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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8-12-25 22:16
鄌郚总编

益都县图志 人物志·列女传(卷42)

  
  吾读《县志·列女传》,不禁三叹而掩卷也。以一邑之大,由周以来二千余年之久,而所传列女不过数人,典籍亡欤!采访疏欤!抑何失传之多也?我朝褒扬节烈,迈于往古,煌煌棹楔,闾里有光,乃至穷乡僻壤,贤母孝妇之轶事,贞女孝女之奇行,皆据采访所及登诸邑乘。所以阐遗微而扬芳烈者,可谓至矣。虽不必人人有传,而氏族俱存,即大节不没,亦风励薄俗之一端也。作《列女传》。(补)周朝 杞梁妻
  (旧《县志》首载辟司徒妻,未知何据;又有颜文姜,系博山人。今俱不取。)
  杞梁妻,佚其氏。杞梁袭莒,殁于城下,其妻赴之,曼声哀哭,城为之崩。扶柩以归,齐庄公遇诸路,遂将吊焉。辞曰:“有先人之敝庐在。”公遂吊诸其室。既葬,不食,援琴而歌曰:“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事见《琴操》。一曰:杞梁妻投水死后,其妹朝日哀之,为作此歌。)投水而死。
  (以《檀弓》及《列女传》齐乘修。左思妹芬《杞梁妻赞》曰:造命不改,逢时险屯。夫卒莒场,郊吊不宾。哀崩高城,诉情穹雯。遂赴淄川,托躯清津。
  按:杞梁故里,旧《府志》在府城西北十五里,《县志》同。咸丰《府志·列女传序》曾引华周杞梁之妻,独不为立传,何欤?今取以冠传首,以故里可据也。)
  南燕 慕容氏
  慕容氏,南燕主德之女,段丰妻也。少有才慧,善书史,能鼓琴。
  德既僭位,署为平原公主。年十四,适于丰。丰为人所谮,被杀,德强令改适寿光公余炽。慕容氏谓侍婢曰:“我闻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段氏既遭无辜,不能同死,岂复有心于重行哉。今主上不顾礼义,逼我改嫁。不从,则违严君之命矣。”于是,择日交礼,伪辞以疾,既而自缢。密书裙带曰:“死后,当埋我于段氏侧。”及葬,男女睹者数万人,莫不叹息曰:“贞哉,公主!”
  (以《十六国春秋》修)
  五代 李氏
  李氏,王凝妻。凝,家青齐之间,为虢州司戸参军,以疾卒于官。
  家贫,一子尚幼。李氏携其子,负其遗骸以归。东过开封,止旅舍。
  旅舍主人见其妇人独携一子,而疑之,不许其宿。李氏顾天已暮,不肯去。主人牵其臂而出之。李氏仰天长恸曰:“我为妇人不能守节,而此手为人执耶,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即引斧自断其臂。路人见者,环聚而嗟之,或为之弹指,或为之泣下。开封尹闻之,白其事于朝。
  官为赐药封创,厚恤李氏,而笞其主人。
  (《五代史记·杂传序》)
  金朝 张氏
  张氏,李英妻,益都人。英,初为监察御史,在中都,张居潍州。
  贞佑元年冬,大元兵取潍州,入其家,张氏尽以所有财物与之。既而,令张氏上马,张曰:“我尽以物与汝,犹不见赎耶?”答曰“汝品官妻,当复为夫人。”张曰:“我死则为李氏鬼。”顿坐不起,遂见杀。追封陇西郡夫人,谥“庄洁”。英仕至御史中丞,有传。
  (《金史·列女》本传)
  元朝 冯氏等
  冯氏,秦江妻。夫卒,守节。大德九年,旌。(旧《府志》、《山东通志》)
  丁氏,张嵓妻。至元间,旌。(旧《府志》)
  许氏,蒋义甫妻。夫卒,与妾张氏相依守节。至正十七年,毛贵乱,皆投井死。(旧《府志》、《县志》、《山东通志》)尼氏,杨和卿妻。夫卒,无子,矢志守贞。毛贵之乱,城陷,自缢死。(《旧志》)
  段氏,刘朝纲妻。朝纲为行省理问,卒于官。讣闻,与其妾宋氏俱缢死。(《县志》、《山东通志》)
  状元普颜不花妻阿鲁真。至正十七年十一月,明兵破益都,其夫不屈死之,妻与妾及子女,皆投井死。
  明朝 曹明达等
  曹明达,不传其父名。性至孝,终身不嫁,以养父母。有北宫婴儿子之风。载明《一统志》。(《府志》。《通志》属之元)张氏,生员长中女,潘文化妻。夫卒,自缢柩侧。(府《县志》)某氏,张孝妻。孝与恶少鲁东友,东窥孝外出,夜持刀入其室,逼。不从,乃杀其儿。氏愈忿詈,遂杀氏,且刳其腹,时方有娠也。
  东入时,一婢方在室,东斫之仆地。东去,乃苏。明日,官捕杀人者。
  问婢,婢曰:“吾熟,其人特不知姓名耳。”官乃饬其邻里皆至前,使婢辨之。东至,婢指目之一。讯而伏,东论死。女得旌。事在嘉靖初年。(《旧志》)
  某氏,佚其姓,临朐人县人,李守智妻。夫卒,自缢死。冯子履施棺瘗之。(同上)
