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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0-08-02 07:58
鄌郚总编

當年,日本鬼子為什麼要給我們的孩子送糖吃?

    
    【按语】
    抗战时期日军残杀了大量中国儿童。与此相反的是,在抗战时期日军的报纸、杂志等宣传材料中,反映日军“亲善”中国儿童的图片却并非鲜见,甚至时至今日尚为日本右翼“史家”所乐道。抗战时期,日军在冀南一带使用各种手段残忍屠杀了大量儿童,然而在老百姓的记忆中,日军却非常“待见”小孩,给小孩吃糖块、礼糕。今天,是国家公祭日,冀小兰在此立文,还历史真相,并祭奠那些虐死的幼小生灵。
    日军暴行录
    抗战时期日军用铁笼蒸死、开水活煮、一撕两半、喂狼狗、刀斩两段、刺刀挑死、摔死、淹死、冻死、撞死、活祭、烧死、勒死、踢死、奸死等极为残忍的方式,杀害了鲁西冀南大量儿童,我们挑取点滴史实,简要叙述如下:
    1937 年 10 月 25 日,日军在成安县城杀死北街冬的妻子和嫂子,两岁的孩子还趴在他妻子的尸体上,边哭边吃奶。一群日军先是围着孩子狂笑,最后两个日本兵把孩子一撕两半丢开。
    1937 年 11 月,日军开枪打死邱县城西街石春富后,刀刺其已有 9 个月身孕的老婆豆子,挑出婴儿摔死,藏在屋内的 3 个孩子见状大哭,日军将之全部刺死在炕上。
    1939 年 6 月 17 日,冀县东兴庄邢纪昌 4 岁的小女孩,看见日军杀人,吓得哭着找妈妈,被一个正在放火的日军抓住,投进熊熊的大火,活活烧死。
    被日军杀戮的中国妇女和儿童
    1942 年 5 月 30 日,日军进攻邢台县大寨山,将群众押到悬崖处,先将 20 多个老人和妇女推下悬崖,活活摔死。扔完老人和妇女后,20 多个孩子中的大孩子被日军用刺刀拨下悬崖,小一点儿的孩子被日军提起双脚扔下悬崖,连吃奶的孩子也不放过。张庆 12 岁的大儿子,被推下山时没有摔死,破口大骂,日军用石头将他活活砸死。
    日军“喜欢”儿童的异质性记忆
    虽然上文只是披露了日军在冀南虐杀儿童的几个事实,但我们仍然可以得出明确无误的结论:日本侵华期间,日军虐杀儿童是无可辩驳的事实。然而,在一些地区的老百姓记忆里,日军却是“喜欢”小孩的。
    馆陶县南徐村贾治清说: 国民党一走,日本人就来了。那会儿小孩不怕日本人,他给小孩东西,给苹果,罐头。罐头铁盒的,里面有四五块,叫你吃。有杏,有糖块,成把的,有礼糕,什么都给。不敢吃,怕有药。有穷人的孩子,他就吃,咱家做点买卖,还有吃的,俺不吃。
    邱县旦寨乡李庄村民王付林说: 鬼子经常来,跟皇协军来,鬼子不抢东西,干坏事。抢鸡蛋,糟蹋妇女。皇协军啥都抢,皇协军都是本地人。从这里到邱县日本人都占着,日本人经常扫荡,说不准啥时候。日本人待见小孩,见小孩,把装的吃的给小孩。
    日军摆拍下的与中国儿童照片
    隆尧县小王庄村贾秀菊说: 9 岁时,正有日本鬼子。日本鬼子不祸害小孩,说“小孩的干活,开路”,净给小孩糖豆,给大米饭吃,日本人不是很孬,对咱小孩很好,给大米饭。谁孬呢? 地方上的皇协军。我吃过日本鬼子给的糖豆、大米饭,吃完后没什么反应。
    从上述村民的回忆之中,我们可以看出,日军的确“喜欢”小孩,“待见”小孩,但是需要分析,否则我们就被表象所蒙蔽。
    日军“喜欢”儿童悖论的分析
