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龙丨《汉书·地理志》与东汉政区地理研究(一)
《东汉政区地理》一书的出版,标志着东汉政区地理的研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此书不仅较为全面地吸收了前人的研究成果,而且引人了断代政区地理的研究方法,使得东汉政区地理的研究达到了较高水平。《汉书·地理志》(以下简称《汉志》)在研究汉代政区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因而《东汉政区地理》一书在处理东汉始建之时的政区问题时,几乎都是追溯到《汉志》这一断面之上。诚然,新莽末年,不论是更始政权,还是刘秀政权,都是以复汉为己任,天然地具有恢复汉代制度的一面,其中,也包括恢复汉代的行政区划。然而,《汉志》反映的是汉成帝元延三年(公元前10年)九月的郡国县邑名目,至始建国元年新莽代汉,西汉正式灭亡,中间相差有年,这一时期的郡县变迁一直在延续。由此则提出一个问题,即东汉始建之时,继承的是元延三年九月的《汉志》断限,还是西汉灭亡之时的行政区划?由于《东汉政区地理》一书并没有明确提出这一问题,笔者尝试对此进行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
东汉始建之时承袭的政区断限
《汉书·王子侯表》载,平帝元始元年(1年)二月,封楚思王子誉为梧安侯,八年免。《后汉书·马严传》注引《东观记》云:
(马)余卒时,严七岁,依姊婿父九江连率平阿侯王述。明年,母复终,会述失郡,居沛郡。建武三年,余外孙右扶风曹贡为梧安侯相,迎严归,养视之。至四年,叔父援从车驾东征,过梧安,乃将严兄弟西。严年十三至洛阳,留寄郎朱仲孙舍,大奴步护视之也。
据此可知,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年(27年)仍然存在梧安侯国,只是由于《汉志》和《续汉书·郡国志》(以下简称《续汉志》)俱无梧安,因而导致了这一县邑的湮没无闻。若不是《东观汉记》的记载,我们也很难看到这一珍贵的资料。历来研究汉代政区的学者基本都没有征引这条资料,其实,《东观汉记》所记载的梧安侯国,不仅印证了光武帝建武二年(26年)复封宗室列侯诏书的可信性,同时,由于梧安侯国为平帝元始元年所置,因而这一记载也侧面向我们传达了光武帝继承平帝时期行政区划的讯息。
除了上述梧安侯国的直接记载之外,我们还可以从两汉郡国县邑的变迁之中发现更多的例证。《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载,殷绍嘉侯孔何齐,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二月封,后六月进爵为公,平帝元始二年(2年)更为宋公。《后汉书·光武帝纪》载,建武五年(29年)二月,“封殷后孔安为殷绍嘉公”;建武十三年(37年)二月,“以殷绍嘉公孔安为宋公”。光武帝的这一举措,愈发可以证实东汉始建之时,光武帝在恢复汉代政区之时,应当遵循了平帝时期的制度。
《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载,高安侯董贤,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八月封,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坐为大司马不合众心免,自杀;表注朱扶。此处的朱扶与高安,向来无考,如清人全祖望即认为:“高安,本表曰朱扶,胡三省曰朱扶无可考。”因而高安侯国的地望也无从确知。东汉刑徒砖文载:“永元四年九月十四日,无任陈留高安髡钳朱敬墓志。”据此条砖文的记载可知,高安应属陈留郡,至和帝永元四年(92年)时犹存。这一记载也表明朱扶县在西汉末年新置,为陈留郡的属县,并延续至东汉初期。
