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甲神人示金牌 且看上天惩罚谁
《孙必振》插图
《孙必振》
(卷十一)
诸城人孙必振有一回渡江,正遇狂风暴雨,舟船摇摇晃晃,上面的人都很恐慌。此时忽然看见天上出现一金甲神人,立于云中,手持金字牌,让下面的人看。众人仰视,见牌上写有“孙必振”三字,笔迹非常清楚。
大家看得真切,当下纷纷议论。认为孙必振一定犯有违背天理的罪过,上天这是要惩罚他,当即决定把他弄到别的船上去,以免受连累。孙必振一时竟无言辩解。于是众人不由分说,七手八脚把他推置到旁边一条小船上去了。
孙必振在小船上站稳,回头一看,他刚坐的那条船已经倾覆,满船人都沉到江里去了。
赏读笔记
这是个寓言式的小故事。孙必振实有其人。其名必振,字卧云,诸城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初为怀庆推官三年,继补陵川知县六年,入为河南道监察御史,康熙十八年(1679)巡盐两浙,还掌山东陕西两道事。康熙二十七年(1688)卒,享年七十。
据“蒲学”专家张崇琛考证,孙必振为官廉洁,且精敏有治术。康熙老师、文渊阁大学士陈廷敬为其所撰的墓志铭中,曾提到几件“小事”。其中一件是,孙必振某日收到修武知县送来的一竹笼鲜笋,打开一看,却是黄金白银,于是勃然大怒,斥道,你怎敢如此辱我?令其速将礼品拿走。另一件是,孙必振有一次押送漕银到大名县,管事者按惯例送给他白银两千两,他说:“此乃百姓血汗,我岂敢受!”不仅坚拒,且令人勒石立碑,颁布禁令,以革除陋习。另外还有其他史籍,记载了孙必振在陵川率民修筑“孙公峪”以及其他肃吏风、减民赋、抑豪强、息诉讼、兴教育、正民气等事迹,可见他是不可多得的清廉干练之臣。
《孙必振》是一则讽喻世情的妙品。它讽刺的不是一个人或少数人,而是占绝大多数的群体。当大难临头,同舟的人不是互相关照,同心协力化险为夷,而是急不可待地以牺牲别人为前提来保护自己。这虽然是三百多年前的“个案”,但在今天仍有普遍的教育意义,因为类似的镜头不定何时何地还会“闪回”一下。
而金甲神那面“金字牌”,大概就是测验人心的“试金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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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亮读诗断奇案 三年冤屈一朝雪
《诗谳》连环画
《诗谳》
(卷十七)
青州居民范小山,在外边做贩笔生意。其妻贺氏居家独宿,这年四月被杀。出事那夜下小雨,泥里遗留一把题诗的折扇,从落款来看是王晟赠给吴蜚卿的。王晟不知何人,吴蜚卿是益都大财主,和范同里,平日行为轻佻,所以众乡邻都认为他是凶手。郡县将他拘押审问,他拒不承认,经残酷刑讯,屈打成招。之后各级官衙往返复审,历经十几位官员之手,都无异议。吴蜚卿料知自己必死,决定做点善事,就嘱咐妻子竭尽积蓄,救济穷困孤苦之人。如果谁到他的门上诵经千卷,就给棉裤,诵经万卷,则发给棉袄。于是他家门前挤满了乞丐,佛号声在十几里外都能听到。如此一来,家业骤然变穷,只能靠出卖田产维持生活。他暗地里贿赂狱卒,打算喝毒药一死了之。
就在吴蜚卿决定自杀的那天夜里,却奇怪地梦见神人告诫他说:“你勿死,往日‘外边凶’,目下‘里边吉’。”他转身再睡,又梦见那神人,还是告诫他不要死,他便打消了自杀的念头。
此后不久,周元亮分守青州海防道,一日复审在押囚犯,审吴蜚卿时,问范小山:“吴某杀人有何证据?”范说证据就是那把扇子。周元亮细看扇上的字迹,又问:“王晟是什么人?”在场的人都回答不知道。于是周元亮翻检吴犯案卷,仔细审查一遍,然后命令将其脱掉死囚桎梏,由死牢移到一般犯人的监室。但是原告范小山当庭抗议,认为不公。周元亮勃然大怒,喝问范小山:“你想枉杀一人便结案,还是抓到真凶才甘心呢?”当时庭上很多人怀疑周元亮跟吴蜚卿有私情,但都不敢作声。
周元亮当庭发下朱签,立即逮捕城南某店铺的主人。审问他:“你店铺墙壁有东莞李秀题诗,他何时题的?”店主回答:“去年提学大人来县主持科考,有日照两三个秀才在此饮酒题诗。”周元亮便派人到日照去拘捕李秀。
数日后,李秀押到。周元亮怒斥:“既是秀才,如何杀人犯罪?”李秀惊愕叩头,说:“学生不曾杀人。”此时周元亮掷下扇子,令他自己验看,又喝道:“明明你是凶手,为何诡托王晟?”李秀看看扇上字迹,回答:“诗确是我作,字却非我所书。”
很快,在扇上题字的人押来了。他叫王佐,沂州人。据他交代,是益都铁商张诚让他将李秀的诗书写于扇,并称张诚、王晟乃表兄弟关系。周元亮据此断定:“真凶必是张诚!”遂将张诚拘捕。刚刚审问,张诚即说:“小人认罪……”原来,张诚羡贺氏貌美,想调戏,于是假冒吴蜚卿之名,拿了“吴蜚卿诗扇”去找贺氏,心想事情顺利则罢,不顺利则嫁祸于吴……不料贺氏持刀反抗,张诚夺刀杀之,弃扇而去。
三年冤案,一朝昭雪,官员百姓都称颂周元亮“神人”。吴蜚卿这才悟出,梦中神人说的“里边吉”,乃是周元亮的“周”字。然而始终弄不明白,周大人是凭什么断定“凶犯即诚”的。后来本地士绅向周元亮请教,周元亮笑道:“我细阅案卷,知贺氏被杀在四月上旬,是夜阴雨,天气犹寒,扇乃不需之物,岂能忙迫之时,携此以增累赘?此嫁祸显而易见。”又说:“我以往曾在南郭避雨,见题壁诗与扇上诗,口气相似,故而妄猜李生所为,想不到由此而获真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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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公案小说”。文中的周元亮,即周亮工,其字元亮,号栎园。明崇祯十三年(1640)庚辰科进士。做过潍县令,以守城功擢御史。入清,顺治二年,以御史招抚两淮,四年迁闽按察使,六年擢右布政,迁都御史,又迁户部侍郎。旋被诬逮,以康熙二年起青州海防道。这件“诗扇案”,就是他在青州期间处理的。侦破此案的关键一点,是周亮工在青州南城酒店避雨时,偶尔看见墙壁上的题诗,对其“口角”已有印象。