴红绿花色。县城学生始穿学生制服,从政人员始穿中山服,女装始有花色旗袍。50年代后,乡村青年夏天多穿宽腿毛蓝裤,碎花无袖小圆领布制汗衫,男外着白衬衫,女外套月白大襟褂或翻领褂。城乡工作人员和学生男穿中山服、国防服、学生服,女穿列宁服者居多。衣料为双龙白布,海昌蓝、线哔叽、华达呢、卡及等,始机器缝制。70年代,化学纤维布、毛料、呢子、皮货相继增多,缝纫机、锁边机遍及城乡,机器缝纫取代了手工制作。男多穿灰、蓝色国防服,女多穿白、蓝、青、灰色大、小翻领制服。青年喜穿绿色军服。80年代,穿西服、毛料制服、茄克服者渐多,有的男青年穿紧身衣、牛仔裤,女青年穿连衣裙、筒裙、半裙等。儿童服装也趋向多样化。除县被服厂商品服装机械裁剪外,裁剪仍用手工。
  帽   旧时,男戴半帽的居多,其次有三大扇帽、毡帽头。古稀老人隆冬戴的风帽,帽尾披到肩背,颔下有一布扣;有的戴土耳其帽,严冬时可将帽筒放至肩头,仅露鼻眼。富人戴呢质礼帽、驼绒或皮毛三大扇帽。女戴圆顶遮耳帽居多,年老的正面缀一铜扣或深色珠花;年轻的正面缀有丝绒色花一朵。老妇平时戴无顶遮耳帽,隆冬加戴风帽。儿童春秋戴荷花凉帽,绿色帽圈上有数瓣粉色荷花作顶;冬戴老虎帽,形制似虎头,帽尾至肩,有的戴包耳娃娃帽。50年代,男女初兴深蓝色八角帽。后来男改戴深蓝或黑色制服帽,冬戴棉解放帽;女改扎花色头巾。60年代,春秋男戴呢质制服帽,冬戴条绒或人造革圆顶三大扇帽。80年代,城镇妇女时兴戴毛线帽、化纤筒帽及纱巾;男始兴鸭舌帽,三扇顶大沿帽。夏季,青年男女、少年儿童戴各式太阳帽。
  鞋   旧时,男多穿单脸鞋,西部和西北部地区穿双脸鞋(俗称双脸勾子鞋);女穿绣花鞋或割花头鞋;冬天有男女蒲鞋。女式尖头油鞋,用麻绳衲底,线衲帮,涂数遍桐油而成,防水耐用,是家妇的上好水鞋。富人男穿圆口鞋、尖口皮底鞋、双脸鞋、毡鞋(俗称毡翁)、元宝口胶鞋;女穿方口偏带鞋、偏口带鞋、尖头皮鞋。50年代,男穿力士鞋(胶底,黑帮,五眼)、解放鞋(黄帮,胶底,五眼,帮底之间围黄胶一圈)、圆口布鞋、圆口发蓝底鞋;女穿单脸鞋,始有圆口偏带鞋。元宝口胶鞋男女通用。60年代新添深筒男式运动鞋。70年代,男多穿塑料底松紧口便鞋、塑料底圆口鞋、皮鞋;女穿方口偏带或正带鞋。夏天时兴男女各种凉鞋,冬天穿胶底高腰布棉鞋、皮棉鞋。各式深浅筒轻便胶鞋男女均爱穿。80年代,男女穿各式人造革鞋、皮鞋、塑料凉鞋和布鞋,青年妇女普遍喜穿各式高跟鞋。
  袜   清末民初,男女均穿衲底布袜,穷家小脚妇女只用裹脚布缠足。民国后期,手摇机织粗线袜上市。解放后,男女穿机织长、短筒各色细线袜。60年代衲底布袜被淘汰。70年代始穿各式化学纤维袜,现已普及。
  发型   民初,男子蓄发扎辫的开始削发,剃成光头,少数保守者,发辫盘结在头顶上,或剃成“半毛”(头顶以双耳为界,前部剃光,后部齐颈剪齐)。女蓄长发,小闺女在双耳后上侧扎成两个抓髻,大闺女扎一条后辫子,结婚后绾纂,都留齐眉刘海和鬓发。媳妇生了小孩后,便不留刘海。儿童留囟毛(俗称看头发),娇惯的孩子还在后脑勺上留一撮头发,叫“老毛”,意祈长命。北伐战争后,青年妇女留短发(俗称“披毛”)的渐多;城镇男学生始留平头、分头。50年代以来,男的留分头、平头、背头的渐多;女的留两条小辫或短发的居多,女学生中曾一度有留分头的。70年代后期,男女发型日趋多样。80年代城里有的青年男子蓄长发,留胡须;青年女子烫发的式样也达10多种。
  耳环   旧时,女孩从小两耳垂上各穿一孔,佩带耳环。60年代绝迹。80年代,城里又有少数女子穿耳孔,带耳坠。
  三、房舍
  旧时,农村建房间数以三、五为主,有“四、六不成房”之说。穷人盖房一般三间,座北面南,墙质泥坯或土打,麦秸苫顶,扣一排脊瓦,长条竖棂窗(解放后改为方花格棂),木门。院西南隅为圈,东南隅为“挑翅”门楼,距门口不远垒一影壁。富人多用四合套式格局。北面五间正房,东、西偏房各两间,南屋一间,屋式大门楼座落在东南隅,栏圈设在西南隅。正房中间三间高,前有月台,两头两间低,另开门称挂屋,顶山开门称套房屋。窗口南大北小,南安方形花格窗、北安溜沿窗。多为砖木结构,顶扣小瓦,起脊起梢。城镇住宅多为砖木结构的平房和少量二层楼房,平房以麦秸苫顶者居多。商业住宅临街,多为排门店面。
