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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控制下的坊子炭矿
  坊子,曾经因煤矿而闻名遐迩。上个世纪,帝国主义国家对坊子煤矿垂涎三尺,他们纷纷用各种手段掠夺坊子煤矿资源,造成了大量煤炭从中国流失。那一段段辛酸的历史中,夹杂着屈辱与无奈。
  坊子煤矿原称潍县煤田,德占时期称作坊子矿场,它是德国人在山东开发最早的煤矿。10月21日,《人文潍坊》以“德殖民者掠夺潍县煤田”为题,介绍了德国殖民者从坊子煤矿掠走了煤炭近200万吨。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借机扩大对中国的侵略,对德宣战,德军败北。1915年,日本人非法宣布坊子煤矿归日本所有。日本人将坊子煤矿称为“坊子炭矿”或“坊子炭坑”。与德国殖民者相比,日本人的蛮横、霸道以及胃口之大,有过之而无不及。
  从1914年到1945年,日本控制坊子煤矿将近31年。其中日军侵占近9年,建立半殖民公司统治22年。此间,日本人从坊子煤矿掠采煤炭422.7万吨。
  前天是二十四节气的小雪,在这个冬季的伊始,本期《人文潍坊》,以“日本控制下的坊子炭矿”为题,再去咀嚼一下那段尘封的历史。
  德国殖民者侵占胶州湾后,兴土木,建铁路,开煤矿。不几年,青岛由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一座欧化的殖民城市;胶济铁路插向山东腹地,直抵省府济南;坊子、博山两大煤矿的煤炭源源外运……眼见德国人“经营”得风生水起,与山东半岛一海之隔的日本早已眼红。政府派遣、民间自发,不断有官员、专家、商人赶赴胶济沿线城镇调查。一战爆发,北京政府决定中立,日本借机扩大对中国的侵略,对德宣战。他们打着要德国归还胶州湾的幌子,出兵强夺德国在山东占据的地盘和利益。德国人掠夺十数年的坊子煤矿,又被日本霸取。
  日本政府派内阁书记官前来考察
  德国人的“经营成果”,日本人看得眼热。德占期间,日本政府就派官员赴山东,考察“德意志帝国殖民政策的施行情况”。
  坊子煤矿原称潍县煤田,德占时期称作坊子矿场,它是德国人在山东开发最早的煤矿,也是胶济铁路沿线两大煤矿之一。坊子矿场,自然成为日本人关注的重点。
  1907年6月,33岁的日本内阁书记官江木翼奉命赴青岛考察。回国后,他写出近10万字的考察报告,当年底由日本读卖新闻社出版发行,名为《胶州湾论》。
  《胶州湾论》“矿山”一节,对德国开掘潍县煤田的历史作了概述。其中写道:
  “1902年10月30日,运煤货车首抵青岛,当时官民高兴异常。在总督府工场试烧结果,与日本炭相比,具有火力大、煤烟少的优点。军舰试烧,完全能够满足舰只需要。此后,潍县煤田每天以五六百吨的产量生产。”
  在潍县煤田开掘之前,青岛租借地及德国驻青岛海军用煤,主要从日本进口。
  与现在的情况迥异,十九世纪末,日本煤炭业发展初期,并未意识到小小岛国上的资源是多么珍贵。借地利优势,日本煤炭通过本国及欧洲国家在华公司,运销中国沿海各大口岸,占据了中国大部分市场;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煤炭,仅仅占有少量市场份额。
  这时,中国煤矿绝大多数为土法开采。使用机器开采的大型煤矿,只有清廷洋务派支持开办的开平煤矿等少数几家,艰难地进行市场阻击。
  德国在胶济沿线开采坊子、淄川煤矿,将日本煤炭挤出了山东市场。
  当然,日本向中国大量输入的还有铜、棉布、火柴、海产品等。但是,仅仅靠贸易获取的利润还是太小,获益最大、最直接的方式是殖民扩张。
  1905年9月,长达一年零七个月的日俄战争结束。日本根据《朴茨茅斯和约》,从俄国手中夺取了中国中东铁路南段(长春至大连)和抚顺煤矿等经营权。
  1906年,日本政府投资1亿日元,加上来自皇室、贵族、官僚等的1亿日元股本,创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在中国经办铁路、开发煤矿、移民及发展畜牧业等。
  1907年,满铁迁往中国东北。从此,总部位于大连的满铁,成为日本在中国东北进行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侵略活动的指挥中心。
  在这样的背景下,内阁书记官江木翼考察德国胶州湾殖民地,有着“借鉴经验”之目的。
  两家日本财团详细调查坊子矿情
  胶州湾为德国所占,日本煤又被挤出山东市场,日本人当然不会善罢甘休。在青岛及胶济铁路沿线,他们与德国人展开了一场贸易战。
  最初进入青岛市场的日资商业,主要从事杂货、餐饮服务等小本生意,对德商并无多大威胁。1909年,日本最大的财团三井洋行(全称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入鲁,正式设立青岛营业所。
  以青岛为根据地,三井洋行在铁路沿线重要城镇撒开大网。胶州、高密、岞山、黄旗堡、塔尔堡、坊子、潍县、昌乐、益都……在这些市镇,他们开设收买庄,雇派店员到当地收购花生、棉花、牛脂等土产品。
  三井洋行急剧膨胀,其纺织品贸易独占鳌头,下设的杂货、船舶、粪肥、煤炭、机器、保险六部业务十分兴旺,包括德国洋行在内的欧洲公司难与其匹敌。
  操刀三井洋行山东市场拓展的,是年轻的上仲尚明。1900年,上仲尚明被三井洋行派往上海留学,作为公司的后备人才培养,是个地道的中国通。
  筹办三井洋行青岛营业所期间,上仲尚明将这里的情况摸了个透。他于贸易业务之暇写作的《胶州湾详志》,1909年底脱稿。
  《胶州湾详志》对德占潍县煤田情况记载颇详,包括各矿井的简况、1902年至1908年的煤产量、潍县炭的品质及销售分析,等等。
  1912年,满铁派遣矿业部矿业课技师浅田龟吉,到中国各地主要矿山巡视。在山东,浅田龟吉先后到坊子、淄川等矿考察。
  山东之行结束后,浅田龟吉据其考察所见,参阅已有的德文资料,编成12万多字的《山东省矿业资料》。
  《山东省矿业资料》分“石炭矿业”和“一般矿业”两编。在第一编“石炭矿业”中,最先述写的便是坊子煤矿。
  该章标题为“潍县炭田(坊子炭坑)”,包括11小节:位置及地形,矿区及矿业人,地质及炭层、炭质,沿革及现状,既采及残存炭量,采掘情况,税厘,雇员、苦力、物资及通用货币,资本、消费及运输,附属设备情况,结论,共计1.5万字。到此时为止,这是关于坊子煤矿最详尽的资料。
