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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9-02-10 16:44
鄌郚总编

昌乐教育

  
  第一章   教育
  昌乐古时多靠私塾进行启蒙教育。元顺帝元年(1333)县设儒学1处(1797年改为书院),招富家子弟入读,以应科举。明清两代500余年,中举者甚少。清末,改书院为学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全县仅有学堂1处,师范讲习所1处。
  民国初,学堂改为学校。1912~1914年,全县兴办小学97处,乙种蚕业学校1处,单级教员养成所1处。在校学生共2028人,占全县人口的0.9%。
  1938年,民国县政府为巩固其统治,极力推行“国民教育”,实行“政教合一”,整顿学校,增加经费,培训师资。至1945年,全县国民小学校515处、703班、学生20239人,达到保保有小学、乡乡有中心小学;中学1处,含高中、后师、初中、简师共36班,学生1819人。1942~1947年,昌乐县高、初中和简师毕业生共1771人。
  1946年后,境内战事频仍,小学停办,仅存昌乐中学。
  1948年昌乐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恢复、整顿、改造教育。全县设区完全小学12处,初级小学223处,学生10800人,农民子女入学率达60%;县政府接管昌乐中学,招初中14个班,简师3个班,学生926人。
  1958~1960年“全党全民办学”热潮中,各级各类教育盲目大发展,脱离了县情。入园幼儿38215名,小学854处,学生49307人,中学10处(含完全中学2处)、学生3839人,中专、农中、职业学校23处、学生2518人。
  1961年,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县内中小学压缩民办、调并公办,教学质量相应提高。“文化大革命”10年,学校管理体制和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骤降。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理顺教育。1980年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在整顿中改革、提高,稳步发展。
  1985年,全县小学687处,学生60668人,在校学生是1949年的5倍。1984年经省验收,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均在98%以上,达到部颁标准,普及了初等教育;普通中学70处,学生29422人,在校学生是1949年的50倍,1977年以来升入大专1579人、中专1814人;中专、农业、职业学校9处、学生2060人,在校学生是1949年的24.5倍;电视大学1处、学员257人。中小学教师5112名,比1949年增加7.5倍。幼儿教育和成人教育也有相当发展。全县幼儿园设备齐全,师资素质好,比1955年办园初增加39.5倍,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60%,其中5~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90%。
  第一节   书院·私塾
  一、书院
  书院,是封建时代教育士子的学校,是科举考试的准备场所。清康熙四十年(1701),翰林院修撰、奉直大夫、昌乐河头乡黎家村阎世绳隐退回乡,捐资建集义书院,由义书院,延师教授,并主讲,是为昌乐书院教育之始。清嘉庆二年(1797)知县魏礼焯创建营陵书院,地址在县治西面,有讲堂、学舍29间,垣墙周围十余丈,后相继增修。在此举行科、岁县试。学额科、岁试各取文童15名,清光绪三十年(1904)停止;岁试取武童15名,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停止;廪膳生、增广生各取20名,2年一贡。
  书院设山长1人,主持讲学和书院其他工作。设监院2人,负责管理书院经费和修缮、工程、备办课卷、发放膏火等。设掌教1人,负责讲学。
  入院学习的生员分两类:一是已进学的秀才,为了乡试应举,每月定期来院听讲或考课,或专请老师批阅文章,叫“文生阅课”;二是经县试合格的童生或相当程度的生员,入院专攻经史、习文,常年读于院中,准备届时应考秀才,称“童生常课”。两类入读生员经年百名左右。
  二、私塾
  清末,县内除官办营陵书院外,民间多靠自费办私塾学馆,俗称“书房”分村塾和家馆二类。村塾是由较大的村自办或由较小的几个村合办,由学生家长出钱,聘请塾师,少则五六名,多则一二十名学童,按程度高低、年龄大小,同课堂读书,分别授课。多借用庙宇、祠堂或私房作课堂,课桌、凳多系学生自带。塾师的待遇不一,有的靠庙产或学田的收入,有的靠学生缴纳学费,塾师的生活多由学生家轮流管饭。家馆是富裕之家单独聘请塾师,在自己家里设学。一般只收本族子弟入学,学童少则一二名,多则三五名。塾师待遇,由聘请者负担。塾师按“念、背、讲、写”四字常规,以塾师讲、学生听的方式进行教学。一般按以下顺序开课:《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上论》、《下论》、《大学》、《中庸》、《孟子》、《诗经》、《书经》、《易经》、《礼记》。此外,还读《千家诗》、《论说指南》、《古文观止》等书。每日中午前后,练习小楷、中楷、大楷。晚清时,境内私塾普遍,大村一般都有村塾,民国初,村塾仍占多数,后兴办学堂,渐代私塾。
  第二节   基础教育
  一、幼儿教育
  1952年6月,教育部颁发《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县始在厂矿、机关创办幼儿教育。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来,1955年全县幼儿园(班)发展到53个,入园幼儿958人。其中小班10个,56人;中班1个,9人;大班1个,15人;混合班41个,878人。另外附设3周岁以下的幼儿班29个,207人。1956年1月县直机关幼儿园设立,3个班,入园幼儿32人,园长、教养员各1人,工人及勤杂人员8人。
  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下,全县农村幼儿园猛增到317处,园长186人,教养员502人,459个班,入园幼儿13392人。
  1959~1960年,在“左”倾错误的影响下,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更加盲目。1959年底,全县共有幼儿园494处,647个班,入园幼儿38215人,占全县幼儿总数的97%。1960年全县幼儿园达925处(其中农村办922处),入园幼儿33650人,教养员1533人。同年6月,县教育局制定《昌乐县幼儿园示范章程》(草案),对幼儿教育的目标、幼儿园规模、教职员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