  50—70年代,城乡住宅变化不大。70年代始,农村建房多为4间,左或右端1间为挂屋,与大门相错,红砖墙,红瓦顶,门窗渐大,镶以玻璃。80年代,城镇新建住房,水、电、卫生设施基本配套。农村茅土屋基本消失,有的村庄建起了二层楼房,建房用料由砖木向钢筋水泥发展。
  四、代步工具
  民国时期,富人、官员外出靠乘轿、骑马或骑自行车。穷人外出靠步行,缠足妇女出门多骑驴或坐木轮推车,请医生、师傅多用毛驴迎送。解放初期,自行车渐兴,后自行车、汽车并用。70年代,自行车、汽车已成为基本的代步工具,一些机关单位备有小汽车。80年代始有私人摩托车和私人汽车。
  五、用器
  家具   解放前,家具多为木制,品种单一。穷家通常有抽屉(北部兴三抽桌)、木柜、木箱、方杌、方桌、木凳等。富户还有八仙桌、八仙椅、炕几、藤床、衣橱、钱柜等,油漆均为桐油。解放后家具不断更新。70年代,城乡散式橱式家具较为流行,有衣橱、菜橱、书橱、写字台等。80年代,家具进一步更新,油漆有桐油、清漆、腊克漆、树脂漆多种,用料有钢、木、塑料、人造革等;结构从单一式向组合式发展;沙发、席梦思及其与之相配套的高档组合式家具逐渐进入城乡住宅。
  炊具   旧时,均用柴草炉灶。后为柴煤兼用灶,风匣鼓风。70年代,不少家庭始用圆式节煤小锅灶(又名临朐灶)配以铝锅做饭,柴油炉、蜂窝煤炉渐兴。80年代,液化气炉、电炉、煤油炉成为城镇居民的主要炊具。
  第二节   生产习俗
  旧时,农家“秋收冬藏”,正月底始干农活,开冻耕种;麦后锄完地即“挂锄歇夏”;九月底,秋收秋种结束,进入冬闲。其时,勤快入编条苇货,开豆腐、粉小作坊,挑货担串乡做小生意,打猎、拾粪等;懒惰者则或闲呆,或闲聊。农忙时,习惯早饭、午饭送到坡里吃。农业合作化以后,传统的生产习俗被打破,生产队长吹哨出工,统一指派农活。60年代中期,农村开始搞冬季农田基本建设,“冬闲”告止。70年代末,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农民干活可灵活安排,热天早上早出工,下午晚收工,大歇晌;冷天活集中在中午做,不少农民利用农忙间隙,从事商品生产和经销。
  旧时,农家习惯用土肥和豆饼肥,草木灰掺在土肥中施用。50年代始用化肥,70年代大量施用。草木灰和土肥分积分用,已很少用豆料肥。庄稼搬运,旧时以担挑为主,富户雇人用二把手车或大车子套上牲口拉。60—70年代,主要用胶轮小推车和地排车搬运。80年代,小推车、地排车、拖拉机、汽车并用。
  第三节   岁时习俗
  旧时农村节日习俗繁多,现在尚保留下来的传统节日有:
  一、春节
  俗称“过年”,新称“春节”,为传统大节。旧时有辞灶、除夕、闹元宵等一系列节日活动。农历十二月中旬起,家家忙办年货:敬神的有香箸、香奉、红烛、黄表、烧纸、灶神像等;喜庆的有过门笺、年画、对联、鞭炮等;家具器皿中务必新添碗筷和炕席,象征人丁兴旺;羹肴必备鸡、鱼,意求“新年大吉”、“年年有余”,其他肉蛋类、各种干鲜菜蔬及佐料尽量备齐。家妇赶制新衣,准备新年干粮,年糕、团圆饼必备,以求“年年高”、“合家团圆”。新年也是债主讨债的日子,因此旧时穷人过年有“过关”的说法。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为辞灶日。旧时家家张挂灶君像,焚香叩拜,供有合糖(麦芽糖,俗称糖瓜)、软枣、柿饼、大枣(南乡还供绿豆、谷草)等,以求灶君“上天多言好事,下界广降吉祥”。
  除夕分外忙碌,家家贴对联、挂年画、掸尘、洗涤、上坟祭祖、筹办菜肴。院中扎天地棚,内置供桌,神牌上写“天地全神之位”,地上放一“聚宝盆”(泥盆,烧纸用);屋内供奉“一家之主”灶神,门口横放拦门棍,以禁邪魔入内。
  除夕夜群众有守岁之俗,除幼儿外,彻夜不眠。五更时分,发纸马,祭天地,燃放鞭炮,吃水饺,谓团圆饭。饭后晚辈给长辈拜年,长辈给晚辈“押岁钱”。正月初一,有“婆婆做饭媳妇吃”之俗,媳妇不用做饭。每顿饭必馏豆腐、团圆饼、年糕,直止初五,谓之“押锅”。“初一夜来早”,时近傍晚,家家闩门早寝。初二清晨,放爆竹“开市”,男女劳作不再禁忌。有“初二看丈母”之俗,亲友之间也送往迎来,互相拜年。初五早饭北部吃水饺,南部吃素馅蒸包,过“五马日”,晚上焚香叩拜,拆天地棚,新年告结。
