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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2-10 16:35
鄌郚总编

昌乐体育

  
  第七章   体育
  清末,境内少数练习武术者散布乡间,以健身防匪。民国初,武术竞赛渐兴。30年代,县内始有近代体育项目,民众教育馆设民众体育场,并举行县运动会,县国术馆曾有10名拳师赴省参赛。40年代,学校体育运动兴起,几次县中小学运动会已具规模。但旧时代群众生活困苦,群众性体育活动无法开展。
  建国后,在“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方针指导下,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日益兴盛。50年代,学校普及广播体操,推行“劳卫制”达标活动。农民、职工篮球、田径运动萌生,并组成代表队参加县运动会,在国家“发展国防体育”号召推动下,农村射击运动骤兴,41个单位举办训练班,培养农民教练员120人,射击爱好者达5万人。60年代,因三年经济困难和“文化大革命”干扰,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曾两度落入低潮。1973年恢复县体委后,新建县体育训练房;中学、中心小学配齐体育教师;农村群众性武术、田径、球类、射击、拔河等活动相继开展。全县武术训练点20余处,参加者209人;办射击训练班14期,参加者895人;县乒乓球队获地区赛优秀成绩;农民篮球队获地区赛优秀成绩。
  80年代以来,政府投资、集资38.1万元,先后建立县射击场、旱冰场、灯光球场和体育中心,基层各类体育场地424人,体育活动遍及城乡。1984年,县政府提出“狠抓一个基础,确保两个重点,抓好三大球,培养四朵新花”的体育发展方向。1985年,全县756所中小学普遍建立篮球、乒乓球、田径队,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占95%,其中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占82%。射击、乒乓球运动在市级、省级比赛中成绩领先。在全国首届农民“文化杯”乒乓球比赛中打出好成绩。职工体育活动门类多,人员广泛,仅田径队就有80多个,门球运动为老职工所喜爱。近40年来,举行县体育运动会25次,参赛运动员9499名,向省以上运动队输送运动员38名,向市输送运动员88名,有39人次在省以上比赛中获一、二名,有2人参加了国际比赛。1960年以来,省体委在昌乐召开运动会9次(其中射击赛4次,乒乓球赛3次,篮球赛1次,田径运动会1次)。1987年4月,国家体委授予昌乐县“全国体育先进县”称号。
  第一节   传统体育
  一、武术
  昌乐武术历史较长,尤其清末,政府腐败,内忧外患、盗贼横行,人们为健身防匪,自发结合习武练功。民国初期,武术定为国术。1933年3月,国民县政府在县城设立国术馆,王明甫任馆长兼教练。1934年,泰安西关人马德民继任,新招学员16名。1935年,阳谷人赵汝成接任馆长,河北人魏盛勋任教练,学员30余人。这年李和洲等10余人参加了山东省武术比赛。1938年1月,日本侵略军侵占昌乐城,国术馆停办。县内武术拳师现尚健在者10余人:马宋镇大河洼张恒增,擅长少林八极对打;昌乐镇李和洲和阿陀乡后张朱张贵春(女)擅长少林长拳;马宋镇南河洼张墨林,擅长少林长拳和八极拳,河头乡丛家阳阜丛欣孔和北岩乡大葛村葛兆兴,擅长地功对打。
  1956年10月,县召开武术工作座谈会,重视传统武术的挖掘和整理,武术运动又兴盛起来。1957年,武师在县第四届体育运动会上作了武术表演,同年秋出席了地区武术表演大会。1958年2月,召开县首届武术观摩会。1962年秋,举办体育教师武术集训班,聘请省武术教练员辅导长拳。1974年6月,县举办第一期群众武术训练班,学员42人,学习初级长拳,潭腿、五虎刀、八仙剑等拳法和器械套路。1978年起,县体委着专人负责武术训练。1982年9月以来,3次组织全县群众性武术表演。先后在阿陀乡后张朱、河头乡丛家阳阜和傅家河岔、昌乐镇、尧沟镇北郭和赵家埠头等村建立武术训练点20余处,学员209名,坚持长年训练。此外,还成立了昌乐师范附小武术训练班、县体委青少年业余武术训练班。
  昌乐武术多系昆仑派和少林派。昆仑派是全国稀有拳种之一,境内流传于马宋、河头、阿陀、乔官、北岩、尧沟、昌乐等地。在武术挖掘整理中,尧沟赵家埠头拳师赵志宽献出的古兵器五毒八宝铁蒺藜,属稀有兵器,获国家体委“金狮奖”,现陈列于北京博物馆。
  二、射击
  自1956年9月开展业余射击训练,1958年创造了射击训练流水作业法,国家体委在全国推广。1966年起射击运动被诬为“贺龙的第二武装”,中止活动,1973年才得恢复。1956年至1979年,共举办训练班14期,895人。国家体委、省体委分别把昌乐县作为开展射击活动的重点单位。1980年,省体委下达射击训练指标15人,每年拨活动经费8000元。同时在昌乐五中、昌乐镇中分别建立20余人的业余训练班。