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他懂诗,能读出诗人“口角”;二是细心谨慎,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能发现别人忽略的东西。事实上周亮工也的确懂诗,他是明末清初着名的文学家、篆刻家、书画鉴赏家,学者尊称“栎下先生”。钱谦益称其诗文“情深而文明,言近而旨远,包涵雅故,荡涤尘俗”。故异史氏曰:天下事入之深者,当期无事,常为有事之用。辞赋文章,华国之具也,而先生以相天下士,称孙阳(即伯乐,号孙阳)焉。岂非入其中者深乎?而不谓相士之道,移于折狱。易曰“知几其神”,先生有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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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严董府出怪事 关公显灵除小人
《董公子》插图
《董公子》
(卷十二)
《董公子》说的是青州董可畏尚书家关公显灵的故事。
董尚书很威严,家庭秩序也很森肃,内宅的人都不敢跟外面人通话。有一天,一个婢女与男仆在中门外调笑,被公子看见,一顿怒斥,他们各自抱头逃窜。到了夜间,公子与书童在书房睡下,时值盛暑,房门大开。
更深时分,书童被床上一阵剧烈的响动惊醒,借着月光,看见白天跟丫鬟调笑的仆人,提着一件东西出门去了。书童觉着他是家里的人,没怎么疑忌,又躺下继续睡觉。却忽然听得靴声訇訇,只见一个壮伟大汉,赤面长髯,酷似汉寿亭侯关公,提着一个人头进来了。童子骇惧,蛇样地钻进床底。只听得床上吱吱咯咯,响了好大一会儿。然后靴声又响,那人走了。书童怯怯地伸出头来,看到窗棂上已露曙光。他用手摸床,感到手上粘湿,嗅一嗅,有血腥味儿。于是大声咤呼,把公子惊醒了。随即点灯查看,见床席上流满了鲜血,却不知是何原因。
此时看门人来报,“有官府衙役敲门。”公子赶紧出见。不想那衙役见了公子,竟面现惊愕,连喊“怪事”!问其何以如此。衙役说:“刚才县衙闯进一人,神色迷惘,大声自言自语‘我杀主人了’,我等见他衣有血污,就把他拿住,并禀报县官。稍经审讯,知道了他是贵府的家人。他说,他已将公子头颅埋在关帝庙侧。我等前往勘验,见穴土犹新,却并不见首级……”
公子愈加骇异,急忙趋赴县衙,见那人的确是日前狎亵丫鬟的仆人。事情就是这样的不可思议。县官也颇感惶惑,只能将那人“重责”一顿,然后释放。
事后公子不想与小人结怨,遂将那丫鬟配其为妻,让他们回家。
过了几天,这仆人的邻居夜间听到他房子里一声震响,像什么东西崩裂了,急忙起来喊他,然而没人应声。撞开门进去一看,只见那仆人夫妇,连同床板,都齐崭崭地截为两半。木板和肉体上都有刀削痕迹,显然是一刀而断的。
世上关公的灵迹最多,然而没有比这更奇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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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读笔记
《董公子》中的董尚书,即董可威(非文中之“畏”),字严甫,号葆元,益都县人。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官至工部尚书。其祖父汝瀚、父素都做过官,死后并赠工部尚书。据清光绪《益都县图志》记载,董可威在皇极三大殿修成之后,“力辞恩荫,旋告归”,看来是正常退休的,但其实不然。真正的原因,是天启丙寅五月初六那次王恭厂火药库的大爆炸。爆炸使东自顺成门大街,北至刑部街,长三四里、周围十三四里范围内,数万房屋、数万人刹时化为齑粉。正在用膳的天启皇帝,吓得钻入龙案之下;而陪侍的太监,则被瓦片砸得脑浆迸流。据有关史料,在灾后第三天,熹宗即发旨,将主管王恭厂火药库的工部尚书、在爆炸中失去双臂的董可威撤职,但承认此乃“天灾”,遂下“罪己诏”,皇帝亲往太庙恭行慰礼……
不过天启对董可威还是有些宠爱的,他“乞休”后,得“加太子太保”,“驰驿去”(乘坐公家驿站的车马回家休养)。但好景不长。崇祯二年(1629)三月,新朝廷严惩太监魏忠贤及其党羽,董可威被列入“结交近侍二次等”的“从逆”分子,受到了相应惩处。
《董公子》的意旨比较朦胧,仆人似乎想杀害公子,但从其后面的表现来看,却又像是精神病人的荒诞行为。而所谓“关公”闯进公子书房,仅仅是书童所见,床上的公子哪里去了?再说后来仆人夫妇被杀,其邻人也只是听见声响而未见杀人者踪影,所谓的“关公显灵”也仅仅是人们猜想罢了。
蒲松龄表面上是要表达“坏人(或者说小人)不得善终”这主题,但深层里却包含着对董尚书的暗讽。他将“可威”改成“可畏”,应该不是笔误,当有深意存焉。另外,作者特别强调董府“家庭森肃”,可偏偏这样的高官家庭,却发生了轰动社会的丑事怪事。故事末尾那句“关公之灵迹最多,盖未有奇于此者”,似乎显示了蒲公对此事的将信将疑。会不会是道貌岸然的董公子做了坏事,然后设下圈套,以“关公的名义”杀人灭口呢?这很难说,姑妄言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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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府侍女追旧债紫花和尚命归阴
《紫花和尚》插图
《紫花和尚》
(卷七)
故事主人公丁秀才,是诸城“野鹤公”的孙子,乃少年名士,患病多年而死。但过了一夜,竟又复活,活过来就说:“我悟道了!”当时诸城有一位僧人对佛理颇有研究,丁家把僧人请来,在丁秀才床前讲解《楞严经》。丁生每听一节,都说讲得不对,他说:“假如我病能痊,证道何难?唯某书生可愈我疾,应该虔心诚意请他过来。”他说的这人,虽懂医术却不以此为业,丁家请了三次书生才过来。
按照这位书生开的药方治疗,丁生的沉病已接近痊愈。可没想到,这天书生刚刚到家,却有一女子从外面进来,对他说:“我是董尚书府中侍儿,找你治病的紫花和尚与我有宿怨,我正报复他呢,你却要把他救活?若再去他家,大祸就将落你头上!”说罢倏尓不见。书生大为恐惧,从此再不敢给丁生治疗。不久丁生疾病复发,一次又一次上门邀请,他只好把“董府侍儿”所说的话如实相告。丁生听了长叹:“孽自前生,我命休矣!”不久真的死了。