  魏氏,贾覸妻,寓居诸城。夫溺于水,尸沿流而下,魏亦沿流从之。众救,得免,乃不食。舅姑父母劝谕之,终不食。防少懈,投缳死,年二十二。万历元年八月事也。诸城邱橓为举其事于县。
  张氏,臧善妻。家贫,赁屋以居。万历八年,夫卒。有富室求娶者,痛哭叱去之。无子女赀产,以女红自活。冬寒冻饿,主人妇夜闻呼臧善声。比晓视之,已缢死矣。
  赵氏,王政妻。夫卒,守节。正统六年,旌。(府《县志》)封氏,莒州人,曹仪妻,尚书凯子妇也。嫁一年,而仪卒,封誓守终身,不窥庭戸。蓄一老妪,采野蔬自给,五十余年如一日。(《旧志》)
  冀氏,姜绮妻,延安府通判九皋女,知州汉子妇也。夫病革,誓与同死。夫卒,家人以抚孤劝止之。冀粗衣缟素,历四十年。抚二子岳、仑,皆成立。(《旧志》)
  王氏,刘汝嘉妻。夫卒,守节。宏治间,旌。(同上)南阳府知府杨应奎祖姑姊妹二人,乃元驸马伯颜察儿孙女也。旧居宛平羊巿角头。值洪武鼎革,遂以羊为姓,随父奔青。又改为杨氏。
  及笄,父为择配,坚辞曰:“我两人生值不辰,肯以金枝玉叶下配编氓哉?”终身不字,俱至上寿。卒,葬城西东埠,至今二冡并列焉。(府《县志》)
  高豸女,年十余岁,豸以舟师击贼,中炮舟碎,尸溺于海。女闻变,至海滨,哭三昼夜,尸浮水,因得棺殓,扶柩归葬。勺水不入口,以殉。事闻得旌,立石墓侧,曰“节烈孝女之碑”。事在正德时。(以《高氏家传》修)
  潘氏,佚其夫名。居东关巿北。夫卒,无子,杜门自守,纺绩为活。既老,不能食力,则出衣具等鬻之。或馈之,终不受。既又拆其屋瓦易粟。冬寒,室破,冻饿以死。乡人哀而葬之。后百余年,老儒陈朴乃传其事以语人。(《通志》以为元人,今从《旧志》。)高氏,刘宇妻。年十九,夫卒。家贫,事姑董氏,扶遗腹子元夫成立。姑卒,居丧中礼。嘉靖三十八年,旌。(《旧志》)林氏,生员郝相妻。夫卒,抚妾子继祖成立。年七十余卒。(同上)周氏,陈子和妻。年十七,归子和。三年,夫卒,生遗腹子。家贫,奉姑教子,苦节以终。嘉靖三十九年,旌。(同上)刘氏,董汝瀹妻。年十九,夫卒,子椿尚在襁褓。姑老,家贫,纺绩事姑。姑卒,丧葬以礼。椿既长,为郡诸生。(同上)陈氏,崔章妻。年二十一,夫卒,贫不能葬,女红自给,与灵相守。虽戚族罕觏其面。(同上)
  陈氏,刘嵩妻。年十七,归嵩,生一子而寡。屏服饰,躬纺绩,以养舅姑。姑亟称其孝,戚党无闲言。(同上)郝氏,冀尚俭妻。夫卒,事姑抚孤,绝甘茹素,冬月不衣绵絮者,数十年。饮水异器,不与家人共盎缶。苦心卓行,白首如一。子道隆,万历间举于乡。郝年七十余岁,旌。(同上)
  贾氏,尚书陈经妾。经卒,贾年二十,子梦璜幼,贾抚教之。长娶李氏,乐安太仆卿舜臣女也。年十九,梦璜死,生遗腹子彬。长为诸生,娶钟氏。彬又死。时,家已中落,李与钟食贫守孤,至衣食不给。官为旌表,月给米一石,立坊于门。(同上)梁氏,石茂华妾,守节四十年,扶子愔成立。(旧《府志》)程氏,杨芬妾,守节五十余年,训子录为诸生。(同上)宫氏,王鈗妻。年十六归鈗,生子池。而鈗卒官,年止十九,又生遗腹子曰漫。姑老,池甫免怀,而呱呱者又在抱,义不可死。析爨后,受室二楹,又于燬火,结茅栖止。余地尽为夫弟所并,宫亦不之校也。后为池娶妇陈,颇知孝养。而家徒壁立,或并日而食,卒以饿死。(《旧志》皆无传)
  崔氏,周枢妻。(见钟羽正《周标墓志铭》。崔氏,标之嫂也。)冀氏,王世凤妻,尚书炼女,尚书基子妇也。夫卒,无子,守节,年逾六十。有女,嫁生员白所怀。所怀卒,归于母同守。世凤弟世麟妻邢氏,尚书玠女。夫卒,抚孤任成立,娶石氏。未几,任又卒,石亦依姑,苦守以终。两世四节出于一门,亦可称也。(新《府志》)陈氏,尚书经女,临朐诸生冯惟直妻。于归二年,夫卒,生遗腹子,不育。剪发茹素,独居一室,家人罕见其面,垂五十年。万历三十九年,旌。(《旧志》)
  陈氏,姜岚妻。夫卒,守节。万历二十二年,旌。(按:陈氏于归五年而岚卒,止一女,适临朐尚书琦。见琦所撰《陈孺人墓志铭》)邱氏,南京人,郎中董汝翰妾也。夫卒,抚孤,备尝艰苦,至八十余卒。子李封,尚书;孙可威,尚书。万历三十六年,旌,大学士叶向高为作传。(府、县志)
  马氏,李彦聘妻。夫卒,抚孤成立,事姑白首不懈。年八十余,卒。万历四十年,旌。(府、县志)
  张氏,薛昆妻,金岭镇人。夫卒,触槐不死。抚子近栻为诸生。
  万历四十年,旌。(《旧志》无传)
  钟氏,齐振基妻,赠滑县知县洲女。又:刘元庆妻,尚书羽正女。
  又:石之屏妻,赠佥事羽教女。夫卒,抚孤,皆以节终。(《旧志》)王氏,生员毕竟选妻。夫卒,姑老子幼。无何,子又死。依姑为命,守节终身。学道吴某表其门。(《旧志》)赵氏,监生黄相继妻,年二十一归相。舅姑老,前室遗一子三女,并幼。赵事舅姑孝,抚子女如己出。越二年,相病,誓以死从。相勉以抚孤,引子女付之而卒。赵泣受遗命,执子女手,痛绝复苏,经纪丧葬毕。事舅姑,抚子女,养生送死婚嫁,无失礼。人以为义继母之亚云。(府、县志)
