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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7-07-20 19:53
鄌郚总编

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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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1楼] 发表于:2018-12-3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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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祥  旧俗,父母死后一周年的祭礼,称之为小祥。《仪礼·士虞礼》:“期(jī)而小祥,”郑玄注:“小祥,祭名。祥,吉也。”小祥是葬后服丧期的一次较大的祭礼,祭后可稍改善生活及解除丧服的一部分。据<<礼记·间传》载:父母之丧,过了小祥,孝子可以由过去的“居倚庐,寝苫枕块,不说绖带”,改变为“居垩室,寝有席”,即住在不加涂饰的房屋里,睡觉时也可以用普通的席子,饮食方面可以“食菜果”。服饰方面“练冠縓缘”、“男子除乎首,妇人除乎带。”为什么男子要先从首绖除起,而妇人又先从腰带除起呢?因为“男子重首,妇人重带,除服者先重者。”
  小祥之俗,沿袭甚久。《新唐书·礼乐》记载了唐代小祥风习:届时“毁庐室为垩室,设蒲席。垩室者除之,席地。主人及诸子沐浴栉翦,去首绖,练冠,妻妾女子去腰绖。”宋·司马光《书仪》对宋代人死后行小祥祭礼,也有详细的记述:“小祥前一日,主人及诸子俱沐浴栉发翦爪。《礼记·间传》曰:‘期而小祥,男子除乎首,妇人除乎带。’今人无受服及练服,小祥,则男子除首绖,及负版,辟领、衰;妇人截长裙不令曳地而已。”清·吴荣光《吾学录初编》载:“《通礼》曰:‘期而小祥,于忌日行事。厥明丧主以下及期亲就内外位,哭尽哀,焚香,进馔酒,读祝,行礼。’祥,吉也,由小祥而大祥,渐即乎吉也,至是丧主以止朝夕哭。惟朔望未除服者会哭。其遭丧以来,亲戚之未尝相见者,相见虽已除服,犹哭尽哀,然后叙拜。”可见小祥之俗,至清代仍有。
  这一习俗,在古代小说、戏曲中也有所反映。唐·薛用弱的《集异记·赵操》说赵操“及家,相国(赵操文)薨再宿矣。操过小祥,则又入出,岐路木石,峰峦树木,皆非向之所经也。操亟返,服阕,因告别昆弟,游于江湖,至今无羁于世。”宋·俞文豹的笔记小说《吹剑录外集》有这样一段记述:“温公曰:世俗信浮屠,以初死七日至七七日,百日、小祥、大祥,必作道场功德,则灭罪生天,否则入地狱,受剉烧舂磨之苦。”著名古典小说《三言》记述了许多古代的风俗人情,其中提及小祥习俗的有多处。《醒世恒言》第三十三卷《十五贯戏言成巧祸》中刘大官人死了,崔宁和刘大官人的小娘子被错斩,只剩下刘大娘子,回到家中守孝过日。其父亲劝她改嫁。大娘子说道:“不要说起三年之久,也须到小祥之后。”将近一年,父亲见她守不过,便吩咐家人去接她,说:“叫大娘子收拾回家,与刘大官人做了周年,转了身去罢。”《喻世明言》第一卷《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写道:蒋兴哥的父亲死了,安葬事毕,众人撺掇兴哥成亲。媒人去兴哥岳父家提及此事,王公推辞说:“我家也要备些薄薄妆奁,一时如何来得?况且孝未期年,于礼有碍。便要成亲,且待小祥之后再议。”光阴如箭,“不觉周年已到。兴哥祭过了父亲灵位,换去了粗麻衣服,再央媒人到王家去说,方才依允。”高明的著名悲剧《琵琶记》第二十九出《乞丐寻夫》中对赵五娘孝敬公婆有一段精彩生动的描写:且说赵五娘葬了二亲,扮作道姑,身背琵琶,沿途卖唱上京寻夫。走前,她画了一幅公婆的像,以便“小祥忌辰,展开与他烧些香纸,奠些酒饭”,尽一点孝心。这寥寥数笔,活托出一个“孝子贤妻”的典型形象。亦从中窥见宋、元时期,小祥习俗之盛行。(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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