后来丁家打听到,早前还真有个“紫花和尚”,是高僧,青州董尚书的夫人曾经把他供养在家里,但是有没有跟人结下冤仇,外人无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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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花和尚》里提到的“野鹤公”,即丁耀亢,其字西周,号野鹤,又号紫阳道人、木鸡道人,明末诸生,入清任客城教谕、惠安知县,是清初有名的文学家,着有《续金瓶梅》《天史》《陆舫诗草》《出劫纪略》等。当年诸城有个“遗民集团”(张崇琛教授语),其中又有“诸城十老”,丁耀亢是“十老”之一。蒲松龄与这些人多有联系,《聊斋》中不少潍坊故事,应该是从他们那儿传过去的,当然蒲公的好友、淄川教谕孙景夏(即孙瑚)是诸城人,也是提供故事的另一渠道。所谓的“紫花和尚”(这个名字颇可玩味)也许真有,也许没有;丁野鹤的孙子也未必亲口承认他就是和尚转世,但蒲老先生却的确“怀疑自己是和尚转世”(转引自马振方《聊斋志异面面观》),这是很有意思的。
至于本文中的董尚书,与《董公子》里的董可畏(威)是同一人,本文说的是董府又一件“秘史”。尚书夫人把一个和尚长期供养在家,本身就有点尴尬,而夫人的丫鬟又与该和尚结下“宿怨”,以至做了鬼魂都不能将其放过,必须让其拿命来偿,这就更让人疑惑而浮想联翩了。
蒲公的小说总有许多“虚处”,这如同国画中的“留白”,虽不着一墨,却有万千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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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和尚不念经 气焰熏天赛王公
《镜听》插图
《金和尚》
世情篇
《聊斋》里的故事并不都是神鬼狐妖的表演,也有一些是纯粹写人,讽喻世情的,《金和尚》和《镜听》就是此类中的名篇,“蒲学”界的专家学者都相当重视。
(卷十五)
诸城县有个金和尚,他父亲是个无赖,以几百钱把他卖给了五莲山寺。因他从小顽皮愚钝,不能念经参禅,只好做放猪赶集一类的杂事。后来师傅死了,留下一点银钱,他带上钱离开寺院,做小商贩去了。
金和尚擅长投机倒把,并以此谋利,数年间竟暴富,开始在水坡里置办田宅。接着招了许多徒弟,每天总有几千人在他那里吃饭。在乡村周围,他有千百亩肥沃的田地,村子里则有他的数十处宅院。这些宅院住的大都是和尚,即便有极少的俗人,也是携妻挈子来这儿租房的佃农。每一宅院,大门里四周房舍相连,住的都是佃户。宅院的中间是僧舍,其前为厅房,梁楹节棁金碧辉煌,耀人眼目,堂上几屏,晶光可鉴。亭后是寝室,一概朱帘绣帐,兰麝之气薰人。螺钿雕檀为床,床上铺满厚厚的锦茵褥,壁上则挂满了美人、山水等诸多名家的画作……
这位金和尚只要长呼一声,门外便有数十人呼应如雷。那些头戴缨帽脚穿皮靴的仆从,都像乌鸦鹄鸟似的排列着,静静地掩着口鼻,侧耳倾听他的命令。有客人来访,金和尚一声吩咐,十余桌酒宴顷刻办妥。于是山珍海味,肥醴蒸薰,一时间杯盘狼藉,席间散发的烟气就如同突然降下的雨雾。
金和尚倒也谨慎,不敢公开蓄养歌妓,但却有“狡童”数十,都是聪慧伶俐且能“媚人”的少年,其以皂纱缠头,唱着艳曲,听上去倒还真的不错。每逢金和尚外出,则有十几个骑马的随从前呼后拥,挎在腰间的弓矢摩擦得戛戛作响。
奴仆们一律称呼金和尚为“爷”。本县那些平民百姓,有称他“爷爷”的,也有称“伯伯”“叔叔”的,而唯独没人称之“师父”“上人”,更无称其法号的。那些徒弟呢,声势派头比乃师略差一些,却也和贵公子差不多。
金和尚广交朋友,即便远在千里之外,也有人和他互通声气。因此他就掌握了地方上当权者的把柄,可以挟制他们。只要他轻轻呼一口气,他们便惕惕然害怕得不行。
金和尚虽有如此大的威风,可说到为人,却是“鄙不文,顶趾无雅骨”。他生平不曾奉一经念一咒,足迹从未到过寺院,其房室中也从未摆放过做法事所用的铙鼓等器物,他的徒弟都没有见过和听过。
凡是在金和尚那里租屋的佃户,家中的妇女打扮得都像京城里的人那么浮华艳丽,她们所用的化妆品,则全由金和尚供给,而金和尚对此类花销也毫不吝惜。故此村子里顶名务农其实并不种地的人家,总有百多户吧。这里偶尔发生过恶佃户杀僧人而将其头颅埋在床下的事件,但金和尚并不穷究,只是将这佃户驱逐而已。这其实是他的“积习”造成的。
金和尚还买了一个异姓小孩,作为养子,聘儒师教书授业。见小孩聪慧能文,令其进入县学,接着“援例”成为太学生,不久又参加乡士,领“乡荐”中了孝廉(即举人)。从此金和尚便被人呼之“太公”,真是名噪乡里。以往称其“爷”者,如今再加个“太”字,至于随身人员,则都垂首而执儿孙礼了。
没多久,太公和尚死了。金孝廉披麻戴孝,卧在草苫和土块上,北向灵床,自称孤子。金和尚所有的门徒都来哀悼,他们的哀棒堆满了床榻。然而,在灵帏后面嘤嘤而泣的,却只有孝廉夫人一个。那时候士大夫们偕夫人盛装而来,纷纷揭起帐帏吊唁,伞盖车马塞满了街道。
出殡的那天,棚阁连云,幢幡蔽日。殉葬的纸扎生灵饰以金帛,舆盖仪仗数十套之多,千匹马,百多美人,皆栩栩如生。还有那“方弼”“方相”,是用纸壳制作的巨人,其皂色的头帕,金色的铠甲,中间是空的,但用木架连在一起,可以让人进入,扛着行走。还设置了“机关”,可以使它们转动,让巨人们须眉飞舞,目光闪烁,欲作“叱咤”而令观众惊怪,远窥的小孩则都吓得啼哭逃走。至于冥宅,那真是壮丽如皇帝宫殿,其楼阁房廊,连垣数十亩,千门万户,宛如迷宫,进入者休想找到出来的路径。祭品之繁多,人们难以叫全名堂。参加殡葬者冠盖相摩,上至地方官员,皆伛偻腰背进入,然后“起拜如朝仪”;下至贡监簿吏,则以手据地叩头,而不敢劳烦旁边的金公子,及其师叔之辈。那个场景啊,真的是倾国瞻仰,男女喘汗属于道,携妇挈儿,呼兄觅妹声鼎沸!而且还间杂着喧豗的鼓乐,嘈杂的百戏,人们说话不可能听见。观众之密集啊,自肩膀以下皆隐藏不显,只能看到万头攒动。此时偏有孕妇痛急欲产,女伴们只好展开裙裾,权作罗帐以守护。只闻婴儿啼哭,来不及问其男女,暂且断幅为绷,抱入怀中,之后有的搀扶,有的拽拉,好不容易从人堆里钻出去了。真是天下奇观啊!