  赵氏,徐政妻。夫卒,舅姑老,子幼。赵孝亲抚孤,乡党称之。(同上)
  党氏,徐彦龄妻。十七于归,六载夫卒,遗孤化龙尚幼。党日夜求死,家人百端劝谕,乃矢志守。纺绩养舅姑,抚教化龙为诸生,人称贞孝焉。(同上)
  杨氏,林茂松妻。夫卒,抚孤成立。旌。(《旧志》)宋氏,生员穆深远妻。夫卒,抚孤。旌。(旧《县志》)高氏,生员傅从周妻。夫卒,守节,事姑孝敬,教子为诸生。学道吴某表曰“贞孝”。(府、县志)
  其夫亡抚孤者有杜氏安达妻,贾氏文彤妻,苏氏傅铎妻,石氏王之藩妻、知县凤女,王氏李朴妻,王氏文庆妻,陈氏孟炳妻,张氏王应登妻。(旧府、县志)
  张氏,冀岫妻,侍郎炼孙妇也。夫卒,张年二十八,四子俱幼,张勤纺绩,教子勿替家声。年八十有三卒。次子之元,永和知县;三子之益,凌县训导;季子绍芳,进士,漳平知县。(《县志》)淑人王氏,指挥高殿邦妻。年二十五,夫卒,子承祚甫二岁,苦志守节,教子成立袭爵。七十岁卒。(府、县志)蒋氏,监生房征妻,杨州府同知如苹女。性严毅,言笑不苟。夫卒,年二十七。教二子星朗、星显,俱有声庠序间,星显名尤著云。
  (《县志》)
  邵氏,徐继先妻。夫卒,守节,旌。(府、县志)杨氏,董佑妻,尚书可威子妇也。事舅姑以孝闻。夫卒,无子,杨年十八,苦节五十余年。(同上。《旧志》云:父都宪公。按:《杨邦宪传》,拜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殆即杨氏父也。)
  王氏,刘闻诗妻。年二十,夫卒,子甫三岁。舅姑欲嫁之,坚守不移。子又早亡,抚其孙以老。(府、县志)
  冯氏,刘某妻。夫遇兵被杀,冯携四女出避,免焉。纺绩务农,治家谨严,节操凛然。(《县志》)
  王氏,刘毓长妻。夫卒,守节。
  邵氏,张舜臣妻。夫卒,抚孤。
  杨氏,冯汉妻,甘肃巡抚锦曾孙女。夫卒,守节。
  阎氏,周秉德妻。夫卒,守节。(以上皆府、县志)邓氏,王诗妻。嫁一年,夫卒。邓请于舅,营两圹。未葬,而生一女,不育。将葬,又请焉。舅不许。邓缢死。
  胡氏,张浩然妻。夫卒,舅姑欲嫁之。不从,缢死。
  姜氏,石荩妻。夫卒,缢死。
  刘氏,杨开春妻。天启时,值寇乱。开春将出避。刘曰:“君请自为计,我惟一死,无念也。”寇至,曳之行。过肆,取屠者刀自刎,死。
  王氏,夏莲妻。年十八,归莲,无子。莲病笃,请于父母曰:“儿死,当嫁妇。”王闻之,曰:“我心如石。嫁何为者?”已而莲卒,王号泣,缢于柩侧,年二十一。崇祯间,知县介松年表其门。
  朱氏,生员郭凤继妻。年二十二归凤,凤已五十矣。逾六年,凤病笃,以朱为念。朱会其意,凤甫属纩,即自经死。知县张文烶表其门。(据采访云:乐善乡施家庄人。有高有闻撰碑在庄前。  《旧志》皆云妾,今据高有闻所撰墓碑改。房可壮诗云:“缟带麻衣忍泪裁,掷将箕帚委尘埃。三生原自鸾为镜,一死依然凤作台。黄鹄无劳悲母节,柏舟何用誓河隈。千秋彤管香常在,愧杀须眉混草莱。)
  某氏,赵变妻,郑墓店人。遇兵变,掠之马上。氏骂不绝口,遂遇害。(《县志》)
  杨氏,襄霞女,邵陵奉国将军朱常渐妻。崇祯甲申之变,常渐携子南奔,遂依母家。常渐卒,氏终日涕泣不食,欲自经,家人守之。
  月余,得间,卒缢死。(以杨延嗣撰小传修)
  清朝 仇氏等
  仇氏,淄川生员王玙妻,明南京兵部尚书维桢女也。夫卒,年二十三,子甫周岁,矢志不嫁。子四岁而殇,或有摇其志者,仇曰:“守节者,守夫之节,不在子之有无也。”夫兄怜其节,以子乔年为之嗣。
  仇抚育之,教以读书。顺治二年为诸生。又十三年,仇乃卒。(《旧志》)王氏,张廪妻。夫卒,王方有娠,誓以死殉。姑曰:“汝死,则张氏绝矣。”王泣曰:“倘生女,若何?舅尚健,不如纳妾,以图立后。”
  已而王生子。舅纳妾崔氏,亦生一子。里人贤之,康熙二十七年,建坊旌表。(府、县志)
  孙氏,临朐人,冯凌妻。凌素羸疾,孙于归逾岁,凌卒,孙将以死殉。妻党劝立孤,以延夫嗣,乃强起。孤旋殇,孙荼苦二十余年。
  宗人又为立嗣,孙乃卒。(见《李南涧文集·代冯氏祭节妇孙氏文》)徐氏,浙江秀水人,泸州知州绅之女,冯冲妻,麻哈州知州又兴之子妇也。十七于归。二十八岁,冲卒,随至贵州官舍,及又兴卒于官。徐间关数千里,扶榇归葬。继又葬其姑,皆如礼。抚从子为后,爱如己出。守节四十九年。殁后,里人为请于学使,表其门焉。(以《邑先辈纪略》修)