  1961年后,克服“左”倾错误,大力纠正“五风”,农村幼儿教育基本停办。1962年全县仅有幼儿园2处,入园幼儿97人,教职员工33人。
  1966年秋,“文化大革命”开始,幼儿教育相继停办。
  1977年,全县幼儿教育开始恢复。1978年全县共有幼儿园76处,81个班,入园幼儿2462人,教养员82人。幼儿园按照幼儿教育方针,开设语言、体育、美工、文艺等课程,对幼儿进行启蒙教育。
  1979年,昌潍地区托幼领导小组下达关于全区托幼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县对托幼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幼儿教师必须由品德好、事业心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身体健康的青年担任。教师要教给幼儿初浅的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发展幼儿智力并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生活卫生习惯;教给幼儿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初浅的知识和技能,培养爱好艺术的情趣,对幼儿进行五爱教育(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和文明礼貌教育。保障了幼儿师资的水平和幼儿教育的质量。是年,全县幼儿园发展到280个班,入园幼儿7782人,专职教职员291人,其中女教职工235人。
  1981年,全县幼儿园124处,379个班,入园幼儿10281人,教职员工394人。之后,逐步进行整顿,重点提高质量。1982年始用国编《幼儿园教材》,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学纲要》进行教学。@6364687476099631938215288
  1983年,全县幼儿班397个,入园幼儿9292人,教职工405人。其中农村幼儿班389个,入园幼儿9012人,教职工394人。县委、县政府拨款2.7万元补助农村重点园(所)和县城幼儿园。县教育局举办4期幼儿教师短训班,培训幼儿教师256名。
  1978~1983年,全县新添标准幼儿课桌1400张,小椅子2560把,购置大型玩具1040件,风琴、手风琴170部,总投资66.5万元。全县20%的大队建起高标准的幼儿园舍,教室宽敞明亮,桌凳整齐化一,转亭、木马、秋千、滑梯等玩具配套,儿童统一服装。1984年起全县幼儿园(所)按山东省教研室印发的《幼儿教育内容安排意见》进行教学。
  1984~1985年,县第一农技中学先后办起幼师班3个,幼师短训班1个(1个月1期),教师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县、乡(镇)、村幼儿园同步发展,1985年3~6周岁幼儿入园率60%以上,其中5~6周岁幼儿入园率90%。
  二、小学教育
  设学:1903年,县营陵书院改为小学堂,是县内第一所小学堂。1904年,梁家官庄(现属昌乐县平原乡,当时属安丘县第五区)开明绅士刘乐交(字雪村)捐地40大亩,创建安丘县立梁家官庄两等小学堂,两年后,学校承办权转归大盛。
  1912年,书院小学堂改为高等小学校。1929年改为昌乐县立第一小学,1934年改为县立营陵书院小学。
  1912年,县设立北关模范初等小学校。1929年改为县立北关初级小学。
  1912年,县设立南关初等小学校,当年改为县立第三初级小学,1934年改为昌乐县立南关初级小学。
  1912年,凤山乡立模范小学校(朱刘店小学)建立。1917年添设高等,改称风山乡两级小学校。1927年改称凤山乡萃文小学校。1931年改为第二区立第一小学。1934年春改为昌乐县第二区朱刘店小学。
  1912年,营丘厂在灵山设立高初两等小学校。1913年移于平柳院。1931年改称昌乐县第七区区立第一小学。1934年改为昌乐县第七区立平柳院小学。
  1913年,县租民房设立女子初等小学校。1924年郭家庄杨建章捐园地7分,作为女子学校地基,修建完全小学,添设高等。1929年改为县立第二小学。1934年改为昌乐县立卧佛寺小学。
  1913年,在明伦堂西设立模范初等小学校。1929年改为县立第一初级小学。1934年,改为昌乐县立明伦堂初级小学。
  1914年,在卧佛寺设立乙种蚕业学校。学生1班,教职员3人。1916年增加一班。1926年改为昌乐县乙种实业学校,专重蚕科。1930年暑假停办。
  1930年秋,中共党员孟繁锷在北展街创办高级小学,1932年冬失火烧毁,移于第八区阿陀镇,改为昌乐县立阿陀小学。
  自1912年起,乡、镇、村立小学开始发展。各地以寺观庙宇作教室,以庙产地租作经费,成立小学150余处。到1936年,发展到260余处。1937年“七·七事变”后,县内学校停办。
  1944年4月,县订定各乡保长及地方人士协助教育进行办法。到年底,全县各乡设立中心国民学校1处,计64处(内无高级班者3处),保国民学校447处。后合并调整,达到保保有国民学校,乡乡有中心小学。
  1948年5月,昌乐解放,人民政府即对教育进行恢复、整顿和改造。当年,全县设小学235处,其中完小12处(每区1处),269个班,学生10800人。
  1949年,全县有小学257处,355个班,学生11803人,教职工376人。工农子女入学率达60%。
  1958年,实行全党全民办学的群众路线,民办小学有了很大发展。全县共有小学854处(其中民办322处),学生49307人,教职工1357人。
  1961年,国家处在暂时经济困难时期,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民办小学由1960年的404处,压缩到34处;适当地发展了公办小学,由1960年的528处,增至607处,并继续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坚持多种形式办学,先后办起了耕读小学和半耕半读小学。
  1963年,经济好转,民办小学相应增多。到1965年,全县民办小学285处,学生27777人,教职员工1603人。
  1968年,农村小学放到大队办,实行民办公助,民办小学剧增。
  1971年,恢复公办小学。1972年压缩联中,抽调联中教师充实小学。1973年公、民办小学有818处,2210个班,学生70430人,教职工2456人。
  1976年,各公社相继确立基点小学。1979年,朱刘店小学被定为地区重点小学。
  为加强业务指导,1981年建立公社中心小学10处。1982年各公社均建立健全了中心小学、学区小学、村小三级管理体制。1983年8月,建立县实验小学。1984年建立昌乐师范附属小学。1985年8月,建立城南小学。
  1984年,经省验收,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在校学生年巩固率、毕业班学生毕业率、12~15周岁儿童普及率均在98%以上,达到部颁标准,普及了初等教育。
  学制
  清末,全县小学堂施行“癸卯学制”,7岁以上入初小5年毕业,后人高小4年毕业。