  各类介绍坊子煤矿书籍争相出版
  一些学者、记者、作家等,也借旅游观光之名踏足青岛,沿胶济铁路进行考察。
  1914年2月,日本自由作家田原天南赴青岛考察,短短半年多时间,写成皇皇千万言的《胶州湾》。
  此书名为《胶州湾》,内容却涵盖了整个山东,其用意显而易见。
  该书不仅记录了德国侵占胶州湾的过程、经营青岛以及胶济铁路的历史,而且介绍了山东省的资源情况,附录中还收入了山东行政区域表、名镇大村表、文武职员表等,俨然一部侵略山东指南。
  书中关于坊子煤矿的介绍,虽然不及浅田龟吉的《山东省矿业资料》详细,但有些内容是浅田龟吉所著尚未涉及的。
  田原天南又名田原祯次郎,系法学博士,精通中文、德文,是研究中国、德国的专家,著有《中国的研究》、《列强与中国》、《德意志农村研究》等大部头专著。
  《胶州湾》正在写作之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8月23日,日本对德宣战,田原天南加快了写作速度。
  日军9月2日登陆龙口后,一方面分陆、海两路包围青岛,一方面向西夺取胶济铁路。9月25日,日军占领坊子、潍县车站;10月6日,占领济南车站;10月31日,日军总攻青岛;11月7日,青岛德军投降……
  日军占领青岛,田原天南的书稿也即将杀青。12月10日,《胶州湾》由设在大连的日本满洲日日新闻社出版。仅仅过了半个月,《胶州湾》又再版。
  与《胶州湾》如出一辙,日本对德宣战、出兵青岛的消息传出,关于青岛和山东的书籍争相出版。
  上仲尚明1909年脱稿的《胶州湾详志》一直没有付梓,1914年11月出版。其序言仓促于10月31日写就,文末注明“青岛攻围军第一总攻当日作序”。
  栗田元次的《胶州湾:德国之经营》,1914年初完稿,11月出版;阪口新圃的《支那著名炭坑》,也抢在年底前出版。
  居于上海的日本东亚同文会,利用多年调查的资料,匆忙编成《山东及胶州湾》,于12月出版;日本支那研究会凑成一部《山东的资源》,于10月付印;日本的一个地方机构——神户商业会议所,也仓促编了一本《青岛》,10月15日出版。
  而日本富山房编辑局,则加紧翻译了一德国人1913年在山东旅行小册子,以《山东半岛》之名于12月出版。
  这些书籍,无一例外对坊子煤矿进行了或详或略的介绍。
  与德国殖民者相比,日本人的蛮横、霸道以及胃口之大,有过之而无不及。德占时期,胶济铁路沿线中立区外、高密以西地区,德国并未驻兵。而日军占领伊始,坊子、高密就成为其第10联队、第40联队司令部驻地。1915年3月,日军步兵第8旅团司令部进驻坊子,这片弹丸之地成了青岛之外的最大屯兵地。1916年8月,日军将原临时守备的步兵旅团改为青岛守备队,隶属青岛守备军司令部。司令部驻地坊子,坊子遂成为整个胶济铁路日军守备部队的大本营和指挥中枢。与此同时,坊子煤矿的开发,也提上议事日程。
  德人丢弃大批机器设备仓皇逃走
  日德青岛之战爆发前的1914年初,鉴于坊子矿区煤炭越开越少,质量欠佳,德国政府批准于1916年撤销坊子矿场,将设备迁移淄川煤矿。
  1914年8月23日,日本对德宣战,德国撤销坊子矿场的计划仓促提前执行。但是,日军迅疾的行动让德国人始料未及,大批设备尚未拆卸启运,日军就从龙口登陆,如前所述,一部围向青岛,一部插向潍县。
  日军进逼,在坊子矿场的德国人及其他欧洲国家的职员,携带家眷、财物,乘火车仓皇逃往青岛。
  9月25日,日军侵占坊子。火车站、煤矿、住宅……德国人在坊子的一切“遗产”,均被日军占去。
  当地百姓发现,一夜之间,不见了鹰鼻蓝眼、大个子的“西洋鬼子”。欧式洋房的主人,换成了和自己模样差不多,却又矮又小的“东洋兵”。
  对于德殖民者“丢弃”的坊子矿场,日方相关资料中有这样一份清单:“扇风机2台,空气压缩机2台,发电机1台,蒸汽气罐12台,卷扬机2台,洗炭机1台(1小时80吨),水源地汽罐1台、抽水机械1组,炼炭制造机(1小时30吨)1组;选炭及运炭设备,木工场、修理场、仓库、事务所、洗浴室、机械工场。”
  其中的事务所,指的是德华山东矿务公司青岛事务所(又称总局)下设的坊子机器矿局,坊子机器矿局也称坊子事务所;而机械工场,日军占领后将其改作陆军仓库。
  据这份清单记载,坊子炭矿“附近用地共466亩,即977440平方米,其中86亩为农作物,11亩为煤炭储存场”。
  德国人开掘的坊子竖井、安妮竖井、敏娜竖井三大矿井,安妮竖井早已经报废,其他两处矿井的设施尚且完整,只有少数房屋遭到毁坏,缺门少窗。
  日本人将坊子煤矿称为“坊子炭矿”或“坊子炭坑”。日军占领初期,坊子炭矿由驻扎坊子的临时铁道第10联队看管。期间,各矿井没有受到任何保护,所有矿井巷道全部被积水淹没。
  日本作家欣喜若狂组团踏足坊子
  日军侵占青岛和胶济铁路的消息传回日本国内,那些久窥山东这块“肥肉”的好战分子、殖民扩张政策支持者,欣喜若狂。
  12月7日,日军攻入青岛刚满一个月,日本作家迟冢丽水一行13人就急匆匆越洋西行,赶赴山东,沿胶济铁路进行“访问”。
  12月15日下午3点半,迟冢丽水等人到达坊子。他们一下火车,就来到坊子炭矿。在其旅行记《山东遍路》中,迟冢丽水记下了当时的情形:
  “炭坑离铁道不远,持枪的支那士兵三五成堆,与我步兵哨遥遥相对……”
  这时,北京政府正在与日本交涉,中国军队尚未撤走。驻守这里的是北洋陆军第五师一部,第五师师部驻潍县城里,师长张树元。
  “在寒风中步行约一公里,一座红瓦楼房映入眼帘,这便是坊子炭坑。在一片平野中,坊子炭坑显得有些孤独、冷寂。”
  迟冢丽水所说的坊子炭坑,是德国人开掘的第一口竖井——坊子竖井,即后来所称的一立井或南井。
  “因为炭质疏松,且瓦砾参杂其间,煤炭开采越来越差。本年8月下旬,德国人决定停止采掘。”
  迟冢丽水了解到,“矿坑内两三千米的巷道互相串通”,近处探看,“矿井深邃,不可见底;但闻淙淙水响,宛若泉声”。
  迟冢丽水等人满怀兴奋,到处查看。“这里发动机及其他机械皆完备,制材所的一部设备已经运转。”
  显然,日军占领后,马上有日商进入,制材所等已恢复生产。
  12月31日,外交部山东交涉员罗昌照会日本驻济南领事林久治郎,要求占领坊子、淄川炭矿的日商歇闭出境,日方置之不理。
  调来大批专业人员恢复矿井作业
  日军刚站稳脚跟,就将胶济铁路改名为山东铁道,从满铁调来大批人员,组建管理机构,进行运营。
  1915年3月,山东铁道管理部成立。该部隶属日本在山东的最高统治机构——青岛守备军司令部。坊子、淄川、金岭镇三大矿,由山东铁道管理部矿山课统管,课长(又称矿山长)为阪口新圃。
