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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23-06-28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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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绍志丨临朐封建县衙浅探

  临朐封建县衙浅探
  林绍志

  封建社会的特征就是集权。县城之内最不可或缺的机构自然是县衙,所谓“政非官不举,官非署不立”。 由于历史原因,全国的县衙几乎都不见踪影。影视作品的渲染和现实的缺失,让后人对封建县衙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和浓厚的神秘感。
  由于史料的限制,宋代以前的临朐县衙已无资料可考,有关记载最早见于明《嘉靖临朐县志》:“县署在城东北隅,东北抵城,西抵民宅,据旧志,为元治至初,县尹董翌建也。”这段史料为我们提供了如下信息:一是县衙的位置,在城东北隅,即现在的公安局、古府街附近。以后的史志对县署位置的记载均相同,即“在城东北隅”。这说明600余年的岁月中,县衙地址未再有变,且县城规模几无扩大。二是当时县衙的建造时间是元初。这是因为,蒙古兵入关后,采取的是屠城政策,绝大多数县衙毁于一旦,所以全国大部分县衙在元初进行了重建。
  县衙的布局,在《嘉靖临朐县志》中也有记载:“县大门不知始何人作,垒砖石为券门,西向,不知其何也。在大门之东为平台,上建钟楼……于大门之上,又作屋,置更鼓焉。……于公堂后又建忠爱堂。仪门左为土地神祠,右为申明亭,申明亭之右为府馆。土地祠之左为按察司。县狱在府馆前,门东向。仓在狱之右,门北向。”
  这段史料,虽然简略,但却有一点足以引起我们的注意。这就是临朐县衙的布局在当时是及其罕见的。因为,封建官署的布局都是坐北朝南,所谓“衙门口朝南开”,这几乎是一个定制,极少例外(如陕西临潼县县衙北向)。但嘉靖时临朐县衙却是大门朝西。另外,一般的监狱都是北向,在此却是东向。这种布局在百余年后的万历时得以改变。虽然讲究大门的朝向是迷信而毫无道理的,但在封建社会,县衙的朝向却绝对不是一个随便的问题。临朐县衙为何呈 “坎宅、坤门”之式,给后人留下了一个不解之谜。如果说此衙因元朝修造,外族统治者不讲此规矩使然,但《嘉靖临朐县志》的记述又否定了这一猜测,因为此时的县衙早已不是元初所建之县衙:“国朝洪武知县陈栋,二十一年知县李禹,天顺中知县卜钊,成化中知县史效相继修葺。正德初,毁于流贼。今公堂、廨宇等大略皆知县雷启东修建也。”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在极度重视礼教,讲究规矩的明朝,“衙门口朝南开”仍然不是统一的定规;二是这种西向的衙门在当时也是少见的,以至《嘉靖临朐县志》的作者也“不知其何也”。这一奇特现象对于研究封建社会的官署文化、礼仪规范以及古代建筑学都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明朝临朐县衙的布局变迁,《昌国艅艎  》记述颇详,“县署……右为主簿宅,左为县丞宅。县丞宅之前为典吏宅。中为县堂,堂东为县库,堂前为戒石亭,左右列六曹吏舍,前为仪门。仪门左为土神祠,右为寅宾馆,仪门外为县门。左为按察司分署,即使院。右为申明亭,后逼寅宾馆。申明之右为府馆,府馆之右为保赤仓,皆南向。县门之前,界以驰道。其西为预备仓,其东为县狱,皆北向。东使院之左为钟楼,西向。此皆在鼓楼区内,若自一区。鼓楼旧为县门,如城阙状,西向,其上为鼓楼。入者由鼓楼而东,半里许方北折入县门。其县堂之后为忠爱堂。忠爱之后为县令宅。”“万历四十三年,邑人副使常裕颇治形家言,以县署自坎宅,鼓楼乃其第一门,顾坤向,不利官。诲张令道充夷其楼,更以栅门”。
  上述记载详细说明了当时临朐县衙的布局、结构及演变过程,同时证明了万历末,临朐县衙已基本形成了南北中轴为主线,大门南向的格局。
  古代县衙都是砖木结构的建筑,易损毁,同时,县衙做为官署之地,必然要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设施,因此,县衙的布局、结构、设置总是在不断变化中。如《光绪临朐县志》就记载“国朝嘉庆时复毁于火,道光初年知县傅代铎善而新之。嗣是屡有修葺。今制:大门南向,再进为仪门,北为正堂,前为戒石亭,西为典史署,东为厩,其南翼以六曹吏舍。正堂后稍偏左为宅门,内为后堂,县库在焉,为知县宅,宅后有楼。”
  民国时,县政府仍设在封建县衙内。据民国《临朐续志》记载,上述结构、设施和布局至民国初年几无变化,“县官率视衙署为传舍,即略事修葺亦系补苴罅漏,并无若何改建。”但至民国14年后,根据需要,设施增加较多。到民国23年,“县府面积较七八年以前扩大几近一倍。”解放后,旧县衙做为县公安局、供销社等的办公场所,1956年予以拆除,并就地建设公安局办公楼,即现公安局办公楼北院至中北大厦一带。至此临朐县衙正式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
  令人称奇的是,随着旧县衙地面建筑的消失,人们发现了它的一个重大秘密——地道。建国后,众多建设项目的开工,使人们得以了解这一秘密设施的真面目。它从旧县衙(县公安局北院)开始,向西经城中万寿寺(工行西侧)直到城外姚家林(石油机械厂附近)。地道总长约700米,高约2米,宽约1.5米,离地面3—4米。四壁光洁,青砖铺地,做工细致。由于离地面较深,洞内冬暖夏凉,公安局食堂曾在其中贮藏蔬菜。地道为何人所建,建于何时,均无资料可考。当时有人推测为躲避战乱、匪患而设。出口设于坟茔之地,可能是出于便于伪装,也便于逃跑的考虑。