金和尚入葬之后,他的遗产瓜分为二,儿子一半,门人一半。据说金孝廉居宅的东西南北四周,全是“缁党”(黑社会团伙),皆以兄弟相称,他们之间的利益仍然休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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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和尚》是《聊斋志异》中“讽喻世情”的名篇之一。一个“顶趾无雅骨”的无赖,亵渎了佛经戒律的所谓和尚,其因经商暴富,居然可以在当地作威作福,炙手可热,死后连大小官吏都必须拜倒在他的灵柩之前。故事中出殡的场面描写,令人叹为观止,几可与《红楼梦》里秦可卿之丧相提并论。该作品通过金和尚的塑造,揭示了趋炎附势的恶劣风气和病态社会的怪诞荒谬,具有极高的思想艺术价值。蒲公在篇后形容,“金和尚一派,两宗未有,六祖无传,可谓独辟法门”“狗苟钻缘,蝇营淫赌,是谓‘和幛’”(此即佛家所说的“孽障”),其讽刺的笔力真是入木三分。
这个“金和尚”是不是真有其人呢?回答是肯定的。金和尚姓金,名海彻,字泰雨,系辽东巨族。据诸城市博物馆已故文史专家任日新考证:明天启七年(1627),金氏因战事死难19口,时泰雨8岁,只身逃往城东昙花庵,找到出家为尼的姐姐,二人奔旅顺,登舟入海,来到山东高密。尔后姐姐留在单宦尼庵继续修行,他则到诸城五莲山光明寺,为开山和尚明开所收留。明开对其谆谆教诲,之后印虚、实如、大威等禅师致力培植,终使泰雨成才。他26岁那年,受众僧推举住持寺事,成为光明寺的“中兴之僧”。其间泰雨的伯从兄弟,已俱为清朝显贵,他们相继入关,找到泰雨,继而倾囊捐资,扩大光明寺的建设规模。顺治三年(1646),大中大夫金廷献巡抚山东。他是泰雨宗亲,特意赴寺探望,并捐俸补阙。于是光明寺规模更大,成为山东四大禅院之一,而泰雨之名亦远播四海。
金和尚泰雨据称为人坦直,博学多才。他的确乐于结交邑内名士,却并非附庸风雅,更不曾有《金和尚》文中所说的斑斑劣迹。至于蒲松龄笔下那位金之义子,也果有其人,名金奇玉,其博通经史,的确是个举人,亦曾做过知县,颇有政声,晚年归隐诸城涓河之畔。金和尚父子都没有不好的口碑,然而何以蒲公如此讽刺呢?这的确是个谜。当代着名学者马振方认为“蒲松龄大约是按后来听人讲述的情况写的,且不无小说家的虚构与夸大之词。着名学者张崇琛表示,蒲松龄康熙十一年(1672)游崂山,其同行者唐梦赉曾谓“往返皆经东武(即诸城)”,途中在诸城驻足毋庸置疑。彼时诸城那些结社的“牢骚文人”,经常纵酒胡聊,聊一些有别于“官方说法”的“小道消息”,蒲公听到了,并据此写成小说,这也合情合理。
其实呢,作为文学作品,故事的真假虚实并不重要。我们还是按照蒲松龄好友、大文豪王渔洋所说的,对《聊斋》这部奇书里的故事,“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吧。
《镜听》
(卷十四)
镜子无耳听吉凶 世态炎凉真是灵
益都县的郑氏兄弟,都是能写文章的读书人。大郑早已出了名,父母偏爱他,因此对大儿媳的态度也好;二郑科场失意,父母不太喜欢他,也就厌恶二儿媳,以至于以有这样的儿媳为耻。这样一冷一暖,差别太大,致使兄弟妯娌之间就有了芥蒂。二儿媳经常揶揄丈夫:“都是一样的男子,为何不能为自己的老婆争口气!”后来干脆拒绝与丈夫同床。二郑因此受到激励,遂发奋努力,勤学苦研,渐渐在社会上有了点名气。父母对他的态度也稍稍好了些,但还是比大郑差。二儿媳望夫成名极其心切。这年是“大比”之年,二儿媳在除夕夜暗暗地到街上以镜听卜(即用“镜听”的方式为丈夫的考试占卜吉凶)。听到有二人刚刚起床,互相推搡嬉闹,有人说:“你也凉凉去。”二媳妇回家,左思右想解不开这话的意思,渐渐地也就把这事忘了。
且说乡试之后,郑氏兄弟一起回到家里。时值盛暑,两个媳妇在厨房里给做农活的人烙饼,热得非常难受。此时忽然有骑马的人登门报喜,说大郑考中了举人。婆婆急忙跑进厨房呼唤大儿媳说:“大儿考中了,你可凉凉去!”二儿媳听了又恨又怨,流下眼泪,可还得继续烙饼。然而,隔了不大一会儿,街上忽然又有人报,说二郑也告捷考中了举人。二儿媳便扬眉吐气,将擀面杖奋力一扔,大呼:“我也凉凉去!”——这是发自内心的话,情不自禁冲口而出,过后细想,才晓得镜子里的话(“你也凉凉去”)真是灵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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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读笔记
这是一篇很好玩的小说,是蒲公代表作之一,一向为批评家所重视。若想领会其深意,须先了解“镜听”是什么。学者张崇琛写过一篇《“镜听”考源》,说“镜听”亦称“镜卜”,古人常用此法占卜。“‘镜听’者先要怀镜拜灶,然后出门至街头闻听人语,而这一切又不能让人发觉,否则便不灵验。至于倾听方向,民间也有讲究。譬如“在锅里盛满水,水上置一空勺,拜灶毕,然后拨动勺子使其旋转,最后勺柄停止的方向即是出听的方向”。而“镜听”之所以用镜,“除了镜本身的特点及道教的影响外,也与镜为女子日常习用之物有关”。若干年前,我们这块土地上还有过如此的民俗。
《镜听》讽喻的是科举制度,是科举所造成的世态炎凉。这种“炎凉”多可怕!它已渗透到家庭之中,决定了每个成员的地位和命运,让人伦的亲情“异变”而不可理喻。蒲松龄久历考场而屡败,他那贤惠勤劳的妻子何尝没有“我也凉凉去”的内心喊声?这喊声蒲松龄一定听得到的,是故异史氏感慨叹道:“贫穷则父母不子。”他大赞二郑媳妇,“投杖而起,真千古之快事也”,实在是借别人之口,吐自己之郁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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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中掺杂屎壳螂 不孝媳妇变成猪
《杜小雷》插图
《单父宰》插图
《孝子》故事发生地青州东香山前
《杜小雷》
世情篇
《聊斋》的潍坊故事有三篇涉及“孝亲”,这三篇故事的地点都在益都,人物也都是下层庶民,放在一起对比赏读,感觉格外耐人寻味。
(卷二十三)
益都西部山区有个叫杜小雷的,母亲双目失明。他对母亲很孝顺,家里虽穷,可每天都想办法让母亲吃好。