  射击训练项目主要有手枪慢射、速射、慢加速射、小口径步枪、自选步枪、标准步枪等。配有专职教练员2名,长年训练。近40年来,向上级射击单位输送38人,其中2人参加了国际比赛,3人在第四届全国运动会上获得前三名。1960年县委、县政府及县体委的领导同志,代表昌乐出席了国家、省、地(市)召开的群英会。1960—1985年(“文化大革命”十年除外),县射击队与地市队一样,参加省赛,每年一次。1963年以1分之差,屈居第二。
  三、乒乓球
  60年代初,在中国获世界乒乓球赛三联冠形势鼓舞下,乒乓球运动在县内兴起。全县中小学普遍自制水泥乒乓球台,组建班级、学校乒乓球队,开展课余活动。企事业单位职工业余乒乓球运动也开展起来。每年全县中小学和职工乒乓球赛各举行1次,1961年昌乐少年队、青年队,分别获地区团体冠亚军,职工王兆森获地区青年组单打冠军。昌乐一、二、三中及四、六、七中先后在县内领先,全县乒乓球运动初现高潮。
  “文化大革命”中,全县乒乓球运动陷入低潮。但北岩公社联中乒乓球运动,于1972年崛起,使该社中小学校,校校组队开展业余训练。公社中心队(南音队)业余教练高洪录,热爱本职工作,苦心训练,使该社乒乓球运动获得好成绩。1974年南音运动员丁玉芳获省女子少年单打冠军。南音联中乒乓球代表队,先后成为市乒乓球重点队和省传统体育项目乒乓球训练点。1979年昌乐代表队获山东省乒乓球比赛女子团体冠军,1981年昌乐队丁玉芳在山东省乒乓球比赛中,获女子单打冠军。1982年萧传兰、王娟在广饶分别获全国乒乓球分区赛女子单打二、三名。此后,昌乐乒乓球运动在普及基础上向高水平发展,1985年昌乐队先后代表县、市、省参加市、省和国家比赛,获山东省农民文化杯赛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冠军,又获山东省青年农民“青春杯”赛,女子团体冠军、女子单打冠军、男子团体亚军、男子单打亚军。在全国农民乒乓球比赛中获女子团体第二名,男子团体第三名和女子单打第四名。1988年在山东省第一届农民运动会上,昌乐代表队,第三次获女子团体冠军。最近,13岁的李培林,获首届全国夏令营锦标赛第一名。
  自1984年以来,每年两次举行县乒乓球比赛,抓学生、职工乒乓球运动,促群众体育运动的开展;全县设8个小学生乒乓球训练点,做到“从娃抓起,从小培养”;分别组织儿童、少年、青年、成年乒乓球比赛,促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县业余体校设县乒乓球代表队,常年进行选优训练,向市、省输送乒乓新秀。自1959年起,昌乐代表队获省乒乓球赛冠军达25人次,先后向体工大队、国防科委等单位输送运动员9名。
  第二节   学校体育
  1919年,山东辛亥革命著名人士,昌乐河头乡黎家村阎拂尘回乡,倡导新文化运动,在营丘首次举办有40多处小学参加的学生运动会,推动了小学体育运动的发展。
  1930年,县民众教育馆设有体育场,组织田径、球类运动。30年代,全县各小学及昌乐中学,共有篮球场8个,排球场1个,乒乓球台3副。1945年,昌乐中学迁至吴家池子,建有200米跑道的田径场1个、篮球场2个、排球场1个、乒乓球台1副、跳箱1个、垫子1块。县内最大的书院小学,有篮球场1个、乒乓球台1副。朱刘店小学、明伦堂小学、阿陀小学、平柳院小学、北关小学等各有简易篮球场1个。全县体育教师10人。
  1931年,举行了第一次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有赛跑、跳高、跳远、铁饼、铅球、标枪等项目。至1942年,共举行5次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有100米、400米接力、800米、10000米、跳高、跳远、竞走、自行车等项目及武术表演、篮球赛。昌乐中学1946~1947年曾举行两次校田径运动会。
  建国后,学校体育运动得到迅速发展。1951年起,全县学校上好“两操一课”(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推行广播体操。各级各类学校均设体育课,每周2节,并进行成绩考核。1954年和1955年,中小学先后推行少年、儿童广播体操。1956年各中小学广泛开展田径、球类、拔河等项体育活动。1958年,全县学校中广泛推行“劳动卫国制”(劳卫制)达标活动。参加劳卫制锻炼的人数达20650人。全县中小学相继建立体育协会123处,会员13500人。昌乐中学开展了国防体育中的射击比赛。通过“劳卫制”达标锻炼,及格者12568人,占锻炼人数的61%。其中达一级的5362人,二级的756人,少年级的6450人。达国家运动员级的280人,国家少年级的24人。
  1960~1962年,学校体育工作落人低潮。1963~1966年,学校体育活动逐渐恢复、发展,并把三操(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一课(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作为学校体育活动的主要形式。另外,学校还利用暑假进行军训活动,开展射击、通讯、登山、游泳等活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体育工作中辍。