  安氏,仇兆昌妻。夫为延平守备,殁于王事。安,年二十五,独扶榇万里,归葬。守节三十余年,旌。(以上皆康熙年旌。)胡氏,张世勋妻,东关人。夫卒,抚子永升,娶妇徐氏。明崇祯十六年,永升卒,子登甫六岁,长娶王氏。国朝康熙初,登又卒,无子,以族子德修嗣。后三十年,同里刘三杰请于官,表其门。(以新、旧《府志》修。安致远《三节妇传略》曰:胡氏,嫁益都东关民张世勋为妻,生子永升。而世勋死,胡氏年三十七岁而寡。为子永升娶妇徐氏,生子登。甫六岁,而永升死。徐氏年二十四岁而寡。两嫠抚一孤。及长,为娶妻王氏。而登又无子死,王氏年方二十七岁而寡。嗟夫!不知彼苍何憾于张氏,而夺其三世之孤,使彼三孀者,若哀猿啼鹃,聚哭一堂。视其家,则蓬门荜窦也;问其业,则咽糠衣鹑也。胡氏事姑以孝闻,而徐氏之孝如其姑,王氏事两孀姑而一如其两姑之孝。三人者,矢志相依,凄风苦雨,破屋漏舟。值明季,天崩地阤、沧海横流之日,虽累叶簪缨之家,鲜不震悼,窜易以丧其所守。而三人百折不回,九死靡他计。其先后五十六年来,如历冬而不见一春,常夜而不获一旦。
  竟以填海移山之志,为存亡续绝。如君薨,世子殂,而其家相宗臣,深谋秘计,以婴杵之智,竭张陆之忠,匿山蹈海,旁搜远继,以存吾君一线之血嗣。仍过继其族子德修以为后,迄于今。徐氏先卒,胡氏年九十余卒,独王氏存耳。王氏督德修以儒业,而德修亦洁行诵读,有声庠序间,是天之所以报三孀者,固未有艾也。嗟夫!六十年中,吾郡钟鸣鼎食之族,大半归于白衣苍狗之变幻。
  而三孀者,自臬司而下,皆具绰楔,以表其里。如冱寒之遇阳春,永夜之值初旭。则是富贵福泽之没有,不如穷愁忧患之幽贞苦节,历久而弥芳也。  按:
  《新府志》不录胡氏,殆因垂四十岁乃寡,与今例年限不符也。今仍牵连书之,实则胡氏孝姑抚子,又为子妇抚孤,孀居五十六年,寿几百岁,亦自可旌也。)冯氏,王嘉宾妻。刘氏,生员高源妻。赵氏,唐世芳妻。吴氏,郭大业妻。皆夫卒守节,康熙年旌。(新《府志》:赵氏雍正十三年旌。)薄氏,石邦庆妻。夫卒,守节。(以上,皆《通志》。)张氏,赵世范妻。夫早卒,抚遗腹子成立。事姑以孝闻。(《府志》)
  邢氏,王世麟妻。夫亡,抚孤任成立,娶石氏。任又天,石奉姑同守终身。(同上)
  房氏,冯辅世妻。夫卒,事舅姑,抚孤,节孝并著。(同上)任氏,寿光人。及笄,归尧沟人周彦佳。年二十三,彦佳卒。后八月,生遗腹子维岳。茹荼抚孤,苦节六十四年。康熙五十五年,卒。
  寿光安篔撰文,表其墓。(以《墓表》修)
  杨氏,高孔谋妻。归孔谋,生一女,而夫卒,妾王氏先夫死,遗子周岁。杨抚之如己出。尝负姑渡阳水,水骤溢。时,女方六岁,随其后。杨不及顾女,竟亦无恙。人以为孝感云。(《府志》)刘氏,董尚治妻。年十九而寡,抚孤志泰,娶赵氏。又早卒,子应桂妻宋氏,又十九岁而寡。三世早孀,并以苦节抚孤终。宋氏子文辉,岁贡生。(《府志》)
  张氏,张瀚妻。夫卒,家贫,抚孤,事舅姑,以孝称。(《府志》。
  此与烈妇张显存妻,皆同姓为婚者。《通志》论之曰:同姓之婚,礼刑胥戒,所以秉伉俪之大防、扩造端之全量也。然而孤芳劲节,不违天常。揆之命言,岂由弱质?故附于简,未以著徽音。后之托丝罗者,尚其遵周公之名教,而毋藉口于鲁昭之知礼也哉!  又《通志》曰:邑乃青社,权舆天齐,弁冤水深土厚,毓异钟奇,节烈之载,宜乎指不胜屈矣。今就现在题旌者寥寥不过数人。考:
  《邑志》成于康熙初年,所叙多系故明巾帼。至《郡志》续修于壬辰癸巳之后,相去几六十年,岂无步武前徽、接踵懿范者?而随得随收,不分时代,其人其世,莫得而知。彤管之扬,能无遗憾也哉?)
  赵氏,孝悌乡棘林庄赵香女也。未笄,其夫从军南方,数年无耗。
  母念其待年已久,又传闻异辞,微示以别图。女不应,再问之,信誓旦旦然。康熙二十五年,夫北归,始得结俪,女年已二十九矣。以笄年计之,守志者十九年不变。人比之苏子卿云。(以张贞书《两节女事》
  修)
  杨氏,张正明妻。乾隆初年,旌。
  杨氏,田璜妻。年十七,适璜。越六年,生子保忠、保诚。而璜卒,逾月又生保才。杨抚三孤,矢志不嫁。保忠长,娶高氏。高至,保忠疾已笃。高侍汤药者三月,保忠卒。高恸绝,复苏,姑泣曰:“昔汝舅殁,吾以养亲抚孤,弗敢死。今天不佑汝,夫又夭,汝复以哀殒生,是重伤吾心也。”高乃节哀,尽礼事姑三十余年,以保诚次子铫为嗣。
  徐氏,董旺泉妻。妾卞氏,乾隆八年旌。
  郇氏,李文渊妻。娴礼仪,工女红。归文渊,执妇道甚谨。夫卒,誓以死殉。家人劝之,乃强食。以文涛子章韩为嗣,抚如己出。郇六十年,符旌格矣。章韩欲鬻田以请,郇不许,曰:“节者,妇人之常。
  吾岂为名乎?”至道光二十年,总坊内旌,盖郇以乾隆三十二年寡,距得旌已七十有四年矣。
  刘氏,房浩妻,刘廷璧女也。年十八,夫卒,无子。舅姑哀其少,欲嫁之。刘誓死以守,择族子某为之嗣。乾隆五十年旌。
  李氏,窦栋妻,候选州判李远女也。嫁不逮,事舅姑,奉庶姑谨。
  年二十二,夫卒,惟遗一女,以夫从子永立嗣。窦故家贫,李尝辍簪珥,躬纺绩以佐衣食。既寡,持家尤勤,子女婚嫁,皆俭而中礼。永立年三十一卒,妇某氏亦依姑守节。乾隆五十一年,李得旌。