  阪口新圃曾任满铁调查员,来山东前为抚顺炭坑次长。年前,他刚刚出版了赶“时髦”的新著《支那著名炭坑》。年满50的阪口新圃,可以称得上是煤矿方面的专家。
  在《支那著名炭坑》中,阪口新圃对坊子炭矿进行了论述。履新后,他立即着手恢复生产,多次派员查勘矿井积水情况,并请回一名德国工程师协助工作。
  满铁矿业部矿业课技师浅田龟吉测算,坊子炭矿探明储量1000万吨,其中半数可采。德国人已开采200万吨,尚余300万吨。如果按年均产量20万吨计算,能够开采15年。
  德占时期,德国矿务工程师欧德尔曼建议撤销坊子矿场的报告认为,坊子已无可采煤层存在。因被火成岩所侵扰,煤质变劣,只有坊子竖井以西尚有100万吨储煤可资开采,但“工程艰难,经营非易”。
  担任清朝北洋大学矿学兼地质学教习的美国地质学家德雷克曾撰文称, “潍县煤田广8平方英里,全层厚25至30英尺(约8米多),总炭量约2亿吨以上”。
  对德雷克所说的2亿吨储量,浅田龟吉嗤之以鼻:“再笨的人也不能如此估计。”
  后来的事实证明,德雷克的测算,的确有误。从德占时期到1990年,坊子煤矿总开采量不到3000万吨。而浅田龟吉、欧德尔曼的数字,则过于保守。
  这年4月,北京政府对全国的矿务管理机制进行了改革:裁撤原来中央直辖的8个矿务监督署,职能下放各省。
  山东省财政厅增设矿务科,负责全省矿务行政及矿物调查。附属矿务机关8处,其中包括坊子矿务局。
  5月9日,中日《民四条约》(又称“二十一条”)签订,规定“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其中当然包括矿权。
  10月15日,日本八大财团之一的大仓组财团派员来到坊子,对矿井进行调查。
  大仓组财团进入中国多年,在东北三省开矿颇有“成绩”。一年前,大仓组财团就进驻淄川。很快,淄川炭矿恢复生产。
  12月份,阪口新圃组织对坊子竖井进行排水试验,结果非常不理想。
  到这时,坊子炭矿停产已经一年多,积水淹没了所有巷道。他们估计,已经报废的安妮竖井不算,仅坊子竖井、敏娜竖井两处,若要将积水全部排尽,不仅耗费时日,而且需要大量资金。
  最终,青岛守备军司令部“鉴于前辙,不敢经营”,决定放弃坊子竖井、敏娜竖井,将大部分机械设备拆卸,挪作他用。坊子主矿区仅保留一处炼焦厂维持生产,坊子、安妮、敏娜三大竖井长期废置。
  与此同时,日本人又新开和恢复了许多小型矿井,大肆进行掠夺式开采。到1915年底,仅产出煤炭8万吨,1916年增至22万吨,1917年达到30万吨。
  坊子炭矿主井无法恢复生产,小井储量有限,而且煤炭质量和储量都不如淄川炭矿。1916年,青岛守备军司令部报经国内批准,集中力量开采淄川炭矿。进入1917年,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持续进行,“全世界煤炭极感不足,争相探采,于是山东日商群起呈请,日军当道开放坊子煤田”(山东省政府建设厅1934年印行的《山东矿业报告》)。日军山东铁道管理部将坊子、安妮、敏娜三大矿井之外的矿区,划分切块出租,全部承包给日本商人开采。山东铁道管理部则负责统筹管理,包括下达生产计划、掌控煤炭销售等。
  划分五个矿区面向日本商人出租
  日军山东铁道管理部认为,除了废弃的三大矿井,整个坊子矿区内的矿层结构,只适于小规模开采。于是,他们将矿井按所在自然位置,划为五个矿区,分期分批租给日商承包经营,利用日本私人资本进行开发。
  这五个矿区又称五小炭矿,分别为东炭矿、西炭矿、南炭矿、北炭矿、中央炭矿。最早出让采矿权的是东炭矿和西炭矿。
  1917年8月1日,山东铁道管理部矿山课课长阪口新圃,分别与两处炭矿的承租日商签订出租合同。
  东炭矿在坊子车站东南约1.5公里处、张路院村南,矿区面积约280亩,由铃木友二郎、松波银之亟包办。合同期一年,期满续签。
  东炭矿东区,即原来华商所办寿光局、雅义局矿井处,面积170多亩,由铃木友二郎牵头开采;东炭矿西区,为原丁家井处,面积100亩,以松波银之亟为主采掘。
  西炭矿位于坊子车站西南约1公里处、刘家柳沟村西侧,地名沟北崖,面积330多亩。居住在坊子的日商吉木周治、中山辰次郎合股组建丁家井煤矿公司承包该矿。合同也是一年,期满续签。
  一时间,沉寂近三年的坊子矿区,又“热闹”了起来。
  这年9月29日,日本以175号敕令公布《青岛守备军民政部条例》,宣布青岛守备军司令部下设民政部,负责占领区除军事以外的行政、司法事务。
  同时,废除原先的铁道管理体制,山东铁道管理部更名为铁道部(即青岛守备军铁道部),划归民政部管理。原山东铁道管理部矿山课,改为铁道部采矿课,下设庶务系、坑务系、机械系、土方系、运煤系五个部门。
  随着新的管理体制的实施,最先掌管铁路沿线矿务的大小头目,均官升一级。
  原矿山课课长阪口新圃,升职铁道部部长;原矿山课坑务长半田盛次郎,升任铁道部采矿课课长。
  继阪口新圃之后,半田盛次郎掌起了坊子炭矿、淄川炭矿、金岭镇铁矿三大矿山的具体管理权。
  平时,半田盛次郎的主要精力放在淄川炭矿。淄川炭矿的经营权,全部操控在他手中。对于坊子炭矿的日常管理,半田盛次郎只派出一名庶务员或坑务员常驻炭矿,具体负责督察矿务。
  北京政府外交部屡次交涉均无效
  得悉日本人对坊子煤田进行发包、大规模开掘,北京政府外交部于1917年12月14日发出照会,声明“……从前德人在山东权利,未经解决以前,原不能随便继续接办。况现在我国已与德人立于战争之地位,所有从前之胶澳条约及路矿章程,概归无效”。
  中国宣布取消中立,对德宣战,是在4个月前的8月14日。按照国际惯例,交战各方一般的政治性条约和经济性条约停止执行,中德《胶澳租借条约》此时自然失效。
  外交部要求日本驻华临时代理公使芳泽谦吉,迅即转告日本有关方面,通令在坊子开采煤炭的日本人,停止开矿采煤。
  面对中方的抗议,日方依然我行我素。
  日本人在矿区抢占耕地,使得乡民无法耕种。接到来自潍县的报告,山东督军兼省长张怀芝多次电函外交部询问。
  1918年4月9日,外交部照会已经回职的日本驻华公使林权助,再次声明,日本人“在坊子地方决无开矿之权,本部前次节略已经声叙明晰”,要求日方立即转知开采煤炭的日本人停工。
  这份照会日方尚未答复,4月10日,又一日本商人河野广吉赶到坊子,在荆山洼村附近查勘矿情。
  三天后,河野广吉派炭矿承办人森嘉平赶到在潍县城里的坊子矿务局,报告拟开采荆山洼炭矿的情况。
  森嘉平称,开采荆山洼炭矿,已经获得青岛守备军铁道部的批准。日前河野广吉到荆山洼现场查勘时,未暇拜见。这次特来报告插桩圈地情况,其他如使用土地等事项,与丁家井、寿光局同样标准办理。