《汉书·王子侯表》记载,金乡侯不害,东平思王孙,平帝元始元年二月封,八年免;方城侯宣,广阳缪王子,平帝元始二年四月封,七年免。依据汉代王子侯国分封原则,“王子侯国一旦建立,又必须脱离原诸侯王国,别属相邻的汉郡”。由于《汉志》为成帝元延三年的行政版籍,并没有记载这一信息。幸运的是,我们在《续汉志》中的山阳郡与琢郡分别发现了金乡县和方城县,这也证实了平帝时期所分封的这两个王子侯国应当别属邻郡,从而为东汉政权所继承。
《后汉书·马援传》载:“前披舆地图,见天下郡国百有六所,奈何欲以区区二邦以当诸夏百有四乎?”《汉志》载有103个郡国,《汉书·平帝纪》载:“(元始二年)夏四月,立代孝王玄孙之子如意为广宗王,江都易王孙盱台侯宫为广川王,广川惠王曾孙伦为广德王。”因而马援所见者只能是平帝元始二年之后的舆地图。马援此处乃建武六年(30年)左右规劝隗嚣部将杨广之言,更是明确指出了隗嚣以“二邦”当东汉之“百有四”。可见马援所见的舆地图极有可能即是东汉建武初年所用之舆地图。
此外,《东汉政区地理》一书在处理东汉始建之时的政区时,亦有区别于全书的几处例外:
(1)《续汉志》梁国谷孰县,《汉志》不载。《后汉书·刘玄传》云,建武二年,光武帝封更始帝子欲为谷孰侯。李晓杰据此怀疑谷孰县在西汉末年已置。
(2)《续汉志》魏郡曲梁县,不载于《汉志》魏郡之中。《续汉志》魏郡曲梁县下司马彪自注云:“故属广平。”《汉志》广平国确实辖有曲梁县。李晓杰认为:“《汉志》魏郡领县十八,乃西汉成帝元延、绥和之际的规模。平帝元始二年,广平郡为国,其原回属之王子侯国,此时依例复应别属。《汉志》广平国辖十六县,实应是成帝元延末年广平郡的领县状况。故《汉志》广平国下所辖的曲梁侯国,在元始二年时已不在广平国隶属之下。又因曲梁侯国在回属广平郡前别属于邻近之魏郡,故此时复应别属魏郡。《续汉志》魏郡下有曲梁县即是明证。”
(3)《续汉志》所载零陵郡十三城,与《汉志》零陵郡十县相较,多出《汉志》所无的湘乡、昭阳、烝阳三县。据《汉书·王子侯表》载,建平四年五月,哀帝封长沙王子昌为湘乡侯。元始五年(5年)闰月,平帝封长沙王子赏为昭阳侯,景为承阳侯。周振鹤认为《续汉志》零陵郡辖有湘乡、昭阳(分昭陵置)、烝阳(即西汉承阳)三县,王子侯封后别属汉郡,因而三个侯国应在分封之后由长沙别属零陵,一直延续到东汉。李晓杰采用周振鹤的观点:“《续汉志》所载零陵郡之领域状况,其实早在西汉末年即已形成,东汉初年只不过将此状况重新正式肯定下来而已。”
由以上例证可知,虽然《东汉政区地理》全书在考证政区变迁时,基本都追溯至《汉志》这一断限,但是也存在上述的几处例外。其中除梁国谷孰县建置于西汉末年,确年不详外,曲梁别属魏郡的时间在平帝元始二年,湘乡别属零陵郡的时间在哀平建平四年,昭阳、烝阳别属零陵郡的时间在平帝元始五年。可见《东汉政区地理》在处理某些县邑的变迁时,采用了西汉末年哀帝、平帝时期的区划信息。