  郑氏,马尔哈妻。年十九,夫卒,无子。舅姑欲嫁之,郑闻,潜自缢,遇救不死。舅姑哀其志,善视之。郑事舅姑亦谨。舅殁,姑病风痹,饮食转侧需人。郑侍之二十年如一日。年八十有一卒。乾隆五十四年旌。
  赵氏,郄湖妻。十七于归,越二年,夫与姑他适。适越独居,有贼破窗入,逼与奸,以斧惧之。终不从,贼碎其脑,尸立不仆。乾隆五十六年,旌。
  王氏,唐克巳妻。乾隆五十八年,旌。
  冯氏,房沅妻。乾隆六十年,学使阮元表其门。
  曹氏,王溥妻,安定草庙庄人,附贡、驰封东平州学正际唐女也。
  乾隆六十年旌。
  何氏,李文藻继妻。少读《论语》、《孝经》、《女诫》诸书,长工女红,举止端重。文藻丧偶,闻其贤,聘之。抚前室子女如己出。逾年,文藻卒于官,何年二十五,欲从死。文藻妹劝之抚孤,乃不死。
  携诸孤,水陆七千里归葬。家中落,刻意自俭,举事中礼法。守节三十八年。
  于氏,金坛人,冯錧妻也。幼知书。既归錧,从夫事舅姑于南汇官署。年二十三,夫卒,无子,恸欲绝。姑董欲令归母家,以慰之。
  于不可,扶夫柩归益都。以夫从子汝汇嗣,娶妻某氏,生子,又亡。
  家中落,于抚幼孙与妇,相依苦节,四十八年。
  朱氏,房天健妻,临川知县朱廷基女也。读书,娴女训。年二十三始嫁,未逾百日而天健亡。欲以死殉,舅姑严防之,不得死。守节三十二年,卒。
  某氏,段村人,王信儿妻。家贫,岁饥,随舅姑转徙辽东。逾年,舅卒,姑病丧明,夫亦寻殁。妇奉孀姑,以舅、夫骸骨归葬。其后,姑死,妇葬姑后,亦恸哭以死。事在乾隆末年。咸丰间,信族人王义扶为立碑,表其墓,举人李焕然为之文。
  周氏,管凤苞妻。夫卒,守志三年。父母欲嫁之,饮卤死。乾隆二十年旌。
  王氏,夏祥妻。夫早卒,事舅姑以孝闻。教子成立。(采访云:乐善乡石家庄人,乾隆间旌,建坊于门。)
  张氏,刘荣先妻。夫病殁,以死自誓,家人防之甚严。郁郁经年,不食以死。(《府志》)
  王氏,郭某妻。家贫,夫逼其失节,不从,杀之。郭寻堕城下死。
  张氏,张显存妻。邻有无赖子丁八欲犯之,不辱死。旌。丁抵法。
  李氏,台湾府知府冯协一妾也。乾隆二年,协一卒,李饮药死。
  青州府知府王如玖《李烈妇墓碣》:李氏,江南常熟人。年二十七,与吴县吴氏同为太守簉室。李知书,通大义;吴亦柔婉恭顺。两人相得无间也。太守为大学士文毅公子,世以礼法型其家。历任闽、广,勤于国,不事家事。其嫡吴恭人素以仁厚逮下,故李与吴事太守恭人益谨。太守病,矜其无出,欲嫁之。二人坚不从,至佩刀绝粒,太守乃不强焉。迨病革,李职汤药,私割股肉和剂以进。不效,则焚香祝天,祈以身代。而太守竟卒,氏仓卒欲倳刀以殉,家人持之急,不得死。
  与吴麻衣衰绖,同居一室,鲜与闺外事。私相誓死,家人莫知也。及葬,二人同车至墓,血泪盈盈土块间。归,而相对仰药。家人觉,急解之,吴濒死复苏,而李已绝。距太守弃世已三载,久而不渝,从容以申其志,可谓烈矣。太守之子愿从其志,葬之太守墓侧。督学使者徐公铎为请于朝,建坊旌焉。
  张氏,仁智乡金岭镇王绍逸妻,子岱宏妻刘氏,并以节著。乾隆时,督学谢表其门,曰“两世陶婴”。(马建名采访)郇氏,李可法妻。嘉庆九年,学使刘凤诰表其门。
  宋氏,李际泰妻。夫卒,守节。嘉庆十五年,学使帅承瀛表其门。
  汤氏,李珠妻。嘉庆二十四年,知县刘均表其门。
  张临庄母钟氏,双庙庄人。年二十五而寡,姑沉多病,委顿床蓐。
  钟扶持奉养者十七年,守节四十余年。嘉庆二十四年,旌。子临庄,别有传。
  董氏,张乐道妻。十七于归,二十六而寡。抚孤事姑,守节四十余年。嘉庆二十四年,督学某以“井水同清”表其门。
  赵氏,李峨妻。道光二年旌。
  宋氏,曹大纯妻。道光三年旌。
  时氏,董华国妻。夫卒,守节。道光四年,学使何凌汉表其门。
  赵氏,郄胡妻。道光七年旌。
  侯氏,侯廷魁女,许字任伦。未嫁,伦不得其死,女自经以殉。
  道光七年旌。
  刘氏女,齐礼东羊头庄农家女也。父早亡,依祖父光德为活。幼许字东埠郭家庄郭淮。道光八年,淮始十岁,女年十六矣。五月二十八日,淮从其邻人某适野,天阴欲雨,有白衣妇人骑秃尾驴,自东南来。谓淮曰:“汝宜速避。”淮行甫数武,震雷击,邻人死,淮亦惊毙,半日乃苏。当淮之未苏时,有见之者,第传其已死,女闻之,不语不食,至夜,遂自缢。
  徐氏,贾必钦妻。道光八年旌。
  刘氏,张好武妻,亲仁乡张家营人。道光十一年旌。
  孙氏,齐礼乡尧沟庄刘秉和妻。幼丧父母,独与祖父居。家赤贫,童养于夫家。至十七岁,乃成礼。不数岁,秉和病且革。谓之曰:“我死,汝勿嫁,俟两兄有子,当抚之为我后。”孙泣诺。及夫卒,守节年余。有媒氏窥其少寡,又两家皆贫,可以利动。伺其归宁,婉言劝之嫁。孙神志沮丧,疑出舅与祖父意。踉跄归,以纸钱告夫墓。至家,会有青蝇集其身,指谓其姒曰:“亡人来招我矣。”其姒谓其戏语,亦不之疑。是夜,遂投缳卒。时,道光十二年二月也。(以孟传经撰碑修)张氏,齐礼乡尧沟刘大化妻。十七于归,二十八岁生二子而寡。
