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志大事记的收录范围
(1)隶属的变动。
(2)党支部的建立、换届或撤销,村委会(生产大队)的设立、换届或变更。
(3)村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情况。
(4)重要会议的召开,如土改、社教、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会议。
(5)村重要制度的制定,如村规民约等。
(6)涌现的新人新事,如见义勇为、义行善举、孝亲敬老等。
(7)着名人物在本村的活动。
(8)本村涌现出的杰出人物,历史上的进士、举人、秀才,七品官以上人员;民国时期的中专生、留洋生;新中国成立前后本村人在外地为官者,军队可收到营级、地方可收到科级、企事业单位可收到中级职称,如果这部分人员较多可适当提高级别;第一个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的;现代的先进模范人物及突出事迹,如带头参加八路军、解放军,本村第一个大学生等。
(9)村中能人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
(10)重要建设及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事件,如寺庙、学校、桥梁、道路、办公场所、文体广场以及通电、通自来水等。
(11)县级及以上领导人到村检查指导工作。
(12)获得的重要表彰奖励。
(13)经济发展中农业、工业、服务业中的重要事件,如引进落户较大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等。
(13)重要外事活动或涉外事件,如侨胞回村祭祖、探亲。
(14)台胞回村探亲。
(15)发生在本村重大革命斗争事件或重大兵事活动,如某某部队曾驻扎或路过本村,发生过什么战斗。
(16)人口重大变化、迁徙等。
(17)严重的自然灾害及抗灾情况。
(18)重大案件的发生及侦破情况;重大事故及其善后处理情况。
(19)古迹、古物的发现、保护、破坏等。
(20)奇异的自然现象或奇人奇事。
(21)历次政治运动的开始及结束时间、步骤。
(22)本村烈士的牺牲地点、时间。
(23)外地组织到本村参观;本村组织到外地参观。
(24)其他需要记载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