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的使命 激励我奋斗一生
——采写有关毛、周、邓、林等人文史资料的体会
我今年71岁,是山东省昌乐县第三、第四届政协委员。在县政协的指导、栽培下,政治觉悟有了显著提高,参政议政意识大大增强,即使退休以后,也仍然牢记政协委员的使命,并根据自身情况,将参政、议政重点转移到了整理文史资料方面。退休10多年来,我在省内外20余家新闻媒体上刊发有史料价值的稿件近百篇,如“亲历上甘岭战役”(《联合日报》2008.7.19)、“人民空军史上的一颗明星”(《老干部之家》2004年第九期)等。特别是近6年来,我还在10多家媒体上发表了有关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邓颖超(全国政协)主席和林彪的十几篇、具有较大史料价值的文章。我所以能在晚年继续发出一点光和热,是老政协委员的吏命感给我注入了活力和动力。在此过程中,我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有以下几点。
“扑风捉影”抽“蛛丝”
有一天我在街上闲逛,听到了两个穿警服人的对话:“听说咱局路来谦局长是从8341部队转到地方工作的。”“我还听说他给毛主席当过内勤呢。”听到这儿,我灵机一动,马上想到,这可是个好资料。于是,我快步走到二人跟前,自我介绍说:“我是宣传部退休的。请问您局的路来谦局长,真的当过毛主席的内勤吗?”“我也是听人家说的。”其中一位民警说。“那他现在在哪?”“听说他退休后在乔官镇一个果园里种果树。”另一位民警说。
事后第二天,我根据这个扑风捉影得到的蛛丝马迹,借了一辆桑塔纳轿车,驱车35里,匆匆赶到乔官镇,并打听到了路来谦所在果园的具体地点。可是,与他通电话以后得知,他正在外地办事,并不在果园里。按照约定,第三天的早饭后,我赶到了路来谦在县城的住处。我说明来意后,路来谦热情的接待了我。
经过一上午的详细交谈,我了解到,路来谦是1964年8月,以“政治特种兵”的条件参军入伍的,被分配到中央警卫团二营四连五班当战士。先在北戴河执勤,后于1966年6月调中南海8341部队,是一大队一中队的战士,具体负责毛主席住区的警卫。1968年2月,又调到毛主席办公室,做内勤工作(公务员),直至1973年8月,才离开毛主席办公室。他在中南海度过了整整8个年头,其中有5个年头是在毛主席身边度过的。他对毛主席衣食住行的情况了解的比较多,感受也特别深。根据他的叙述,我以路来谦口述形式,写了一篇《在毛主席身边工作的日子》的回忆文章,文章从“对自己不搞一点特殊”、“对亲友处处从严要求”、“对战士事事关心爱护”等三个方面,展现了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廉洁自律的伟大胸怀和伟人风范。文章寄出后,被《山东老年》杂志(2003年12期)刊登了。
2007年底,我又听人说,老路与毛主席的小女儿李讷照过合影。我扑捉到这一信息后,再次来到老路家。老路的妻子老陶从相册上翻出了老路与李讷、老路与我的老上级、原中共中央副主席王东兴等人的合影。我按此线索,请老路谈了与李讷的交往。老路饶有兴趣的谈了毛主席派我当“娘家人”,到南昌“五?七”干校,参加李讷婚礼的经过。从而使我了解到,毛主席送给心爱小女儿李讷的“嫁妆”,就是唯一的一套39卷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李讷的婚礼十分简朴,只在“干校”伙房里炒了八个菜,喝了几斤红葡萄酒。这是伟人及其晚辈带头破旧立新、移风易俗的光辉典范。事后,我将此内容写成了路来谦的口述文章:《我是毛主席派去的“娘家人”》,在广东省《老人报》(08.4.30)以显著位置发表了,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
闻风而动挖“珠宝”