有一天他要外出,行前买了肉交给老婆,令她给母亲做水饺。可老婆忤逆不孝,切肉时将屎壳郎掺杂在内。母亲感觉味道恶臭,咽不下去,便将水饺藏了起来。杜小雷回家后问母亲:“水饺好吃不?”母亲摇摇头,把水饺交给儿子。杜小雷见水饺里有屎壳螂,怒不可遏,想责打老婆,又怕母亲听见,便躺在床上生气。老婆跟他说话,他不理睬。老婆心中有愧,不敢上床,就在地上徘徊。杜小雷叱骂道:“还不睡觉,想挨揍啊?”可床下仍没动静。杜小雷便起床,点燃蜡烛,老婆不见了,却有一头猪趴在那里。仔细看,猪的双蹄竟是人脚,这才知道,它是老婆变的。
县令听闻此事,命将猪牵去,到城的四门游街,以此告诫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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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读笔记
杜小雷之妻用这种方式虐待老人,我们觉得她既坏又蠢,既可恨而又有一点可怜,却想不出她的动机如何。大概是一种没教养的疯子式的发泄吧?其实当她徘徊于地不敢上床的那一刻,她就知道自己错了,接受惩罚是必须的了。或许她还有被“改造”好的希望,因为蒲公还给她保留了人的双脚。说不上哪一天,经过洗心革面,她又恢复了人身,成为贤良孝顺的媳妇。
《单父宰》
(卷十七)
父亲再婚娶少妇 俩儿合伙把他阉
青州小民某,五十岁上又娶少妇。两个儿子怕父亲再要孩子,合伙将其阉割……以致其“毙命”。(益都)县令抓捕二子。审讯了案件经过之后,不由大骇,叹道:“我今天成了‘单父宰’了!”遂将二子一并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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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亲兄弟,因担心父亲百年之后家产旁落,竟丧尽天良将其害死,这的确骇人听闻,对这类极端不孝的家伙,也只能施以极刑。
与此相仿的极端事件今天也有。老年人再婚(且娶少妇)引起的家庭矛盾比比皆是,能否防患于未然是大问题,人们应当引以为戒。
县令叹自己成为“单父宰”。单父,春秋时鲁国邑名;宰,邑令。单音同骟,宰有主宰和宰杀双意,这话非常幽默。
《孝子》
(卷十)
割股疗亲系愚孝 伤生之事不宜为
青州东香山前某村,有个叫周顺亭的,侍奉母亲非常孝顺。母亲大腿上长了个巨大的毒疮,疼得难以忍受,白天黑夜都皱着眉头呻吟。周顺亭为母亲擦洗换药,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但过了几个月仍不见痊愈,周顺亭忧心如焚,但毫无办法。
这天睡梦中已逝的父亲对他说:“你母亲有病全靠你的孝顺,但这种毒疮不用人膏涂抹是不能治愈的,焦急悲痛不起作用。”他梦醒后感到非常奇怪,于是起了床,拿利刃割下自己腰侧的肉,肉割下来了,竟不觉得有多疼。他急忙找布片缠在腰上,血即不再流出。于是将肉烹制成膏,涂在母亲患处,母亲的疼痛顿时止住。母亲很高兴,问是什么药,怎么如此灵效?周顺亭撒了个谎支吾过去,而母亲的疮很快就治好了。周顺亭时时刻刻掩盖着割去肉的地方,连妻子也不知道。伤口完全愈合之后,结的疤有人的手掌那么大。妻子终于看见了伤疤,再三追问才知真情。
为此“异史氏”说:“刲(即割)股为伤生之事,君子是不提倡的。然而愚昧的夫妇怎么知道‘伤生即不孝’的道理呢?这是周顺亭孝心过强情不能已罢了。其实这种人的愚孝跟真正的孝子之孝,犹如天壤之别。管理风教的官吏,重要的事务很多,无暇对其表彰,就把‘孝道’深刻详细地阐述明白,那对老百姓来说才是有好处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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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里的周顺亭确有其人。其名践恭,字顺亭,益都县孝悌乡人。周顺亭不仅为母割股,还有“庐墓”(筑屋守坟)三年之行。
《孝子》事件不大,也不奇异,似与《聊斋志异》的风格不太协合,但“异史氏”记下了,说明他很重视。事实上“割股”疗亲古已有之,学者李敖查阅中国各地方志,认定唐朝以来有名有姓的割股者就有620个,其中包括近代大文人胡适的母亲冯顺弟。
笔者查阅清乾隆《诸城县志》,在“孝义”部分,载有郑尚文割臂肉合药疗母、李秉钧割股肉合药疗母、张显成割股肉疗母、于狗割自身肉疗父、姜豹割股肉疗父、焦世荣割股刺血疗父等多件。奇怪的是,姜豹、于狗、焦世荣三位,跟《孝子》里的周顺亭一样,都是在梦中获得了神人告谕才采取割股行动的。姜豹的故事甚至比《聊斋》还要精彩:神人告谕他的是“非虎肉不可”,然而虎肉委实难得,于是姜豹自思,“我生年属虎,可称虎肉”,遂割左右股肉两块以进,父果然病愈,而“豹亦无恙”。
我们暂不论志书上“割股疗亲”成功的案例是否真实,而单就“割股”是否“至孝”、是否“愚孝”、是否“不孝”来讲,似乎自唐以来士大夫们就有不同的意见,而朝廷官府对此也是碰上了“二难推理”,进退维谷,觉得应该表彰,但不宜提倡。蒲松龄的《孝子》正是反映了这样一种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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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猪现秦桧字样 味恶臭只好喂狗
《秦桧》插图
青州偶园(冯溥私家花园)
《诸城某甲》插图。于受万 绘
《秦桧》
异闻篇
《聊斋》里“志异”的几个潍坊故事,秉承了《世说新语》的特色,却更富有生活气息。这几个故事都是小品,但都有不小的“内涵”,不仅给我们艺术上的享受,且还传递出那个时代的“文化信息”。
(卷二十四)
青州冯中堂家杀了一头猪,脱去猪毛,见肉上出现一行字:“秦桧七世身。”将猪肉烹食,感觉味道恶臭,只好抛弃喂狗。咳!秦桧之肉,只怕狗也不愿吃吧!
故事就这么简单,但作者意犹未尽,由“秦桧七世身”,联想到益都人给他讲过的另外两件事。一是冯中堂的祖上,在宋朝时被秦桧杀害,故而其后代最敬武穆王岳飞。他们特意在青州城北大街旁边建了“岳王殿”,让秦桧、万俟卨跪伏地下。过往行人来此瞻仰礼拜岳王的,都拿石块投掷桧、卨,香火一直很旺。然而后来大兵讨伐于七(顺治年间胶东农民起义军领袖)那年,冯氏子孙把岳王像给毁掉了。那时候几里外有座“子孙娘娘”俗祠,于是将桧、卨的塑像抬到那里,让奸贼给管生育的娘娘下跪了。恐怕百年之后,必会有“杜十姨(娘)”(注:杭州有杜拾遗庙,以祠杜甫,却有人误为杜十娘,竟作女像)、“伍髭须”(注:浙西吴风村有伍子胥庙,村人讹传为“伍髭须”,因此塑像上须髯分作五绺)之类的讹误出现。太可笑了!