  解放后,移风易俗,新年迷信活动逐步革除。新增“新年茶话会”、“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等活动,政府向困难户发放救济物资,组织节日联欢活动。
  二、元宵节
  俗称正月十五。傍晚,南乡家家做灯多盏(在秫秸篦上缠棉花醮豆油,插在萝卜块上),点燃在井台,关帝庙、碾台、磨顶、屋旮旯等处,曰“送灯”。若无风,灯盏燃尽,谓“收灯”,象征是年丰收。北乡则点明灯笼,到院隅角、屋旮旯多处照过,谓“十六照”,然后挂在院内。晚上家家上菜饮酒,吃水饺。饭后,小孩点“滴滴金”,大人放鞭炮、泥垛、起花、二踢脚等。有的街口礼花焰火丈数高,灯笼花飞进四溅,热闹非凡。80年代城镇里花灯会、焰火晚会连续数夜,沿街众多灯盏形制各异,花篮灯、走马灯、蝎子灯、仙人灯、谜语灯,多不胜数。各单位大门霓虹灯五颜六色,令人眩目。
  正月十六,是元宵节的尾声,男女老少玩耍一天。早上吃水饺,中午吃杂粮干饭,晚上“散香”,门耳两侧香箸和灶君香炉里以及院内墙脚下燃散插的香奉多柱。中部马宋一带,有早晨到河边烧纸,放河灯,大闺女在河边用河水煮“巧巧饭”之俗(解放后此俗绝迹)。
  三、二月二
  家家早起“打囤”,即在院内用木锨将草木灰画成圆圈为囤,中放五谷杂粮,天晴无风为收囤,意味着丰收。农家有炒蝎子豆(炒脆黄豆,趁热拌糖即成)吃的习俗。当地有民谣“二月二,龙抬头”流传,节后便开始春耕。
  四、“清明”节
  “清明”前二日为“一百五”(即冬至到寒食一百零五天)。是日清早给祖坟添土,秋千上梁。“清明”前一日谓“寒食”,相传为纪念春秋晋隐士介之推,禁火寒食一天。旧时,五图镇一带有吃冷高粱米饭之俗。早晨灶顶屋巴上吊柳枝,柏枝和老公花。儿谣:“老公花吊屋巴,蝎子蚰蜒不到家”。用柳条拧圈戴在狗脖子上,有一年不招狗苍蝇之说。下午男子上坟祭祖,家妇擀单饼,煮、染鸡蛋。“清明”早上,饮酒过节,菜肴以鸡蛋当家,必备酱烧蛋。家妇把各色鸡蛋分给小孩,馈赠友邻。青年妇女出门踏青,小孩到田野放风筝。农家庭院一般吊有秋千,童稚妇姑争相取荡。50年代有的村头空场还吊有高达两丈多的大秋千,只有青壮年高手才能取平梁;大村庄有时吊转秋千,转桩上六对挑翅的大型转秋千,底下要套几具牲口才能拉得转动。男女青年争先恐后,各显身手,一个个似流星飞驰,围观者竞相喝彩,乐趣无穷。
  建国后,每逢“清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部队学校都组织给烈士扫墓,敬献花圈,缅怀英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青少年入团入队仪式往往在烈士纪念碑、烈士墓前举行,以期踏着先烈走过的道路成长。农村60年代平坟掘墓;70年代规划公墓;耕田里已无坟墓,但象征性“上坟”祭祖之俗依然存在。
  五、端午节
  五月初五,俗称“五月端午”,又称端午节、端阳节。家家户户门口插艾条、桃枝,以防害病。小孩手、脚、颈拴“五丝”(五色线),寄意长命。妇姑用布和色线制作荷包和香袋,内装雄黄、艾末。香袋样式有长命锁、香瓜、粽子、小虎、罗汉等,妇女和儿童佩带。早晨家家吃粽子,是为纪念屈原而做的有特色的节日食品。端午时,有用艾蒿、苦夏草煮鸡蛋之俗,传说吃了这种蛋不苦夏(夏季消瘦)。小脚妇女烧艾蒿水烫脚,有“一年不长脚病”之说。
  六、仲秋节
  俗称“八月十五”。南部乡间节前素有八月十五看闺女之举,亲戚往来,赠以月饼、梨、苹果等象征丰收的礼品。此节系传统大节,有“八月十五过小年”之说,单身在外者,一般须回家过节,意寓“合家团圆”。入夜,一轮明月冉冉升起之时,当院设供桌,供月饼、水果,陈香三柱,谓“圆月”。全家在院中饮酒赏月,畅叙丰收,酒后分食月饼,意示“大团圆”。该晚晴阴皆佳,阴天有“八月十五云遮月,待到来年雪打灯”的说法。
  新中国成立后,岁时习俗有了很大的改变,增添了不少新的节日,如:元旦、“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中国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七一”中国共产党诞生纪念日、“八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还有3月12日“植树节”、9月10日“教师节”等。新节日来临,机关团体举行庆祝、纪念活动,以示庆贺。