2007年冬,我听到周恩来总理的侄子周保章,应邀到昌乐县给党政干部作革命传统报告的消息以后,立即找到《昌乐报》的总编、记者,并请他们与自己一起去挖“珠宝”,共同在昌乐宾馆拜访了周保章老人。从交谈中了解到,周老既是周恩来总理的侄子,又是他过继的嗣子。1961年2月初,周老应邀到北京与周总理一起过春节时,总理嘱咐他要“扎根基层,永远做普通劳动者”。周保章牢记七伯的教诲,真的在青岛通用机械厂干了一辈子,直至离休。我把了解到的情况,写了一篇“我与七伯周恩来在北京过年”的稿件,不久便被上海的《档案春秋》杂志以较大篇幅刊发了(2008年3期)。
在拜访周老的过程中,我还了解到,周老手中还存有原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周总理夫人邓颖超,给周老的近50封信。我认为,这些原始信件一定很有史料价值。所以,我于2008年6月,乘火车专程去青岛,到周老家中,再次拜访他,并请他拿出了所存信件。此后,我又写了周老的一篇回忆文章:《七妈邓颖超给我的两封信》,后被河北省《档案天地》杂志(2008年8期)刊用了。
确保准确无失误
我深深懂得,写大人物,特别是写伟人的稿件,事关重大,政治责任很强。所以,写这类稿件,我特别慎重,哪怕是一个小小细节,我也要弄清楚,决不允许出一点失误,以免给大人物造成不良影响,或在群众中造成某种错觉。所以,在写作过程中,凡是我拿不准的情节或小细节,总是去追问当事人,以求准确;而当事人对细节有些模糊时,我就再去查阅有关资料,直至弄清楚为止,决不马虎从事。我在写《在毛主席身边工作的日子》一文时,由于当时记录的不明确,初稿时写的是:“主席在六十年代初自动将工资降了400元。”到底是从多少元降了400元?降后到底还能拿多少钱?这个叙述太模糊。如果是从几千元降了400元,分量就太轻了,意义也就不大了。所以,我再次登门拜访路来谦,老路给了我明确答复:“是将工资从600元降为400元。”这真是一字之差,意义大不相同。我回去后,按老路的答复改了原稿。
我在为原中共中央副主席、国防部长林彪的随卫警卫员,8341部队二大队六中队一分队长吕学文(后转业到昌乐农机局工作,已退休),写回忆文章时,老吕只想到自己住北戴河58号楼,对林彪住几号楼记不清了,说可能是86号吧?这可难坏了我。如果把林彪住的楼号写错了,会大大影响文章的真实性和可信性;昌乐去北戴河千里之外,又不能亲自去核对,怎么办?最后,我去县图书馆、新华书店查资料、买书,最后终于从远方出版社出版的《林彪全传》和《林彪反党集团的覆灭》等书刊中,找到了明确答案:林彪在北戴河住96号楼。我按核对好的内容,写出吕学文回忆文章《亲历林彪出逃的前前后后》,被北京的《老人天地》杂志长篇幅刊用了(2005年5期)。
我在写《七妈邓颖超给我的两封信》一文时,起初写的一个情节是:“特给你寄去《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一本。”(当时该书一般干部很难买到。)但该书是怎么来的呢?我当时的记录未记清楚,也没追问。所以,我先查阅了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见证,周恩来邓颖超夫妇与山东》一书,后又三次打长途电话(前二次未打通)询问周老,并请周老寄来了那两封信的复印件。弄明白细节后,将原文改写为“特从(你)伯父和我的《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抽出一本送给你。”这样一改写,不仅明确了书不是从书店里随便买来的,而且充分表达了周总理和邓主席对他的政治关怀和希望。
我写大人物的资料,还在《中国档案报》、《老年学习生活》、《天津档案》、河北省《书刊报》、《文史精华》、贵州省《文史天地》、湖北省《当代老年》、陕西省《金秋》等报刊上发表过。
我现在身体还算健康。我要继续发挥我这个老政协委员的光和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