  坊子矿务局不敢当场答复,立即将此情向上呈报。逐级报告到达北京城,已是这个月的月底。
  5月2日,外交部照会林权助,再次重申,前项擅自开矿之事尚未解决,又有日商拟开荆山洼煤矿,要求日方与前案同样对待,一律停止开采,转令河野广吉将圈占的地亩退还。
  河野广吉所开采的荆山洼矿,即日方规划的坊子南炭矿,荆山洼当时属昌乐县。在日本人控制下,名为坊子炭矿,矿区范围却伸了昌乐县境内。
  这片矿区面积360亩,河野广吉已与青岛守备军铁道部签订了承包合同。
  矿井巷道挖向村庄危及村民安全
  不久,铃木友二郎包采的东炭矿,又引起交涉。
  在东炭矿矿区,铃木友二郎新开一煤井,井北有一道沟,沟北即为东辛庄村。此井深约10米,用土法开采,已采煤层近一米,每天能出炭1.5吨左右。
  矿井不断向外扩充,东辛庄村村民担心,煤井离村子仅数十步距离,一旦向北挖掘,伸入村庄地下,导致地陷屋塌,不仅财产受损,连自己的性命都保不住。
  情况层层上报,外交部电令该部特派山东交涉员唐柯三,迅速查明情况,妥善办理。
  唐柯三布置潍县交涉委员与潍县知事详查危情,并先向铃木友二郎讲明道理,要求其停止开矿。
  这位潍县交涉委员姓甚名谁,尚且不知。接令后,他立即与潍县知事袁瀚率员赶赴坊子调查。
  他们发现,该井东、西两面向外扩充已有10多米,北侧巷道也已开挖过沟,大约到达东辛庄村南界,尚未穿越过村。下一步再向北挖掘,恰好进入东辛庄村地下。此处土质松散,一旦出险,后果不堪设想。
  情况摸清,袁瀚与潍县交涉委员面见铃木友二郎。铃木友二郎态度十分强硬,坚决不同意停工。
  袁瀚两人“反复开导,据约力争”,铃木友二郎才说出此矿系青岛守备军铁道部批准,他只负责包工开采,或办或停,须按青岛方面命令而行。
  最后,铃木友二郎勉强答应7月27日起暂时停工,等待交涉结果。
  8月12日,唐柯三照会日本驻济南领事官吉田茂,声明“按照外交部饬令,德国在山东一切权利,在日本未与德国协定以前,中国不能承认。该日商在辛庄开挖煤井,实属自由行动,姑无论违约开矿,当然在所制止”。退一步讲,“即使就矿务章程而论,如有危险,亦应停工”。
  唐柯三所说矿务章程,指1900年签订的《德华山东矿务公司章程》。唐柯三引述该章程第5款“凡庙宇、房屋、树木及众多之坟茔等项,均应顾惜谨慎躲避,不使因办矿务,令其受伤”、第15款“办理矿务,准保不伤民田、房屋、水井等项”,要求吉田茂转达青岛守备军铁道部,通知停工。
  直到9月6日,吉田茂才答复唐柯三。吉田茂称,该井系以前曾经开掘过的旧井,巷道深25米,且井口与村落距离较远,矿脉向下倾斜,将来巷道不会危及地上民居。再者,民田、房屋、坟墓等,已经完全避开,并无危害矿务章程之处。
  不管中方如何抗议,日本人依旧按照自己的企图一步步实施。
  1918年11月11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会召开,旨在解决战争造成的问题,奠定战后和平。北洋政府在一战后期宣布参战,因而有了作为战胜国参会的权利。然而,和会在英、美、法等大国操纵下,欲将德国在华利益转送给日本,引起中国人民强烈抗议,“五四”爱国运动爆发。中国代表团向和会提出,取消日本强迫中国承认的“二十一条”,收回山东权益,遭到否决。中国代表拒绝在和约上签字,包括矿权在内的山东问题成为悬案。上层交涉无果,而坊子矿区的大量煤炭,却不断被日本人挖走。
  西东两炭矿出租后很快投入生产
  最早出租的东炭矿和西炭矿开采情况都不错,尤以西炭矿为佳。
  吉木周治、中山辰次郎所办丁家井煤矿公司开采的西炭矿,当时亦称丁家井炭矿,可开采量300多万吨。该矿最初只有一口矿井,1918年2月投产,当年产煤4万多吨。
  11月,山田三平加入,丁家井煤矿公司改组为坊子炭矿株式会社。新增资本之后,购进一批机器,采掘能力大大提高。
  1919年2月,新开的1、2、3、4号矿井相继出煤,当年产量近7万吨。1920年,达到8.7万吨。
  在坊子各矿中,西炭矿的基本建设投资最大,机器设备最好。到1921年,该矿土地、房屋、设备投资40多万元,矿井坑道投资近50万元,矿井内运煤轨道长达万米;日生产能力达到500吨,实际日产煤250到300吨。
  1919年4月,西炭矿利用刘家柳沟村小学的教室,开办了日语小学校;9月,又开设了诊所,有医生一人,护士数人。
  随着炭矿规模的扩大,这里的日本人达到30多名,朝鲜人10名,中国职员和矿工1100多人。
  矿工大多数是四周村庄的农民,有不少是下井多年的熟练工。德占时期,他们就为德国人打工。德占末期到日占初期停产的三年多时间,一些矿工撇家舍业闯关东,到东北的一些煤矿做工。日本人重开煤矿后,他们闻讯纷纷返回家乡。
  西炭矿还开设了俱乐部,在这里可以阅览杂志、下棋、打羽毛球等。当然,只有日本人以及他们雇佣的朝鲜人才能享受。
  铃木友二郎、松波银之亟承租的东炭矿,开采之初遇到了挫折。
  东炭矿探明煤炭储量960多万吨,其中可采量300多万吨。两人开始信心满满,如果按照年15万吨的产量计算,可以开采20年。
  但是,因为土法挖掘,井内出水过多,没有抽水机,难以排尽,1918年春停工。之后购进两台蒸汽排水机,到1919年夏才挖到炭层,下半年投产,当年产煤1598吨。
  1919年12月,日商高桥熊三携资入股,第二年产量猛增到4.5万吨。1922年,铃木友二郎退出。
  另外三处炭矿采掘经营都不理想
  到1919年年底,五小炭矿全部发包完毕。但东、西炭矿之外的其他三处炭矿,却令承租的日商大失所望。
  河野广吉承租的南炭矿,主要注资者为高宅庆夫。1921年,南炭矿扩充矿地,由原来的360亩,一下子圈到2100亩。
  虽然面积扩大了6倍多,但同样是沿用土法开采,缺少抽水设备,积水难排,不久停工。
  面积最大的北炭矿,1919年6月由东京商人藤波茂时承租。该矿在坊子火车站西北7公里处,位于徐家大路村与石拉子村之间,俗称北大局,面积达到2700多亩。
  藤波茂时资金有限,便与三菱株式会社矿山部接洽,商议合作组建公司,最终没有谈成。
  他转而找到西炭矿的承租人之一中山辰次郎,两人合股13万日元,组建“营利组合坊子北炭矿”。
  从1920开始,藤波茂时与中山辰次郎连续两年在矿区勘探试采,一直没有成功。
  中央炭矿是租让最晚的一处。此矿位于坊子火车站西南约2.5公里处,地名沟南崖,面积330多亩。
  1919年12月初,承租东炭矿的松波银之亟与铃木友二郎两人联合,小川惣太郎、渥美驹次郎、小岛文六三人联合,分别申请承租中央炭矿。经铁道部部长秋山雅之介协调,五个人同意一起承办,于12月底签订承租合同,合同期一年。