  1973年恢复昌乐县体委,学校体育工作由体委和教育局设专职干部管理,各中学、小学由1名校长或教导主任分管。
  1974年,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全县中小学开展体育达标活动。到1982年,全县96285名在校生,有90089人参加体育达标锻炼,占学生总数95%以上,达标率60%,昌乐一中、朱刘镇中心小学达标率均在80%以上。1983年全县中小学体育达标者48000多人,占学生总数的50%,高于全地区平均水平。1984年高中、初中达标率分别为73.9%、68.1%。
  1984年,县提出“狠抓一个基础(田径),确保两个重点(射击、乒乓球),努力抓好三大球(篮球、排球、足球),培养四朵新花(武术、女子足球、羽毛球、毽球)”的发展方针,建立训练点37个、射击点4个、传统项目学校7处。1985年,全县体育教师达719人,其中专职体育教师110人,用多种形式培训在职体育教师270多人次。全县75处中学、681处小学普遍建立了三队(篮球、乒乓球、田径),每年进行2~3次竞赛活动。全县参加体育达标活动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95%以上,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占82%以上,其中重点学校(昌乐一中、二中、五中、朱刘小学)的达标率为96%。
  建国近40年来,县工会、体委、团委、教育局等单位,每年春(秋)大都举办各类运动会,许多中小学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其中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举行25次(田径运动会18次),参赛运动员9449人。有一批运动员还参加了地区(市)、省、全国运动会,并取得良好成绩:50年代,昌乐一中郭汉新获省运会男子百米第四名。70年代,在省运会上,南郝中学岳秀珍获女子百米第四名、岳西义获手榴弹第二名(破省纪录)、李俊香获女子400米第四名。1980年以来,北岩公社南音联中丁玉芳获全运会女子少年乒乓球单打冠军,红河中学肖传兰获全国业余体校乒乓球分区赛女子单打亚军,昌乐一中郭秀敏获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女子跳高第一名、女子400米第一名,昌乐一中男、女篮球队,分别获市基层中学生“三好杯”赛第二名、第三名,是全市唯一的男、女队并进前三名的基层校队。全县中小学运动员在省、市乒乓球、田径、篮球、射击、武术等项目的比赛中,共获金牌19枚、银牌27枚、铜牌13枚,1985年累计总分居全市第二。学校体育活动的场地、设施和器材也明显改善,田径场地总面积198990平方米,其中高中田径场32450平方米,初中田径场166540平方米,高中学生人均占9.1平方米,初中学生人均占8.7平方米。中学生体育器材费人均为:高中6.59元,初中1.64元。1983年起,每年体育经费占教育经费10%以上。
  第三节   群众体育
  一、农民体育
  建国后,各乡镇逐步开展了篮球和田径之类的体育活动。1954~1956年,农民体育代表队连续三届参加县体育运动会。
  1956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后,重视农民体育,派人深入农村基层,宣传组织体育工作。同年11月举办了农民射击训练班。1957年普遍建立农民体育协会,开展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等竞赛活动。1958年,农村大力开展射击训练活动,先后培训120名农民业余射击教练员,在41个单位举办了射击训练班,参加射击活动的农民达5万人。1960年,县射击俱乐部成立,推动了农村射击活动的开展,高崖水库万名民工中有60%以上的参加射击训练。
  1963年,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和农村经济的日趋好转,农民体育活动又逐渐地开展起来,许多乡镇、村庄建立了业余体育代表队,相互开展比赛活动。昌乐、尧沟、朱刘等镇还经常同一些县直单位开展友谊比赛活动。群众性的登山、游泳、长跑活动,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各村庄为适应体育活动的需要,恢复和新添了不少活动场地和体育器材。各乡镇选才组队,为参加县体育运动会和篮球比赛作准备。有条件的村庄还组织了夏季游泳,开展小型竞赛活动。
  1974年,在首先抓好五分之一村庄的基础上,发挥民兵、共青团员的作用,按照因陋就简、因地制宜、小型多样的原则,开展了球类、拔河、游泳、赛跑等项竞赛活动。选拔出农民篮球队,参加了地区农民篮球赛,取得第二名。
  1985年,潍坊市举行农民“丰收杯”篮球比赛,昌乐镇女队获女子团体第三名,南郝男子队获团体第四名并被评为“精神文明代表队”。在全国举行的首届农民“文化杯”乒乓球赛中,北岩乡南音村的农民队代表省参加了比赛,获得女子团体第二名,男子团体第三名和女子单打第四名。
