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选派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员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根据潍坊市《关于印发〈关于选派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潍宣思文办发〔2025〕3号)要求,按照“以文化人、文化惠民”工作目标,计划向昌乐县文化需求强烈的社区(村),选派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员。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传播思想、服务基层、赋能发展为宗旨,坚持“派需结合、精准指导、激发内生、长效运行”原则,充分挖掘、盘活和提升现有文化资源与人才队伍潜力,择优选派“有站位、有情怀、有能力”的文化建设指导员下沉基层,变“送文化”为“种文化”,进而“创文化”,切实发挥文化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选派。聚焦基层文化资源供给不足、对接不畅等问题,按需派遣、精准对接,避免“一刀切”和盲目派驻。
(二)坚持依托现有。不另起炉灶,不新增机构编制,不增加财政预算,不增加镇村负担,充分依靠现有文化馆、图书
馆、博物馆、文艺院团、媒体、各学区学校、各协会及在外文化人才资源库。
(三)坚持培育优先。文化建设指导员重在指导、辅导、策划和链接资源,着力培养“带不走”的基层文化骨干队伍,提升基层自我组织、开展活动的能力。
(四)坚持效果导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以开会、填表、留痕作为评价标准,注重基层文化活力、活动质量、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的实际提升。
(五)坚持高效协同。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宣传、文旅、文联、教体、人社、财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选聘与来源
1.选聘对象:市级试点村由潍坊市委宣传部负责选派;县级试点村由镇(街、区)报送,县委宣传部审核选派,主要从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艺院团、新闻媒体单位等)、文联各协会、各学区学校、退休文化工作者、非遗传承人以及具有专长的优秀乡土文化人才中选取。主要标准是:
(1)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工作要求。
(2)具备文化专业能力。在社科研究、理论宣讲、文学艺术、非遗传承、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等领域具备专业素养和特长,能够为基层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
(3)具有为民情怀和组织协调能力。热心文化工作,有在基层干事创业的志向,能够带动资源下沉基层,能与群众、基层文化工作者进行有效沟通协作,独立开展工作。
(4)身体健康和责任心强。能够适应基层工作时间和环境要求,具有较强责任心,能按时完成各项服务任务。鼓励身体健康的退休专家参与。
2.选聘方式:采用“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结合镇街申报的文化需求情况,在8个市级试点基础上,再确定12个社区(村)作为第一批县级试点,每个社区(村)选派1名指导员,实行动态管理,聘期一般为1年。同步建立100人的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员人才库,为后续全面铺开打好基础。
3.来源保障:均为兼职或志愿服务性质,不改变原有人事关系,主要利用业余时间、弹性工作或项目制方式开展工作。定期公布指导员名单及派驻任务时间、指导项目等。
(二)职责与任务
每名指导员原则对接1个村或社区(派驻点),联系1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每月至少赴基层指导服务1次。具体指导内容包括:
1.负责基础调研与需求对接。指导员深入派驻点,摸清当地文化设施、队伍、活动底数和群众真实文化需求,形成需求清单和指导计划。
2.负责理论指导与技能培训。开展文化政策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移风易俗治理、新媒体宣传、科普教育、乡村阅读推广等方面的理论指导工作;发挥自身特长,对基层文化骨干、文
艺团队、爱好者进行戏曲戏剧、舞蹈、音乐、书法、绘画、摄影、非遗技艺、短视频等专业辅导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
3.负责活动策划与组织赋能。协助指导社区(村)策划举办具有本地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节庆文化活动、民俗活动、品牌活动,提升文化活动品质与群众参与度。
4.负责品牌培育与特色打造。深入挖掘当地历史文化、民俗风情、非遗项目等资源,协助培育“一村一品”特色文化项目,打造乡村文化名片。
5.负责资源链接与平台搭建。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基层引入上级文化单位的文艺活动、培训教育、全民阅读、公益电影等文化资源,促进城乡文化资源互动流通。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健全完善三级联动,宣传部确定1名县级联络员,负责对上沟通联络,同时与有关镇(街、区)、社区(村)联动配合,共同做好本地指导员的日常管理、信息统计和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属地配合,每个镇街宣传委员为属地联络员,与宣传部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本地指导员相关保障。加强归口配合,对上级对口单位推荐下派的指导员,本级相关单位要定期对接交流,强化自身业务能力,保障其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柔性派遣机制。每月可组织一次跨部门联席会议,每季度可组织一次座谈交流或现场观摩,以共商共建、经验共享,确保问题解决到位、资源协调到位、工作推进到位。根据指导员本职工作和基层需求,灵活采取“定期服务(如每
月固定几天)+项目服务(如针对特定活动或培训)+线上指导”相结合的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指导员、基层接待负担。
(三)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建立文化建设指导员资源信息库,实行定期培训制度,实现师资、课程、活动等文化资源共享、文化信息互通。同时,鼓励有能力的指导员结对多个相邻村社,或带动一个文化单位结对一片区域,形成集群效应,提高服务效率。
(四)建立需求导向机制。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挖掘、培育、整合、提升、推广等方式,按照“以文铸魂、以文兴业、以文促治、以文彰旅、以文聚才”分类推进,精准开展文化指导。派驻期间,每名指导员要结合实际为派驻点讲1场文化课、解决1项实际问题、策划1场特色活动,推进基层文化振兴。
(五)建立宣传推广机制。在“昌乐新闻”“今日昌乐”公众号、视频号、“爱昌乐”APP等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不定期刊发指导员一线事迹、典型案例;同时,积极梳理、总结和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向上级主流媒体平台推介,通过典型选树、宣传报道,扩大工作传播力、影响力,展现工作成效。
五、选派流程
(一)由各镇(街、区)汇总推荐社区(村)文化需求,形成需求清单。
(二)由各派出单位进行人选推荐,产生的人员由宣传部进行双向匹配。
(三)公布结对名单,开展指导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是推动基层文化振兴、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关键举措,切实将其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派驻工作有效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区)要切实履职尽责,主动做好联络对接与服务保障,为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与便利。指导员派出单位要予以充分理解与支持,保障其工作精力。指导员要扎根基层,发挥专业优势,确保服务指导实效。
(三)强化评估运用。建立以基层满意度和实际成效为核心的评价体系,重点考察指导服务频次与效果、活动组织质量、文化品牌培育及队伍带动能力。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其作为指导员续聘、评优及激励的重要依据;对不适应工作要求或基层不满意的,及时调整。
附件:1.昌乐县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员工作部门分工
2.潍坊市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员派驻名单
3.昌乐县首批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员派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