    使用各种残忍手段,虐杀儿童,是日本侵略中国期间暴行的重要表现之一。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日军在中国大屠杀的原因,也就是其屠杀中国儿童的基本原因,概括起来,大致有如下几点:
    第一,日本发动的对华侵略战争,激起了中国人民的誓死抵抗,日军企图以屠杀作为震慑中国人民的手段,逼迫中国人民投降、屈服。因此,日军的屠杀不是士兵的个体行为,不是偶发事件,而是日本军队的集体行为,也可以说是日军的行动准则。日军的屠杀对象也不限于作战的军人,而是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二,日本军国主义大肆鼓吹民族优越论,导致日军士兵普遍蔑视中国人,不把中国人当“人”看。东史郎用“肮脏”、“无知”、“愚昧”、“残忍”、“愚笨”等词汇描述中国的地方和中国人,他说“支那人,什么东西,难道我们还需把他们当人对待吗?”既然“中国人”不是“人”,中国的儿童自然也不是“人”,那么屠杀中国人、屠杀中国儿童,就如同踩死蚂蚁一样,没有必要有犯罪感、羞耻感、恐惧感。
    第三,日本军国主义与日本社会集团集合、等级制度、集体忠诚等因素的诡异混合,使得日军一则必须毫无疑义地执行命令,二则视战友为家人,当战友阵亡,迫不及待地要为其报仇,容易造成毫无差异的屠杀。所以虽然有时有些士兵不满日军中无差别屠杀、强奸、虐杀儿童等行为,但是自己也还是不知不觉地与其他士兵一样行事。例如 1938 年 3 月 12 日隶属于华中荻洲部队的渡边德右卫门在家信中写道: “二月六日我中队在警备中,附近有近万名残余敌人。可怜的是当地老百姓,因为接到全部杀光的命令,虽然我们对小孩子多少抱有一丝同情,但含着眼泪一起杀掉的也不少! ”
    因日军轰炸失去亲人的中国孤儿
    第四,武士道精神的长期熏陶使日军形成“杀人越多越光荣”的变态心理,为了把日军培养成“标准的军人”———杀人机器,使其在性格上变得凶残,丧失人性,日军常常把抓来的中国士兵和平民当作新兵练刺杀的活靶子。侵华老兵曾根一夫曾说: “这种杀人的体验,是每一个上战场的军人必经的关卡,尔后在战斗时,才能发挥勇猛善战的精神,对于杀人的行动才会感到无上的光荣。”正是因为如此,“杀人”,无论是杀成年人还是儿童,在日本军队不仅仅是“战争行为”,而是其“日常行为”。
    第五,大范围、长时期的侵华战争,使日军陷于了集体疯狂,“屠杀”已经不仅仅是受到了威胁而采取的行动,有时是为了报复泄愤,有时是为了取乐,有时是为了获得快感。正因为如此,日军才会屠杀对其没有任何威胁的婴儿、幼儿,并且使用各种残忍和让人意想不到的方式虐杀。虽然日军也担心中国儿童长大后会参加抗日,但是虐杀儿童已经成为日军获得战争快感、舒缓其紧张变态的畸形心理的主要手段。
    日军“示好”儿童的原因
    第一,小孩对日军一般构不成威胁。尽管在中共根据地往往全民皆兵,儿童团也积极参加到抗战行列之中,但是在抗战初期群众性抗日组织还不健全,儿童也未被充分动员起来; 在日伪控制区,虽有中共抵抗组织暗中活动,但小孩一般是不参加的。正因为如此,日军感觉小孩对他们是安全的,不用防备。既然不作为交战对手,自然而然也就没有必要长年累月凶神恶煞,必欲消灭而后快,有可能视而不见,甚至还有可能和颜悦色。所以有的老人回忆日军在村里时,曾摸摸自己的头,似乎表现得很和善。有的老人回忆说,日军不打小孩,只是让自己干点事,这就是日军“对小孩好”。