  家贫,苦节。年八十九岁乃卒。道光十三年,督学某表其门。长子条、次子业,兄弟同居业。亲见玄孙,五世同堂。同治元年卒,年八十六。
  条卒于同治四年,年九十。(刘万鹏采访)
  郇氏,潘振祖妻。道光十六年旌。
  冀氏,齐礼张家洋张新溪妻。年二十余而寡,守节四十余年。子继林,妻赵氏,二十七而寡,守节四十八年。子元明,妻魏氏,二十四而寡,守节五十三年。道光十六年,悬“三世节孝”匾。
  张氏,生员郑璞妻。年二十九,生子三月,而夫卒。舅姑皆老,张奉侍惟谨。姑病,张焚香吁天,乞以身代卒,得医药而愈。姑丧明,动止需人。张以事偶出,邻不戒于火,及张归,火已及姑室矣。冒火突入,负姑出,手捥俱伤,发为之秃,姑以无恙。道光十九年旌。
  钟氏,郇土瑽妻。十七于归,事寡姑孝。年二十五,夫卒,守节,无子。夫弟士文、士瑁相继殁,钟抚其遗孤,皆成立。质嫁衣资之谋生,躬自倡为勤俭,家以渐裕。而以次为之授室。里党贤之。道光二十年总坊内旌。
  汲氏,房居礼妻。二十八岁而寡,抚二子成立。道光二十年旌表。
  八十九岁乃卒。
  马氏,仁智乡金岭镇赵汝贞妻。二十一岁而寡。道光二十一年旌。
  二十四年卒,年九十一岁,守节七十余年。(马建名采访)毕氏,王立山妻,益都毕皓女也。八岁而孤,族有大智者收养之。
  十七归立山,家赤贫,寡母幼妹,无缌功之戚。居二载,将糊口于外,语毕曰:“待我十二年不归,其自为计也。”遂行。家仅田一亩,无以养姑。毕质衣易豆作腐,令幼妹出鬻之,以为养姑。哀其少,欲嫁之,毕不可。姑疽发于项,毕以左肱藉之,创液浸淫至于骨见。姑殁,既葬,有自辽东来者,闻立山死于虎。毕大恸,告于姑墓,反舍,绐夫妹出,遂自缢,年三十一。里人敛钱殓之,瘗于毕氏兆域之外,无葬地也。长山诸生刘宗濂为碣于墓,时乾隆八年也。后四十余年,县令曹宅安过其墓,韪其节,悲其不获旌于当时。访其族子毕右孜,得其逸事,乃命杨峒撰次表其墓。铭曰:“子天乎父兮,妻天乎夫?惟妇人其从人兮,故以天之天为天,而移孝于舅姑。身践二庭兮,妇节以改,孰非舅姑兮,其孝恶在。猗嗟节操兮,遇人之艰。送姑之往兮,夫存与存。闻所天之既殒兮,乃视死而如归。节遗徽以题墓,尚表树乎民彝。”(道光二十年,总坊内旌。)
  某氏,莒州人。道光十四年,其父携至益都,僦宅居焉。氏,时年十五,宅主人亦寒士,有子,幼能文,与氏同岁生,因媒聘焉。于归后,妇道甚谨,人皆爱怜之。逾年,舅殁;又逾年,夫以暴疾卒。
  氏与姑茕茕相依,家计日窘。氏提筐乞食邻里,以养姑,姑亦少慰。
  后十数年,姑又殁。岁大饥,氏贫益甚,或讽之嫁。氏曰:“吾非敢苟活,尚有待也。”初,姑死时遗一女,年十四矣。氏葬姑后,竭力营生,如姑在时。稍以所积,为小姑制衣履数事。越二年,嫁之出门,乃市纸钱祭夫墓,兼告舅姑,恸哭几绝。邻里劝之归,又至其家,慰解之。
  明日,邻人见其外扉扃,疑焉。排闼入,则妇已投缳绝矣。时年三十七。李焕然为作《乞节妇传》。
  有氏,先贤有子七十代孙有绍孔女,生员贾圣楷妻。性和淑,克执妇道。年二十三,夫卒,子甫数岁。有抚弱孤,亲操井臼,奉舅姑三十余年,以孝闻。
  冀氏,李苕文妻。年二十八岁,夫卒,无子,乃为夫弟置妾,冀生子为夫后,卒如其志。乡邻称贤焉。
  梁氏,王宗亮妻。年二十五,夫卒,事舅姑,克孝,丧祭,各尽其道,尤善持家,家日充裕。邻里多所赒恤,子孙繁盛,计口逾五十,无析居者。
  王氏,冀澄之妻。澄之幼丧明,王克执妇道。澄之病危,闻人肉可起死,即自割左股,杂药以进。弗效,澄之卒,守节三十年。
  郑氏,刘浚妻,举人以和姑也。于归,不数岁而寡,抚兄子廷焯为嗣,娶妇赵氏,生孙培。甫免怀,而廷焯与赵相继亡。培长,为娶寿光张玠女。甫三载,生一子而寡。未数岁,而子又夭。张念祖姑守节五十余年,子孙俱亡,且三世之绪将自兹而绝,乃忍死以养祖姑族人,为张立从子矿为后,张抚之成立云。道光间,督学张某、季芝昌相继表其门。(以王协远、李焕然撰墓表修。)王氏,博兴人,益都范廷贤妻也。夫卒,无子,奉寡姑以居。父母迎之,欲嫁之也。王觉,亟归益都,依其姑,以节终。以夫从子欣为夫后。道光二十年,总坊内旌。
  刘氏,张镜妻。年十七归镜,数月而寡。事祖舅姑与舅姑以孝闻,守节三十年。卒后三年,总坊内旌。
  周氏,王恕妻。夫卒,事亲抚孤。咸丰七年,督学吕序程表其门。
  王氏,刘道隆妻。十九于归,二十二而寡。咸丰八年,年七十。
  督学郑敦谨表其门。
  董氏,齐礼乡尧沟南楼刘松林妻。嘉庆二十三年,松林卒,董年二十八,遗孤振庸甫三月。董事翁抚子,荼苦备至。振庸好樗蒲,董屡笞之,不少贷。振庸亦早卒,董与孀妇抚二孙,俱成立。咸丰七年卒,年六十七。(刘万鹏采访)
  赵氏,齐礼郭家庄郭有志妻。十九岁于归。越四年而寡。遗孤林宣甫周岁,仰事俯畜,守节六十余年。八十余岁卒。咸丰八年,知县徐顺昌为请旌。(以《懿范序》修)