  第四节   礼仪习俗
  一、日常礼节
  见面礼   同辈、朋友、同事相见,右手相握,互问“你好”,或招手互相问好。见师长,停步(下车、下马)问好,或鞠躬行礼,若同行,让在前,代为负担。
  路让礼   路上逢老弱妇孺主动让路,若同行主动代为负担。
  经商礼   旧时,待顾客点头哈腰,或顿颔或作揖,一片恭维。解放后,兴礼貌待客,百问不烦,百拿不厌之风。80年代兴接待顾客十字礼:“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宾主礼   作客先对长辈问好,同辈招呼;席间忌撞筷、挑剔、狂语,主人欢送时礼貌劝归。待客,热情招呼、礼让、接下负担,至屋内让坐、沏茶、点烟、宴请(席间先给客斟酒,先让客夹菜,先给客递饭、倒水),临别送至大门外或村头,并请“再来”。
  二、嫁娶
  旧时,男女婚姻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不能自主。一般七八岁即由父母包办订婚(有的是指腹为婚的“娃娃亲”),十五六岁即结婚。富户一般是男小女大,穷家多是男大女小。有钱人纳妾,收养童养媳之风也很盛行。
  议婚时,讲究门当户对,讲究“生辰八字”。
  定婚时,由男方备办布帛、首饰、酒肉,钱粮等礼品,连同柬帖,选吉日派人送至女方,谓“下聘传柬”,俗称“送柬”。女方父母备文房四宝、带子、服装和同式柬帖一份,裹入红包由聘客带给男方。双方保存柬帖,恪守信约,作为婚姻凭证。
  结婚时,一般前一天由女方父母请人把陪送给女儿的嫁妆送到男家,叫“送缘房”。男家张贴大红对联,装饰新房,向亲朋报喜。迎亲,北乡兴由男方备轿两乘,至新娘家迎亲;南乡富家使喇叭、坐“官轿”迎亲,一般在家等亲,院内供有鸡、鱼、肉等三牲,燃烛焚香。正晌午时,新娘头蒙红巾,脚踏红毡(北乡青毡)过门,祭拜天地后,夫妇同入洞房,三天后新娘回门谢亲。
  解放后,革除封建礼仪,提倡婚姻自主,婚礼文明节俭、喜事新办。建国初,迎新娘多用抬轿,篷车,后用自行车,70年代后多用汽车。婚礼多由村干部主持,新郎、新娘向毛主席像鞠躬,向父母鞠躬,互相鞠躬替代了拜天地。主婚人、喜主、新人讲话后,分糖果、香烟给大家,既热闹又节俭。有的伴侣旅行结婚。80年代,政府提倡男女青年集体举行婚礼,鞭炮声中,少先队员给新人戴大红花,政府首长致贺词,新人代表讲话,结婚礼仪大为简化,但备新衣、办喜宴、闹新房等俗犹存。
  三、丧葬
  旧时,丧葬礼仪繁杂,费时费资。死者新逝,须向其亲属报丧,家门口贴“照碑”,挂白幡。孝男孝女,披麻戴孝,须请阴阳先生看“风水”择基建墓。殡期一般死后三日出殡,富人大殡则五日或七日。富户追求阔气,扎寿棚,分设院内,路上,坟前三祭,聘请道场师参拜家祭、路祭、坟头祭;雇盘龙(男亡)、舞凤(女亡)大罩,内掩棺梓,抬架者多达32人,沿途雇喇叭班吹奏。穷人一贫如洗者,多以秫秸裹尸,从速埋葬,诸多葬礼讲究不得。殡后,尚有“圆坟”、“做七”、服孝三年(不穿红、不贴红对联)等习俗。
  解放后,葬仪从简,有的召开追悼会、献花圈,以示悼念。农村仍行送浆水(俗称“泼汤”)、发盘缠之俗,为土葬。60年代末大破封建迷信,迷信之举基本革除。70年代推行火化,80年代火化在大部分地区形成习惯,骨灰盒城镇由个人存放,农村个别村建“劳动人民纪念堂”存放,多数村庄在公墓掩埋。
  四、祭祖
  农村每年在除夕、“清明”、古历七月十五日(或十四日)、十月一日以及亡者逝世日等时间祭祖。旧时均由男子参与,解放后有的家长也让女儿参与。除夕祭祖分上坟祭祖和“请家堂”两种。多数家庭携供品到墓地烧纸焚香,叩头祭拜;有祖宗祠堂的家族,除夕由族长主持在祠堂里统一祭奠,年初一“送家堂”,解放后祭家堂之俗绝迹。
  五、寿庆
  俗称“过生日”。一般60岁之前过生日多是做面食或备办小酌举家庆贺,花甲老人过生日,亲戚朋友前往贺拜。旧时,富家寿庆,悬挂寿匾、寿幛和寿联,张灯结彩,亲戚须按亲疏、辈份送寿礼;拜天地祖先后,生日人依次受亲戚、家属祝拜,宴席丰盛,饭必备面条,谓“长寿面”。平民小户寿庆,亲朋好友团聚小饮,以示庆贺。祝寿忌间隔,若缺席,儿女被责“不孝”,亲友被责“失交”。如有特殊情况,提前言明方妥。