  1920年下半年,绪形功向铁道部申请承租。年底,首轮承包合同到期,绪形功与原承租的五人合伙,重新签订承租合同。绪形功投入资本较多,成为第一股东。
  1921年2月,松波银之助与铃木友二郎负责的中央炭矿1号井试开采。不久,小川惣太郎、渥美驹次郎等负责的2号井也投入生产。这年底,合同到期后又续一年。
  1922年初,木村辰治请求入股。1月17日,小川惣太郎、渥美驹次郎征得绪形功同意,将2号井转让给木村辰治开采。
  5月中旬,木村辰治又拉来中户川忠、伊东胜合作。中户川忠出资最多,反客为主,一人占去了50%的股份,木村辰治、伊东胜两人合占50%。后来中户川忠死去,其天津代理人桥本诚三接办。桥本诚三又注入部分资金,占股达到80%。
  对于1号井,因“华府会召开,恐有变”,松波银之助、铃木友二郎呈递申请书,要求终止采掘,并请日本坊子宪兵分队队长谷头和夫作证明人。3月17日,1号井停产歇业。
  此外,1920年10月,日本人在坊子开办了一处炼炭制造所,利用炭末造煤球,日产煤球300吨,所长为左漱武雄。
  坊子五小炭矿的部分经营权收回
  前面提到的“华府会“,是指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召开的华盛顿会议,又称太平洋会议,由一战后实力大增的美国倡议召开。
  在当年的巴黎和会上,美国争取本国利益的提案,遭到英法两国联合抵制。为挽回此“损失”,削弱日本在华势力,重新划分远东特别是中国的势力范围,美国极力倡导再次开会,解决巴黎和会未能解决的一些问题。
  1921年7月10日,美国发出倡议,邀约在华盛顿召开美、英、日、法、意、比、荷、葡、中参加的九国会议,即华盛顿会议。
  接到美国邀约开会的函告,日本政府料到,中国必然将山东问题提交大会解决,届时会出现对日本不利的局面。于是,他们企图在开会前与中国直接交涉。
  9月7日,日本提出了《山东善后大纲》9条,声明放弃对山东的军事占领,但须附加合资经营胶济铁路及其沿线矿山、将租借地开放为商埠等条件。
  10月5日,北京政府外交部综合各方面意见,逐一给予驳斥。其中涉及矿山部分,外交部声明:“至铁路附属之德人已办矿山,应照中国矿律办理。”
  日方得到如此强硬的答复,颇感意外。按照他们预想,中方会模棱两可,尽量拖延时间,一直拖到会上再行解决。
  尽管碰了硬钉子,日本政府仍不甘罢休。再次进行交涉,又遭碰壁。时已临近会议召开,日本政府只好作罢,转而精心谋划应对中方提案之策。
  11月12日,华盛顿会议如期举行。中国代表团提出废除《民四条约》,解决山东问题(又称山东悬案),日方强烈反对,美、英两国也希望中日双方在会议之外谈判解决。
  无奈之下,中国代表团只好接受中、日“边缘谈判”方案。谈判由美、英派代表列席,决议案提交大会通过。
  谈判历时近2个月,中国代表团与日方进行了30多个回合的较量,于1922年2月4日签订《解决山东悬案条约》。
  关于矿山一项,条约规定:“淄川、坊子、金岭镇各矿山由按照中国政府特许状所组织之公司接办,日本人股本不得超过中国股本。”
  这就意味着,原先日方招租的东、西、南、北、中央五小炭矿,不仅取消日商独资承办,重新洗牌,且不允许日方控股。
  《解决山东悬案条约》一经签订,外交部迅即将内容披露。淄川、坊子、金岭镇三矿山将组建中日合股公司的消息传出,国内各界有势力的人物和资本团体,纷纷为筹办这个公司展开活动,已离职的前国务总理靳云鹏笼络了一批“铁哥们”,拔得头筹。与中方公司为几个官僚牵头发起、利用民间资本不同,日本由政府直接出面号召,外务大臣内田康哉亲自协调,以国内最有影响的垄断资本作为主要支柱,联合其他中小垄断资本合股,组建参股公司。从一开始,日本人就铁定了掌控合资公司的主意。
  前国务总理靳云鹏牵头组建公司
  中方行动最迅速的,是前任国务总理靳云鹏。1922年2月9日,条约签订后第五天,他就在天津的府邸,召集关系密切的山东籍清末遗老及军政人物,商议兴办公司之事。
  靳云鹏是山东邹城人,陆军上将。民国初年,靳云鹏作为袁世凯的爱将、北洋军第五师师长,率部驻青州、潍县,曾任山东都督。徐世昌总统任内,他先后两度担任陆军总长、国务总理。
  靳云鹏时年45岁,辞去国务总理不到三个月。在他邀约下,赵尔巽、吕海寰、张怀芝、王占元、柯绍忞、潘馥等如约到会。
  到会的几位清末遗老,年龄最大的是80岁的吕海寰。吕海寰为山东掖县人,曾任驻德国、荷兰公使及工部尚书、兵部尚书、督办津浦铁路大臣等,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创始人。
  其次是78岁的赵尔巽。赵尔巽祖籍奉天,清末汉军正蓝旗人,翰林院编修,任过安徽等五省的按察使、布政使,以及湖南巡抚、户部尚书、盛京将军、湖广总督、四川总督等。民国成立任奉天都督,辞职后又任清史馆总裁。
  排第三的是74岁的柯绍忞。柯绍忞为山东胶州人,少年时随父母客居潍县。清末曾为翰林院编修、翰林院侍读、京师大学堂总监督、典礼院学士、山东宣慰使兼督办全省团练大臣等,民国后任清史馆总篡,与赵尔巽搭档。
  有两位系民国的陆军上将,他们是同为62岁的张怀芝和王占元。
  张怀芝是山东东阿人,曾任山东督军兼省长、湘赣陆军检阅使、北军第二军总司令、援粤军总司令,此时还在内阁参谋总长任上。
  王占元籍贯为当时的山东馆陶,馆陶今属河北。他曾任陆军第二师师长、湖北督军兼署湖北省长、两湖巡阅使兼湖北督军,1921年9月被免职后,携带搜刮的大批财物寓居天津。
  小字辈的潘馥时年39岁,为山东微山县人,曾任山东实业司司长、财政部参事、全国水利局副总裁、财政部次长、盐务署督办等职。后随靳云鹏辞职,移居天津。
  此前,靳云鹏、张怀芝、王占元、潘馥等人之间就多次合作,开办公司,赚了个盆满钵满。
  这次聚会,他们商定组成一公司作为中日合办公司的骨干。在2月26日召开的首次发起人会上,他们将公司定名为鲁大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1000万元。一个月后,公司创办申请得到北京政府农商部认可。
  日本政府组织各大财团联合投资
  日本方面的行动也不慢。华盛顿会议结束后不久,日本人组织的山东矿业协会就立即在日商中招募股份。
  3月25日,山东矿业协会代表、坊子西炭矿承租人吉木周治牵头,向日本外务省递交申请报告,签名者除吉木周治外,还有山东的33名日商。其中在潍县的其他日商还有,坊子炭矿株式会社(西炭矿)的山田三平,东炭矿的松波银之亟,中央炭矿的渥美驹次郎。