  民国时期,1912~1922年,全县小学实施“壬子学制”,7岁入学,初小4年,高小3年。1923~1948年,6岁入学,初小4年,高小2年,即“四·二”分段制。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7岁入学,沿用“四·二”分段制,春季始业。1952年改为秋季始业。1969年改为五年一贯制,春季始业。1974年改为秋季始业。
  课程
  清末,县内初等小学堂设修身、读经、中国文学、算术、地理、历史、格致、体操,图画、手工列为选修课。高等小学堂除以上8科外,添图画。手工、商业、农业列为选修课。
  1912年,初小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缝纫(女生学习)8科。高小除以上8科外,添本国历史、地理、理科、农业、商业、英语。后来课程设置多变。1939年5月县统一规定:初小设国语、算术、常识、劳作、美术、体育、音乐7科。高小设国语、算术、地理、历史、自然、公民、音乐、劳作、体育、美术、珠算11科。
  1949年后,课程设置多变。初期,初小设国语、算术、常识、体育、音乐、美术、朝会。1952年国语改为语文,美术改为美工,取消常识课,同时高小加珠算、手工劳动。1958年取消手工劳动,一至三年级改上语文,四年级改上珠算,五、六年级改上农业常识。1963年高小取消政治课,改设周会,一至三年级增设手工。“文化大革命”中,小学课程设置混乱,历史、地理、自然停教。1969年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1976年小学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常识、音乐、体育、图画。1981年各年级增设思想品德课,三至五年级增加常识课,四年级设地理课,五年级设历史课。
  教材
  1912~1921年,小学教材均为共和国教科书。1922年始均使用教育部审定教材。抗日战争期间,统一使用省编战时课本,体育、音乐由县教育科印样本使用。
  建国后,小学教材多变。初期,全日制小学使用省编教材,1952年秋,改用全国统编教材。1958年在“左”倾错误的影响下,各校对教材进行“砍、补、合、换”,同时编用部分乡土教材。同年9月始,教科书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印本,本县将省编补充教材列为教学内容。1966~1969年,各小学所用教材基本停用,语文改上“天天读”,背毛主席语录;音乐改唱语录歌;体育改为军体课;珠算增日用簿记、测量。1970~1977年使用省编教材,197 8年改用全国统编教材至今。
  教法
  1912年前,县内小学全为注入式教法。1913年始,逐步探讨启发式。1914年逐步转向自学辅导。1917~1918年设计教学法风行一时。后陶行知提倡“生活即教育”,教学上主张“教学合一”,即“教”与“学”均以“做”为出发点,称之为“教学做”。
  建国初,教法上主张废除体罚、反对注入式,提倡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互相切磋等教法。1953~1956年大力推行苏联凯洛夫教育学五大教学原则(直观性、自觉和积极性、系统性、巩固性、量力性原则)和课堂教学五大环节(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
  1958年学校大搞“教育革命”,变“三脱离”(即脱离政治、脱离劳动、脱离实际)为“三结合”,强调学生参加社会活动、生产劳动。师生参加“大办钢铁”、“三秋大会战”,试办“共产主义小学”,忽视了文化课的教学,教学质量一度下降。1961年,省召开“烟台会议”,强调教学要精雕细刻,教学工作逐步恢复正常。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盘否定了建国以来17年教育工作。开始“停课闹革命”,复课后,大搞“开门办学”,提倡“走出去,请进来”,“拜工农为师”,“贫下中农上讲堂”,实际是以学生为劳力,终日出门干活,“智育”成为禁区。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县教研室多次开会研究教法,总结经验,改进教法。要求教师做到教材过关、单元备课、先周备课。1981年总结出了“依据大纲、紧扣教材、注重双基、发展智能”的十六字教学原则。1984~1985年,普遍重视了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加强了创造性思维的训练,进一步探讨“启发式”教学;改革了课堂教学结构,大幅度提高了教学质量。但部分学校,特别是毕业班,存有加班加点,加重学生负担的现象。
  表5—2   1948—1985年昌乐县有关年份小学基本情况统计表
  三、中学教育
  设学       民国时期,昌乐县设有2处中学,另有益都县在昌乐县境内设立中学1处。
  昌乐县立初级中学的前身是仓上乡大吉阿联合小学。始建于1938年,校内有五、六年级各1个班并附设初中补习班1个。1939年,取消小学班,招初中新生2个班。校名定为昌乐县立初级中学。由于日伪扫荡,学校曾一度停办。
  1940年,县立初级中学在刘家沟开学。12月招初中、师讲各1个班。1941年3月,学校更名为山东省立昌乐初级中学。刘家沟校舍被日军3次焚烧,学校曾辗转司马沟、东杨庄等地复课。1942年3月,省立第八联中(校址在安丘县南逯)因兵事频繁,不能复课,学生相继投山东省立昌乐初级中学求学,增初中2个班、简师1个班。7月招高中新生1个班,学校又更名为山东省立昌乐中学。10月,日伪军占据鄌郚,学校迁往马宋寺后、滕家辛牟等地复课。时学校规模渐大,校内分设高中部、师范部、简师部、初中部。为使学生求学方便,后又设立路北分校(在第二区马家河子村)、山唐分校。
  1945年日本侵略军投降后,民国县政府在城东南五华里吴家池子附近兴建新校,1946年秋竣工迁入。至1948年昌乐解放前夕,学校有初中16个班、高中10个班、简师14个班、后师5个班,学生2391人。
  1947年,在马宋乡河西村建立昌乐县立初级中学,8月竣工。10月招初中新生。1948年学校撤销。
  1948年5月昌乐解放,人民政府接管昌乐中学,10月开学。共招初中14个班、简师3个班,学生926人。学校定名为山东省昌潍中学。1950年更名为山东省昌乐中学。1952年招高中班2个。
  1956年7月,经昌潍专署批准,县政府在十二区冢头村东建立昌乐县第二中学,招初中4个班,学生216人。同年9月,山东省昌乐中学改名为昌乐县第一中学。
  1958年7月,在乔官乡隋姑山东北建立昌乐县第三中学,招初中4个班,学生216人;在马宋乡马宋街建立昌乐县第四中学,招初中2个班,学生106人。
  1959年8月,在县城东建立昌乐县第五中学,招初中2个班,学生108人;在鄌郚街建立昌乐县第六中学,招初中2个班,学生80人。
  1960年,在红河街建立昌乐县第七中学,招初中2个班,学生108人;在北岩街建立昌乐县第八中学,招初中2个班,学生90人;在阿陀街建立昌乐县第九中学,招初中2个班,学生112人;在五图建立昌乐第十中学,招初中2个班,学生100人;在朱刘店建立昌乐县第十一中学,招初中2个班,学生100人。同年,昌乐县第二中学增设高中班。
  1962年,撤销昌乐八中、十中,将九中改为八中,十一中并入五中。昌乐县第二中学停止招收高中班,1964年改为初级中学。