  贾氏,李聚妻。年二十八而寡,家贫,事舅姑以孝闻,抚孤成立。
  咸丰十一年卒,守节四十余年。
  赵氏,马建中妻。早寡。咸丰十一年,遇贼胁之走,赵以石击贼,贼断其臂,骂不绝口,贼支解之。
  张氏,大路官庄马一安妻。咸丰十一年,一安为乱兵所掠。张计其必死,遂自缢。后一安归,厚葬之。
  郇绍文妻李氏,大官营庄人。道光十五年,夫卒,无子,奉姑王氏,纺绩为活。咸丰辛酉,捻匪掠之去,不从,投井死。(有树徕采访)孙氏,亲仁乡刘松岩妻。十七于归,阅二年,松岩卒,阅六月,而遗腹子始生。氏事舅姑,妇兼子职,丧祭一依古礼。教子有法,至于成立。(节录赵六书所撰碑。孙洗甲采访。)田氏,临淄人,益都时冶亭妻。年二十二而寡,事舅姑二十余年。
  人称其孝,以其犹子振远为嗣。(有赵六书撰碑。孙洗甲采访。)王氏,口埠人王振声妻。年十八于归,夫病殁,氏语其舅姑,营生圹以待。众知其意,以老妪伴寝。一日,氏奉汤饼奠柩前,久不出,趋视之,已缢死。见其洒扫几筵、炷香于炉,面柩而缢,颜色如生。
  距夫卒七日,时年二十。(以李焕然所撰《王烈妇墓表》修。)姜氏,安定乡鲁钰妻。捻匪至,钰与其父泮芹,全家格斗死,妇女皆投井。姜之死,不获其尸,疑为贼掠去。数月后,里中浚井,乃得之。自以年最少,故殉节最先云。(以李焕然《鲁泮芹传》修。)李氏,刘雨亭妻。年二十二而寡,事舅姑,抚幼子,里党无间言。
  督学使者以“彤管扬辉”旌其门。(有赵六书所撰碑。)孙氏,务本乡王玉果妻。夫死,次日仰药死。(采访,下同。)李氏,务本乡孙维中妻。夫死,次日仰药死,年二十。
  孙氏,北石塔刘原正妻。十九于归,逾二年,夫卒。捻匪乱后,兄弟析爨,薄田数亩,抚幼子至于成立。学使者旌其门。
  史氏,刘尔木妻。尔木与其父以乡兵御贼,阵亡。氏投井死。
  郝氏,务本乡吴云图妻。恶少某窥其夫不在,强逼之。氏喊叫,恶少扼其喉,至绝项而死。张大令为立碑表之。
  孙宝玉女好姐,捻匪至,掠之上马,不从,投路旁井中死。
  赵氏,祥云次女,东关人。年十七,未字。咸丰辛酉,捻匪入境,祥云以乡团御贼,为贼虏去。女痛父不归,昼夜啼泣,跬步不离母。及笄,兄与母议为女缔婚。女闻之,曰:“父不归,吾不字。且母既孀居,又不甚健,吾愿事母以终身。”迨母八旬,委顿床蓐,女侍之衣不解带。阅三四年,母殁,时,年八十有三。女痛哭哀毁,欲从母死,家人劝导数日,始进饮食。誓以丫角终其身。
  张氏,仁智大杨庄刘允仁妻。夫亡,抚孤继先,为娶妇罗氏,生光汉。咸丰辛酉,继先御贼死,罗被掠,贼以刀胁之,不从,遂遇害。
  吕氏,寿光人刘建东妻。十七于归,数年而寡,守节三十余年。
  同治元年卒,年五十七。
  魏氏,杨庆吉妻。十九于归,数年而寡。同治六年,魏年六十余。
  督学尚庆潮表其门。
  温氏,乐善左家峪杨光福继妻。年二十而寡,无子可以为嗣,乃殡夫于庭。每食必祭,终身无倦。守节六十年,同治二年卒,年八十。
  (杨蔚堂采访)
  郝氏,乐善杨姑桥庄尚允升妻。于归六年,而夫卒,养翁姑,抚孤子。年七十八乃卒。族人尝有鬻妻者,郝劝翁为赎之,并赠以缗,使得完聚。其好义如此。同治二年,请旌。孙,中孚,县学生。(有树徕采访)
  薛氏,齐礼尧沟刘云同妻。十九岁于归,三年而夫卒。抚从子为嗣,守节四十余年。同治三年,督学赵佑宸表其门。(刘万鹏采访)秦氏,昌乐人,齐礼乡东埠周家庄周冠英妻。十七于归,二十二而寡,遗孤延庆甫六月。同治六年,督学赵佑宸表其门。
  王氏,昌乐人,齐礼刘家新庄刘思孝妻。十九于归,越六年而寡。
  生子怀恭甫三月。继姑子欲嫁之,王泣指其孤曰:“予去,诚不足惜。
  但汝兄止此骨血,将焉置此?”遂大恸,邻里闻之,争为劝解,乃析使别居。继姑予以瘠田半亩,王亦不怨,终抚怀恭成立焉。同治十一年。(刘万鹏采访)
  张氏,昌乐人,寿光董立杶妻。十七于归。立杶徙居齐礼小官庄。
  数年,夫卒。督学于建章表其门。同治十三年卒。(同上)孙氏,昌乐人泮女,齐礼尧沟刘毓艺妻。二十一岁于归,越六年而寡。守节四十四年。督学郑敦谨表其门。(同上)王氏,安定侯家庙侯度妻。年二十四,夫卒,以从子鹤年为夫后。
  抚而教之,得补诸生。夫有姊,贫而寡,迎养之,终其身。年七十八卒。知县华钧表其门。(有树徕采访)
  王氏女,大王家庄王来复女,许字阳河庄孙廉明,未嫁。咸丰辛酉,捻匪过,手刀杀贼,遂遇害。知县华钧表其门。(同上。)刘氏,袁云峰妻。十九于归,未逾年而寡。刘侍翁及祖翁姑,苦节四十年。云峰殁后六年,而弟晓峰生。刘抚晓峰长子为夫后。知府高镇表其门。
  张氏女,小字兰姑,康河子庄人。幼丧母,依父兄为活。及笄,许字邻村。里有恶少某,久窥女艳。伺其父兄外出,逾垣入,逼之。