  二、职工体育
  全县职工体育项目主要有田径、球类、象棋、太极拳等。
  建国初期,只有部分干部和教职工参加体育锻炼,年老体弱的职工自发地开展太极拳和气功等项活动。1956年始,县体委组织全县职工开展体育运动,主要有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项目。每届县运动会,都有职工代表队参加比赛。
  80年代起,县体委同团县委、武装部、教育局联合举办职工单项体育比赛,每年3次以上。项目发展到冬季越野长跑、拔河、气功、武术、门球、广播韵律操、中老年迪斯科和象棋等。1984年以来,每个企事业单位都设体育领导小组,配有活动室、小型场地和运动器械。县体委每年举办职工体育训练班10次,传授导引养生功、鹤翔庄气功、硬气功、太极剑、淳阳剑、广播操、排球、台球运动的技能。1985年底,全县职工代表队达80多个,县、系统职工代表队员占职工总数15%,参加活动的职工占职工总数50%。
  第四节   体育竞赛
  一、体育运动会
  1912年县内组织过体育竞赛活动,各村也自发开展各项武术比赛活动和其他民间体育表演。1932年秋,由民众教育馆组织,在民众体育场召开第一次全县运动会。比赛项目有100米、200米、400米、4×400米接力、铅球、铁饼、跳高、跳远及数学体育游戏等。参加单位至各区小学,计200人。卧佛寺女子小学和书院小学成绩最优。1942年县教育科举办了一次全县田径运动会。
  1953年,工会、教育科和团县委组织了建国后的第一次全县运动会。比赛项目为田径、体操、拔河等。有十几个县直单位参加了比赛。运动员、工作人员、表演者达2000多人。
  1956年4月,昌乐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此后,全县体育竞赛活动,由体委负责组织。“文化大革命”前期,体育竞赛几乎停止。1970年以来,逐渐恢复,并形成制度,每年一度全县田径运动会和篮球、乒乓球、足球、武术等比赛活动。
  表5—12   昌乐县参加省以上体育比赛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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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竞赛等级名次
  建国以来,出现了一批优秀运动员,其中45名被省以上运动队、88名被市运动队选中。有些项目在市级、省级比赛中成绩优良,射击、乒乓球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有的项目参加了全国运动会比赛。
  第五节   体育设施与经费
  一、体育场馆
  民众体育场   建于1930年初,场址在三清殿附近,总面积2000平方米,场内体育器械和设施简陋,主要有秋千、双杠等。由民众教育馆统一管理。
  昌乐一中体育场   座落在草山子西侧,是县内落成较早,面积较大,设施较全的体育场地,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可容纳1.8万人。建国后全县第一次田径运动会在这里召开。
  体委训练房   座落在利民路西端南侧,1974~1975年,由省财政局拨款9万元修建。主要用作乒乓球、篮球和排球的训练。总面积756平方米,是县内较大的室内体育训练设施。
  旱冰场   1985年12月,在县体委院内修建,可供500人同时滑冰。总面积1400平方米,设有照明装置。
  射击训练场   1982年,国家投资9万元在县体委院西北角建成。场内共有24间射击棚、48个靶位,并建有靶壕一条,是县内唯一的射击场地。
  灯光球场   县内灯光球场有2个:职工俱乐部灯光球场,建于1971年5月,设有一面可供800人观赏的看台,投资4万元。体委灯光球场,建于1986年5月,设可供1500人观赏的两面看台,投资4万元。
  昌乐县体育中心   座落在县城东南角,为全县最大的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约4.4万平方米,场内设有400米的标准田径场、足球场、射击场、灯光篮球场和业余体校综合大楼等。各种体育设施基本建成。
  1985年,全县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共有体育场地:篮球场104个,排球场40个,乒乓球室80个,羽毛球场140个,田径场60个。各乡镇都有一场一室,大部有灯光篮球场和田径场。
  二、体育经费
  全县各级体育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和地方集资,历年经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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