  4月下旬,日本外务省书记官木村锐市专程到青岛和胶济沿线调查。4月25日,木村锐市到达坊子,会见了吉木周治、松波银之亟等人,了解坊子炭矿情况。
  8月15日,日本外务大臣内田康哉亲自出面,集合国内主要垄断资本组织,决定组建山东矿业会社,参加中日合办矿业公司。随后派日本大财阀大仓组的门野重九郎来中国,与中国资本团商讨合办公司事宜。
  此时,中日双方正在北京谈判执行《解决山东悬案条约》的细则。共同的利益,让靳云鹏牵头的中国资本团与日本资本团走在了一起。双方联手,在中、日鲁案联合委员会委员之间游说、斡旋。
  山东悬案又称“鲁案”。他们联合拟写了一份《承办鲁案内三矿意见》,陈述淄川、坊子、金岭镇三矿的经营困难,请求谈判的委员在“应缴价款”等方面给予照顾。对坊子炭矿,《意见》这样写道:
  “坊子矿区从前德人经营曾遭失败,纵使将来另立计划继续经营,亦恐作业困难、煤质恶劣等关系重振为难。”
  《意见》署名为:“中华民国资本团代表王朝俊、赵世基(代)、柯昌泗(代)、殷同,日本帝国资本团代表门野重九郎。”代署名的赵世基是赵尔巽的代理人,柯昌泗系柯绍忞的长子。
  12月1日,经过半年多的谈判,中日《山东悬案条约细目协定》签订,规定“矿山由中日合资公司承办,资本各半,公司在接收矿山时付日本偿价500万日元”。
  1923年5月7日,山东矿业株式会社在东京正式成立。除了由原26名创办委员为发起人各认购1000股外,还在日本国内各地、朝鲜和中国的东北、青岛等地日商中公开募股。
  对于山东矿业株式会社的投资,日本最大财阀和矿业中强有力的垄断资本,几乎都认购了股份。投资最多的是满铁,满铁控制山东矿山,担负着代表日本政府侵吞山东利权的“使命”。
  稍后,日方派田边胜协、田中末雄、实相寺员彦来华,商谈成立合资公司最后事宜。田边胜协为九原组财团代表,田中末雄为田中汽车会社代表,实相寺员彦为大仓组财团代表。
  靳云鹏高卧天津坐享高薪和红利
  中国资本团与日本资本团经过“协商”,将公司定名为中日合资鲁大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鲁大公司),资本1000万元,双方各占一半。
  有资料分析,日方之所以同意合资公司用靳云鹏等所拟“鲁大”之称,是因为“大”代表“大日本帝国”,正合其意。同时,也反映出靳云鹏在公司筹建之初就媚日的心态。
  1923年8月12日,鲁大公司成立大会在天津靳云鹏官邸举行;8月16日,日本驻华公使芳泽谦吉与靳云鹏举行山东三矿交接仪式。
  8月19日,各方大员聚集坊子,在坊子炼炭制造所举行坊子炭矿交接仪式。参加仪式的有,日本政府代表、矿山移交委员会委员长山内静夫,鲁大公司代表、接收委员会委员长张肇铨和田中末雄。
  鲁大公司总部设在青岛,下设总务课、会计课、营业课及矿业所。营业课在坊子设有办事处;矿业所设在淄川炭矿,下设庶务系、采炭系、机械系、坑务系等10个部门。
  鲁大公司总理(相当于现在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职,自然是大佬靳云鹏。董事会其他成员是,专务董事田中末雄、张肇铨,董事田边胜协、王占元、井上源太、杨润、丰田声次郎、马官和。监察人为门野重九郎、宁耀西。
  另外,董事田边胜协、王占元任协理,协助总理靳云鹏主持公司业务。
  从鲁大公司领导层结构看,除了总理靳云鹏,其他职位中方与日方(山东矿业株式会社)人员各占一半。
  实际上,靳云鹏高卧天津的总理办事处,基本什么事也不理,坐享红利和高薪。协理王占元同样远居天津,其他中方董事也无管理实权,公司经营为山东矿业株式会社所控制。
  这年10月,鲁大公司为了“保护矿业安全”,报请山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矿业警察所,由营业课统辖,在淄川、坊子、金岭镇三矿派驻警务队。
  坊子炭矿警务队共10人,其中日本人5名,分别是队长野田铨市,警士小野寺信男、泽田朝青、金田春页、金子由次郎;中国人5名,包括副队长马树文,翻译周贤臣,警尉关谦福等。马树文为坊子宁家沟村人,曾给靳云鹏当过马弁。
  2013年11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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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商几乎垄断整个坊子矿
  善芳公司有关人员合影,前排中间者为善芳公司总理山村善四郎。
  张宗昌。
  韩复榘。
  张鸿烈(左图)、沈鸿烈(右图)。
  为进一步强化对鲁大公司的控制,日本人想尽种种办法。尽管淄川、坊子、金岭镇三矿是通过战争掠夺而来,但依据《解决山东悬案条约》,日本归还三矿后,接办公司需付偿金500万日元。偿金数额巨大,鲁大公司无力偿还。贪婪的日本人这时却显得大度起来,并不急于收要偿金,其目的昭然若揭:企图长期以债主身份,为更牢固地掌控鲁大公司加码。特别是1925年日方协理兼任专务董事后,中方专务董事不兼协理,形同虚设。在日本垄断资本控制下,鲁大公司实际上成为一家准日本企业,或者说半殖民公司。
  华股收归山东数次努力一一告败
  鲁大公司经营前期,山东地方曾经多次努力,争取将鲁大公司的中方股份让归山东。
  早在1923年鲁大公司筹建时,一些鲁籍国会议员和山东省议会议员就曾提出,“山东省的事业应由山东省来承担,对于合办矿业公司的华方理事、监事,应由参众两院鲁籍议员和省议会中选取”,“把公司的华方股份转让给山东”。
  尽管舆论声势造得不算小,但终究没有敌过靳云鹏率领的一批遗老、官僚和政客。
  1924年5月,农商部为鲁大公司颁布特许状。其中规定,矿区税产量在85万吨以下收缴5万元,超过85万吨每吨加收7分;矿产税按矿业条例规定缴纳;报效金为利益金的20%。此政策已经非常宽松,但鲁大公司常常以种种借口拖欠税款。
  1925年7月,山东军务督办张宗昌刚刚兼任山东省省长,便对鲁大公司举起了大板斧:山东省政府通令各矿,均加征出产税,每吨4角,限令“于10月内将该款解交省库”。
  靳云鹏第一次任国务总理兼陆军总长时,小他4岁的张宗昌还只是江苏暂编第一师师长、第二路总指挥;他二次任国务总理兼陆军总长期间,张宗昌才从东北第三混成旅旅长,一步步升为掌握一省军政大权的诸侯。靳云鹏当然不会将这个“小字辈”放在眼中。