    第二,因为军中无聊,日军士兵把逗小孩当成某种乐趣。有老人回忆说: “鬼子对小孩好,打盒子里拿出东西,拿罐头给你吃,拉着你玩。”日军给中国儿童东西吃,甚至有些像喂鸡鸭,日军“有饼干,他扔饼干,给小孩饼干,一扔吧,都来抢。小孩都抢,好吃啊。咱这没饼干,吃不上”。一看见小孩抢饼干,日军就高兴。临西县摇鞍镇罗庄村王兰池也有类似的回忆:“日本人穿的黄衣服,皮鞋,铁帽子,喜欢七八岁、八九岁的小孩子,发饼干,肉干也发,手掌大饼干那么一扔,他们图喜庆,三公分长两公分厚的饼干,牛肉干一扔一扔的,小孩一抢,他就很高兴。大人他不发,找你要生鸡蛋喝,抓鸡抓羊宰猪,抓母鸡。”
    第三,跟小孩套近乎,希望从小孩的口中套出八路军情报。虽然这是日军在大多数情况下的一厢情愿,但是企图从小孩口中获取情报,的确是日军“待见”小孩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有的老百姓说:“鬼子给村民开会,叫小孩吃西瓜、大米饭。对小孩挺好,啥都问小孩。”有的老人说:“日本人逮住人就打人、砍人。拿罐头、糖,问小孩‘八路在哪里’。”
    当然,为了宣传和表现“中日亲善”,日军也会做出“爱民”、与中国老百姓关系亲密的行为举动,战时日本画报刊登的图片,就是属于此类。换言之,日本的宣传政策,也容易给中国人造成日军“待见”小孩的错觉。对此,中共在抗战时期就有明确的警示,例如1938年2月5日,刘少奇和杨尚昆在给张闻天关于山西抗战的报告中指出:“敌人在邢台一带,也召开群众大会,散发抢来的香烟、食盐、糖果给百姓,有时并抱抱小孩,以表示亲热……对于抗日的人则大批屠杀与火烧。”
    日军对小孩的“好”,是有条件的
    首先,战时和非战时不一样,战胜和战败不一样。一般说来,日军非作战时和战胜时,对小孩“好”。所以老百姓说“日本人有时好,有时坏”,“要是好好的连说带笑,红眼了六亲不认”。打败仗和打胜仗不一样,日本人“打胜仗了就给我们小孩洋糖吃,打败了就打人”。
    其次,战争的不同阶段不一样。总体上讲,抗战前期好一些,后期更坏。老百姓说日本人刚开始“见了小孩给礼糕、给饼干,后来日本人实行了‘三光’政策就不好了”,馆陶县柴堡乡马张屯谢贵芳说“老毛子一开始还好,给小孩吃的,到后来越来越孬,打死人”;邱县香城固镇始合堡村史文增说:“日本人乍一来时,有一种政策,不杀人,对老百姓还挺好。在路上,给他施个礼,他扔个子,铜钱。小孩给罐头、糖。后来时间长了日本人跟皇协军一起闹,烧、杀、抢”。
    儿童团在查路条
    再次,不同年龄的小孩不一样。不会说话、不会走路的小孩,无法与其交流,不能指使其干事,日军士兵是很少有兴趣的;十多岁的孩子,有自己的想法,有一定的威胁,日军也很少“待见”的。鸡泽县曹庄乡西孔堡薛书山说:“八路军组织的儿童团,净小孩,七八岁至十五六岁,放哨,查路,都叫儿童团干,你没有路条不叫你走,日本人在这时传信。日本人后来知道有儿童团,逮住都杀了,日本人杀儿童团杀的可多了。”
    日本人侵华期间,为了宣传“中日亲善”,日军“摆拍”了很多照片。这些图片不仅在战时是日军“军纪严明”、“中日亲善”的证据,而且在今天还是某些日本历史教科书掩盖日军侵略中国罪行的证据。更有甚者,在中国有的回忆录、调查资料或者民间口头流传之中,也有日军“爱小孩”等记忆。无知者不分析这些资料的语境,以讹传讹;别有用心者,歪曲利用。今天国家公祭日,我们刊出此文,以事实还原历史真相,祭奠那些被日军杀戮的幼小生命!