  2011年5月,城关大观园商场改建,部分地道被重新挖开。笔者闻讯前往探视,发现地道主体为石料所砌,中间类似出口处乃钢筋水泥建筑。据此推断,此地道应为现代防御工事,可能牵扯到军事机密,故知者甚少。但也不能排除新地道占用旧地道的可能。
  (本文承蒙王新生  刘玉泽  张欣等名贤帮助,谨致谢忱!)附:内 乡 县 衙 观 感
  林绍志
  笔者于2001年参加中华中医药学会优秀论文颁奖会期间,随团到河南南阳拜谒医圣张仲景祠,并有幸参观了全国保存最完整的一座封建县衙——南阳内乡县衙,获得了直观、具体的印象和感受,较深刻者凡四,今赘述于下,与读者共享。
  1、县衙俨然小皇宫: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布局。据史料记载,内乡县衙是严格按照清代地方衙署建筑规制进行布局设计的,因而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整个县衙坐北朝南,以大门、仪门、大堂、二堂、三堂为主轴,全部南向,其余设施按左文右武,前朝后寝规距分列。另外,从大门到仪门有百米之长的甬道,大堂建在与月台相连的台基上,由此烘托出一种庄严、雄伟的气势。这与故宫的基本布局十分相似(见图)。
  二是设施。一个县衙就象一个小皇宫,设施极全。从知县的办公设施到服务、附属机构,从饮食起居到娱乐场所一应俱全,而且各种设施的使用都有严格的礼仪和规矩。以仪门(仪门为有仪可象之义)为例,如无重大活动平时并不常走人,而是在两侧设便门,东侧为“生门”,经常开着,供人行走。西侧为“死门”,处决死刑犯时由此门拉出,故经常关闭。县级以下官员到仪门,文官下轿,武官下马。凡新官到任或迎接同级、上级官员,县官僚属,整冠出迎至仪门外。这些设施和规矩,颇有皇宫之势。
  当然,由于县衙是最低层的衙署,与最高层的皇宫之间层级悬殊太大,二者在整体气势上自然不可同日而语,即使县衙中最气派、雄伟的建筑——大堂,仍难免小家之气。
  2、“大堂”其实难副名。一般人对县衙的印象实际是对县衙大堂的印象,而这一印象大都是从影视作品中得到的:知县高高在上,大堂厅面宽敞,众衙役列两边,堂威一喝,煞是威风、气派。但事实上,在真正的“大堂”面前,您会大失所望——原来“大堂”并不大。内乡县衙大堂面阔5间,共22米,进深12米,5梁9檩,中间三间为一堂,两侧为梢房。从正面看,大堂略大于一座民宅正房。知县坐于大堂正中暖阁中的公案后,与跪于青石上的原、被告只有不到6米的距离。由于距离的限制,从直觉上推测,审案时一边所站衙役应不会超过5人。
  大堂虽小,但却是县衙的中心,所有重大活动,一般政务、警务基本都是在大堂中办理完成的,所以规模不大的大堂又是“极权”的体现。
  3、断石昭示酷刑罚   在暖阁前地坪上有两块跪石,东边(即左边)一块为正方形,边长约40-50厘米,为原告石;西边一块为长方形,东西长约原告石的1.5倍,为被告石,跪石四周地面略高于石面,因原告多为一人,所以跪石较小,被告常为一人以上,故跪石较长。在内乡县衙大堂的跪石上看到的一幕,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告石完好无损,但被告石却断成了数块。据介绍,这是由于被告被行刑杖打时,疼痛难耐,拼命挣扎,以膝撞石,致使石块断裂。此情此景,令人不寒而栗。
  4、衙门文化警人省。  历代统治者为了自身利益,总是创造出许多理论、文化为其服务,衙门文化就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衙门文化针对的是官和民两个方面,其中虽难免欺骗作秀的成份,但仍不乏警示意义。内乡县衙中有一处针对平民的对联,刻于大门内西梢间(东梢间放“喊冤鼓”)的石碑上,内容是:“诬告加三等,越诉笞五十”。警戒告状人既不能越级上诉,更不能诬陷良善。相对来讲,针对官吏的内容更为丰富。照壁是县衙最南端的建筑,其北面雕一状如麒麟的怪兽——犭贪          ,它头东尾西,面向太阳。犭贪      是传说中的贪婪之兽,嗜吞金银财宝。其脚下和四周全是宝物(磬、金锭、书画、犀牛角、如意、宝葫芦、元宝、铜钱等八宝),但它仍不满足,看着金光璀璨的大太阳,必欲吞入腹中,占为己有,结果掉入东海之中,活活淹死。所以后人有“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心不足吃太阳”之言。将这一图案放在官吏必经之处,意在警示其不可贪赃枉法。另外,各堂前均有警示对联:大堂前对联“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二堂前对联“法行无宗,令行无故;赏疑唯重,罚疑唯轻。”三堂前一长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上述楹联,虽为警示、诫勉之用,字里行间也透着一种高高在上的主宰意味,尽管如此,今天读来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细品上述四点,对于世人直观、具体地认识、体会“封建”二字的内涵,对于进一步了解封建县衙,应会有所裨益。
  附:内乡县衙平面示意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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