由此我们发现,光武复汉之后,在政区建置方面,并不仅仅是采用《汉志》这一区划信息而已,同时,也采用了《汉志》之后变化了的政区信息。虽说成帝元延三年之后的政区变迁较小,但是也有诸多为光武帝继承之处。尤其是光武帝采纳了平帝元始五年的郡县变迁,因而光武帝复汉之时,应当采用的是平帝时期的政区建置,即李晓杰所言之“重新正式肯定下来”。此外,光武帝在祭祀制度上亦采纳了平帝元始之制,似乎也透露出其复汉之初沿袭平帝时期规制的痕迹。《续汉书·祭祀志》中保留了光武帝时期的祭祀制度,《续汉书·祭祀志上》云:“建武元年,光武即位于鄗,为坛营于鄗之阳。祭告天地,采用元始中郊祭故事。”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于洛阳城南七里,依鄗。采元始中故事”。“(建武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甲午,禅,祭地于梁阴,以高后配,山川群神从,如元始中北郊故事。”
《续汉书·祭祀志中》亦云:“北郊在洛阳城北四里,为方坛四陛。三十三年正月辛未,郊。别祀地祇,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北上,皆在坛上,地理群神从食,皆在坛下,如元始中故事。”
由以上考证不难发现,虽然现今保留的关于这一问题的材料较少,但是通过这些蛛丝马迹,我们依然可以捕捉到光武帝在复汉之时,恢复的应该是平帝元始时期的行政区划,而非《汉志》记载的成帝元延三年的行政版籍。
二
《汉志》之后的政区沿革变迁
由上述研究可知,光武帝复汉之初继承的是平帝时期的行政区划,那么《汉志》以后出现的郡国县邑变迁究竟如何?新出《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西汉部分,已经对哀平时期的政区变迁进行了相关考辨,但是其中仍然存在一些疏误之处,在此,仅就相关资料进行增补考订,以期可以促进这一问题的研究。需要说明的是,其中的《秦汉卷》东汉部分,虽然对个别问题进行了修订,但是大部分观点依然沿袭了原来的思路,并没有与西汉政区地理进行衔接。下面则对西汉哀平时期的行政区划进行相关的考证。
1、郡国沿革变迁
关于这一时期郡国的变迁,平帝时期增加了广德、广宗、广世三国,其余郡国只是郡国属性的转换,并没有其他增置郡国的存在。这一时期政区变化较多的郡国为梁国、定陶国、信都国、广平国、中山国以及围绕五个王国变化而导致的邻郡变迁。下面即分别考述。
其一,梁国。
《汉志》梁国辖砀、甾、杼秋、蒙、己氏、虞、下邑、睢阳八县,《汉书·文三王传》载,元延年间“削(梁王)立五县”,马孟龙认为梁国削县时间在元延三年九月之后,睢阳为梁国都城,而砀县乃历代梁王陵园所在,不可能削除,因而梁国若要同时辖有睢阳及砀县,必然辖有虞县。又《汉书·翟义传》载,居摄二年(7年),“诸将东(破)[至]陈留菑,与(翟)义会战”,因而马氏据此推测,甾、蒙二县当入陈留,己氏、下邑当入山阳郡,杼秋当入沛郡。
严耕望认为《汉志》梁国首县为砀,应是由睢阳徙都砀县之故,并推测元延年间所削五县为梁国西部县邑:蒙、己氏、虞、睢阳、甾,《秦汉卷》认同严氏的观点,并推测甾县别属陈留郡,己氏、虞别属山阳郡,睢阳、蒙别属陈留或山阳。
《后汉书·刘般传》载,建武九年(33年),封刘般为菑丘侯,后以国属楚王,徙封杼秋。永平元年(58年),以国属沛,徙封居巢侯。据此可知,东汉初期,杼秋隶属沛国,而非梁国,这证明了西汉元延年间所削之县应当有杼秋,因而《秦汉卷》的观点有所疏误,这里暂依从马孟龙关于削县的观点。
又,梁国在平帝时旋废旋复,《汉书·平帝纪》载,平帝元始四年((4年),梁王立有罪自杀。元始五年闰月,立梁孝王玄孙之耳孙音为王。马孟龙没有对这一时期梁国的领域进行论证,笔者以为居摄二年陈留辖菑县,建武初年杼秋属沛国,因而二县不可能还属梁国。《后汉书·梁节王畅传》载,建初四年(79年),“以陈留之郾、宁陵,济阴之薄、单父、己氏、成武,凡六县,益梁国”。据此可知《汉志》梁国之己氏县已经别属济阴,也不可能还属梁国,因而梁国在平帝元始五年复置之时,至多辖有砀、蒙、虞、下邑、睢阳五县之地。
