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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安 [楼主] 发表于:2018-12-3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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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观的转变

  婚姻观的转变  明清时代,男女青年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婚事注重男女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父母、亲人、乃至官府均代替不得。他们执意于真挚爱情的追求,而不计金钱多寡与门第高低,以独立的人格进入社会。明钱谦益的《列朝诗集小传》载,少年孀妇张璧娘,蔑视封建礼法,潜与书生林子真相爱。
  《顾丹午笔记》所述,才女柳如是,慕钱谦益文名,便轻舟寻访,后与之结为夫妻。又,吴门名妓蒋四娘,原嫁状元吕苍臣,身处繁华帝都,时称人间佳偶。然而,在她看来,“深闺昼掩,长日如年”,“富贵婿犹鸡犬也”。故而离家出走,只身回吴门度日。
  明清小说,对此类内容时有反映,既是当时现实生活的折光,同时,也是深受前代优秀文化长期浸染的结果。宋话本便更多地着眼于市民阶层妇女的苦乐、爱憎和爱情的追求。如《志诚张主管》中的小夫人,为媒人哄骗,嫁给须发苍然的富商张士廉。然而,她并不听凭于命运的摆布,执著地追求店中的伙计张胜,生死不渝,写出了市民阶层对爱情的理解。《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中的胜仙,为争取自由爱情,被其父迫害致死,但死而复生,仍不忘所爱,表现了古代妇女追求自由爱情的艰难历程。《碾玉观音》中的璩秀秀,以一婢女,大胆向碾玉工匠崔宁求婚,逃往他乡,以成夫妻。后为咸安郡王杀害。作品透露出封建宗法制度罩在男女婚姻关系上的阴影。
  明清小说从这里吸取了营养,写女子不为封建礼教和世俗压力所屈服,爱其所爱,恨其所恨。《定情人》中的双星,其母欲为之定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而双星唯一所求的是“只要其人当时”。据其母之见,“大约婚姻乃天所定,有赤绳系足,非人力所能勉强”。而双星认为,天道难测,“人事却有妍有媸,活泼泼在前,亦不能尽听天心,而自不作主。”可见封建门阀婚姻制度,已不能禁锢青年对理想爱情的追求。权势大小,财产多寡,根本无须计较。婚姻天定的说教,也逐渐不能主宰青年男女的婚姻大事,“赤绳系足”说更为人所怀疑。他们要求的是婚姻自丰,自已主宰自己的命运。再如《春柳莺》中毕监生,以“有钱有势”作为选择东床的唯一标准,而其女临莺却“怜才心切”,“不恋豪奢”,甘愿嫁给落魄才子石延川。《女开科传》将所谓“讨老婆毕竟要择门当户对人家闺女”斥为“愚见”。
  明清小说,既注重“情”的描写,所谓:“情不深,则难托以终身”,同时,又注重双方才与貌的描写。由过去那种男慕色、女慕才的单向选择,转化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追求,表现出新的婚姻价值观。如《玉娇梨》中苏友白的理想配偶,即“有才有色”且与自身有“一段脉脉相关之情”者。本书中的才女自红玉,则立誓不嫁俗子。《女开科传》强调,“即使有才有貌,而于情甚寡”,也不能结为伉俪。倚妆执意追求的足“多情的才子”。
  当男女缔结爱情与传统道德相悖时,则“反经为权”,不必拘守礼法。《女才子书》中的“陈霞如”篇,则径称拘守礼教符合“四德”的女性,“形如木偶,踽踽凉凉”,无温雅之致,失风流之韵,恰说明人们审美观念的变化。同时,小说家从人情事理出发,为“失节”之妇正名,肯定了寡妇再醮与“行权私匹”的合情合理。
  在联姻过程中,又注意男女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打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缔姻陋俗。这是明清小说描写男女婚姻观转变的又一方面。如《麟儿报》中幸昭华,与同窗廉清“久同笔砚,只图婚好,不避嫌疑,屡屡见而相亲”。其母爱富嫌贫,将女儿另许豪门。昭华闻讯男装出逃,终得与所爱成婚。《定情人》中双星,婉言回绝了母亲作主、媒人所提“显宦良姻”,靠自己的力量寻得如意伴侣。
  文学作品中被歪曲了的妇女形象,至明清小说则大致得到复原。小说家笔下的女性,已由被动的待字闺中,转而为乘时而动,主动追求。如《宛如约》中赵如子、《玉娇梨》中卢梦梨、《春柳莺》中毕临莺等,都曾有过女扮男装,寻访意中人的佳话。红拂私奔李靖(《红拂女》),卢云卿私奔嫁人(《女才子书》),则都打破了传统道德的偏见。(来源:中国风俗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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