    歷史上的今天,永遠不能忘記
    今天,第三个国家公祭日。我们以国家的名义,祭奠30万死难同胞。
    79年前的今天,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南京城开始了40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30万同胞惨遭杀戮,如今仅存百余人亲历。
    铭记,不只是民族的悲怆,还有落后必亡的训诫;纪念,从不为宣扬复仇的怨念,只为许下复兴的心愿:吾辈当自强。
    79年前,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南京城开始了40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30多万同胞惨遭杀戮,曾经繁华的古城南京,变成了人间炼狱。
    如今,79年过去了,这一段历史也因为过于沉重,很多人不忍提起而日渐模糊;国际上对南京大屠杀以至二战期间日本暴行的认知状况也不容乐观。但血与泪的国殇不容遗忘——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否认罪责就意味着重犯”。铭记,不只是民族的悲怆,还有落后必亡的训诫;纪念,从不为宣扬复仇的怨念,只为许下复兴的心愿:吾辈当自强。
    背景
    淞沪会战失利: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展开对中国的全面大规模侵略。同年年8月13日~11月12日日本侵略军在上海及周边地区展开淞沪会战;11月5日,日军在杭州湾登陆,中国军队陷入严峻形势;11月8日蒋介石下令全线撤退,四天后上海失守,淞沪会战结束。上海被日本占领后,日军趁势分三路急向南京进犯。
    南京保卫战:
    出于内政和外交上的考虑,蒋介石决定“短期固守”南京1至2个月,于11月26日任命唐生智为南京卫戍军司令长官,负责南京保卫战。唐生智采取了背水死战的态度,封锁了撤退路线,也给后来的悲剧性撤退埋下了隐患。
    1937年11月20日,中国国民党政府发表《国民政府移驻重庆宣言》,众多军民逃离南京。12月1日,南京保卫战开始;12月10日日军发起总攻,12月12日唐生智下达突围、撤退命令,中国军队的抵抗就此瓦解。
    日军进攻南京:
    由于日军原本没有深入内陆作战的后勤准备,部队立即面临着粮食供给中断的严重问题,日本军司令部于是下达了实际是要部队抢劫的“就地征收”命令。日军在抢劫中通常伴随着奸淫妇女的暴行,为了掩盖自己抢劫和强奸的罪恶,日军除了杀死受害人,还经常放火烧毁整个村庄。
    南京沦陷:
    1937年12月8日,日军全面占领了南京外围一线防御阵地,开始向外廓阵地进攻。13日晨,日军攻入南京城,开始了长达四十多天的南京大屠杀。
    暴行
    轰炸:
    日军早在攻入南京之前就开始对南京周边地区的狂轰滥炸。
    1937年11月,日本陆军航空本部通过了《航空部队使用法》,其中第103条规定:“站略攻击的实施,属于破坏要地内包括政治、经济、产业等中枢机关,并且重要的是直接空袭市民,给国民造成极大恐怖,挫败其意志。”这是人类战争史上第一次明文规定可以在战争中直接以平民和居民街道为目标实施空袭,突破了战争伦理的底线。
    1937年9月19日,日军第三舰队司令官长谷川清下令对南京等实行“无差别级”轰炸。一部分历史学家认为,这是更广义的南京大屠杀的起始日期。
    屠杀:
    进城兵力约50000人,执行军纪维持的宪兵却仅有17人的日军,除了个别地或小规模地对南京居民随时随地任意杀戮之外,还对中国人,特别是解除了武装的军警人员进行若干次大规模的“集体屠杀”。大规模屠杀方法有机枪射杀、焚化、集体活埋等,手段极其残忍。
    杀人竞赛:
    1937年12月13日,《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每日新闻》)报道两名日本军官的“杀人竞赛”:他们商定谁先杀满100人为胜者。又因确定不了是谁先达到杀100人之数,决定这次比赛不分胜负,重新比赛谁杀满150名中国人。这些暴行都一直在报纸上图文并茂连载,还被称为“皇军的英雄”。
    强奸:
    日军侵占南京期间强奸了成千上万的妇女,他们不分昼夜并在受害妇女的家人面前施行强暴,有很多妇女受不住日军的折磨而死。除此之外,日军还强迫乱伦行为。估计当时发生的强暴案可能超过20000宗。
    文化掠夺:
    据查,日本侵略者占领南京以后,派出特工人员330人、士兵367人、苦工830人,从1938年3月起,花费一个月的时间,每天搬走图书文献十几卡车,共抢去图书文献88万册,超过当时日本最大的图书馆东京上野帝国图书馆85万册的藏书量。
    遇难人数
    1946年1月19日设定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在日军占领南京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以上。这个数字还没有将日军所烧弃的尸体、或投入长江、或以其它方式处理的人们计算在内。