其二,定陶国。
《汉志》济阴郡(实为定陶国)辖定陶、冤句、吕都、葭密、成阳、鄄城、句阳、秺、乘氏九县。哀帝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定陶王徙封信都,定陶国恢复为济阴郡。
由于《汉志》记载元始二年济阴郡有户二十九万二十五,口百三十八万六千二百七十八;山阳郡则有户十七万二千八百四十七,口八十万一千二百八十八。济阴郡只有九县,而山阳郡却有二十三县,二者相差悬殊,这一特殊现象引起了学者的怀疑。
马孟龙认为,建平二年定陶国除后,原属济阴郡的都关、成武、单父、薄四县,爰戚、邛成、成都、黄、甾乡五侯国皆回属,另有曲乡侯国、己氏县也于同时划入济阴郡,故建平二年以后济阴郡辖十四县、六侯国,山阳郡则余有八县、六侯国。《秦汉卷》认为,建平二年之后,定陶国除,地入汉为济阴郡,山阳郡之黄、甾乡等侯国及己氏、虞、单父、薄等县遂改隶济阴郡。
《后汉书·马武传》载,建武四年(28年),马武别击济阴,下成武、楚丘。可见光武帝建武四年,成武县应隶属济阴郡,又《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犊选释》CWJ1③:314载:“入书事,具簿。掾棠书言:作徒济阴成武髡钳庞绥等百六十八人刑竟,谨以本郡致书校计,应诏书,岁刑遣归田里。范、朗、崇叩头死罪。即日书谨到,辄实占:均所居高迁里。”这一简文亦记载了东汉时期成武隶属济阴的事实,因而马孟龙对《后汉书·梁节王畅传》的分析是比较可信的。但是,实际上成都、邛成侯国分别在成帝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与哀帝建平二年国除,由于山阳成武,以至己氏县别属济阴,结合《中国历史地图集》成都的定位,可知成都应当在绥和二年国除之后回属济阴郡。因而笔者推测邛成侯国应当亦在建平二年国除之后回属济阴。
其三,信都国。
《汉志》信都国(实为信都郡)辖信都、历、扶柳、辟阳、南宫、下博、武邑、观津、高隄、广川、乐乡、平堤、桃、西梁、昌成、东昌、修十七县,户数六万五千五百五十六,口数三十万四千三百八十四。
哀帝建平二年,复置信都国,《西汉政区地理》认为:“《汉志》信都属县十七,应表示元延绥和间信都郡(而不是信都国之领域)……哀帝建平二年复置信都国之后,《汉志》十七县中有六个王子侯国当别属汉郡,故实际上元始二年之信都国至多只应有十一县之地。”《秦汉卷》则认为,建平二年信都国当仅有六至七县地而已,疑即为信都、扶柳、下博、辟阳、高隄、武邑、观津。观信都邻郡,河间为国,巨鹿二十县不过十五万户,其中尚包括得自广平郡之县,唯清河十四县有户二十万,故疑信都余地皆入清河郡。按其文中表述,实则为桃、乐乡、平堤、昌成、西梁等别属巨鹿郡,历、南宫、广川、修、东昌等别属清河郡。马孟龙根据侯国的表注认为,建平二年,乐乡、平堤、桃、西梁、昌成、东昌六个侯国别属巨鹿郡,建平三年(公元前4年),昌成侯国除,回属信都。
除了历、南宫、广川、修昌等县邑外,《秦汉卷》与马孟龙的歧义之处主要在于昌成、东昌二侯国。昌成侯国虽然在哀帝建平二年国除,但是在平帝元始元年二月再次建立侯国。《后汉书·刘植传》载:“刘植字伯先,巨鹿昌城人也。”刘植乃光武帝时期的将领,由此可知,在建平二年信都为国之后,其应当别属巨鹿,并且一直隶属巨鹿,不曾回属信都。
关于东昌侯国,马孟龙认为,《中国历史地图集》关于东昌侯国的定点有误,应在清河、信都之间。因而建平二年信都为国时,东昌侯国不可能别属巨鹿郡,应当别属清河郡为是。至于《秦汉卷》考订的历、南宫、广川、修昌等县邑是否一并别属清河郡,目前并没有太多的证据,暂从。