  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夕,全县有普通中学8处(其中完全中学1处),共有初中班45个(一、二、三、七中各含民办班1个),学生2332人;高中班12个,学生519人。
  1968年秋,教育体制改革,除一中外,原各中学相继下放到公社管理并将初级中学升格为高级中学,校名均以公社称谓命名。同时,各公社大办大队联办中学(初中),至1969年,全县办起联中59处,153个班,学生10340人。
  1968年,在原十中(五图)复建起五图公社中学,招初、高中各2个班,学生200人;原八中(北岩)复建起北岩公社中学,招初中4个班,学生200人;将平柳公社农业中学改为平柳公社初级中学,尧沟公社农业中学改为尧沟公社中学。
  1969年,全县新建和改建起公社中学4处:在小阿陀建立朱汉公社中学;改平柳公社初级中学为平柳公社中学;改朱刘公社农业中学为朱刘公社中学;改南郝公社农业中学为南郝公社中学。均招收高中班。
  同年8月,昌乐县第一中学改名为“五七”红校。昌乐县第五中学解体,师生分散到城关、尧沟、南郝、朱刘4个公社中学。时全县有“五七”红校1处,14个班,学生760人;高级中学14处,联中59处。基本达到“上小学不出村,上初中不出片,上高中不出社”。
  1972年,53个较大联中增设戴帽高中班68个,学生3591人。
  1976年,“五七”红校与昌乐师范合并,改为“五七”大学,有高中班12个,学生720人;中师班6个,学生330人。时全县有高级中学14处,71个班,学生3810人;联办初级中学94处,397个班,学生18849人。教育事业发展过快,同国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出现“虚肿”现象,致使师资奇缺,教学质量下降。
  1977年,“五七”大学解体,昌乐一中、昌乐师范恢复原称。
  1978年,各公社中学收归县统一管理,废除公社称谓的校名,恢复原序列称谓;撤销联中戴帽高中班;恢复昌乐县第五中学。
  1979年,昌乐一中被定为省重点中学。
  1980年,对中等教育结构进行有计划地调整、改革。初中调整布局、压缩处数、扩大规模;高中改变结构单一局面,大力发展农职业教育。1981年秋,昌乐十三中改为农业技术中学,后改为昌乐第一农技中学。1983年,昌乐六中、昌乐十中分别改为昌乐第二农技中、第三农技中。1985年,昌乐十一中改为职业高中。
  1983年,全县有完全中学2处(一中、五中)、高中5处(二、三、四、七、十一中),5处高中改为初中(八、九、十二、十四、十五中),定为公社中心联中。联中压缩到61处。各公社设中心联中。
  1985年底,全县有完全中学2处(一中、五中),高中4处(二中、三中、四中、七中),联中64处(其中22处乡镇中心联中,42处一般联中)。有高中班60个,学生3540人;初中班460个,学生35882人。教职员工2104人。
  附:1943年冬,国民党益都县政府,将益都中学迁到境内韩信乡常家庄,11月收初中生2班、简师生1班。1947年7月,学校有初中班6个、简师班1个,学生391人。1946年春,国民党办的寿光中学,面临寿光已大部解放,迁来昌乐北关,共3个初中班。1948年5月,昌乐解放,两校各自解散。
  学制
  民国时期,县内各中学均施行“戊辰学制”,高、初中各修业3年。
  建国后,中央颁布《改革学制的决定》,县内中学于1952年由春季始业改为秋季始业,修业6年,高、初中各3年。1968年教育体制改革,实行“二、二”制,即高、初中各修业2年。1969年改秋季始业为春季始业,1974年复改为秋季始业。
  1979年秋,初中改为3年制,实行初、高中“三、二”制。1981年一中、三中高中改为3年制,后初、高中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三、三”制,高、初中各修业3年。
  课程
  建国前,县内中学课程设置,是据“七·七”事变前教育部颁布的课程设置标准及1940年颁布的中等学校教学科目和各学期每周教时数规定的。初中设公民(党义)、国文、代数、几何、英语、历史、地理、生理卫生、动物、植物、物理、化学、军训、体育、童子军、音乐、图画。高中设公民、国文、代数、立体几何、三角、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体育、军训、音乐、图画。
  建国后,县内中学废止旧学校所设的军训、童子军(初中)、公民、国文、历史等课程,一律改用新教材。1953年,中学设语文、数学(算术、代数、几何、三角)、历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代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地理(自然、世界地理、中国地理、中国经济地理、外国经济地理)、政治(中国革命常识、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共同纲领)、生物(植物、动物、人体解剖生理学、达尔文主义基础)、物理、化学、外语、体育、音乐、图画、制图。1956年,语文分为文学、汉语两科,历史分为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世界近现代史三科,政治改《共同纲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添设工农业基础知识。
  1958年,各校教材进行“砍、补、合、换”,劳动列入教学计划,汉语、文学合并为语文,初中大改班设俄语课,政治课改为《社会主义常识》。1962年,语文课增上少许乡土教材。
  “文化大革命”初,原教材废止,除“天天读”学毛主席语录外,全据学生毕业后参加农业生产和上山下乡的需要自编自选教材。语文课学写“大批判”文章、小评论,物理学“三机一泵”,生物只学昌潍地区几种主要作物的栽培。1969年秋,增设农业基础知识、农业会计常识课,后先后取消。是年,物理、化学合并,改为工业基础知识,同时取消历史、地理课。1972年秋,恢复物理、化学、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地理(中国地理、世界地理)课,但各校限于师资条件,开设情况不一。
  1977年复设生理课。1978年增设英语,初中理化史地等课的开设纳入正规。1981年增设生物课。
  教材
  自1939.年县内设中学始,所设课程、教材均为教育部审定。抗日战争期间,增加了部分抗日内容。
  1951年始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印的全国统一教材。1952—1966年,中学均使用教育部审定的统编教材,但初中曾于1959—1960年使用省编试用教材。
  “文化大革命”开始,原教材废止。1970—1978年,各科采用省编教材。1978年秋,重新改用全国统编《全日制十年制学校课本》,1983年秋,又改用全国统编教材。
  教法
  民国后期,中学沿用班级授课形式,采取注入式教法,以后逐步试行自学辅导式、讲解法等。
  建国后,50年代始系统地学习苏联教学经验,以凯洛夫《教育学》和《普希金讲演录》的教育理论指导教学。教学成绩考核也采用苏联的五级记分法。
  1958年大搞“教育革命”,批判了凯洛夫教育理论,加强了劳动课,为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学校大搞勤工俭学,大办两场(厂),忽视了基础知识和基本训练的教学。