  见鲁大公司没有动静,张宗昌砍出第二板斧:宣布鲁大公司为山东省有,派员接收,令其将中国所有部分立即交出。
  靳云鹏仍然稳坐钓鱼台。因为除了对自身资历、威望的自信,靳云鹏还有两个挡箭牌:有条约做保证,有日本这个硬后台。
  张宗昌只好再打加税的主意:向中央截税。其中坊子炭按每吨4元价格,抽取15%税金。但按特许状规定,矿区和矿产两税直接缴农矿部。张宗昌这第三板斧,又被挡了回去。
  有资料称,最后张宗昌之所以罢手,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经鲁大公司股东潘馥之手,给了张宗昌数额不小的贿赂。
  1929年11月,上任山东省政府主席俩月的韩复榘,同样想在“收归省有”方面有一番作为。
  韩主席的部属这回动了脑筋,在条约之内寻找突破口。他们提出,鲁大公司违规者有三:其一,公司在职员及权利分配上,违反条约的平等精神;其二,公司华股有虚缴股本情事,违反特许状;其三,公司华股有附逆之军阀官僚,其股本应予没收,以彰法纪。
  可惜,此举未得到国民党中央政府有力支持,最终以“事出有因、查无实据”而了结。这一次收归省有之举,再告失败。
  1935年,山东省建设厅厅长张鸿烈、青岛特别市市长沈鸿烈等提议,成立专门公司,统制全省煤炭销售。此议遭到鲁大公司反对,联合销售计划落空。
  山村善四郎家族掌控了两个矿区
  鲁大公司成立后,坊子炭矿的五个矿区大多延续了原来的合同,采矿权还是掌握在日商手中。
  开掘最成功的西炭矿,到1924年共获利70多万元,相当于现在的7000多万元,但是此后的经营每况愈下。
  1925年,西炭矿承办人吉木周治、中山辰次郎、山田三平将矿区转租给山村善四郎,每年从承租收入中抽取14%的租金。
  山村善四郎的善芳矿业公司(简称善芳公司)资本不足,除自办外,又将部分矿区分租给华商张润堂开办的兴华公司。兴华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再转租给葛善堂的利合公司。1927年,利合公司又转租给中孚公司。
  这样,层层转租,几次倒手,善芳公司、兴华公司、利合公司都成了中间人,坐享租金。租金不断加码,链条最后的生产企业中孚公司不堪重负,两年后停业。
  1929年,善芳公司再将最难最苦的井下采煤工程,包给刘天兴的中信柜。当时,承包整个矿井的组织一般称××号或××公司,承包一部分生产的组织则称××柜。
  1936年,中信柜停办,刘天兴联合刘季云、刘学诗另立新号,承租中央炭矿。
  绪形功等人承办的中央炭矿,也与鲁大公司续订了合同。1924年3月,1号井发生透水事故,因此负债6万多元。1925年4月,木村辰治因2号井业绩不良退出。12月,鲁大公司收回,后由清水庄太郎、金子秀太等接办。金子秀太又将一部分矿区转给华商田俊川。
  转来转去,此矿经营状况却一直不见好转。1936年4月,善芳公司接手中央炭矿2号井。由此,山村善四郎取得了西炭矿以及中央炭矿大部采矿权。
  一个月后,山村善四郎又将部分矿区租给了刘天兴等另立的新号——公信成号。
  山村善四郎生于1871年,承租西炭矿那年53岁,接手中央炭矿时已经65岁。他自任善芳公司总理,女婿小竹修任经理,雇有技师3人,医生1人,会计调度等职员9人。
  善芳公司承包矿井,并不直接组织生产,而是将井下作业全部转包给华商。当时的华商,只能承办劳动强度最大、利润最薄的掘井采煤工程。
  除了前面提到的公信成号,与善芳公司“合作”的还有刘学斌的华兴柜、刘传清的正兴柜。
  华兴柜于1935年关闭;正兴柜1934年与善芳公司签约生产,直到1937年善芳公司撤回国内。
  高宅庆夫霸有面积最大的两炭矿
  松波银之亟承租的东炭矿,1923年同鲁大公司换约后继续经营,但经营情况却不佳。到1924年松波银之亟病亡时,亏损约16万元。
  其子松波内藏接手后,于1925年连矿井带设备,一起转租给华商张鹏云、李赓章的东鲁公司。
  东鲁公司按煤炭销售总额10%的比例,向松波内藏缴纳租金,同时照章向鲁大公司缴纳每吨2角的租赁费。
  1932年,原矿井煤藏采尽,东鲁公司又在矿区北侧开掘新井。1934年,因“煤价跌、负担巨”,东鲁公司频临倒闭。潍县县政府与坊子商会出面,给予贷款支持,东鲁公司又招募新股,更名裕民公司。
  第二年,裕民公司将井下工程包给利生柜。该矿每年产煤不到2万吨,且大部分是碎煤和煤末,售价不高。惨淡经营到1936年2月,裕民公司解体。
  以高宅庆夫为主投资、河野广吉承租的南炭矿,1923年停采。河野广吉与鲁大公司续约后,重新招募资本,添设大型排水设备,对矿井积水实施高强度排水,使矿井恢复生产。
  河野广吉与鲁大公司续约至1928年。合同到期后,河野广吉退出,高宅庆夫承租。
  高宅庆夫接着转包给华商李庚绍,自己坐收渔利。李庚绍经营一年,获利万元。之后又由陈城九、杜福厚、刘玉堂3人承包。陈城九等新凿煤井3眼,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1932年合同到期后,高宅庆夫收回自行经营。
  面积最大的北炭矿,1923年方才出煤。承租人藤波茂时、中山辰次郎与鲁大公司续约的第二年,将炭矿转包给华商王凤谷。到1926年,又一次停采歇闭。
  1932年,承租南炭矿的高宅庆夫与鲁大公司签约,又拿到了北炭矿。总面积达4800多亩的南、北两处炭矿,全被高宅庆夫抓到手中。
  到1936年,坊子五小炭矿,几乎被3名日商垄断。山村善四郎掌控西炭矿以及中央炭大部矿,高宅庆夫霸有南炭矿、北炭矿,松波内藏占据东炭矿。
  1935年华北事变后,日本将山东纳入华北经济开发计划。之后,日本满铁和中国驻屯军多次组织人员进入山东,进行大规模的资源、产业调查。他们将山东列为“中、日、满联盟经济”的一环,制定了《山东省经济开发计划纲要案》、《山东省矿业开发五年计划大纲》等一系列经济侵略计划。在《山东省矿业开发五年计划大纲》中,鲁大公司所属各矿的生产指标,为年产320万吨以上。其中坊子炭矿,要求年产达到80万吨。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日本全面侵华。1938年1月,日军侵占潍县,坊子又重新落入日寇手中。
  日军侵占山东后进一步控制矿权
  1937年底,日军入侵山东。至1938年初,胶济铁路沿线城镇悉数被占。沿线各矿山,也被日军“临时军管”。
  其实,对胶济铁路沿线煤炭资源的侵夺,日本中国驻屯军特务部、外务省、兴亚院等官方机关,早已插手干预。最后,日本政府决定由中国驻屯军特务部统筹。