  女力拒,以爪伤其面,大声呼援。邻妪奔视,恶少乃遁。其父归,女诉之,且请讨贼。父故懦,弗敢较。女自以寃愤不得伸,遂自缢。诸生李汉京作《幽兰操》,以纪其事。
  郭氏,苏州人,池州府通判冯愿妾。十七归愿,四年生子时陛。
  又五年,而愿卒。郭年二十六,茹荼自守,事嫡徐,四十年始终无间言。时陛甫离襁褓,即教之读,有过,督责不少假借,故得少年成立,文誉甚噪。守节三十年,年五十六卒。方愿之卒也,郭持砒石,月下祷天,矢相从。其同列张窥而夺之,郭弗与,裹藏之。因强起抚孤。
  及将卒,乃出其裹,以示长孙。钤相持而泣,瘗之堂阶下云。(以李章姚撰《郭节母事略》修)
  唐氏,金岭镇王光文妻。读书,明大义,兼精医。十八于归,数月夫卒。唐欲以身殉,姑李氏劝慰之,并以其夫兄光络次子士义为之子。唐衔哀从之。既而夫兄光綎生子士贞,唐抚爱如己出。士义故多病,遂并以士贞与之士义。兄弟又相继卒,各遗孤二人。唐氏教以耕读,皆成立。守节六十七年,八十四岁乃卒。督学某表其门。(马建名采访)
  王氏,刘光汉妻。十七于归,越八年,夫殁。家徒四壁,舅姑虑妇无以为守,哭子尤恸。王知其意,劝之曰:“妇不即从亡人于地下者,为二老无依,且有遗腹五月也。若得男,则刘氏不绝。否则,待舅姑百年后,妇再死亦未晚也。”及弥月,果得男。喜曰:“天果不绝刘氏矣!”乃名之曰连绪。奉亲抚孤,苦节四十五年。
  赵氏,孙殿举妻。十七于归,二十九而寡。姑素多病,以丧子故,愈剧。赵奉侍左右,昼夜不离者十余年。抚四子,俱成立。
  刘氏,丁元恺继妻。年二十六而寡,守节六十余年。知府李廷杨修《府志》,邑人曾举以闻。
  孙氏,蓬莱人,益都刘大经妻也。大经父溥,为饼师。氏年十六归大经,孝谨识礼法,邻里称之。数年,大经卒,氏不食,求死。邻媪劝之曰:“死,诚烈。其如舅姑何?”乃复饮食,日勤操作,不少休。
  舅姑赖之以养。会岁祲,家益窘。里人徐某乘间语溥,令嫁妇以自给,而潜为之谋。溥知其不可嫁,绐之以往。继乃知为人所卖,毁容裂面,以死自誓。迎者弗敢强,处之异室。其夜,遂自缢,年三十四。徐忽昼见孙,狂叫,数日死。(事在道光间,见《蕉砚录》。)姜氏,务本乡冯效朱妻。同治初,捻匪蹂躏山东,幅匪潜随其后,掠人易银马。时捻匪已去,入保者多归家。幅匪骤至,氏仓皇若囷间,劣得容身。贼以刃胁之,不出;以矛剌之,仍不出。贼怒,攒矛剌之,谓其已毙,乃舍去。次日,夫负以归,奄奄仅存一息。观者数百人,莫不叹息泣下。
  自冯愿妾郭氏以下七人,前卷漏载,故附于此。
  彭氏,益都人,安邱王枚皋聘妻也。未嫁,枚皋病,欲一见女。
  时,女年十六,父珩送至安邱。亲视汤药者三日。枚皋卒,女恸绝复苏,誓不归,礼事舅姑,足不出户庭者十四年。舅以外讼株连,送女归父家。越二年,有潍县丁道平者丧偶,欲娶之。其父母密议,女知之,面壁而卧,六日不食,将死。丁悔之曰:“求配贞烈,反速其死,是不义也。”乃赠之棺,以赎过。女与父母诀曰:“我死,可束苇埋我,勿用丁氏物。”暝目而逝。其父贫,不能具棺,将违女意,易箦。四人莫举,益以二人,重如之。好义者重女之节,不忍其藳葬也,以棺施之,乃成殓,与枚皋合葬焉。(见旧《县志》)黄氏,益都人,临朐来仪妻也。幼聪慧,读《三国志·赵娥亲传》,慕其为人。年十七,归仪。家贫,尽鬻其奁,具以供舅姑。仪得毕力于学,成进士,授兰阳知县。时,李自成已尽陷河南地,逼兰阳。势危甚,仪婴城拒守。黄亲督炊,以飨士。自成去,仪以母老,令黄奉姑归。明年,兰阳不守,仪陷于贼,乘间得脱,将赴阙,陈自成可图状。会京师陷,仪愤起兵,将讨自成。土寇疑其图己也,袭仪,遂遇害。黄引刀欲自刭,忽仆地,见仪驱白马至,叱曰:“舍贼不捕,为儿女子所为,安用读《赵娥亲传》为哉?”黄惊起。乱定,率子综生等诉诸官,得其渠,诸贼皆逃。黄日夜戒综生曰:“贼终逸,将与尔等俱死。”综生百计求之,历十四年,始尽伏诛。乃设夫木主于中庭,趣综生等罗拜曰:“事毕矣,请如吾初志。”自是郁郁而病,屏医药。子女请遗命,笑曰:“忍死二十年,图贼尔父者耳。他何所计耶!”病革,索《赵娥亲传》纳袖,稽首枕上而逝。
  (以《昌国艅艎》修。 按:以上二人皆县人,而适邻县者也。据既嫁从夫之义,本不应载,然旧府、县志皆为彭氏立传,岂非以奇节卓行增光里闾,有未可埋没者欤?黄氏有传,见《临朐新志》,亦县人也。余纂《益都·艺文》,独恨闺秀罕见。若氏之幼习史传,长为女宗,忍死复仇,卒成其志,此真闺秀之翘楚,不必以词章著也。附录于后,以为巾帼者劝焉。)
  益都县图志 卷四十三 人物志·列女传
  (【校注】 《益都县图志》卷四十三录清朝列女约二千人,以韵编次,仅列姓氏、乡约,未载事迹,故从略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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