  1961年后,认真贯彻省“烟台会议”精神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暂行工作条例》,提出“精雕细刻、安于寂寞”地搞好教学。注意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加强“双基”教学,注重精讲多练,提倡“启发式”、“少而精”、“精讲多练”等教法。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正常的教研活动受到冲击而中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师在紧扣教材,改进教法,努力抓好“双基”教学的同时,大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981年县教研室提出“依据大纲,紧扣教材,注重双基,培养智能”的十六字教学原则。1982年部分中学对美国教育家布鲁纳的“发现法”做了一些尝试和探讨。1984年以来,不少教师在积极探索教学规律,争取大幅度地提高教学质量。
  表5—3   昌乐县普通中学部分年度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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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1楼] 发表于:2019-02-10 16:46
鄌郚总编
  第三节   中等专业教育
  一、师范讲习所
  1905年,县设师范讲习所,培养师资。1912年,县设单级教员养成分所。1914年,改组为县立师范讲习所。1915年6月停办。1919年,在学宫明伦堂重设师范讲习所,1920年5月停办。1934年,在详学宫建立师范讲习所。起初,短期培养塾师及社会上的知识分子、待聘小学教员,以后招收正规班,专门培训小学教师。1937年停办。
  二、山东省立昌乐初级中学师范班
  1941年8月,招收师讲班1个。1942年3月,招收简师班1个。10月,学校成立简师部。同年,设山唐分校,又招简师班2个。以后陆续招收简师班、后师班。至1948年,毕业的简师班12个,学生555人;后师班2个,学生90人。简师班、后师班学制均为3年。
  三、教师函授学校
  1958年,县教师函授学校成立,隶属县教育局领导。函授面向小学教师,只设中师函授班,配有专职辅导员8人。1959年7月招收第一期学员11个班,400余人。教材系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课本。只开设语文、数学两科,单科独进。至1965年5月,学校对语文、数学两科均及格者颁发了毕业证书。1960年,函授学校成立高师函授部,学制3~5年,采用大专教材。函授部只承担学员的学籍管理。同年,曲阜师范学院在本县招收学员22人。到1964年5人结业领取了大专毕业文凭。“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停办。
  四、工读师范学校
  1958年3月,县在尧沟建立工读师范学校。招收高小毕业生1个班,54人,学制1年。学生学习期间实行半工半读,生活、学习费用自理。1959年3月招收第二级学生1个班,56人。一、二年级学生毕业后均由国家分配工作。1959年9月,该校迁到县城东五里堡子。1960年3月,招收第三级学生3个班,146人(其中初小师资班2个,学生100人;幼儿师资班1个,学生46人),学制改为2年。1961年5月第三级学员提前结业,除少数分配到县繁殖场、孤山林场、拖拉机站当工人外,大部分回队劳动,学校撤销。
  五、师范学校
  1958年9月,借用昌乐一中校舍建立昌乐师范学校。招新生2个班(文、理科各1个班),学生70人,学制2年,开设中师课程。学生毕业后分配小学、初中教师。1959年8月,学校迁到县城东五里堡子,又招新生2个班,学生77人。1960年11月,改招初、速师班共2个,学生80人,学制2年,毕业后国家不予分配。1962年8月,第二届中师班及初师班、速师班学生毕业,学校撤销。
  1974年10月,借用昌乐一中校舍重新设立昌乐师范学校。时值“文化大革命”,采取“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招生办法,招新生4个班,学生167人,文、理分科各编2个班,学制2年。1975年8月,招第二届新生2个班,学生80人,文科、理科各编1个班。1976年1月,师范与一中合并为“五七”大学,师范改称“五七”大学师范部。8月,从民办教师中招收第三届新生60人,实行“社来社去”,学制1年。同年11月底,“五七”大学解体,昌乐师范恢复原称。1978年9月,学校迁到城东五里堡子,招2个班,71人。从1980年起,每年招收普通中师班、民办教师班各1个,取消文理分科,培养小学教师。1981年起,普通中师班恢复3年制。1984年招民办教师4个班,学生193人,其中包括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的18名特师学生。1985年5月,省决定昌乐师范改为“山东省昌乐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由潍坊市教育局直接领导和管理。这是全省第一所专为盲、聋和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等三类特殊学校培养师资的中等师范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学制3年。是年秋,在8个地市和单位招收特师班1个,学生46人。时在校学生7个班,335人(其中特师学生64人)。该校自1974年建立以来,共培养中师毕业生794人,短期英语培训班3个,毕业生144人。
  六、教师进修学校
  1959年,县设教师进修学校,隶属县教育局领导。1966年秋学校停办。1972年11月,借昌乐一中校舍,重新设立教师进修学校。1975年秋,学校迁入教育局院。1983年秋,学校迁到文化路东侧。9月,招收第一届2年制中师班2个,80人,发中专毕业文凭。1984年9月,省教育厅批准该校为中等专业学校。该校建校26年(其间停办6年),先后共举办各种类型短训班75期,培训学员4505人;招2年制中师班2个,毕业学员74人。
  1977年,教师进修学校建立函授站。7月,招中师学员1200人,初师学员2000人。1980年,中师班自行解散,初师班改由各公社组织学习全国统编教材,进行教材过关学习至1982年。1977~1985年间,昌潍师专、山东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潍坊教育学院先后来县招收高师学员258人,学制3~5年不等。1979年,县设广播电视大学工作站,1983年迁至教师进修学校,隶属教师进修学校领导。电大工作站负责全县电大班、电视中专班学员的学籍管理,检查学员平时的学习情况并组织政务工作。1979~1985年,大专文、理两科共开设6个专业(机械工程、化学工程、汉语言文学、工业会计、商业会计、党政干部基础专修),学员257人,学制2~3年。学习形式有全脱产和半脱产两种。1985年毕业29人,获大专毕业文凭。同年,增设电视中专班3个,学员106人,业余学习,学制3年。