再是,青州城内,早就有澹台子羽祠(注:澹台为姓,子羽其字,名为灭明,春秋时鲁国人,系孔子弟子,“貌丑而有行”)。魏忠贤当权煊赫的时候,世家子弟中有献媚他的,将子羽的冠帽毁掉,胡须拔去,改作太监魏忠贤的塑像。这真是骇人听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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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中的冯中堂,即冯溥,其字孔博,号易斋,青州人,顺治三年(1646)进士,初授翰林院编修,后擢吏部侍郎,康熙年间为刑部尚书,拜文华殿大学士。所谓“中堂”,乃是宰相别称,明清称内阁大学士为中堂。这位冯中堂是康熙皇帝重臣,其73岁时以年老乞休,以原官致仕,加太子太傅,行前康熙帝特意题诗相赠,还在青州城内赐给他一套宅邸,就是今天的着名旅游景点偶园。
冯溥雅好诗文,推举才俊,为当时文人所敬重。所着《佳山堂集》,有王士祯等十几人作序。此外他还酷嗜图籍,不仅有藏书丰富的“佳山堂”,而且着录古籍九百余种。总之,冯溥是康熙朝在政坛、文坛上地位都很高的名人。
关于冯府杀猪出现“秦桧七世身”一事,乃是佛教轮回报应的说法,《聊斋》里经常出现,我们也可以“姑妄听之”。当然,你也可以根据现代科学,想象那其实是用药水或其他手段所做的效果。至于冯溥祖上是否与秦桧有仇,史书无载,冯溥后裔对此也茫无所知,但既然蒲松龄提到了,说明这事至少在民间是流传很广的。
然而,窃以为《秦桧》一文的重点,不在于冯府杀猪,而是“正文”后面那大段的议论。让秦桧给管生孩子的娘娘下跪,这算怎么回事?真牛头不对马嘴!将孔圣人徒弟的肖像去须摘冠改作魏奸,则不仅可笑,更是对贤良的亵渎。信仰是一种文化,意味着精神的传承。如果将文化庸俗化、消解或者扭曲,搞得一塌糊涂,那这个世界就变得荒唐可笑了。
蒲松龄所痛斥的,是文化的“庸俗化”,遗憾的是今天仍然存在。笔者曾看到,在一个秦汉时期的文化遗址上,投资者将天然的岩石地面破坏,铺上了现今的地板砖。那棵经常陪伴着隐居高士的古树上,枝枝桠桠挂满了乞福乞禄乞婚的布条……估计类似“伍髭须”“杜十姨”的笑话仍然存在,所以《秦桧》一文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诸城某甲》
(卷八)
听笑话某甲丧命 在场者凑钱息讼
蒲公说,这故事他是从孙景夏先生那儿听来的。
诸城县有个某甲,在流寇作乱的那年被害,头颅断掉垂在胸前。寇退之后,家人得其尸首,抬到坟地。正要安葬,忽感觉他还有丝缕气息,仔细观察,原来脖颈并未全断,尚有一指稍多的连接。于是扶着他的头,把他又背回家去。经过一个昼夜,某甲开始呻吟,家人让他稍稍喝一点流食。调养半年,竟然痊愈。
十余年后,某甲与人聚谈,有人说笑话,引得哄堂大笑,某甲也情不自禁鼓起掌来。却不想,一俯一仰之间,刀痕暴裂,头坠血流,随即气绝身亡。某甲的父亲打算打官司,将那伙说笑话听笑话的人告上官府。众人闻讯,赶紧凑钱,付给甲父,又将某甲埋葬,纠纷也就随之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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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景夏即孙瑚,诸城相州镇人,曾任淄川县教谕,系蒲松龄朋友。他给蒲公提供了不少创作素材,《诸城某甲》是其中之一。这个“笑死人”的故事虽短却奇,跌宕起伏而出人意外,蒲氏“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本事由此可见。然而笔者关注的,不是本文的文学价值,而是它的“法学意义”。“甲父将讼笑者,众敛金赂之,又葬甲,乃解”,这段话告诉我们:第一,某甲之死虽然是由他自己造成的,但“讲笑话”却是“刀痕暴裂”的诱因;第二,甲父很聪明,儿子死后他不是自认倒霉,而是拿起法律武器追究“笑者”的“连带责任”;第三,“笑者”也很聪明,承认了本身的责任,而且懂得“庭外和解”。这样既可以维持乡邻间的和谐,还可以大大减少“诉讼成本”——至少可以省下打点官吏们的银钱。
笔者以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案例,今天的法学博士是可以写进论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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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来了俩番僧戏法高妙各不同
《番僧》插图。于受万 绘
《番僧》
(卷七)
体空和尚说过这样一件事:有一回,他在青州见到两位番僧,相貌奇古,耳垂双环,身披黄布,须发卷曲如羊角状。他们自称来自西域,闻知青州太守敬佛,特意前来拜谒。太守派了两个差役送他们去寺院,不想寺中一个叫灵辔的僧人对他们很不友善,好在管事的和尚见其异于常人,私下款待了他们,并留在寺院里住下。闲聊时有僧人问:“听说西域多异人,二位罗汉想必也有奇妙之术吧?”其中一位番僧莞然微笑,从衣袖中伸出一只手,手掌上托一小塔,高约尺许,玲珑可爱。见墙壁最高处有一小龛,番僧将塔一掷,那小塔恰好落在龛里,矗然端立,不偏不倚,接着又有舍利之光从塔上发出,照得满室生辉。过了一会儿,番僧朝龛里招招手,那小塔又回到了手掌之中。
另一番僧则开始袒露双臂,先伸出左臂,竟然有六七尺长,右臂则收缩得看不见了,他再伸出右臂,左臂则收缩得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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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乃府治所在,宗教文化比较发达。从这则“笔记”来看,蒲松龄所处的康熙时代,已有西域僧人来青州交流。这二位番僧所表演的应当是魔术,讲述者体空和尚可能有点夸大其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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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窝钻出一小人唱完昆曲又吟诗
张贞长子张在辛(号柏庭)书画册页。张漱耳 供图
《张贡士》插图
《张贡士》
(卷十一)
安丘张贡士有病,仰卧床头,忽然看见从心窝里钻出一个小人,身长约半尺,穿戴如儒生,状貌却像“俳优”(歌舞艺人)。他唱着昆曲,音调清澈,而说白及“自报家门”之辞,与自己的情况完全符合,所唱的内容情节,也都是张贡士平生所遭遇的事情。唱完四折,继而吟诗,之后这小人就消失了。