  解放后,做寿规模缩小,寿仪从简。老人寿庆,亲戚家属送蛋糕、寿面、寿酒等礼品,老人备办宴席欢聚。宴后有的拍“合家欢”照,留作纪念。
  六、生育
  添喜   旧时重男轻女,生女孩,谓喜;生男孩称“大喜”。邻里馈赠鸡子,上贴红纸“十”字,祝愿小孩长得实落。三日,喜家向邻舍回赠热面汤和熟鸡子,向婴儿姥娘家报喜。亲友赠鸡子、红糖、猪蹄之类。姥娘家送鸡蛋、白面、小米、红糖和枕头(男蓝女红)等,送期讲究男双日女单日。
  住满月   妇女生育满一个月后,娘家弟兄即接回去住个把月,谓“住满月”。父母喜气盈盈,殷切照应母子,并给小孩佩戴红线、项圈、手镯和长命锁等,富家的项圈等均系金银制品,穷家用合金制品或鸡骨制品。长命锁镂有“长命百岁”、“富贵满堂”字样。60年代始,小孩多不戴项圈之类,住期也缩短到几日。
  过百岁   北展以北地区婴儿百日时庆祝,谓“过百岁”。旧时,姑家、姨家、姥娘家必赠“百岁衣”和粉丝,有“姑家裤、姨家袄、妗子家的帽子戴到老”之说。近十年来“过百岁”日盛,亲朋好友赠新衣和糕点、糖果、鱼肉等礼品,主人设宴请客,进餐必有面条,意祈小孩“长命百岁”。
  七、建房
  旧时建房,要看“风水”择基,“查日子”开工。开工之日,拜土地神,办“开工酒”,宴请工匠师傅,门框喜张贴“太公从此过,今日好安门”。窗框贴“坚如磐石”等吉利对联。上梁之日,梁上贴有“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的对联,脊檩上写有“吉星高照”,外用红线束红筷三双,并坠铜钱一串,下飘红绸带。上梁时,放鞭炮庆贺,供三牲,祭奠宅神,祈佑安泰,备办酒席,招待工匠。解放后,户主由生产大队指定宅基,建房多由队里出工或个人包工,门框常贴“依毛主席立户,靠共产党安门”,横贴多是“幸福家庭”等。上梁放鞭炮,办“开工酒”、“上梁酒”习俗仍存。
  八、结拜
  旧时,长辈和交往的好友,往往互愿给儿子结拜弟兄,择吉日设香案,让结拜弟兄互换庚帖,对天盟誓,叩头三个,表达诚意。仪式毕双方父母,兄弟欢宴庆贺。解放后,“四海皆兄弟,到处都是家”的道德观念冲淡了结拜之俗,即使结拜也只言明作罢。
  九、亲属称谓
  父系   曾祖父母称老爷爷、老妈妈;祖父母称爷爷、妈妈;祖父的姊妹称老姑;父亲的舅父母称舅姥爷、妗姥娘;父亲的姨称姨姥娘;父母称爷娘(旧时娇贵子女称父母谓叔婶;祖上有仕的家族称爹)。如今年青父母让孩子称爸爸妈妈;伯父母称大爷大娘,叔父母称叔、婶子;父亲的姊妹及其丈夫分别称姑、姑夫。祖父母、父母、伯父母、叔父母称子孙谓儿、侄、孙。
  母系   外曾祖父母称老姥爷、老姥娘;外祖父母称姥爷、姥娘;母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姨、姨夫;外祖父母、舅父母、姨父母称女儿、姊妹的子女谓外甥,称其子女的子女谓重外甥。
  夫系   与丈夫称呼相同。
  妻系   与妻子称呼相同。
  平辈、晚辈称谓   本家族同辈称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晚辈称名。外戚平辈称谓前加“表”字,晚辈称名。
  第五节   迷信陋习
  一、迷信
  旧社会,嫁娶、建房、除孝、外出要找人查选吉日,“黄道日”谓吉,“黑煞日”谓凶;择墓地、筑寿坟、盖新房须请风水先生“勘舆”择基;遇难测事,辄找算命先生抽帖、卜卦、相面;岁时节日、集会庆典活动无不笼罩着浓厚的迷信色彩。建国后,科技进步,文化发展,政府取缔封建迷信,但仍有嫁娶择吉日子,出门喜取三、六、九之俗。
  庙会祭祀   旧时各地庙会不下30余处,祭祀者多为祈雨、求子、求安。较大规模的庙会5处:方山庙会,逢夏历六月二十七日香火。孤山庙会,逢六月一日香火。邓阁埠庙会,北展村西一土埠,传为唐太宗东征时随营兽医邓阁所葬之地。此庙会原为三月初五和九月初九,光绪三十年北展兴山会,易为四月初八和十月初十。金山庙会,清初崂山道士马元禄入境,留恋金山胜景,而聚金筑观。逢夏历三月三、九月九香火。木梁台庙会,清代庙宇规制甚全,逢三月三、九月九庙会,民国初,逢三月二十和九月二十四日兴台东官庄山会,庙会随之易期。解放后,各庙会日渐冷落敛迹。近几年妇女烧香焚纸者见增。