  七、卫生学校
  创办于1960年,以4间民房作校舍,招生1个班,共90人,中途停办。1966年4月,借公房招收第二届学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解散。1970年,招收第三届学员50人,按期结业。1972年,招收第四届学员,有中医、赤脚医生两个班。1973年,校址设在城东五里堡子,至1981年3月,共招9个班。1981年4月,该校在昌乐师范西北新建校舍。1982年4月,承办山东省地方病防治业务人员培训班,80名学员分别来自全省10个地区,71个县市,学制2年。19 83年,举办心电图学习班2期,每期半年,培训学员共80人。1984~1986年,每年招2年制乡村医生班1个,学员共173人,县发中专毕业文凭,不包分配。此外,1985年举办节育手术培训班2期,每期三个月,学员共82人。1987年起,学制改为3年,国家承认中专学历,学生毕业后,由县劳动部门分配工作。
  第四节   职业教育
  一、农业中学
  1958年,全县一哄而起办起农业中学20处,招36个班,学生1802人。1961年学校调整,至1962年全县只留1处农中,2个班,学生70人。1964年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掀起群众性办学高潮,农中发展到28处,37个班,学生1296人。1968年,农中先后撤销或改为联办中学。1983年,全县仅有农中1处1班,学生40人。
  二、半工半读技术学校
  1967年,全县设立半工半读技术学校4处:昌乐县繁殖场半工半读农牧学校、昌乐县卫生科半工半读卫生学校、昌乐县鄌郚公社半工半读卫生学校、昌乐县乔官公社半工半读卫生学校。1968年停办。
  三、农、职业技术中学
  1981年秋,原昌乐十三中改为农业技术中学。1982年新招2个班,学生100人。1983年,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农业技术中学改为昌乐县第一农业技术中学;原昌乐六中改为昌乐县第二农业技术中学;原昌乐十中改为昌乐县第三农业技术中学。1985年8月,昌乐十一中改为昌乐县职业中学。至此,全县有农、职业中学4处,25个班,学生1339人,学制3年,教材系全日制中学高中课程,另设专业课。1983年,昌乐县第一农业技术中学被定为省重点学校,1 985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分配)。国家教委、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同志多次到农技一中检查指导工作。
  第五节   农民、职工教育
  一、农民教育
  1949年,据教育部《关于开展1949年冬学的指示》,全县办起冬学159处,学员6200人。此后,农民业余教育年年开展。业余教育以扫除文盲、识字为重点,采取“群众办学,结合生产,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和“自觉自愿,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农闲多学,农忙少学,早、午、晚班均可。1952年夏起,推广“速成识字法”,加快了农民业余教育的步伐:全县办政治学习班145个,学员1354人;文化学习班471个,学员14917人。民师840人,兼职小学教师830人。
  1956年,农民业余教育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推动下,呈现高潮,全县农民业校461处,1178班(组),学员45256人。
  1964年,贯彻中央关于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农民业余教育又呈高潮,全县民校771处,1235班,学员28323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业余教育在提高农民文化水平、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向学科学、用科学的方向转移。全县农民业余扫盲班187处,学员1918人;业余小学191处,学员2905人;业余中学1处,学员39人。
  1984年,全县举办扫盲班159个,4224人脱盲。至此,扫盲工作基本结束,昌乐县成无盲县。1985年乡(镇)、村办农民技术学校500处,学员10851人。农民学科学、用科学、靠科学致富蔚然成风。
  二、职工教育
  1950年6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职工业余教育的指示》,县成立学习委员会。8月,办起职工业余学校1处,学员96人;县机关干部、职工业余学校1处,学员105人。1953年,建立县机关业余学校5处,学员255人;搬运工会业余学校3处,学员267人;厂矿企业业余学习班5处,学员255人。1955年,县成立常年职工业余学校,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380人。1965年,职工业余学习达到高潮,学员1752人。其中机关干部职工390人,厂矿企业职工1362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职工业余教育停止。
  1976年后,职工业余教育得到恢复和发展。到1982年,全县已办起半工半读技术班14个,学员289人;扫盲班22个,学员225人;参加电大、函授学习的223人。参加业余学习的干部职工共737人。1983年,县有职工业余学校32处,81个班,其中文化、扫盲班3个,学员58人;小学班30个,学员1754人;初中班2个,学员130人,共35个班,学员1942人。初级技术班11个,学员500人;中级技术班4个,学员156人;短期技术班31个,学员996人,共46个班,1652人。配有专职教育干部3人,教师61人(其中兼职教师49人)。是年,对全县职工进行了文化技术考核,不及格者进行了文化、技术补课。参加文化补课者4500人,及格者2902人;技术补课者5500人,及格者1152人。
  1985年7月,成立5个业务电视中专班,学员149人。电大工作站安排教学计划,在职工俱乐部教室进行电视录相教学、聘请辅导教师进行辅导教学。
  1985年9月,山东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在昌乐设立潍坊分校昌乐学校,招收学员2个班116名。学员系从事财会工作2年以上经省统一考试录取的青年财会干部,来自昌邑、安丘、五莲、昌乐和潍城五县区。学制2年。以电教为主,辅导为辅。教职员5人,兼职辅导教师6人。
  第六节   教职员
  一、师资来源
  晚清时期,掌教塾师均为招聘制。私塾由学生家长聘塾师;书院掌教由山长聘用。
  民国时期,教师沿用招聘制。公立学校教师由政府教育部门选聘,私立学校教师由学董或办学者选聘。