张贡士至今还记得那四折昆曲的梗概,并向朋友们复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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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贡士实有其人。安丘张贞,字起元,号杞园,康熙十一年拔贡,官翰林院待诏,乃书法、篆刻大家。张贞的长子张在辛,字卯君,也以书法、金石闻名当世,康熙二十五年也曾拔贡。心头小人唱昆曲的张贡士,一定是父子中的一个,但究竟是谁,蒲松龄没有明说。《聊斋》二十四卷本《张贡士》文末,有王渔洋一句话:“岂杞园耶?大奇。”他认为是张贞。然而,“补遗”中《张贡士》的“附则”,却又有“扬州八怪”之一高西园(凤翰)的一段话:“向读渔洋先生《池北偶谈》,见有记心头小人者,为安丘张某事。余素善安丘张卯君,意必其宗属也。一日,晤间问及,始知即卯君事。讯其本末,云:当病起时,所记昆山曲者,无一字漏,皆手录成册。后,其嫂夫人以为不祥语,焚弃之。每从酒边茶余,犹能记其尾声,常举以诵客。今并识之,以广异闻。其词云:‘诗云子曰都休讲,不过是都都平丈(相传一村塾师训童子读《论语》,字多讹谬。其尤堪笑者,读“郁郁乎文哉”,为“都都平丈我”)。全凭着佛留一百二十行(村塾中有训蒙要书,名《庄农杂字》,其开章云:“佛留一百二十行,唯有庄农打头强”,最为鄙俚。)玩其语义,似自道其生平寥落,晚为农家作塾师,主人慢之,而为是曲。意者:夙世老儒,其卯君前身乎?卯君名在辛,善汉隶篆印。”
理清上述“文案”,对学界来说当然必要,但笔者感兴趣的是作品的寓意,张贡士所看到的乃是自己的缩影,所听到的乃是自己的心声。“生平寥落”,郁郁终身,只好以自我解嘲的方式以浇心头之块垒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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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借得绿豆债来世变驴亦偿还
《蹇偿债》
(卷九)
益都李公着明为人慷慨,乐善好施。有个乡下人叫王卓的,住在他家当佣人。此人从小游手好闲,做农活不行,致使家庭屡屡陷入困境。但他多少有点手艺,常被李公派遣做些劳务,每次都受到丰厚赏赐。
王卓每到没米下锅的时候就向李公乞讨,李公总给他一些粮米。有一天,王卓对李公说:“小人日常多受老爷接济,三四口人幸没饿死,不过这不是长久之计。今请借绿豆一石,以作经商资本。”李公欣然同意。王卓就背着绿豆离开了李家。可过了一年多,他并未偿还分毫,问起他,才知道资金已经花光了。李公怜其贫穷,也不索取。
过了三年多,李公忽然梦见王卓对他说:“小人欠您的绿豆钱,今天来还。”李公安慰他说:“我若有心向你索债,你平日所借欠的东西,怎么还得清呢?”王卓伤心地说:“的确这样,但凡为人做事,接受千金也可不还,可若无缘无故受人资助,哪怕一升半斗也不能昧下,何况比这更多呢!”说完这话就不见了。李公醒后,对梦里的事有所疑惑。此时忽有仆人来报:“夜间母驴产一小驹,个头很是高大。”李公于是大悟:“难道这驴驹就是王卓吗?”使人探访,果然王卓数日前去世。
过了几天,李公回家见到驴驹,开玩笑式地直呼“王卓”。驴驹好像认识他,听到呼唤就奔了过来。从此以后,就以“王卓”为驴驹的名子了。
后来李公骑着驴驹去青州,衡王府的内监见了驴驹非常喜爱,愿以高价购买。双方还未商定价格,恰巧李公家中有急事,驴驹跟着主人又回去了。
又过了一年,有一回驴驹跟雄马同槽吃食,被马咬断了胫骨,很难治疗。有个牛医来李公家里看了驴驹,表示愿意将驴驹带走,由他朝夕疗养,大概需一年左右,万一驴驹痊愈,则以之换钱,与李公平分。李公同意了。过了几个月,牛医卖驹得钱四千八百,拿出一半付给了李公。李公接过钱来,恍然大悟,原来这钱数正是绿豆的价值。
咳!阳世之债,冥间偿还,这事正可用来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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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蹇偿债》,蹇,本意跛足,引申义艰难。自从屈原《楚辞》中出现了“蹇驴”形象,人们便常以此来形容人生之途的艰难。这个小故事中的“蹇驴”王卓,也许是作者虚构的人物,但李着明确有其人。着明是字,其名不详,业绩亦不详。但从蒲公另外的作品中可以知道,李着明的父亲叫李毓奇,字襟卓,明万历十年壬午山东乡试第二名,做过睢宁知县。李着明有段时间曾依亲侨居淄川孙氏之家,他的儿子李友三,与蒲松龄是姻亲关系。蒲松龄比李着明年龄小,两人没见过面,但蒲公却知道李着明是“慷慨刚毅”“浩然中存”的大丈夫。笔者猜测,《蹇偿债》的故事来源,很可能是出于蒲公亲家李着明,或者李着明家人的讲述。
这篇《蹇偿债》的主题跟《丁前溪》相似,都是“善有善报”,但窃以为《蹇偿债》的构思更为奇妙。因为这个“报”,王卓生前没有完成,是死后托生为驴才实现的,这就加强了人物的形象塑造,使“诚信”的品德更为突出。联系到我们当下的社会,经济生活中确实有大量不守信义欠债不换的“老赖”,却也有不少父债子还、夫债妻偿的感人故事。实际上那些为故去的亲人还债的儿子或者妻子,就是活在今天的“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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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风筝离险地 小二办厂济乡亲
《妾杖击贼》插图
低声下气是小妾 大难临头变英雄
《妾杖击贼》
奇人篇
我国古体小说有“志人”“志怪”两大系统,《聊斋》兼而有之。潍坊故事里的“志人者”不多,但让我们高兴的是都很精彩,向为“蒲学”专家注意,并给予很高评价。
(卷八)
益都西乡偏远处有一财主,家里蓄积了很多金银。他纳一小妾,温柔漂亮,然而夫人经常凌辱折磨鞭打她。小妾侍奉大婆非常勤谨,财主可怜小妾,往往在私下里慰抚,而她从未吐露过对夫人的埋怨。
有一天夜里,一伙盗贼越墙而入,把财主家的门几乎都撞坏了。财主和大老婆吓得浑身颤抖,不知所措。小妾却悄没声息地起床,摸黑找到一杆挑水的木杖,然后扒开门闩,呼地跳了出去。其时群贼乱如蓬麻,凶相毕露。小妾舞动木杖,风鸣钩响,瞬间将四五贼人击倒在地。贼盗又惊又怕,急得乱窜乱跳,慌乱间有的从墙头跌下,呻唤嚎叫。小妾此刻拄杖于地,望着群贼笑道:“如此孬种,不值老娘下手打得,也敢学做强盗?我不杀你,杀则污了我手!”随后将贼盗全部放走。
事后财主惊问小妾:“你怎有这等本事?”小妾说:“我父亲做过枪棒教师,他将武艺全部传授于我,不止能抵挡百人。”财主的大老婆听了更加骇异,后悔过去欺侮她,从此善颜待她。而小妾服侍大老婆仍如以前那么恭谨,毫无失礼之处。邻居妇女对小妾说:“嫂子击贼如打狗猪,为何甘心受棍棒鞭打的痛苦呢?”她回答说:“这是名分决定的,其他的无话可说。”听了这番话,人们愈加敬佩她的贤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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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塑造了许多美丽动人的妇女形象,挑水的木杖关键时刻变成了击贼的武器,也让她在瞬间高大惊艳起来,由逆来顺受的奴隶变成了威风凛凛的英雄。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使小妾改变了在家庭里的地位。然而如果没有这次盗贼入室的事件,她岂不是还要继续逆来顺受,默默地接受大婆的凌辱吗?