  巫医治病   旧时,人们得病往往以为得罪了神灵或恶鬼作祟,不求医,而求巫。男巫俗称“神汉子”,女巫俗称“神婆子”。巫医以“叫魂”、“许愿”、“祭神”等手段,摧残病人,索取钱财。结果往往贻误诊治,造成人财两亡。巫医又用“治着病治不着命”、“寿限到,阎王叫”等谎言推卸罪责。此俗因袭久,传布广,毒害深。解放后,政府兴办卫生事业,取缔巫医,70年代此俗近绝。
  禁忌   旧时代各种封建迷信的禁忌渗透到生活的各个侧面,诸如:
  喜禁   女婿看望岳父母,“七不出门,八不还家”;新媳妇正月不空房;送闺女回婆家,必须上午到,所谓“下晌到,使火烧”;新媳妇清明不准在娘家,所谓“寒食在娘家站一站,死婆家男子汉”;初五、十四日、二十三日新媳妇不出门;出嫁不论季节,一律着棉衣;娶亲避丧;逾百高寿只称九十九岁,禁称百岁。
  房禁   正房不能矮于南屋,矮者脊上竖砖拔高;正房不能高于西邻的正房,若高谓“压了西邻的运气”;屋冲路箭,须在冲向的墙上设“太公在此”或“泰山镇宅”等字碑;闰月年不盖正房;挂屋必须矮于正房;大门口不能同堂屋门口相冲,栏圈不能与正房相冲。
  疾禁   小孩生痘疹,大门口挑红,忌生人忌响声。看望病人要上午到,有“下晌属阴”之说。
  二、陋习
  赌博   解放前,城乡赌博盛行,掷骰、看牌、推排九、押宝等名堂甚多。因赌博有的倾家荡产,有的沦为盗贼。旧政府明禁暗倡,赌风为祸。解放后,政府严令禁赌。
  吸毒   清末民初,帝国主义入侵,鸦片等毒品流入城乡,官吏、财主、富商、兵痞中吸鸦片(俗称“大烟”)、海洛因(俗称“老海”)者成风。入瘾者精神萎靡,意志颓败,因此而损伤身体、倾家荡产沦为乞丐,以至丧命的颇多。解放后,政府禁贩、禁种、禁吸毒品,此习遂绝。
  纳妾   旧时,财主、官宦出钱纳妾(俗称“娶小婆”)。妾多系贫家之女,身价低下,称夫和大婆为叔、婶,子女称其“老姐”,忍辱负重,每有饮泣自绝者。解放后,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此弊根除。
  守寡   旧时,妇女遵从“三从四德”,“从一而终”,夫亡忍痛守寡。寡妇不得与异性相会,不得改嫁,受公婆侮辱,遭社会非难,度日如年,凄苦一生。解放后,提倡婚姻自主,支持寡妇改嫁,守寡之俗铲除。
  缠足   旧时,女子以“三寸金莲”为美,六七岁就被逼裹脚,行走困难,丧失劳动能力。辛亥革命后,政府明令放足,此俗至解放初渐绝。
  第六节   社会新风
  一、男女平等
  建国初,全县开展了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为主要内容的妇女解放运动,县民主妇联层层发动,广大妇女群起响应。通过婚姻法的贯彻实施,县内蓄娼、纳妾、收养童养媳现象基本禁绝,重婚、买卖婚姻、干涉婚姻自由的现象大为减少。1954年,全县新结婚的青年男女共2550对,其中自己作主或父母作主、本人同意而结婚的达80%;自愿离婚的共340起。妇女地位的提高,带来了参政意识的增强。1955年,昌乐县妇女中有区长7人、乡长10人、乡政府委员13人、乡主席68人,有县人民代表65人、常务委员2人。
  60~70年代,越来越多的妇女走出家庭小圈子,投身到工业、农业、商业、教育、卫生等行列,成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顶起了“半边天”。80年代,商品经济的热潮冲击全国,广大妇女更新了观念,争做“女管家”、“女能人”,投入了商品生产。1980年,全县从事多种经营的7万名整半劳力中,女性4.5万名,占总数的64%。1985年,全县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妇女劳力达6.5万人。女娶男逐步为人们所接受,但“重男轻女”现象依然存在,农村犹为严重。
  二、军民鱼水情