其四,广平国。
《汉志》广平国(实为广平郡)辖广平、张、朝平、南和、列人、斥章、任、曲周、南曲、曲梁、广乡、平利、平乡、阳台、广年、城乡十六个县邑侯国,户数二万七千九百八十四,口数十九万八千五百五十八。
哀帝建平三年,立广德夷王弟广汉为广平王,《西汉政区地理》认为,平帝元始二年广平为国,至多只宜有八县之地,即广平、南和、列人、斥章、任、广年、曲周、朝平。《秦汉卷》则认为:“广平国仅得三县(广平、斥章、曲周)之地,广平余县疑皆属魏郡。”不过巨鹿郡却云“(建平)三年,南曲侯国来属”,乃疏误所致。
《后汉书·吴汉传》载,建武二年,“帝使使者玺书定封汉为广平侯,食广平、斥漳、曲周、广年,凡四县”。光武帝初年,曾经多次分封食邑多县的侯国,但是这些县邑全部都统属于同一个郡,因而此处广平、斥漳、曲周、广年等四县应当同在广平郡,这里承袭的应该也是西汉末年广平国的区域,因而《秦汉卷》的推论应当有误。结合广平国的户口数量,笔者怀疑建平三年广平国或只辖有广平、斥章、曲周、广年四县之地。
其五,中山国。
《汉书·成帝纪》载,成帝绥和元年,益中山国三万户。《西汉政区地理》提出所益封的三万户应为北新成、安险、安国、陆成、薪处五县。马孟龙则倾向于认为绥和元年的益封三万户应当在宣元之世中山国绝而复封之时。
《汉志》篇末总论十二国分域云:“琢郡之易、容城、范阳、北新城、故安、琢县、良乡、新昌。”《汉书·外戚传》云,平帝时,“其以中山故安户七千益中山后汤沐邑”。《汉志》北新城属中山国,故安属琢郡,因而《汉志》篇末所记载的时间应当在《汉志》断限之前,故而《秦汉卷》认为:“阳朔二年(公元前23年),成帝复置中山国,信都王徙为中山孝王,此乃元帝建昭五年后中山最大之变迁,疑即以此年因中山地狭户少,遂取琢郡北新成、安险、安国、陆成、新处益中山。”结合《汉书·外戚传》“中山故安”的记载,故安县应当在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益封的三万户之中。《秦汉卷》进而推测范阳、蠡吾、谷丘亦是益封之地,则颇有危险之处。
2、县邑变化
关于《汉志》中记载的侯国数量,马孟龙已经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出其中缺注、误注的侯国,因而《汉志》中的侯国总计应该为225个。其中有209个侯国延续至新莽代汉,东郡乐昌,汝南郡成阳、定陵,山阳郡黄、邛成、成都,琢郡成,渤海郡童乡,平原合阳,千乘郡高昌,北海郡上乡,琅琊郡高阳、伊乡,东海郚乡,临淮郡乐陵,信都郡昌成等16个侯国则在此之前国除。
成帝元延三年以后新置、复置的侯国,总计136个,其中表注信息明确,或者县邑属郡明确可考者,总计为51个,见表1。
关于表1中的侯国,依据《秦汉卷》现有的研究成果,对其缺释、误释的一些问题说明如下。
(1)河东平阳侯国,哀帝元寿二年绍封。《秦汉卷》河东平阳虽然依据这一记载,但是却将平阳侯国复置的年代定为公元元年,实际为公元前1年,应为笔误。
(2)陈留高安侯国,参前述考证结果,不再赘述。
(3)颖川舞阳侯国,平帝元始二年绍封。《秦汉卷》遗漏,当补。
(4)汝南承阳侯国,平帝元始元年三月封,表注汝南。《秦汉卷》遗漏,当补。
(5)汝南长平侯国,哀帝元寿二年五月封,表注济南。《秦汉卷》以为当是汝南之误,可从。
(6)沛郡殷绍嘉,成帝绥和元年二月封,表注沛。《秦汉卷》遗漏,当补。
(7)济阴秺侯国,平帝元始四年绍封。《秦汉卷》在元始二年,误。
(8)山阳成都侯国,哀帝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绍封。《秦汉卷》遗漏,当补。