  建国后,教师列为国家干部,由人民政府委派。1948年,县政府留用了大部旧有教师,并于9月,11月先后两次招收失学、失业青年,经过文化考试及短期培训充任小学教师,计286人。1952年,县举办短师、速师班,招收高小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培训半年后分配小学教师。此后,主要靠各级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分配。1958年,全民办学,仅靠公办教师不能满足学校需求,民办教师逐年增加。1985年,全县中小学教师5112人(其中中学教师2104人,小学教师3008人;公办教师2155人,民办教师2957人)。
  二、教师培训
  1934年,民国县政府设师范讲习所正规班,专门培训小学教师。1939年1月,县政府第三科开始举办小学教师轮训班,每期2个班,到1945年,共轮训小学教师620人。
  建国后,采取假期集训、离职学习、举办短训班、星期学校、在职函授、开展各种教研活动等多种形式培训师资,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不断提高。1958年,教师函授学校组织未及中师毕业的教师400余人参加函授学习。1961年后,县教师进修学校分期分批招收在职公、民办教师、幼儿教师到校进修学习,举办各科短训班。1985年,已招中师班4个,学生164人。
  1977年秋,县举办中学教师学习班,历时1个月。以后不断举办各种类型的中小学教师文化业务学习班。1979年,县设立广播电视大学工作站,部分中学教师参加了电大学习。1981年,昌乐师范组织离退休教师接班子女英语、地理、生物短训班,离职学习,时间半年。为建立一支稳定的、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1983年县教育局先后举办幼师培训班4期,培训学员200多名。农技一中于1984年办起1年制幼师专业班、短训班1个(1月1期),1985年办起2年制幼师专业班2个。1983年10月和1984年7月,举行全县小学教师、中学教师教材教法过关考试,小学及格者1204人,初中及格者549人,高中及格者149人。
  三、教师待遇
  政治地位   晚清及民国时期,教师受经济地位的影响被称为穷教书匠,政治地位低下。建国后,教师成为国家干部,有“人民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之光荣称号。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严重扩大化,全县122名教师被错划为右派。“文化大革命”中,教师被视为“臭老九”,有的被改造、受批斗。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教师从政治上又获得解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师被列为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号召全社会都要尊重教师。1977年,县文教局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1978年开始,对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中错划而尚未改正的右派分子全部予以改正;对“文化大革命”中教师受各种处分的案件155件,全部进行复查处理,清退了被查抄的财物、挤占的房屋和扣发的工资;落实回收了1962年公转民教师173人;为1957年及1961年、1962年退职的153名教师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费。
  建国以来,全县有216人次教师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人当选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8人次当选为县政协委员,2人当选为市政协委员;69人次出席了县党代会;有137人次出席了地区(市)积极分子代表大会;36人次出席了省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分别被授予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模范教育工作者等光荣称号。1984~1985年,国家为中教五级、小教三级、中教六级、小教四级和任教25年、年龄45岁以上中师或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教师家属408户,办理了农转非;离休教师家属13户,办理了农转非;对474名30年以上教龄的老教师颁发了荣誉证书。教师入党难问题基本解决。1950年,全县中小学教师仅有党员5人,1985年党员达845人。
  生活待遇   民国时期,教员按等级支付月薪。但因政局动乱,教职员生活贫困。建国初期,教师工资仍用粮薪制,每年评定一次。1952年教师调整工薪,进行工资改革。由粮薪制改为按工资分计,最高工分140分,最低80分,每分分值为0.23元左右。1956年工资改革,实行货币制。全县1050人,平均月工资37.19元。1960~1977年,先后4次调整教师工资。1980年,党和政府又一次给部分教职工增加工资,全县784人升了级,升级面占教职工总数的40.8%。1981年,全县教职工普提一级工资,其中576人升2级,占总人数的30%。1985年1月,国家实行工资改革,改革后人均月增资16.56元。从1980年起,发放班主任津贴,中学每月5~7元,小学4~6元。1985年1月始,实行工令津贴和教令津贴。工令津贴数额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年0.50元;教令津贴按从事教学工作年限,每月按3元、5元、7元、10元发放。
  四、民办教师
  建国后,教育事业不断发展,为弥补财经和师资的不足,开始招用民办教师。1952年,全县有民办教师52人,1958年增加到349人。1964年,民办教师队伍迅速扩大,至1967年,达663人。1968年,公办小学下放到农村大队来办。同时,大力发展大队联办中学,民办教师大幅度增加,1977年达3666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0.5%。1978~1981年,县对小学、初中民办教师进行考核、整顿,合格者发放任用证书;不合格者予以辞退。1978年起,每年都有部分民办教师被录用为公办教师或考取大、中专院校,民办教师相应减少。至1985年底,全县民办教师为2957人。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民办教师的待遇相应提高。从1980年6月起,国家补助部分全部发给本人,不再交队。1981年10月始,民办教师每人每年补助费增加50元。1982年4月起,全县中、小学民办教师实行联教计酬教学责任制,实行工资制,民办教师的待遇除国家补助(中学每人每月24.5元,小学每人每月15.5元)外,实行统酬工资制。工资分四等,一等每月28元、二等25元、三等22元,试用教师每月19元。1985年始,民办教师的工资全部由乡(镇)负担,月平均工资55~60元。
  第七节   教育经费
  晚清时期,县书院经费主要靠40亩学田收入。经费不足时,由地方绅士捐款,或由县治从地方收入中拨款。私塾的经费主要靠庙产或学田的收入。有的靠学生交纳学费。经费用于校舍修建、支付掌教和塾师的薪金以及日常办公费。