  昌乐解放前,人民热爱子弟兵,拥军支前已成为解放区人民的优良传统。解放后,人民群众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自50年代起逢年过节群众敲锣打鼓给军属送光荣匾、光荣灯,致以问候,帮助军属备办节日。平时,妇女、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包下军属零活,劳力承担代耕义务,使军属安居乐业,解除了军人后顾之忧。每逢动参,干部带头,送子、送郎参军者争先恐后,形成踊跃报名参军的热潮。60年代以来,每逢“八一”建军节和春节,县委、县政府向烈军属、荣复退转军人赠发慰问信,举行军民联欢晚会。政府及时解决烈军属和退伍军人的困难,为照顾昌乐驻军子女上学、就业,设立鱼水学校,各校优先招收驻军子弟,劳动部门优先安排驻军子女就业。1983年9月,解放军某部野营训练中,途经朱汉村东,一辆汽车发生翻车事故,十几名战士受伤,跌入污水湾,重伤战士昏迷不醒,生命垂危。大宅科公社党委火速组织以院长王兆淦为主的急救小组抢救,住院病人争先腾出床位,解决困难,护士精心护理、赶洗军装,伙房职工给伤员送上可口饭菜。经过7个多小时的紧急抢救,13位受伤战士全部脱险。
  驻军上下拥政爱民,支农、支工、接纳地方病人治疗,每逢“八一”建军节,驻军邀党政领导、群众代表参加联欢活动。经常为驻地群众举行电影晚会,经常参加地方生产建设,无偿援助县城供电设备,帮助农村收、种等等,军民一家,鱼水情深。昌乐籍战士不忘家乡亲人的重托,与驻地人民亲如一家,用生命来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1967年1月,福建边防前哨战士贾克智,在驻地山林失火,眼看万亩山林毁于一旦,周围村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刻,第一个冲进火海,扑打烈焰,在他的带动下20多名战友一齐赶来灭火,几个小时后,烈火终于扑灭了。贾克智因烧伤过重,急救无效,光荣牺牲。空军某部师党委追认他为革命烈士,授予“模范共青团员”光荣称号,同年8月,战士陈佃奎随部队在江西赣江地区执勤,时值山洪爆发,赣水猛涨,一艘满载青年学生的轮渡被巨浪掀翻,落水学生危在瞬息。陈佃奎奋不顾身,跳入奔腾咆哮的江水,连续几次救出数名落水学生,当他精疲力竭,再次跳水抢救时,无情的江水吞噬了这位英雄战士。中央军委追认陈佃奎为革命烈士,授予“爱民模范”光荣称号。
  三、尊老爱幼
  旧社会,已婚妇女须上奉公婆,下养小叔、小姑,稍有不周,辄遭打骂,所谓“尊老爱幼”,多不由衷。解放后,男女平等,妇女争得了在家庭中的合法地位,孝敬公婆、爱抚弟妹成为妇女的自觉行动。北岩乡北岩西村常秀兰年轻丧夫,为了侍奉有病的公婆,抚养年幼的小叔,带着不满周岁的女孩担起了全家的生计。公婆劝她改嫁,她坚决不肯,说:“咱家上有老,下有小,她叔还没成人,你撵俺也不走。”弟媳过门后,学嫂子的样子,受到全村人的赞誉。70年代末起,昌乐县妇联倡导了争创“五好”家庭的活动,尊老爱幼是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贤妻良母”型妇女普遍受欢迎。政府还多次号召全社会要尊重师长,尊重老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尊重老人,爱护儿童为荣,虐待老人、儿童为耻,已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公德,“尊老爱幼”蔚成风气。
  四、助人为乐
  旧社会,人们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各人自扫门前雪”的信条。建国后,社会主义制度改变了人们的传统观念,协作的精神、互助的精神、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的精神得到发扬。60年代,开展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活动,学雷锋做好事成为风气。