(9)山阳杨乡侯国,哀帝建平二年四月封。《秦汉卷》遗漏,当补。
(10)山阳金乡侯国,平帝元始元年二月封,由东平国来属。《秦汉卷》无,可补。
(11)山阳褒鲁侯国,平帝元始元年六月封,表注南阳平,应是《汉志》山阳郡南平阳之误。《秦汉卷》遗漏,当补。
(12)山阳褒成侯国,平帝元始元年六月封,表注瑕丘。《秦汉卷》遗漏,当补。
(13)泰山德侯国,哀帝元寿二年五月绍封。《秦汉卷》误以为公元元年,误。
(14)济南营平侯国,平帝元始中绍封。《秦汉卷》遗漏,当补。
(15)琅琊氾乡侯国,成帝绥和元年始封,《汉书·何武传》载,绥和元年,“(何)武更为大司空,封氾乡侯,食邑千户。氾乡在琅邪不其,哀帝初即位,褒赏大臣,更以南阳犫之博望乡为氾乡侯国,增邑千户”。《秦汉卷》认为成帝绥和元年始封时即在南阳,误,应当是哀帝建平元年之后徙封南阳。
(16)琅琊扶德侯国,平帝元始元年二月封,表注赣榆。《秦汉卷》遗漏,当补。
(17)临淮扶平侯国,平帝元始元年二月封,表注临淮,元始四年国除。《秦汉卷》遗漏,当补。
(18)渤海童乡侯国,平帝元始五年绍封。《秦汉卷》无绍封,误。
表1中的50个侯国,河东平阳、绛,颖川舞阳,汝南阳安、长平、赏都(即宜禄),南阳博山,山阳成都、邛成,济阴秺,渤海童乡,平原合阳,临淮乐陵,零陵昭阳(即昭陵)、承阳等15个侯国,皆为《汉志》所载,山阳成都、邛成,渤海童乡,平原合阳,临淮乐陵等5个侯国在《汉志》中亦为侯国,其余10个县邑则发生了性质的改变。在剩余的35个侯国中,南阳之平周、新成、高乐、阳新、宜陵,沛郡孔乡、方阳,山阳之杨乡,东莱之堂乡,临淮扶平等10个侯国在平帝元始五年之前国除,因而至新莽代汉,相比《汉志》增加25个新的县邑、35个新的侯国。
在剩余的85个侯国中,严乡、武平、汝昌、武安在此期间曾经复置,实际只有81个新的侯国。按照其侯国属性,大体可以分为王子侯国与非王子侯国两类。为了论述方便,分别绘制表2、表3如下。其中“《汉志》”一列表示侯国名目在《汉志》中存在的情况,“备注”一列主要是为了记录该侯国是否存在重名侯国。若是,则相应标示√,并在其后的括号内注明这些侯国的最终属郡。
王子侯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分封之后一般应当别属邻郡。《秦汉卷侧认为:“平帝元始元年广置侯国封东平、楚、淮阳王子,乃施恩于此数国,非以推恩令而置,故其地皆在汉郡中。”
《汉书·平帝纪》载,元始元年,“封宣帝耳孙信等三十六人皆为列侯”“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者,复其属,其为吏举廉佐史,补四百石”。王莽秉政之初,持续采取优待刘姓宗室的做法,《汉书·王子侯表》亦载:“元始之际,王莽擅朝,伪褒宗室,侯及王之孙焉;居摄而愈多,非其正,故弗录。旋踵亦绝,悲夫!”于此愈加可见平帝元始元年封置的特殊性,即“侯及王之孙”,西汉时期的王子侯国基本都是封予诸侯王之子,平帝元始元年则扩大到诸侯王之孙,尤为殊异。另外,楚、淮阳、东平等三国领域较为狭小局促,确实不足以封置36个王子侯国,因此汉廷完全有可能将此36个侯国封置于汉郡。
《秦汉卷》大胆打破这一成例,并进而据此考证出了20个侯国的属郡,分别为陈留外黄、平陆,汝南成阳,南阳新城、高乐,江夏安陆,沛郡釐乡、陵阳,魏郡成陵,琢郡阳兴,平原平纂,泰山平邑,齐郡西安,琅琊伊乡、胶乡,东海郚乡、承乡、合昌、就乡,临淮乐安。通过表2可以发现,以上20个侯国,除了陈留外黄、江夏安陆、齐郡西安乃《汉志》的县目外,其余17个侯国皆是之前封置的侯国。