《小二》
(卷六)
滕县一个叫赵小二的女子,长得既美丽又聪明。她的父母受蛊惑加入了徐鸿儒的白莲教。赵小二是徐鸿儒最得意的弟子,最擅长“纸兵豆马”的法术。她的同窗丁生,劝她赶快背弃邪道。小二终于醒悟,制作了两只纸鸢(风筝),和丁生各乘一只,双双飞走了。
他们飞到莱芜地界,租屋而居。小二依靠法术,迅即致富,购买了牛马,雇用了奴仆,还建起了新房。本村一帮无赖见富生妒,上门抢劫,小二略施法术,便把他们打倒在地。
不久徐鸿儒被官府擒住,赵小二父母因株连而被杀害。丁生帮助小二赎回她哥哥赵长春的儿子,让孩子改姓丁,由他夫妇抚养。这年发生蝗灾,小二剪了几百只纸鸢,在庄稼地里放飞,从而避免了一场灾难。此事引来乡人的嫉妒,向官府告发她是“白莲教戚裔”。小二意识到这里是“蛇蝎之乡,不可久居”,随之变卖产业,与丁生来到益都县西乡,在一个偏僻乡村住了下来。
在益都落户之后,小二为人灵巧,善于理家积蓄,经营管理方面强过男子。夫妻俩开办了琉璃厂,雇工人做活,小二亲自教工人制作技艺。他们生产的琉璃灯具样式奇巧,色彩艳美,其他厂铺都比不上,所以货物销售得很快。几年之后,她家发展成当地的首富。
小二对婢女仆役管理得很严。几百人干活,没一个敢偷懒的。做活勤劳的工人,总有或高或低的奖赏,而懒惰的,则鞭打或罚其下跪。到了检查的这天,全体工人休息,晚间也不干活,就是要让奴婢们饮酒作乐。作为女主人的小二,像神明那样明察秋毫,没人敢欺骗她。因为奖罚得当,事情也就很容易办好。
此外村中二百余家,凡贫穷者,她赠予不同数量的资本,鼓励他们创业谋生,从此乡里再不见懒汉了。
那年大旱,小二令村人在野外设坛。她乘车出村,“禹步”作法,祈得甘霖倾注,使五里之内都解除了旱情。因为这件事,乡民更把她当神人对待了。
那天她不曾以纱巾遮挡面孔,村人们都看清了她的面容。青年小伙私下里议论她的美貌,然而真在路上相逢,却都肃然敬立,没有敢仰视她的。
每到秋天,那些干不动农活的儿童,小二发给他们钱,组织他们采摘野菜。二十年来,晒干的野菜堆满了楼屋。人们私下里偷笑她,认为毫无意义。然而,不久山东一带闹大饥荒,灾情严重到人吃人的地步。这时候小二拿出积存的干菜和杂粮,赡济当地饥民。邻村的人也都赖以活命,没一个外出逃荒要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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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文字很长。前半部分是在滕县、莱芜发生的故事,有些情节纵然十分有趣,但考虑到这已属于“潍坊故事”之外,故笔者只作约略介绍。其实,仅仅在益都地面上,小二的所作所为也够得上精彩了。她开工厂,制作当时很“时髦”的琉璃灯,对工人的管理很有一套,大概今天的企业家也该刮目相看。故此马瑞芳教授对她高度赞扬,称其为“商品经济的弄潮儿”“富有活力的新型资产者”,是“绝慧美”的“聊斋巾帼”。小二则具叛逆精神和独立意识,敢于掌握自己的命运,以“主人”的姿态呈现于世人面前。蒲松龄这篇故事,简直就是潍坊青州“民办企业史”的一个华丽篇章。
《丁前溪》
(卷三)
贫而好客杨氏妇 知恩图报丁大侠
丁前溪,诸城人,家中富有钱粮。其游侠好义,仰慕东汉侠客郭解的为人。御史行台调查他,他闻讯逃走。进入安丘县境遇上大雨,他到一家旅馆避雨,雨一直下到中午仍未停止。此时有个少年过来,用丰盛的饭菜招待他。转眼间天黑了,丁前溪只好到少年家里过夜。少年用豆子和铡碎的干草喂他的马,客人饮食方面照顾得也很周到。丁前溪问他的姓名,少年说:“我家主人姓杨,我是他内侄。主人好交游,刚才出去了,家里只有娘子在。因为家贫,不能很好地招待您,还请见谅。”丁前溪又问主人以何为业,得知杨某并无资产,只是靠设赌场维持生计。
第二天雨仍未停,主人对客人的照顾倒没懈怠。可到了傍晚,丁前溪发现喂马的草料是湿的,且长短不齐,就责问少年何以如此。少年说:“实不相瞒,我家太穷,没有喂马草料,这是刚才娘子从屋顶撤下的茅草!”丁前溪颇感诧异。暗想,女主人这样做,可能暗示要收费吧。于是天亮时,他拿出钱来给少年,可少年坚决不收。丁前溪将钱强塞给少年,要他进屋交给女主人。可是少年很快从屋里出来,转达娘子的话说:“我们不是做旅店生意的,我家主人常在外面,有时身上不带一文钱,客人来到我家,怎能索取报酬呢?”丁前溪听了大为赞叹,说:“我是诸城丁某,等主人回来,请转告他,我邀请他有暇时到寒舍一聚,那将是我丁某的荣幸!”然后告别而去。
不觉几年过去。这一年大灾荒,杨家穷困至极,无以为计,娘子便劝告丈夫,要他到丁前溪那儿求得帮助。杨某到了诸城,找到丁家,向门人通报了自己的姓名。丁前溪感觉很茫然,记不起有这么个人了。杨某便把当年的事从头到尾向门人申述了一下。丁前溪听了豁然清晰,慌得趿拉着鞋子就跑了出来,请杨某快快进家。见杨某衣衫破烂,破鞋子露出脚后跟,极是可怜,就让他居住到温暖的房间,然后设宴款待。第二天,丁前溪又为杨某制作了新衣新帽。杨某虽感激丁前溪的义气,但挂记着家里,忧心似焚。过了几天,见主人仍无赠钱送粮的表示,杨某愈发着急,只好向丁前溪实告:“我来时家中已米不满升,如今妻子不知过得怎样了……”丁前溪便安慰说:“这个无须烦虑,我已代兄操持着了。请兄放宽心再待几天,我也好为您凑点路费。”当即派人召集赌徒,让杨某坐庄抽头,一晚上就获得一百两银子,然后他才把杨某送走了。
杨某回到家里,只见娘子衣裳簇新亮丽,还有丫鬟侍候,不禁大吃一惊。娘子向他解释说:“你走之后,第二天即有人赶着马车送来了布匹粮食,屋里堆得满满当当,说是姓丁的客人赠送的。又送给个丫鬟,说是给我使唤。”杨某听罢感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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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前溪确有其人。据张崇琛教授考证,其名丁彩,号前溪,诸城人,丁耀亢(《续金瓶梅》作者)的叔祖,着有《小令》一卷,今人谢伯阳编入《全明散曲》。《小令》前的介绍称其“少任侠,以布衣终其身”。又据丁前溪十五世孙丁全来说,前溪父丁珏早逝,前溪兄弟二人靠母亲杨氏抚养成人。与兄分家后,他一直住在诸城县大村以南的西南城,期间创作了不少小令。由于家产颇丰,不乏“盘缠”,丁前溪也常在外旅游。五十岁左右时遇上了“麻烦”,被御史台查到,后被发配到辽阳。蒲公《丁前溪》中“御史行台按访之”,指得就是这段遭遇。
张崇琛先生仔细研究了丁前溪的家世,得悉丁前溪之婿丘云嵻,竟是丘志充(即《遵化署狐》中的丘公)的父亲。丘云嵻对丁前溪的印象,一是仗义疏财,二是倜傥诙谐,三是愤世嫉俗。这与蒲松龄所述基本一致。至于丁前溪为何会被御史台调查并发配,历来说法纷纭,最大的可能是因为效仿汉朝游侠郭解,做了些仗义行善、除暴安良的事情,而受到了豪强的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