80年代,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开展了学习老山英雄“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的活动,助人为乐、舍己为人的事迹层出不穷。1981年5月,包庄乡善庄小学12岁的少先队员秦鲁西为救落水儿童英勇献身,共青团昌乐县委授予他“模范少先队员”的称号,共青团潍坊地委号召全区青少年“向秦鲁西同学学习”。1982年2月,平度县精神病儿童张高泽流落到红河镇红河村,共青团员吴春堂收留了他,并急切地与小高泽的父母联系,为此《农村大众》发表了通讯《昌乐吴》。帮人助人不再是个别的行为,已成为一种群体行动。昌乐五中高一级女生宿舍不慎失火,造成1万多元的经济损失,消息传开,昌乐驻军、武警医院、县医院、城郊农村、中小学校纷纷捐款,共捐款6600元,粮票1597斤和大批建材物资、生活用品,保证了学生正常学习。五图镇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步行30华里赶到五中捐款15元,初一学生董晨阳把积攒的3.05元硬币倾匣倒出。河北省吴桥县瘫痪病人李志娥来南郝乡董家河洼求医,50多岁的退休医生董光辉亲自推着小车到昌乐车站迎接,村里为病人安排了住房、用具,一个50来户的小村,为病人提供物资援助的就达17户,病人家属在给中共昌乐县委的信上说:“董家河洼乡亲们对俺们这对难中夫妻的照顾,使我深深感受到昌乐县的人好,社会风气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花开遍千家万户。”
  五、克己奉公
  解放后,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去,克己奉公成了新时代的道德标准。广大农民和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兢兢业业,不为名利,默默奉献。他们有的忠于职守,几十年如一日;有的公而忘私,甘于做人民公仆;有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共产主义精神的发扬光大,形成一代新风。县医院主治医师张承周,多年来,兢兢业业钻研医疗科学,热心为病人治疗,不断总结临床经验,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他打破“医不叩门”的旧习,经常主动到县城周围60多个村庄登门看病,受到群众好评。五中50多岁的女教师董庆玉(原籍上海市),1950年参军,1958年服从国家需要,来昌乐三中任教。离别丈夫和故居,就职于千里之外,人地两生。她坚持磨炼,以辛勤的劳动赢得了师生的爱戴。董庆玉一心扑在教学上,唯独没有自己和家庭。结婚20多年和丈夫相处的时间总共不到一年。两个孩子有时生病住院,她都顾不得陪上两宿。她1980年调到昌乐五中任教,以更高的要求对待自己,经常牺牲节假日,备课批改作业。后来,长期的工作劳顿使她得了高血压病,领导劝她长期休息,她谢绝领导照顾,边干边治,没休一天病假。她的辛勤耕耘,结出了硕果,教学成绩列全县同科前茅。原公安局长王世和,1973年患了扁桃体癌。每逢治疗,拒绝为他派车,医生8次给他开病休证明,他都一放了之。每当发生大案、要案,他总是奋不顾身,亲临现场指挥破案。1980年4月公安部授予他“一级英模”的光荣称号。鄌郚镇北张村颜丙礼,1976年就任村护林员。如今街旁、田边树成行,林成荫,就是老颜象警卫战士那样,认真看守、管理的结果。他铁面无私,不讲情面,勇于和不良作风作斗争。1978年夏,庄前一棵树有一枝被折去,颜丙礼循脚印找去,一直找到了嫂子门口。他叫上干部来到嫂家,叫嫂交上罚款。嫂子想以自家情面,得到宽恕,丙礼却说:“如果自家做了错事原谅过去,那制度怎么执行?是一家人就该支持我的工作,怎么能拆我的台呢!”嫂子自知理亏,当众认错并按规定交了罚款。人们称赞颜丙礼是护林的“铁门闩”。在他的影响下,全村养成了人人管树、爱树的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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