据表2可以发现,平帝元始元年封置的王子侯国中,具有这种属性的侯国,还有宜陵、高阳、平通、昌城等,总计为24个。平帝元始元年总计封置37个王子侯国,所占比例相当之高,因而笔者认为《秦汉卷》的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可取性。至于剩余12个此种类型的侯国是否具有一致性,还有待进一步的证明。其中,见于《汉志》记载的有东海郚乡、承乡、合乡,汝南成阳,江夏安陆,陈留外黄,琅琊高阳、伊乡、胶乡,齐郡西安,信都昌城等11个县邑,因而应当增加了25个新的县邑。由于其中的东海郚乡,琅琊高阳、伊乡,信都昌城等4个侯国为《汉志》所载,因而增加的侯国应为32个。
此外,表2中的杏山侯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据《汉书·王子侯表》载,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封楚安王子成为杏山侯,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国除,同时还封置楚安王子不害为浮丘侯,亦在元鼎五年国除。《秦汉卷》认为平帝元始五年封置的杏山侯国,应当是封置于沛郡之中,实际上,存在另一种可能性,即元鼎五年杏山、浮丘国除之后还属楚国,至平帝元始五年再次别属沛郡。笔者怀疑这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哀帝建平二年,封置东平王子侯国严乡、武平,元寿元年,父大逆,免。元始元年复封,居摄二年,东郡太守翟义立严乡侯信为天子,败死。《秦汉卷》没有考证其侯国所在。《汉书·翟义传》载,居摄二年,“(翟)义遂与东郡都尉刘宇、严乡侯刘信、信弟武平侯刘磺结谋……而(刘)信子匡复立为(东平)王,故义举兵并东平,立信为天子”。东平国与东郡相邻,东郡太守翟义起兵之后之所以与严乡、武平侯联合,并能够很快“并东平”,应是二侯国在东郡境内之故。笔者推测,建平二年封置的严乡、武平侯国,应当分封之后别属于东郡。
此外,成帝绥和元年六月封广阳王子常得为方乡侯,王恢认为即《汉志》广阳国之方城。其实,从上文的考述可知,方城侯国于平帝元始二年封广阳王子,因而此处的方乡不应为方城,或是方城之乡邑,封侯后应当别属琢郡。由于以上60个王子侯国中,皆存续至平帝时期,因而新增加的县邑总计为49个,新增加的侯国为56个。
表3中的非王子侯国总计21个,卢乡、成武见载于《汉志》,因而《秦汉卷》认为二侯国分别隶属东莱、山阳郡,可从。宣平侯国在平帝元始二年绍封,《秦汉卷》无,可补。此外,宜乡、汝昌侯国分别在哀帝建平元年与元寿二年国除,因而至新莽代汉之时,表3中新增加的县邑为17个,新增加的侯国为19个。此外,汝昌侯国,表注阳谷,显然阳谷为县邑,应是汉末新增。《秦汉卷》无,可补。
汉成帝元延三年郡国103个,县道侯国1578个,其中侯国225个。至新莽代汉之时,《汉志》中的侯国国除16个,因而侯国减至209个,县邑总量则减至1562个。
汉成帝元延三年之后,新置王国3个,郡国数量增加至106个。封置侯国136个,有5个侯国重复封置,计有131个新置的侯国。除去侯国国除省并以及一些侯国与《汉志》县目一致以外,同时考虑新置的朱扶、阳谷、谷孰、安民四县,因而新增加的县邑为95个,新增加的侯国为110个。至新莽代汉时,总计应有县邑1657个,其中侯国数量为319个。
作者为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原文载《史学月刊》2018年第4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