  1937年8月31日,日军大本营撤销中国驻屯军番号,编成华北方面军。统筹胶济铁路沿线煤矿管理的职权,转移到华北方面军特务部。
  在满铁的建议下,华北方面军特务部于1938年3月确定,胶济铁路沿线煤矿的管理执行机构为山东矿业株式会社。
  满铁系山东矿业株式会社的最大股东。这样,满铁就间接地通过山东矿业株式会社控制了胶济铁路沿线的煤炭资源。
  山东矿业株式会社的身份,从实际控制鲁大公司的投资者,一跃而成鲁大公司的管理者。
  征得华北方面军特务部同意,山东矿业株式会社又筹备成立山东煤矿产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产销公司)。
  同时,日军对鲁大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大换血。1939年,驻青岛日军指令鲁大公司,将课、所、系等各层领导职位上的中国人全部撤掉,统统换上日本人。
  1939年初,山东矿业株式会社在满铁支持下,制定了一个掠夺胶济铁路沿线煤炭的长期计划。其中摊派给坊子炭矿的数额,1939年、1940年每年30万吨,1941年至1943年每年50万吨,5年产量总计210万吨。
  1940年3月,山东产销公司成立。该公司由山东矿业株式会社出资51%,其他49%由各矿根据生产能力分配。公司下设4个课、4家支店、5处出张所,在坊子、益都分别设有出张所。
  山东产销公司坊子出张所,管辖范围为坊子矿区。益都出张所所辖,则是金岭镇铁矿。
  金岭镇在元、明、清三朝以至民国大部分时期,均属益都县。1945年抗战胜利后,金岭镇划归淄川县。后来区划几经调整,今属淄博市临淄区。
  历史上金岭镇是益都县的重镇,《益都县图志》记载,“金岭镇距青州府70里,处在六县交界之处。六县之民杂处,盗贼益发,旧设官兵防守,选委千总督同义民领本镇等处枪手巡缉”。康熙六年(1667),康熙皇帝玄烨御书青州知府张连登,“钦定益都县县丞设于金岭驿”。
  1899年,德国修筑胶济铁路时,在金岭镇发现铁矿,随后进行了开发。日本侵占后,于1916年将坊子炭矿部分设备拆运到金岭镇铁矿。1922年,金岭镇铁矿由鲁大公司接办后停采,1939年重新开掘。
  为加强煤炭业管制频繁撤建机构
  1940年4月1日,山东产销公司坊子出张所正式成立,办公地点在坊子火车站前,主要官员都是日本人。该出张所又称坊子山东煤矿产销公司(简称坊子产销公司)。
  这年9月,山东产销公司所属山东产销警务总队建立,取代鲁大公司下属的矿业警察所。
  1941年9月,山东产销警务总队更名为胶济铁路沿线煤矿警卫总队,总队部驻博山,在坊子煤矿等各矿设警卫队。
  年底,山东产销公司新设警务课,警卫总队归警务课管理。第二年7月,警卫总队撤销,由警务课直接统辖各矿警卫队。
  1942年,日本华北开发公司(简称华北公司)代替满铁,成为山东矿业株式会社的主要投资者,占股比例达到82.9%,满铁降为8%。
  华北公司成立于1938年11月,与满铁一样,也是日本的国策会社(公司)。该公司是日本军政当局在华北推行殖民经济的大本营,控制整个华北经济的“参谋本部”。
  1944年,山东产销公司奉华北公司之令解散,“凡关于生产部分,移交山东矿业株式会社接办;营业部分,移交华北石炭贩卖公司接办”。
  华北石炭贩卖公司,是由华北公司、华北政务委员会和其他民间矿业公司共同组织的一家矿产销售龙头。
  日军此举目的,是将胶济沿线的煤炭产销直接交华北公司统辖,进一步加强山东煤炭资源的管制。
  数十年掠采煤炭四百二十多万吨
  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七七事变”前夕,胶济铁路沿线的日本人奉命撤回本国。
  山村善四郎临走之前,与刘天兴、刘季云、刘学诗订立契约,以10万元的价格,暂时将中央炭矿转让给他们的公信成号。契约订明,“俟时局平定后”,山村善四郎即行收回。
  坊子各矿的其他日本人也先后回国。
  “七七事变”后,时局紧张,中国矿主也大多弃矿逃离,坊子整个矿区基本停产,一片萧条。
  1938年1月10日,日军侵占潍县城,随即占领坊子。
  刘天兴投军抗日,来到安丘南部山东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潍县县长厉文礼的根据地,但一直遥控公信成号。
  自以为“大日本皇军”完全掌控了胶济铁路沿线城镇之后,日本矿主于1939年春纷纷返回坊子。
  按照先前约定,刘季云、刘学诗将中央炭矿交给山村善四郎,两人继续向山村善四郎转包采掘工程。
  山村善四郎恢复了德国人废弃后一直没有再采的坊子竖井,中央炭矿生产能力大大提高,产量日增。
  1942年12月3日,日本产业协会总裁伏见宫博恭王殿下、会长藤村义郎男爵,为年过七旬的山村善四郎颁发嘉奖状,赞扬其“出色”,为“兴亚圣业”做出“杰出贡献”。
  1943年厉文礼投降日军前,有人向坊子日本宪兵队告发,称山村善四郎、刘季云与抗日游击队有勾连,联络人是刘天兴。
  日本宪兵队随即逮捕山村善四郎、刘季云,演出了一场闹剧。经山村善四郎解释,原来是一场“误会”。
  “七七事变”前山村善四郎承租的西炭矿,1939年后是山村善四郎继续租开,还是又租与他人?此矿后来开采情况如何?资料没有记载。但有一点确凿无疑:1945年日本投降以前,已经停工关闭。
  原承租东炭矿的松波内藏回国后,再没回来。1939年6月,驹井研三与鲁大公司签约租开东炭矿,租期5年,期满后又续延。
  高宅庆夫承租的南炭矿、北炭矿,经营到1943年均关闭。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开始跟厉文礼抗日,又随他投降日军,再回到国民党部队的刘天兴,重新杀了回来。
  11月11日,国民党山东省第八区专员兼保安司令张天佐颁布训令,委派专员公署参议刘天兴带人接管中央炭矿和东炭矿。其他三处炭矿早已停开,荒草遍地,无需交接。
  刘天兴的新职务是坊子炭矿部监理。坊子炭矿部隶属第八区专员公署建设计划委员会。11月16日,刘天兴正式接管坊子各炭矿。
  从1914年到1945年,日本控制坊子煤矿将近31年。其中日军侵占近9年,建立半殖民公司统治22年。此间,日本人从坊子煤矿掠采煤炭422.7万吨。
  本期图片均由刘愉提供

 

创建时间:2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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