  民国初年,县办小学教育经费,除由省、县两级政府按各校造报的年度计划统一核定,分月下拨外,还规定地方自筹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田收入、庙产地租、公共款产补充等。因兵荒马乱、政局不稳,教育经费经常被各级政府挪作他用。后国民政府规定,教育经费以地方自筹为主。1940年7月县组成教育经费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教育经费的筹集、保管和开支。1944年4月起,经费除县政府按月发给公费津贴外,超支部分由学校所属乡、保公所按粮银摊数开支。公立初小办公费,由乡镇筹集,每班每月10元。私立学校及私塾,靠学金和办学人筹集,少数由学田租金收入。
  建国后,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集体筹集、勤工俭学及学杂费收入。
  国拨经费包括教师工资、补助工资(含民办教师补助费)、职工福利费、助学金、退离休人员费、设备购置及基建维修和业务费。1979年前,由省教育厅下拨,此后,由县财政拨款,按“分灶吃饭”的原则,经费包干使用。国拨教育经费,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逐年增长。1951年国家拨款9.02万元,1985年为496.35万元。1951~1985年国家下拨教育经费共5203.83万元。
  社队筹集办学经费,自1958年后,逐年增加,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发放民办教师工资。1979年前,社队主要从公益金、公积金、企业利润等方面提取办学资金。1980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县、社、队用不同形式筹集资金。1985年,乡(镇)、村集体筹集办学资金448.5万元。
  勤工俭学收入补充了教育经费,各校对勤工俭学逐步重视,收入逐年增加。1958年,全县勤工俭学收入61580元;1969年,收入109285元;1985年,收入59万元。1958~1985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为252.67万元,占同期教育经费的5.1%。
  学杂费收入,自1951年4月起,高小以上学生开始交纳学杂费,每生每学期1万元(旧币)。1955年起,初小学生开始交学杂费。“文化大革命”期间学生不交学杂费。1979年,县教育局重新规定学杂费收缴标准:每学期城镇高中每生2.5元、初中2元、小学1.5元;农村高中2元、初中1.5元、小学1元。1985年8月,县教育局又规定收取学杂费标准:高中、农技中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元,初中不超过4元,小学不超过2元。各乡(镇)办中、小学学杂费,由各乡(镇)自定,但不能超过以上标准。对家庭确有困难者按比例予以减免。1966年前,公办中小学学杂费交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使用,民办中小学学杂费由学校管理使用。1976年后,公、民办中小学学杂费由学校支配,用以补充办公费用。
  第八节   勤工俭学
  建国初期,勤工俭学以农为主,克服“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及“劳动可耻”的剥削阶级观念。勤工俭学规模较小,其收入大部分用于学校,少部分付给学生作劳动报酬。
  1958年,作为体现教育方针的一项根本措施、勤工俭学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是年,全县中、小学办起校办工厂22个、农场98处,生产地400亩,还建立了饲养、缝纫、理发等198个小组。全县自制教具1840件。朱刘店小学被评为省勤工俭学先进单位,有2件自制教具参加全国展览。
  1963~1966年,强调智育,追求升学率,校办工厂、农场相继停办。
  1968年后,贯彻毛泽东“五七”指示,强调“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开门办学”,勤工俭学又被重视。到1974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有校办工厂24个、农场385处,面积1028.6亩。勤工俭学年收入21.95万元。1982年,把生产劳动列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勤工俭学活动走向正轨。1984年,县教育局成立“勤工俭学管理站”,并下达《昌乐县中小学勤工俭学改革试行意见》,加强了对勤工俭学的科学管理,使全县勤工俭学在改革中不断发展,经济效益也相应提高。1985年底,全县716处学校开展了勤工俭学,普及率达95%。共有校办工厂35个,固定职工87人,年总产值51万元,纯利润11万元;有农林场1339亩,年收入21万元;其他勤工俭学收入26万元,共计收入58万元。阿陀乡后张朱联中校办工厂产品质量高、经济效益大,曾多次被评为省、市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第九节   校舍改建
  建国初期,大都沿用旧校舍或借用民房、庙宇祠堂,简陋、狭小,桌凳不配套。国家每年从教育经费中拨出专款修建校舍,到1979年,全县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已有78504平方米,但仍有旧房、土房和危房,教室内仍有土台子、泥凳子。
  1980年国家指示,发挥国家、地方、集体办学的积极性,全县掀起改建校舍热潮。当年全县新建校舍1955间,改建、大修校舍552间,建院墙29238米,大门207个,厕所945间,新添木质课桌6404张、凳子6026条、办公桌和写字台216张,竖旗杆543根,总投资(包括工料折款)366.83万元。1984年,县委、县府要求把校舍改建配套工作作为发展教育、培养人才的战略任务来抓。1985年,县、乡(镇)党委和政府都成立了校舍改建领导小组,把校舍改建和实现“六配套”(校舍、桌凳、院墙、大门、厕所、活动场所配套)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年底,全县民办中小学12857间校舍中,坚固实用的有12292间,占总数的95.6%。其中新建6515间。80572名民办中小学学生中,使用木质课桌凳的有76784人,占总数的95.3%。全县规划内民办中小学615处,达到六配套标准的477处,占总数的77%。1979~1985年,全县用于校舍改建配套任务的投资总额1495.8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投资50.9万元,占总投资的3.4%;乡(镇)村投资1399.8万元,占总投资的93.6%;其他投资45.9万元,占总投资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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