    而日本战犯太田寿男的供词中清楚记述:日军在进行凶残的大屠杀的同时,为了掩盖其罪行,采用纵火焚尸、抛尸长江等办法,迫不及待地对横陈城郊的遇难者尸体毁尸灭迹,被处理的尸体总数达15万多具,将这两个数字相加,所得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人数不低于35万。
    而根据埋尸记录:慈善团体埋尸18.5万,日军埋尸、毁尸15万,伪政府和个人埋尸4万。将这三方面的数字相加,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人数不低于37万。
    罪行审判
    1947年12月18日,日本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由左向右)在南京接受公审
    1945年12月6日,为了处理二战期间日本战犯,国民政府专门成立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最后确定了南京大屠杀战犯59名,其中师团长以上战犯12名,基层部队指挥官47名。
    1946年1月19日,美国将军麦克阿瑟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南京大屠杀案。多位证人和多种证据证明,大量平民和非战斗人员被日军以各种借口或者没有明显理由所屠杀。
    但遗憾的是,南京大屠杀主要责任人朝香宫鸠彦王发布了“杀掉全部俘获人员”的命令,但因其是皇族,逃脱了审判,活到94岁。其属下的吉住良辅中将、鹰森孝大佐、饭沼守少将等人也都没有受到任何惩罚,活到了80岁才病死。杀我军民最多的日军第十六师团长——中岛今朝吾在日本战败后病死,也逃脱了南京军事法庭的审判。
    而真正因南京大屠杀而被判死刑的只有松井石根、谷寿夫以及实行“百人斩”的向井敏明、野田毅和田中军吉五人。
    铁证如山
    南京大屠杀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犯下的残暴罪行,但仍有少数人试图抹杀、掩盖、歪曲这段历史,对国际正义和人类良知进行公然挑战。也让我们感谢那些为保存这段历史而奔走呼号的人们,是他们让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行铁证如山。
    1937年12月18日,《纽约时报》记者蒂·德丁发自南京的首篇报道。
    美国牧师约翰·马吉1937年拍摄记录了迄今唯一的南京大屠杀影像。如今,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里,这段珍贵的影像资料每天循环播放。
    约翰·马吉先生拍摄日军暴行使用的16毫米摄影机及拍摄的日军暴行电影拷贝
    1937年12月28日,上海英文报纸报导侵华日军在南京集体大屠杀中说:“城内无辜居民的尸体铺满了街道。靠江边的城门口,尸体堆成山,高及一米。汽车和载重汽车来来往往在尸体上面走过”。
    1937年任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的约翰·拉贝救助中国难民时,详细记录了日军的杀人暴行:“12月14日,日军士兵的抢劫、强奸和屠杀等恐怖活动铺天盖地地压了过来”。
    1943年10月1日出版的《画刊周报》记载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
    英国《曼彻斯特导报》驻华记者田伯烈1938年初撰写了《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一书,第一次向世人完整公布了日军南京大屠杀的真相,痛斥日军制造了“现代史上破天荒的残暴记录”。
    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总干事费区目睹日军在南京地区的暴行,将马吉牧师拍摄的记录日军暴行的胶片偷运到上海柯达公司,制作并带到美国各地放映,并在美国《读者文摘》上揭露日军违反国际战争法的暴行。
    ……
    以及那场惨绝人寰的屠杀中活下来的人,每一位都背负着血与泪的记忆,击碎任何企图否认南京大屠杀的谬论;
    研究南京大屠杀史的学者们,出书论著还历史以真相;还有为了正义而呼喊的国际友人与日本爱好和平人士。
    国家公祭日
    为纪念南京大屠杀,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以此缅怀先烈,警醒后辈,勿忘国耻,自强不息……
    我们珍爱和平,但我们决不能遗忘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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